[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侵犯财产罪)模拟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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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侵犯财产罪)模拟试卷 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发现自己价值 30 多万元的藏獒被乙盗走,就于某日晚上潜入乙家中,将自己的爱犬牵走。甲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B)洗衣店经理甲发现乙家的走廊上晒着一套价值 2000 元的西服,便欺骗本店工人丙说:“ 乙要洗西服,但没有时间送来;你到乙家去将走廊上晒的西服取来。”丙信以为真,取来西服交给甲,甲将西服据为已有。甲的行为成立诈骗罪(C)甲假装有急事需要使用手机打电话,就向在公共汽车站候车的不相识的乙借用手机。甲接

2、过乙的手机后,装着打电话的模样,越走越远,趁机逃走。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D)甲在宴会中去卫生间,将提包放在自己的座位上。筵席结束时甲仍在卫生间,清洁工丙立即进入会场打扫卫生。此时,乙发现甲的提包还在椅子上,便站在会场门外对丙说:“ 那是我的提包,麻烦你递给我一下。” 丙信以为真,将提包递给乙,乙迅即逃离现场。乙的行为成立诈骗罪2 甲在街上走的时候发现一个 10 岁左右的小孩手里拿着一条钻石项链。于是过去问这个小孩,项链从哪里来的。小孩说是妈妈的东西,觉得很漂亮就拿出来玩。甲顿生占有之意。甲从口袋里拿出糖果对小孩说:“你看叔叔手里有这么多糖,和你换,好不好?”小孩一看到糖果十分高兴,就把项链给了

3、甲。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A)盗窃罪(B)诈骗罪(C)侵占罪(D)抢夺罪3 甲和乙共谋去盗窃丙家的财物,并商定由甲负责在门外望风,乙入室行窃,之后平分赃款。为以防万一,甲买了两把匕首,二人各自携带一把。结果在行窃过程中,乙突然发现丙的妻子丁睡在床上,见其长得漂亮,乙就停止行窃,并将丁强行奸污。乙刚行奸完毕,突然听见甲的喊声,出门一看原来是丙回来了。二人拔腿就跑,丙紧随其后追赶。甲眼看自己就要被丙追到,转身用匕首划伤了丙的胳膊,后二人逃脱。那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与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B)甲与乙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C)甲与乙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D)甲只构成抢劫罪,乙只构

4、成强奸罪4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带着邻居乙家的小孩去游乐园,但甲却谎称其绑架乙的小孩,让乙交付赎金 3 万元。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B)甲在公共汽车上发现乙在偷自己的钱,就抓住乙偷钱的手并呼喊“你要干吗?”乙见状,一边恶语威胁,一边用力向外拽钱。甲拼命护住钱包,乙用拳头猛击甲的头部。后由于甲仍拼命护住钱包,乙见难以得逞,在车到站时下车逃走。乙的行为属于转化型抢劫(C)甲携带管制刀具尾随他人,乘他人不备,使用管制刀具将他人背着的背包带划断,取得他人背包中的财物。甲的行为属于转化型抢劫(D)甲日深夜潜入距离市区 5 公里的郊区农民某乙家,盗窃狼狗一只,之后逃回市区。不料遇到正在值勤的警察

5、丙某,丙某对甲进行盘问,甲做贼心虚,竟丢下狗就跑,丙某立即追赶,甲拿出身藏的尖刀将丙刺伤。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5 张某原系某市信用社办公室负责人。为了拓展业务,张某所在信用社负责人曾要求每个人都要进行揽储业务。自 2006 年下半年至 2008 年 9 月 24 日,张某利用工作之便,盗取该社空白存单,并偷盖社主任私章、社公章、收款员私章,以有揽储任务为名,找亲朋好友帮其完成揽储任务,将私开的存单交给储户,资金归自己使用,采用连续揽储归还到期存款、利息的办法,“挖东墙补西墙” ,私下进行资金周转。至 2008 年 10 月 14 日案发,共有 18 张存单 5595 万元存款被张某使用,无法追回

6、。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职务侵占罪(B)金融凭证诈骗罪(C)挪用资金罪(D)挪用公款罪6 李某于 2009 年 12 月至 2010 年 6 月间,凭借熟悉交通规则及熟练的驾驶技能,驾驶一轿车,在本市的交通要道上,趁前方外地车辆变道之际,采用不减速或加速行驶的方法,在自己直行车道上故意从后碰擦前方车辆,制造交通事故。尔后,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对公安交警部门隐瞒该事故是其故意制造的真相,致使公安交警部门按照道路交通法规规定的路权优先原则,确认对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下,由对方赔偿其车辆修理费,共计 5 万元。则李某的行为:( )(A)敲诈勒索罪(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7、全罪(C)诈骗罪(D)交通肇事罪7 乙女听说甲男能将 10 元变成 100 元,便将家里的 2000 元现金交给甲,让甲当场将 2000 元变成 2 万元。甲用红纸包着 2000 元钱,随后“变” 来“变”去,趁机调换了红纸包,然后将调换过的红纸包交给乙,让乙 2 小时后再打开看。乙 2 小时后打开,发现红纸包内是餐巾纸。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盗窃罪(B)诈骗罪(C)侵占罪(D)抢夺罪8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携带枪支抢夺,在抢夺过程中,甲没有使用和显示其持有枪支。甲的行为适用持枪抢劫的规定(B)甲、乙二人,甲驾驶摩托车,乙坐在后座上。二人驾车靠近正在骑自行车的丙,由乙伸手抢

8、丙的手袋。丙发觉后,抓住手袋不放。甲于是加快速度,乙强行将丙拖跌在地,并拖行约 20 米远,然后抢走丙的手袋,并致使丙身体多处擦伤。甲、乙二人的行为由抢夺转化为抢劫罪(C)甲是供电局维修工。某日,甲进入乙家维修电路时,发现只有乙一人在家,就掏出随身携带的电工刀,让乙交出 3000 元。甲的行为属于入户抢劫(D)甲持刀威逼乙交出财物。结果乙只有 200 元。甲就持刀威逼乙回家取存折,到银行取出 2 万元。另有一存折当时无法取出。甲就将存折还给乙,并逼乙当场打下 5 万元的欠条,才放了乙。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罚9 某信用社工作人员吴某利用记账、出纳业务一人办理之便,冒充储户填

9、写活期取款凭条,不记入活期储蓄账和吸收储户存款记入活期储蓄账不记入现金收入登记簿的方法侵占库款共计 10 笔,合计总额为 97300 元。2002 年 1 月 18 日,该信用社工作人员对吴某经手的账目进行审核,发现账目不平。被告人吴某为了掩盖其犯罪事实,产生毁账的念头。1 月 20 日上午,被告人吴某用电水壶购买柴油藏于自己房间,并寻找理由得以在自己房间里查账。中午,当查账人员就餐离开时,被告人吴某将事先准备好的柴油倒在账簿上,点火将信用社的部分账目烧毁。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吴某构成职务侵占罪一罪(B)吴某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的牵连犯(C)吴某构成职务侵占

10、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的想象竞合犯(D)吴某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数罪10 李某以谈生意为名将私营业主高某骗至市郊的一个宾馆内,将高某的双手铐在窗户栅栏上,强迫其写下“立即支付 5 万元货款给客户李某” 的字条,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李立即持该字据从高某的私营企业财务室取走 5 万元现金,之后才放出高某。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绑架罪(B)抢劫罪(C)敲诈勒索罪(D)诈骗罪11 2010 年初,甲某在某县农贸市场趁人多拥挤之机,将手伸向乙某衣包,被乙某之妻丙某发现。丙某正要喊。甲某怕事情败露,威胁丙某道:“别喊,否则捅死你。”丙某见甲某左手提一把刀便没敢吭

11、声,甲某摸走乙某包内的 2000 元钱逃离现场。甲某的行为:( )(A)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定盗窃罪(B)符合 刑法第 263 条所规定的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定抢劫罪(C)符合 刑法第 269 条所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定抢劫罪(D)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应定抢夺罪12 甲(14 周岁) 和乙(16 周岁) 共谋盗窃他人的钱财,为以防万一,二人分别携带一把匕首。某日,甲和乙潜入丙家中作案,但在二人取得财物正要离开时丙发现了他们,并一把抓住甲,甲从怀里拿出匕首冲着丙的腹部就扎了一刀,之后甲乙逃离。经鉴定甲扎丙的那一刀致其重伤。则对于甲和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甲构成故意伤

12、害罪,乙构成抢劫罪(B)甲和乙共同构成抢劫罪(C)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盗窃罪(D)甲构成抢劫罪,乙不构成犯罪13 鹿某因交友不慎染上了毒瘾,家中存款因吸毒而花尽。一次他了解到毒犯李某将在某地进行毒品交易,遂与另一毒友胡某合谋“弄点不花钱的白粉吸吸” 。当李某与他人进行毒品交易时,鹿某和胡某蒙面持刀威胁李某交出了海洛因 10 克,然后二人各分得 5 克海洛因。不久,在警方的一次禁毒集中活动中,鹿某被警察查获,鹿某交代了上述事实。问鹿某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B)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C)构成抢劫罪(D)构成抢夺罪14 李某和孙某是好友,一天两人一起去逛街。中途孙某要去上厕所,遂将包放在板凳

13、上让李某等自己。李某同意。但是李某突然发现孙某的包十分漂亮,由于价格太高,自己一直不舍得买。看到孙某的包,顿生据为己有之意。遂将包藏了起来。孙某回来之后,问李某包呢。李某假装不知道,还和孙某一起寻找,后李某骗孙某说可能人太多,包被偷了。孙某相信了李某的话。李某和孙某分手后,又返回商场将包取走。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诈骗罪(B)盗窃罪(C)侵占罪(D)无罪15 一天傍晚,李某迎面见一年轻女子何某肩挎提包匆匆走路,包中似有贵重物品,心生贪念,便在距何某很近时,突然脱掉自己的裤子,露出私处。何某见状大惊,丢下提包,惊恐逃离。李某查看提包,发现里面有人民币 1000 多元和一部手机,遂将

14、提包带回家中。则对李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项评价正确?( )(A)李某构成抢夺罪(B)李某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侵占罪(C)李某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盗窃罪(D)李某构成抢劫罪16 李某花 5000 元购得摩托车一辆,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李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李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李某,并提出用 4000 元予以赔偿。李某故意隐瞒真情,称:“你要赔就赔吧。” 王某于是给付李某摩托车款 4000 元。后李某恐事情败露,又将摩托车偷偷卖给丁某,获得款项 3500 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盗窃罪(

15、B)诈骗罪(C)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D)盗窃罪和诈骗罪的牵连犯17 关于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理解,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A)甲入户盗窃,得手后开门离开,巧遇被害人邻居归来,甲以为是被害人将其刺成重伤逃离,则甲属于抢劫致人重伤(B)乙使用棍棒打晕被害人夺得皮包逃跑,被害人反应过来即刻追赶乙,在过马路时不幸被车撞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则乙属于抢劫致人死亡(C)丙持刀抢劫被害人,路人报警,丙挟持被害人与警察对峙,在谈判无果且丙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警察决定由狙击手寻机击毙丙,但狙击手失手将被害人打死,丙无奈投降伏法,则丙属于抢劫致人死亡(D)丁在公交车扒窃得手,刚下车准备离开,被害人发现财物丢失

16、,遂抓丁盘问,丁实施暴力将被害人打成重伤后逃离。丁属于抢劫致人重伤18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潜入乙家,搬走乙家 1 台价值 2000 元的彩电,走到门口,被乙 5 岁的女儿丙看到。丙问甲为什么搬我家的彩电,乙谎称是其父亲让他来搬的。丙信以为真,让甲将彩电搬走。甲的行为属于诈骗罪(B)甲在柜台假装购买金项链,让售货员乙拿出 3 条进行挑选,甲看后表示对 3条金项链均不满意,让乙再拿 2 条。甲趁乙弯腰取金项链时,将柜台上的 1 条金项链装入口袋。乙拿出 2 条金项链让甲看,甲看后表示不满意,将金项链归还给乙。乙看少了 1 条,便隔着柜台一把抓住甲的手不让其走,甲猛地甩开乙的手逃走

17、。甲的行为属于抢夺罪(C)甲在柜台购买 2 条中华香烟,在售货员乙拿给甲 2 条中华香烟后,甲又让乙再拿 1 瓶五粮液酒。趁乙转身时,甲用事先准备好的 2 条假中华香烟与柜台上的中华香烟对调。等乙拿出五粮液酒后,甲将烟酒又看了看,以烟酒有假为由没有买。甲的行为属于盗窃罪(D)甲与乙进行私下外汇交易。乙给甲 1 万美元,甲在清点时趁乙不注意,抽出10 张 100 元面值的美元,以 10 张 10 元面值的美元顶替。清点完成后,甲将总面额 83 万元的假人民币交给乙,被乙识破。乙要回 1 万美元,经清点仍是 100 张,拿回家后才发现美元被调换。甲的行为属于诈骗罪19 张某出于报复动机将赵某打成重

18、伤,发现赵某丧失知觉后,临时起意拿走了赵某的钱包,钱包里有 1 万元现金,张某将其占为已有。关于张某取财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抢劫罪(B)构成抢夺罪(C)构成盗窃罪(D)构成侵占罪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0 被告人潘某以到广西做生意为名,将某县某女青年王某骗到广西某县,后经联络,以 3500 元人民币将王某卖给该县村民李某,在此过程中将王某强奸。因村民李某需要该女青年的婚姻状况证明,先付 2000 元,待潘将此证明办来后再给 1500元。潘返回县后,即找到田某(

19、另作处理) ,请其帮忙私刻 “县乡政府”公章一枚,刻好后,潘某将事先写好假证明盖上章,即将印章销毁,后二人将此证明带到广西某县李某处,补得 1500 元。该案潘某的行为触犯了哪些罪名?( )(A)拐卖妇女罪(B)伪造印章罪(C)诈骗罪(D)强奸罪21 关于事后抢劫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人室盗窃得手后开门逃离,正遇被害人邻居回来,甲以为是失主举棍便打致其重伤后逃离。甲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应予并罚;不属于事后抢劫(B)甲乙夜晚共同入室盗窃,甲刚打开保险柜,被害人醒来打开灯,乙即刻用刀抵住被害人的喉咙不许其出声,待甲取出现金后将其打昏,二人逃离。甲乙属于事后抢劫的共犯(C)

20、甲乙共谋人室盗窃,甲负责实行,乙负责在外望风。甲在盗得 2 万现金后被失主发现,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乙对此并不知情。甲乙属于共同犯罪,甲属于事后抢劫,人户抢劫,构成抢劫罪;乙构成盗窃罪,犯罪数额都是 2 万(D)甲单独入室盗窃,窃得 2 万现金后被失主发现逃离现场。逃跑过程中,被害人边追边喊“ 抓小偷” ,甲的朋友乙开车路过见此当即将被害人撞倒致其重伤,使得甲得以逃脱,但甲对此并不知情。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22 张某在酒吧里遇到杨某,觉得杨某特别有气质,顿时心生爱慕。同行的伙伴周某对张某说:“ 往她酒里放点安眠药,她就是你的了。” 张某表示同意。于是问服务员要了一杯酒,往里面放了

21、药,端给杨某喝。杨某过了一会晕倒,张某趁机和其发生了性关系。在杨某未醒来之机,张某从杨某的包中翻出 10000 元现金,遂拿着钱离开。张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强奸罪(B)不构成强奸罪(C)盗窃罪(D)抢劫罪23 甲到银行自动取款机提款后,忘了将借记卡退出便匆忙离开。该银行工作人员乙对自动取款机进行检查时,发现了甲未退出的借记卡,便从该卡中取出 5000 元,并将卡中剩余的 3 万元转入自己的借记卡。对乙的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B)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C)乙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D)乙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24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22、(A)甲将乙价值 2 万元的戒指扔人海中,由于戒指本身没有被毁坏,甲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B)甲见乙迎面走来,担心自己的手提包被乙夺走,便紧抓手提包。乙见甲紧抓手提包,猜想包中有贵重物品,在与甲擦肩而过时,当面用力夺走甲的手提包。由于乙并非乘人不备而夺取财物,所以不构成抢夺罪(C)甲将一张作废的 IC 卡插入银行的自动取款机试探,碰巧自动取款机显示能够取出现金,于是甲取出 5000 元。甲将 IC 卡冒充借记卡的欺骗行为在本案中起到了主要作用,因而构成诈骗罪(D)甲系汽车检修厂职工,发现自己将要检修的一辆公交车为仇人乙驾驶,便在检修时破坏了刹车装置,然后交付使用。乙驾驶该车时,因刹车失灵

23、,导致与其他车辆相撞,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由于甲不是对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实施破坏手段,所以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25 某日,李某拾破烂至一居民楼楼梯旁,见一自行车车筐里有一只皮包,便趁无人之机,将该包拾起来并放在自己随身携带的蛇皮袋里。回到家后李某将包里的东西倒出来清点,发现有手机一只,现金 300 元和其他一些小饰品,总价值约 4000余元。该包系王某在回家上楼时忘记携带落在车筐里的,后王某通过电话找到李某,但李某拒绝归还包内物品。则以下对李某行为的定性中错误的有哪些?( )(A)构成盗窃罪(B)构成侵占罪(C)构成侵占遗失物罪(D)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26 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判断,下列

24、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将王某杀害后,又以王某被绑架为由,向其亲属索要钱财。甲除构成故意杀人罪外,还构成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B)饭店老板乙以可乐兑水冒充洋酒销售,向实际消费数十元的李某索要数千元。李某不从,乙召集店员对其进行殴打,致其被迫将钱交给乙。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而非敲诈勒索罪(C)职员丙被公司辞退,要求公司支付 10 万元补偿费,否则会将所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出卖给其他公司使用。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D)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刘某 10 万元。获取不正当利益后,丁以告发相要挟,要求刘某返还 10 万元。刘某担心被告发,便还给丁 10 万元。对丁的行为应以行

25、贿罪与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27 下列哪些情形不构成诈骗罪?( )(A)甲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拨打国际长途,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B)甲某得知本厂业务员乙某为客户送黄金原料,遂萌发非法占有念头。预先准备好相同重量的镀金铜,以备调换黄金之用。甲某受厂办指派,驾驶面包车送乙某携黄金到火车站。在乙某吃饭之际,甲某提出到远处修车。乙某要求跟车同往,甲某婉言拒绝,并表示一定保证车上黄金的安全。乙某信以为真,一再嘱托看好货物之后,允许乙某将车开走修理。乙某乘机打开封箱,用镀金铜调换了黄金(C)甲某雇乙某运输一车货物,并随车押送。途中,乙某谎称车胎漏气骗甲某下车观看,甲某下车

26、后,乙某乘机加速逃离,把货物据为己有(D)甲某与乙某同住一集体宿舍,知道乙某信用卡的密码。某日甲某一人在宿舍时发现乙某的信用卡掉在宿舍的地上。甲某捡起信用卡到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 2 万元现金后,又将信用卡放到原处28 甲、乙、丙共谋犯罪。某日,三人拦截了丁,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的钱包,但钱包内只有少量现金,并有一张银行借记卡。于是甲将丁的借记卡抢走,乙、丙逼迫丁说出密码。丁说出密码后,三人带着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三人又对丁进行殴打,丁为避免遭受更严重的伤害,说出了正确的密码,三人取出现金 5000 元。对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27、)抢劫(未遂) 罪与信用卡诈骗罪(B)抢劫 (未遂)罪与盗窃罪(C)抢劫 (未遂)罪与敲诈勒索罪(D)抢劫(既遂) 罪与盗窃罪29 对于甲的下列行为,说法错误的是:( )(A)乙见长相凶恶的甲迎面走来,担心自己的提包被抢走,便用手紧紧抓住提包,但甲还是用力夺走乙的提包。由于甲并未趁乙不备夺取财物,所以不构成抢夺罪(B)酒店老板甲以普通白酒兑水冒充洋酒向顾客乙销售,本来价值不足十元的白酒向乙索要数千元。乙提出异议,甲便指使酒店工作人员对其殴打,乙只得交钱脱身。甲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C)甲到朋友乙家作客时,发现乙的钱包内装有乙刚刚分手的初恋情人丙的照片。甲当初也曾追求丙但未果,甲知道乙仍怀念着丙

28、,出于忌妒欲将照片拿走,于是甲趁乙送自己上公交车时不备将乙装在口袋里的钱包偷出,回家打开看除了照片还有300 元钱。由于甲偷钱包时并无盗窃的故意,照片的经济价值也不高,所以甲不构成盗窃罪(D)甲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从后备箱中取出自己行李时,发现后备箱中还有一个电脑包,内有手提电脑一台,甲产生非法占有之意,趁司机不备将该电脑包一起拿走。事实上,该电脑包是甲之前的乘客乙遗忘在后备箱中的。甲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侵犯财产罪)模拟试卷 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A

29、 中乙是非法占有了甲的财物,甲通过秘密手段取回,不成立盗窃罪。在犯罪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的,并不一定都构成诈骗罪。一般来说,盗窃和诈骗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在一般案件中,区分这两罪并非难事。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一些案件窃与骗互为手段,交织在一起,使得盗窃罪与诈骗罪不易区分。诈骗罪(既遂)在客观上必须表现为一个特定的行为发展过程: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一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一一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或交付)财产 行为人获得或者使第三者获得财产一一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区别在于:受欺骗者是否基于认识错误处分(交付)财产。受骗者虽然产生了认识错误,但并未因此而处

30、分财产的,行为人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例如,A 打电话欺骗在家休息的老人 B:“您的孙子被车撞上了。 ”B 连门也没有锁便急忙赶到马路边,A 趁机取走了 B 的财物。虽然 A 实施了欺骗行为,但 B 没有因为受骗而产生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更没有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只是由于外出导致对财物占有的弛缓;A 取走该财产的行为,只能成立盗窃罪。受骗者虽然产生了认识错误,但倘若不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时,其帮助转移财产的行为不属于诈骗罪中的处分行为,行为人的行为也不成立诈骗罪。如 B 中丙显然受骗了,但他只是甲盗窃的工具而已,并不具有将乙的西服处分给甲占有的权限或地位。因此,甲成立盗窃罪(间接正犯)

31、。所以,处分行为的有无,划定了诈骗罪与盗窃罪的界限。处分行为意味着将财产转移给行为人或第三者占有,即由行为人或第三者事实上支配财产。至于受骗者是否已经转移给行为人或第三者占有,一方面,要根据社会的一般观念判断,即在当时的情况下,社会的一般观念是否认为受骗者已经将财产转移给行为人或第三者进行事实上的支配或控制;另一方面,受骗者是否具有将财产转移给行为人或第三者支配或控制的意思。C 中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因为乙虽然受骗了,但他并没有因此而产生将手机转移给甲支配与控制的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在当时的情况下,即使乙将手机递给甲,根据社会的一般观念,乙仍然支配和控制着手机,即甲没有占有手机。甲取得手机的支

32、配与控制完全是后来的盗窃行为所致。如果说甲的行为成立诈骗罪,则意味着甲接到手机时便成立诈骗既遂;即使甲打完电话后将手机还给乙,还属于诈骗既遂后的返还行为。这恐怕难以被人接受。处分行为并不要求受骗者将财物的所有权处分给行为人,所以不要求受骗者具有转移所有权的意思。也不要求受骗者对处分的财物享有所有权。【知识模块】 刑法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行为人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得财物,还是采用欺骗手法使财物控制者受骗而产生处分其财物的意思和行为,是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关键。但本案中,甲欺骗的对象是一个不满 10 岁的小孩,没有完全的辨认和认识能力。因而小孩由于甲的欺骗交付财物的行为,不能认为是

33、自愿交付。一般情况下,向没有充分能力的机器、儿童、精神病人等,采取欺骗方法获取其财物的,认定为盗窃罪,而不是诈骗罪。所以 A 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所谓“实行过限”,是指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对于实行过限行为,原则上来讲并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但是会影响到对不同行为人的定性问题。根据罪责自负原则,若共同犯罪中某行为人在其他行为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超出犯罪故意实施了其他的犯罪行为,则其他行为人对于过限的犯罪不具备任何罪过,故不应为其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某共同犯罪人实施计划外行为是其他犯罪人事先有预料的,表明其他犯罪人主观上对该犯罪行为

34、是容忍的,尽管没有亲手实行,也应承担刑事责任,该犯罪行为就不是实行过限,应当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临时起意问题,由所有共犯共同承担刑事责任。在本案中,乙在行窃过程中强奸丁,这是甲不可能预料到的,所以乙的强奸行为构成典型的“实行过限”,乙应单独对其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对于甲刺伤丙的行为,乙则是事先可以预料的。因为二人在计划盗窃之后,甲准备了匕首,乙不但知情而且是默认的。所以在盗窃财物后,为逃避追捕而刺伤丙的行为属于临时起意的情形,应由甲和乙共同承担责任。尽管乙没有实施该行为,但由其承担刑事责任也是非常合理的,因为一方面他事先没有反对准备匕首,事中也从甲实施该行为中获利。所以以上选项中只有 B 正确。另外

35、乙除了构成抢劫罪之外,还单独构成强奸罪。【知识模块】 刑法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区别在于有无实际的绑架行为。所以 A 项应该是敲诈勒索。刑法第 269 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理论上也称这一规定为准抢劫罪的规定。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如果出于其他目的,不能构成转化型抢劫罪。这有两种情况:一是直接定抢劫罪。这是指行为人在盗窃、诈骗、抢夺过程中,被人发现或者发现现场有人或者遇到了反抗等阻力,不是出于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的目的而是出于临时转变

36、的强行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当场以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手段来非法夺取财物的,就是典型的抢劫罪。二是应认定为故意杀人、伤害罪。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后,不是出于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的目的,而是出于灭口、报复等其他动机杀害、伤害他人的情况。所以,B 中甲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抢劫罪。刑法第 269 条的另一个条件是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所谓当场,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现场,或者刚一离现场就被人发觉追捕的过程。即使行为人在被抓捕过程中乘机藏匿于一隐蔽处或者混入人群,暂时脱离了追捕人的视线,但是,追捕人立即进行搜索,并发现行为人的,仍应视为当场。只有行为人在被追捕中

37、藏匿或者拦截汽车迅速逃跑,追捕人无法发现行为人,不得不停止追捕行动,在事后(包括在通缉过程中)被发现进行抓捕的,才不能转化为抢劫罪。也就是说本条中的暴力、以暴力相威胁行为,与先行的盗窃等行为在时空上具有连续性和关联性,时间上是前后连续而未间断的,地点上可以是同一场所,也可以是前行为场所的延展。如果当时追捕已经中断或者结束,或者在盗窃、诈骗、抢夺犯罪完成以后隔了一段时间,在其他地方被发现,当对其抓捕时,犯罪分子行凶抗拒,不适用本条。其暴力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实行数罪并罚。所以,D 是不正确的。携带凶器抢夺的两种情况,都必须是行为人在抢夺时没有显示、使用所携带的器械才成立,如果行为人在抢夺中显示甚至

38、使用了所携带的器械,则成立典型的抢劫罪。没有使用是指没有对被害人的人身使用凶器,具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没有针对被害人使用凶器实施暴力;二是没有使用凶器进行胁迫。携带凶器并直接针对财物使用凶器进而抢夺的,仍是携带凶器抢夺。C 中甲使用了携带的凶器,但是直接针对物而不是人,所以,属于转化型抢劫。【知识模块】 刑法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刑法第 272 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 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 3 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

39、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 384 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张某不具有非法占有储户的存款的意图,不构成职务侵占罪、金融凭证诈骗罪及贪污罪。【知识模块】 刑法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首先,李某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在本案中,李某取得的赔偿都是通过公安交警调解获得的,李某并没有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迫使对方交付钱款。另外如果本案认定为敲诈勒索罪,那么公安交警部门就成为行为人敲诈勒索所利用的工

40、具,这从法理上和情理上都难以说通。其次,李某的行为也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本案中,李某专门选择外地的正在变道的车辆,其碰擦对象是相对特定的;又从其碰擦所造成的后果看,由于碰擦是李某故意制造的,所以其可能会造成的后果是李某所能控制和掌握的。最后,李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在本案中,李某向对方驾驶员和公安交警部门隐瞒其故意制造事故的故意,致使公安交警就故意制造的事故按过失造成的交通事故对待,并按交通事故处理的正常程序进行调解,另外李某与事故对方在公安交警主持下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形式上对方也是自愿将钱款交付李某的,这也是本案与“诉讼诈骗”案件最大的不同之处。因此应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41、故答案是 C。【知识模块】 刑法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盗窃罪、诈骗罪的主要区别是行为人取得财物的方式和被害人是否主动交出财物,盗窃罪的行为人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被害人不是主动交出财物;而诈骗罪的行为人是采取骗取的方式,使被害人主动交出财物。就本案而言,甲男取得乙女的财物的控制,使用了欺骗和窃取的行为,应当成立诈骗罪或盗窃罪。而甲最终取得乙女财物的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是掉包,即在乙女不知情的情况下采用秘密的手段获得财物,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应定盗窃罪。【知识模块】 刑法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B 项属于“飞车抢夺”,飞车抢夺的处理要区分三种情况处理:(1)行为人一下子就抢走了

42、财物,或者没有抢走财物就开车逃离,应认定为抢夺罪;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按抢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处理。(2)行为人抢夺财物时被害人不撒手,行为人利用机动车行进的力量强行拖拽,致使被害人倒地死伤,应转化为抢劫罪。B 的情形即如此。(3)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撞击或者强行逼倒被害人以排除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行为人携带枪支,但没有使用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或者行为人并未实际持有枪支,但口头上表示有枪,不适用本规定。携带枪支抢夺的,转化为抢劫罪的,也不适用本规定。故 A 不正确。“入户抢劫”,

43、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否要求行为人入户之前即有抢劫的故意,即是否要求行为人是为了抢劫而入户?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是合法入户或者基于其他非法目的而入户,临时起意抢劫的,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转化型抢劫除外)。入户与在户不同。基于合法原因入户而突发抢劫故意的,虽然在客观危害上基本相同,但其所体现和反映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不同。故 C 不正确。D 中甲的行为只构成抢劫罪。索要欠条是抢劫罪行为的一部分,不另成立敲诈勒索罪。但是如果甲不让乙当场打下欠条,而是让乙日后

44、再交付财物,否则还要实施暴力,则另成立敲诈勒索罪。【知识模块】 刑法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首先,牵连犯的成立要求两个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依照刑法理论的通说,这种牵连关系意味着实施某犯罪对于实施另一犯罪而言具有相当的必要性。实际上,正是因为实施 A 罪的情形下行为人必然会实施 B 罪,所以对行为人进行数罪并罚显得有失公平,牵连犯制度才应运而生。所以不可将牵连犯、牵连关系理解得过分泛化。在本案中,吴某烧毁账簿时,信用社工作人员已开始对其经手的账目进行审核,吴某明知审核的是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账簿,而用事先准备的柴油将账目予以烧毁,其主观上是为了掩盖其违法犯罪行为以达到毁灭罪

45、证、逃避刑事追究、非法占用信用社资金的目的。但吴某将本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并不需要实施毁坏账簿的行为,另外在吴某毁坏账簿时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既遂,所以毁坏账簿的行为不能成为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另一方面,吴某职务侵占也不必然带来毁坏账簿的结果,因此也不能认定毁坏账簿是职务侵占的结果行为。综上所述,吴某涉嫌的两个罪名并不构成牵连犯。吴某毁坏账簿的行为破坏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且情节严重。可见吴某的行为不仅侵犯单位财产的所有权,同时还扰乱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只有认定其分别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并实行数罪并罚,才能获得罪刑均衡的效果。【知识模块】 刑法10 【正确答案】 B【

46、试题解析】 抢劫罪是当场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等方法,从被害人处当场取得财物的行为。对于从被害人处当场取得财物不能理解得太狭窄,本案中也属于当场取财。【知识模块】 刑法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转化型抢劫罪中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三个目的。如果不是出于以上三个目的,即使当场使用了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也不能按转化型抢劫罪处理。转化型抢劫和刑法第 263 条规定的抢劫在劫取财物和使用暴力的顺序上不同。前者是先用盗窃、诈骗、抢夺等手段取得财物,后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而后者是先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后劫取财物,同时是针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

47、胁才行。本案中,甲某以暴力威胁丙某,实际上侵犯了第三人丙某的人身权利,其目的是为了夺取乙某的财物,暴力威胁与劫财对象不同;同时甲某也不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以暴力威胁,所以,甲某的行为不能定性为抢劫或转化型抢劫,不应以抢劫罪论处。甲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本案中,甲某在实施盗窃过程中,被被盗者的妻子发现,对于财物的所有者丈夫来讲,甲某的行为仍是秘密窃取,而不是公开劫财。所以,甲某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且数额较大,故构成盗窃罪。【知识模块】 刑法12 【正确答案】

48、 A【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有关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 14 岁不满 16 岁的未成年人仅对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八种法定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本案中,甲和乙携带凶器入户盗窃,被发现后为逃避抓捕又使用暴力,似乎符合转化型抢劫罪的要求。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0 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

49、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因此对于甲和乙的行为应当做出不同的定性,甲构成故意伤害罪。另外,由于甲和乙事先有通谋,甲用匕首扎丙是乙事先可以预料到的,因此甲的行为不属于实行过限,因此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因此 A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7 条关于抢劫特定财物行为的定性:“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以抢劫罪定罪;抢劫的违禁品数量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抢劫违禁品后又以违禁品实施其他犯罪的,应以抢劫罪与具体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鹿某采用暴力威胁的方式劫得毒品,应该以抢劫罪定罪。【知识模块】 刑法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侵占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尽管后来的占为己有是非法的,但是侵占罪一般要求之前的保管是合法的。行为人合法占有他人的财物后,将该财物非法据为己有,在被害人请求返还时,虚构财物被盗等原因,使被害人免除返还义务的,仅认定为侵占罪。因为据为己有在前,后来的欺骗行为是为了进一步确保财物的所有,仅侵犯了被害人的同一种法益,属于不可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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