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7及答案与解析.doc

上传人:李朗 文档编号:865816 上传时间:2019-02-23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6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7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7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7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7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7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7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刑法第 310 条第 1 款规定了窝藏、包庇罪,第 2 款规定: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刑法第 312 条规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没有规定“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关于上述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7 年卷二 19 题)(A)若事前通谋之罪的法定刑低于窝藏、包庇罪的法定刑,即使事前通谋的,也应以窝藏、包庇罪论处(B)即使 刑法第 310 条没有第 2 款的规定,对于事前通谋事后窝藏、包庇的

2、,也应以共同犯罪论处(C)因缺乏明文规定,事前通谋事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D)事前通谋事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属于想象竞合,应从一重罪处罚2 甲杀丙后潜逃。为干扰侦查,甲打电话让乙将一把未留有指纹的斧头粘上丙的鲜血放到现场。乙照办后报案称,自己看到“凶手” 杀害了丙,并描述了与甲相貌特征完全不同的“ 凶手” 情况,导致公安机关长期未将甲列为嫌疑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6 年卷二 20 题)(A)乙将未留有指纹的斧头放到现场,成立帮助伪造证据罪(B)对乙伪造证据的行为,甲不负刑事责任(C)乙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成立诬告陷害罪(D)乙向公安机关虚假描述

3、“凶手” 的相貌特征,成立包庇罪3 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 2 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二 20 题)(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灭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B)乙向甲汇款 2 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D)甲虽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4 甲路过偏僻路段,看到其友乙强奸丙的犯罪事实。甲的下列哪一行为构成包庇罪?(2012 年卷二 19 题)(A)用手

4、机向乙通报公安机关抓捕乙的消息(B)对侦查人员的询问沉默不语(C)对侦查人员声称乙、丙系恋人,因乙另有新欢遭丙报案诬陷(D)经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5 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2011 年卷二 17 题)(A)甲用受贿所得 1000 万元购买了一处别墅(B)乙明知是他人用于抢劫的汽车而更改车身颜色(C)丙与抢劫犯事前通谋后代为销售抢劫财务(D)丁明知是他人盗窃的汽车而为其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6 医生甲退休后,擅自为人看病 2 年多。某日,甲为乙治疗,需注射青霉素。乙自述以前曾注射过青霉素,甲便未做皮试就给乙注射青霉素,乙因青霉素过敏而死亡。关于本案,下

5、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二 18 题)(A)以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B)以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论处(C)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D)以医疗事故罪论处7 关于盗伐林木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卷二 20 题)(A)甲盗伐本村村民张某院落外面的零星树木,如果盗伐数量较大,构成盗伐林木罪(B)乙在林区盗伐珍贵林木,数量较大,如同时触犯其他法条构成其他犯罪,应数罪并罚(C)丙将邻县国有林区的珍贵树木移植到自己承包的林地精心养护使之成活的,不属于盗伐林木(D)丁在林区偷扒数量不多的具有药用价值的树皮,致使数量较大的林木枯死的,构成盗伐林木罪8 甲公司竖立的广告牌被路边树枝遮挡

6、,甲公司在未取得采伐许可的情况下,将遮挡广告牌的部分树枝砍掉,所砍树枝共计 6 立方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二 19 题)(A)盗伐林木包括砍伐树枝,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B)盗伐林木罪是行为犯,不以破坏林木资源为要件,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C)甲公司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成立滥伐林木罪(D)不能以盗伐林木罪判处甲公司罚金9 甲窃得一包冰毒后交乙代为销售,乙销售后得款 3 万元与甲平分。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5 年卷二 9 题)(A)甲的行为触犯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B)甲贩卖毒品的行为侵害了新的法益,应与盗窃罪实行并罚(C)乙的行为触犯

7、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转移毒品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D)对乙应以贩卖毒品罪一罪论处10 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卷二 18 题)(A)非法持有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B)持有毒品不限于本人持有,包括通过他人持有(C)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时,必须知道谁是所有者(D)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11 国有甲公司领导王某与私企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以 10 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后王某发现,丙公司销售的相同设备仅为 6 万元。王某虽有权取消合同,但却与乙公司老总刘某商议,由王某花 6 万元从丙公司购置设备交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

8、以 10 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经王某签字批准,甲公司将 10 万元货款支付给乙公司后,刘某再将 10 万元返给王某。刘某为方便以后参与甲公司采购业务,完全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卷二 2l 题)(A)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 10 万元(B)王某利用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机会谋取私利,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C)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后将货款交给王某,刘某行为构成贪污罪(D)刘某协助王某骗取公款,但因其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故构成诈骗罪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9、2 分,共 80 分。12 甲的下列哪些行为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不考虑情节)?(2014 年卷二 61 题)(A)甲、乙共同盗窃了丙的财物。为防止公安人员提取指纹,甲在丙报案前擦掉了两人留在现场的指纹(B)甲、乙是好友。乙的重大贪污罪行被丙发现。甲是丙的上司,为防止丙作证,将丙派往境外工作(C)甲得知乙放火致人死亡后未清理现场痕迹,便劝说乙回到现场毁灭证据(D)甲经过犯罪嫌疑人乙的同意,毁灭了对乙有利的无罪证据13 甲盗掘国家重点保护的古墓葬,窃取大量珍贵文物,并将部分文物偷偷运往境外出售牟利。司法机关发现后,甲为毁灭罪证将剩余珍贵文物损毁。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0 年卷二

10、63 题)(A)运往境外出售与损毁文物,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对甲应以盗掘古墓葬罪、盗窃罪论处(B)损毁文物是为自己毁灭证据的行为,不成立犯罪,对甲应以盗掘古墓葬罪、盗窃罪、走私文物罪论处(C)盗窃文物是盗掘古墓葬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对甲应以盗掘古墓葬罪、走私文物罪、故意损毁文物罪论处(D)盗掘古墓葬罪的成立不以盗窃文物为前提,对甲应以盗掘古墓葬罪、盗窃罪、走私文物罪、故意损毁文物罪论处14 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卷二 61 题)(A)甲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B)乙随身携带藏有毒品的行李入关,被现场查获,构成走私毒品罪既遂(C)丙乘广州至北

11、京的火车运输毒品,快到武汉时被查获,构成运输毒品罪既遂(D)丁以牟利为目的容留刘某吸食毒品并向其出卖毒品,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和贩卖毒品罪,应数罪并罚15 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 61 题)(A)甲无牟利目的,为江某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达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数量标准。对甲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B)乙为蒋某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在交通费等必要开销之外收取了若干“劳务费”。对乙应以贩卖毒品罪论处(C)丙与曾某互不知情,受雇于同一雇主,各自运输海洛因 500 克。丙将海洛因从一地运往另一地后,按雇主吩咐交给曾某,曾某再运往第三地。丙应对运输1000 克海洛因负责(D)

12、丁盗窃他人 200 克毒品后,将该毒品出卖。对丁应以盗窃罪和贩卖毒品罪实行数罪并罚16 关于毒品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2 年卷二 62 题)(A)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B)缉毒警察掩护、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构成放纵走私罪(C)强行给他人注射毒品,使人形成毒瘾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D)窝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属于窝藏毒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条竞合,应以窝藏毒赃罪定罪处刑17 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二 60 题)(A)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即使没有牟利目的,也成立贩卖毒品罪(

13、B)为便于隐蔽运输,对毒品掺杂使假的行为,或者为了销售,去除毒品中的非毒品物质的行为,不成立制造毒品罪(C)甲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数量较大毒品委托给乙保管时,甲、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D)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量刑时不应重复计算毒品数量18 关于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可以由哪些主体构成?(2010 年卷二64 题)(A)网站建立者(B)网站直接管理者(C)电信业务经营者(D)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18 甲在强制戒毒所戒毒时,无法抗拒毒瘾,设法逃出戒毒所。甲径直到毒贩陈某家,以赊账方式买了少量毒品过瘾。后甲逃往乡下,告知朋友乙详情,请乙收留。乙让甲住下(事实一) 。

14、甲对陈某的毒品动起了歪脑筋,探知陈某将毒品藏在厨房灶膛内。某夜,甲先用毒包子毒死陈某的 2 条看门狗(价值 6000 元),然后翻进陈某院墙,从厨房灶膛拿走陈某 50 克纯冰毒(事实二)。甲拿出 40 克冰毒,让乙将 40克冰毒和 80 克其他物质混合,冒充 120 克纯冰毒卖出(事实三)。请回答第(1)(3) 题。(2014 年卷二 8991 题)19 关于事实一,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是依法被关押的人员,其逃出戒毒所的行为构成脱逃罪(B)甲购买少量毒品是为了自吸,购买毒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C)陈某出卖毒品给甲,虽未收款,仍属于贩卖毒品既遂(D)乙收留甲的行为构成窝藏罪20 关于事实二的

15、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翻墙入院从厨房取走毒品的行为,属于入产盗窃(B)甲进入陈某厨房的行为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C)甲毒死陈某看门狗的行为是盗窃预备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想象竞合(D)对甲盗窃 50 克冰毒的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根据盗窃情节轻重量刑21 关于事实三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让乙卖出冰毒应定性为甲事后处理所盗赃物,对此不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B)乙将 40 克冰毒掺杂、冒充 120 克纯冰毒卖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C)甲、乙既成立诈骗罪的共犯,又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共犯(D)乙在冰毒中掺杂使假,不构成制造毒品罪21 某地政府为村民发放扶贫补贴,由各村村委会主任审

16、核本村申请材料并分发补贴款。某村村委会主任王某、会计刘某以及村民陈某合谋伪造申请材料,企图每人套取 5 万元补贴款。王某任期届满,周某继任村委会主任后,政府才将补贴款拨到村委会。周某在分发补贴款时,发现了王某、刘某和陈某的企图,便只发给三人各3 万元,将剩余 6 万元据为己有。三人心知肚明,但不敢声张。(事实一)后周某又想私自非法获取土地征收款,欲找县国土局局长张某帮忙,遂送给县工商局局长李某 10 万元,托其找张某说情。李某与张某不熟,送 5 万元给县财政局局长胡某,让胡某找张某。胡某找到张某后,张某碍于情面,违心答应,但并未付诸行动。(事实二)周某为感谢胡某,从村委会账户取款 20 万元购

17、买玉器,并指使会计刘某将账做平。周某将玉器送给胡某时,被胡某拒绝。周某只好将玉器退还商家,将退款 20万元返还至村委会账户,并让刘某再次平账。(事实三) 请回答第(1)(3) 题(2017 年卷二 8991 题)22 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王某拿到补贴款时已经离任,不能认定其构成贪污罪(B)刘某参与伪造申请材料,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 3 万元(C)陈某虽为普通村民,但参与他人贪污行为,构成贪污罪(D)周某擅自侵吞补贴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 6 万元23 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周某为达非法目的,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构成行贿罪(B)李某请托胡某帮忙,并

18、送给胡某 5 万元,构成行贿罪(C)李某未利用自身职务行为为周某谋利,但构成受贿罪既遂(D)胡某收受李某财物进行斡旋,但未成功,构成受贿罪未遂24 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周某挪用村委会 20 万元购买玉器行贿,属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B)周某使用村委会 20 万元购买玉器,属贪污行为,但后又将 20 万元还回,构成犯罪中止(C)刘某第一次帮周某将账面做平,属于帮周某成功实施犯罪行为,与周某构成共同犯罪(D)刘某第二次帮周某将账面做平,属于作假证明掩护周某的犯罪行为,构成包庇罪24 甲是 A 公司(国有房地产公司)领导,因私人事务欠蔡某 600 万元。蔡某让甲

19、还钱,甲提议以 A 公司在售的商品房偿还债务,蔡某同意。甲遂将公司一套价值 600万元的商品房过户给蔡某,并在公司财务账目上记下自己欠公司 600 万元。三个月后,甲将账作平,至案发时亦未归还欠款。(事实一)A 公司有工程项目招标。为让和自己关系好的私营公司老板程某中标,甲刻意安排另外两家公司与程某一起参与竞标。甲让这两家公司和程某分别制作工程预算和标书,但各方约定,若这两家公司中标,就将工程转包给程某。程某最终在 A 公司预算范围内以最优报价中标。为感谢甲,程某花 5000 元购买仿制古董赠与甲。甲以为是价值 20 万元的真品,欣然接受。(事实二)甲曾因公务为 A 公司垫付各种费用 5 万元

20、,但由于票据超期,无法报销。为挽回损失,甲指使知情的程某虚构与 A 公司的劳务合同并虚开发票。甲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后,找公司财务套取“劳务费”5 万元。 (事实三)请回答第(1)(3) 题。(2016 年卷二 8991 题)25 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将商品房过户给蔡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B)甲将商品房过户给蔡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C)甲虚假平账,不再归还 600 万元,构成贪污罪(D)甲侵占公司 600 万元,应与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26 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程某虽与其他公司串通参与投标,但不构成串通投标罪(B)甲安排程某与他人串通投标,构成串通投

21、标罪的教唆犯(C)程某以行贿的意思向甲赠送仿制古董,构成行贿罪既遂(D)甲以受贿的意思收下程某的仿制古董,构成受贿罪既遂27 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甲以非法手段骗取国有公司的财产,构成诈骗罪(B)甲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构成贪污罪(C)程某协助甲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欺骗,构成诈骗罪与贪污罪的想象竞合犯(D)程某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帮助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构成贪污罪的帮助犯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7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

22、罪、罪刑法定原则和注意规定。A 项:因为事前通谋之罪属于共同犯罪,而刑法明文规定了事前不通谋、事后窝藏、包庇的构成窝藏、包庇罪。所以即使事前通谋之罪的法定刑低于窝藏、包庇罪的法定刑也应当依照罪刑法定原则定之前通谋之罪。故 A 项错误,不当选。 B 项,因为事前通谋是共同犯罪的典型行为,所以刑法第 310 条第 2 款的规定属于注意规定,而不是法律拟制,即使去掉,对于事前通谋事后窝藏、包庇的,也应以共同犯罪论处。故 B项正确,当选。C 项,同上,C 项错误,不当选。D 项,事前通谋犯罪后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只定通谋之罪,因为不具有期待可能性。故 D 项错误,不当选。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

23、析】 本题考查帮助伪造证据罪、包庇罪、期待可能性。A 项:乙明知甲杀人,仍然应其要求为其提供伪造的证据,成立刑法第 307 条第 2 款规定的帮助伪造证据罪。故 A 选项正确。B 项:由于刑法仅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构成犯罪,即立法者在此处采纳了缺乏期待可能性责任阻却事由,不追究为了摆脱自己的罪名而伪造、毁灭证据的案件当事人的证据犯罪的刑事责任,因而甲在本案中不承担刑事责任。故B 选项正确。C 项:由于乙并没有指明是谁杀死了被害人,即并没有 “诬告”具体的受害人,没有侵犯他人的人身权,不成立诬告陷害罪。故 C 选项错误,当选。D 项:乙明知甲构成犯罪而对司法人员作假证明包庇的,成立

24、 刑法第 310 条规定的包庇罪。故 D 选项正确。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罪、事后不可罚的行为。根据刑法第 307 条第 2 款的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的,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乙明知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仍然按照其要求为其藏匿凶器的,属于帮助毁灭证据的行为。注意“毁灭”并不是单指通过毁坏证据物理形态的方式并使其消失,还包括了一切使得司法机关无法或难以发现证据的行为,比如将血迹洗掉等。故 A、C 项错误。根据刑法第 310 条的规定,帮助犯罪的人逃匿,躲避司法机关追查的,成立窝藏罪。乙明知甲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逃跑的钱款,属于帮助犯罪的人逃匿的窝藏罪。故

25、B 项错误。犯罪的人为自己的犯罪事实毁灭、伪造证据、作伪证或者要求他人为自己作伪证的,由于不能期待其作出不利于自己的行为,所以属于缺乏期待可能性的情况,不单独构成证据犯罪。因此甲虽然唆使乙为自己毁灭证据,但甲却不为毁灭证据罪承担责任,也即不会按照教唆犯论处。故 D 项正确。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包庇罪。刑法第 310 条规定的窝藏、包庇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包含窝藏罪和包庇罪。其中为犯罪人化装、指路、提供住所或者钱财的都属于窝藏行为。此处的帮助不是共犯意义上的帮助,即使犯罪人没有打算逃匿,但行为人将犯罪人灌醉后送往外地的,也属于帮助逃匿。而包庇只有一种情形,就是作假证明掩盖罪

26、证,包括冒充犯罪的人。单纯的拒绝作证不成立本罪。A 选项,用手机向乙通报公安机关抓捕乙的消息,是帮助他人逃匿的行为,构成窝藏罪。B 选项,证人始终保持沉默,拒绝作证的;或者只提供部分证言,但在司法人员故意提出不利于被告人的问题时,表示默认的,都不属于作假证明包庇罪犯,故 B 选项中对侦查人员的询问沉默不语的,不构成包庇罪。C 选项,对侦查人员声称乙、丙系恋人,因乙另有新欢遭丙报案诬陷,构成包庇罪和伪证罪的竞合。D选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行为人不构成包庇罪。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A 选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行为主体不包括本犯,即本犯对自己的犯

27、罪所得实施掩饰、隐瞒行为的,由于缺乏期待可能性,不构成本罪。所以甲的行为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B 选项,更改颜色的汽车是用于抢劫的工具而非犯罪所得,所以乙的行为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C 选项,事前有通谋的事后窝赃、销赃行为成立共同犯罪,所以丙构成抢劫罪。D 选项,丁的行为使得司法机关难以发现或者难以分辨赃物性质,维持了他人盗窃犯罪的违法状态,侵害了被害人的财物返还请求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 D 选项正确。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非法行医罪。医师执业资格是“医师资格”与“执业资格”的统一。退休的医生只具有医生资格,而没有执业资格,相当于刑法上的普通人,其行

28、医问诊的,可以成立非法行医罪。甲退休后擅自为他人看病 2 年多,属于没有医师执业资格,而以行医为业的非法行医罪。其行医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属于刑法第 336 条规定的“造成就诊人死亡”因而法定刑加重的情况,是此罪的结果加重犯。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也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要求,二者是法条竞合关系,特别法优先,按照非法行医罪论处。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目考查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A 项:根据该司法解释第 9 条的规定,没有破坏环境的盗砍零星树木的行为,按照盗窃罪处理。故 A 项错误。B 项:根据该司法解释第 8 条的规定,盗伐珍贵林木

29、,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故 B 项错误。C 项:丙将珍贵林木非法移出,就是盗伐行为,至于目的是为了使用木材还是利用苗木使其在其他地方生长,不影响盗伐林木犯罪的成立。故 C 项错误。D 项:丁在林区偷扒树皮导致树木枯死的,是对林业资源的破坏,同时也是对他人财产的窃取,成立盗伐林木罪。故 D 项正确。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依据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3 条的规定,成立盗伐林木罪需要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甲公司砍伐树枝并不是想利用材木的经济用途或者其他用途,而只是为了排除树枝对广告牌的遮挡,

30、所以是对树木的一种破坏而不是盗窃,所以不成立盗伐林木罪。故 A、B 选项错误。依据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6 条,滥伐林木需要“数量较大”才构成犯罪,“数量较大”以 10 至 20 立方米或者幼树 500至 1000 株为起点。甲公司未获得采伐许可,滥伐他人所有的树木,但是只有 6 立方米,没有达到犯罪的起刑点,所以不成立滥伐林木罪。故 C 选项错误,D 选项正确。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贩卖毒品罪、盗窃罪。甲盗窃毒品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违禁品虽然国家禁止或者限制流通,但是仍然属于财物,对违禁品可以成立侵犯财产的犯罪。甲要求乙销售毒品的行为成立

31、贩卖毒品罪的教唆犯。因为甲的盗窃罪侵犯的是财产利益,贩卖毒品罪侵犯的是公众健康,所以不符合“事后不可罚”原则所要求的第二个行为没有侵犯新的法益的要求,理应数罪并罚。故 A、B 项正确。乙接受甲的要求,销售毒品的,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实行犯。同时触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但是二罪属于法条竞合的关系,只定贩卖毒品罪。转移毒品罪,是为他人的毒品犯罪转移毒品,逃避司法机关追查的行为。乙是甲贩卖毒品罪的共犯,其对毒品的实际转移,属于贩卖行为的内容,不能成立转移毒品罪等毒赃犯罪。乙销售毒品的行为,同时是为甲的盗窃罪销售赃物的行为,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成立条件,与贩卖毒品罪成立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罚,只定贩卖

32、毒品罪。故 C项错误,D 项正确。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非法持有毒品罪。A 选项,依据 刑法第 348 条的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成立要求非法持有的毒品达到一定数量,但是注意,根据刑法第 347 条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故 A 选项错误。B 选项,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持有方式,既包括本人直接持有,也包括通过他人间接持有。故 B 选项正确。C 选项,非法持有毒品罪作为故意犯罪,只要持有者自己知道自己支配的是毒品即可,行为人是否知道所有者、占有者,不影响持有毒品的成立。故 C 选项错误。D 选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人,

33、都会非法持有毒品,两者之间是吸收关系(持有行为被吸收),只认定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故 D 选项错误。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A 项,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套取公款的行为致使国有公司支付了本不该支付的 4 万元。所以王某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 4 万元。故 A 项错误,不当选。 B 项,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因为王某是国有公司的领导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故 B 项错误,不当选。C 项,刘某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帮助国家工作人员王某贪污国家公款的,构成贪污罪的共犯。故 C 项正确,当选。D项,同上,D

34、 项错误,不当选。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2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帮助毁灭证据罪。共犯人为共同的犯罪证据进行毁灭的,属于缺乏期待可能性的事后不可罚行为,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的范围包括毁灭行为、教唆他人毁灭证据的行为、为他人毁灭证据提供便利的行为,所以教唆他人毁灭证据的,属于此罪的范围。所以 A 项因为共同犯罪而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C 项则是明显的帮助毁灭证据罪。B 项:将证人找机会支开使其无法作证,能够是对证据的“毁灭”吗?如果持肯定态度,则是准备对

35、“毁灭”一词进行扩大甚至类推的解释。在适用法律时,帮助当事人把证据藏起来使得司法机关一时无法查找的,也可以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但是把证人藏起来,阻止证人作证的,却应该成立独立的妨害作证罪。将该行为理解为“毁灭”,是超出了国民对“毁灭”一词的口语范围的类推解释。所以 B 项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D 项:将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毁掉,似乎是得到了被害人承诺,但是帮助毁灭证据罪本身侵犯的法益并不是被害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利益,而是公正审理案件的司法秩序利益。所以,不论是有利于当事人的、还是不利于当事人的证据,毁灭其的行为都是帮助毁灭证据罪。还可以解释为,对此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即对彼方当事人不利,对其进行毁

36、灭的,是成立对彼方当事人的“帮助毁灭证据罪”。13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盗掘古墓葬罪、走私文物罪、故意损毁文物罪。根据刑法第 328 条的规定,甲盗掘国家重点保护的古墓葬,成立盗掘古墓葬罪。甲同时窃取大量珍贵文物的,根据刑法第 328 条第 1 款第 4 项的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是盗掘古墓葬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不实行数罪并罚。甲将部分文物偷偷运往境外出售牟利,成立刑法第 151 条第 2 款规定的走私文物罪。司法机关发现后,甲为毁灭罪证将剩余珍贵文物损毁的行为,属于另起犯意的行为,根据刑法第 324 条的规定成立故意

37、损毁文物罪。本题的难点在于罪数关系。首先盗掘古墓葬罪中包含了对同时盗窃文物行为的评价,不按照盗掘古墓葬罪与盗窃罪并罚,只成立盗掘古墓葬罪。其次走私文物罪侵犯的法益与盗掘古墓葬罪不同,前者为海关监管秩序和关税利益,后者为古墓葬文物的保护,所以盗掘古墓葬后走私文物的,不是事后不可罚,应该数罪并罚。最后因司法机关追查而决意毁灭文物的行为,既是毁灭证据的行为,也同时是损毁文物的行为。对于毁灭证据的犯罪,由于行为人缺乏期待可能性而不能成立,但是行为同时成立故意损毁文物罪,应按故意损毁文物罪予以处罚。1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毒品犯罪。A 项:根据 刑法第 354 条的规定,

38、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的对象不限,可以包括未成年人。故 A 项正确。B 项:走私毒品,指以瞒关或者绕关等方式私运毒品进出国(边)境。输入毒品的既遂,采取到达说,即毒品到达我国领土(包括港口,但不包括领空)时为既遂。乙的毒品已经进入中国海关,走私既遂。故 B 项正确。C 项:运输毒品时,行为人为了运输而开始搬运毒品时为着手,进入正式的运输状态时为既遂。将装有毒品的邮袋交付邮局后,即为既遂。丙的毒品已经进入运输状态,成立运输毒品罪既遂。故 C 项正确。D 项:丁向刘某出售毒品的行为成立贩卖毒品罪,容留刘某吸毒的行为成立容留他人吸毒罪,属于典型的数罪,应该数罪并罚。故 D

39、 项正确。1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毒品犯罪。A 项:甲为他人代购毒品,中间不加价的,不属于贩卖毒品,仅是购买者“阵营”的非法持有毒品者,如果数量达到法律要求,则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故 A 选项正确。B 项:行为人为他人代购用于吸食的毒品,收取“介绍费”“劳务费”,或者以贩卖为目的收取部分毒品作为酬劳的,属于变相加价贩卖毒品,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故 B 选项正确。C 项:受雇于同一雇主运输毒品,但受雇者之间没有共同犯罪故意,或者虽然明知他人受雇运输毒品,但各自的运输行为相对独立,既没有实施配合、掩护他人运输毒品的行为,又分别按照各自运输的毒品数量领取报酬的,不应认定

40、为共同犯罪。受雇于同一雇主分段运输同一宗毒品,但受雇者之间没有犯罪共谋的,也不应认定为共同犯罪。丙与曾某就各自运输的 500 克毒品没有共同的行为计划,不成立共犯,丙将自己运输完成的毒品交给曾某后,也没有与曾某实施毒品犯罪的共同故意,仅在客观上为相互关联的毒品犯罪上下家,不构成共同犯罪。丙也就不可能为曾某运输毒品的数量承担刑事责任。故 C 选项错误。D 项:丁盗窃毒品成立盗窃罪,侵犯他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利益;丁贩卖盗窃来的毒品,成立贩卖毒品罪,由于侵犯了新的法益毒品管理秩序,不再是事后不罚的情况,应该数罪并罚。故 D 选项正确。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

41、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强迫吸食毒品罪、窝藏毒脏罪。A 选项,刑法第 350 条规定了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从法条的角度成立犯罪没有数量限制,但是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第 6 条规定,非法买卖制毒物品必须达到相当数量才能成立犯罪。因此,“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说法是错误的。B 选项, 刑法第 349 条第 2 款规定,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从重处罚。缉毒警察并不是海关工作人员,其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并不是在犯罪人走私时利用职权放纵走私,所以不成立

42、放纵走私罪。C 选项,刑法第 353 条第 2 款规定,强追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强迫他人吸毒罪。即使将形成毒瘾解释为对身体的伤害,也因为特殊法优于一般法,而只按照强迫吸食毒品罪处罚。所以 C 项说法错误。D 选项,窝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的,成立刑法 第 349 条规定的窝藏毒赃罪。同时满足刑法第 312 条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二者属于法条竞合,根据 2009 年 11 月 4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3 条的规定,选择适用重法条。最终应以窝藏毒赃罪定罪处刑。所以D 项说法正确。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毒品犯

43、罪。根据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取得的共识,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无论是否牟利,都应以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论处。即既可能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共犯(代卖),也可能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代购) 。A 选项的结论是“成立贩卖毒品罪”,说法不严谨。虽然司法部参考答案为正确选项,但与犯罪构成原理以及司法实践不一致。制造毒品指使用毒品原植物制作成毒品,包括精制、转化、调制毒品。同样根据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形成的共识,为便于隐蔽运输,对毒品掺杂使假的行为,或者为了销售,去除毒品中的非毒品物质的行为,不是制造毒品的行为,不成立制造毒品罪。非法持

44、有毒品罪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持有并不要求直接持有,即介入第三者时,也不影响持有的成立。行为人将数量较大毒品委托给他人保管时,行为人为间接持有,他人为直接持有。所以 C 选项中甲、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实施四个行为中多个行为时,也只成立一罪,如果走私、贩卖毒品不是同一宗,则数量累加,如果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则只成立走私、贩卖毒品罪,量刑时不应重复计算毒品数量。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犯罪的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

45、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4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网站建立者、直接负责的管理者明知他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是淫秽电子信息,允许或者放任他人在自己所有、管理的网站或者网页上发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 363 条第 1 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第 6 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是淫秽网站,为其提供互联网接人、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等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 363 条第 1 款的规

46、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则网站建立者、网站直接管理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都可以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19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脱逃罪、贩卖毒品罪、窝藏罪。根据刑法第 316 条的规定,脱逃罪的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甲是被关押戒毒的人员,不符合脱逃罪的主体身份要求,所以甲的行为不成立脱逃罪。故 A 选项错误。购买毒品供自己吸食,如果毒品数量较少,没有达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数量要求,不构成犯罪。故 B 选项正确。贩卖毒品的行为完成就是贩卖毒品罪的既遂,与收受毒赃与否没有关系。陈某出卖毒品给甲,虽未

47、收款,仍属于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故 C 选项正确。根据刑法第 310 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予以收留的,成立窝藏罪。甲的脱逃行为和购买毒品供自己吸食的行为都不成立犯罪,甲不是“犯罪的人”,所以收留甲的乙不成立窝藏罪。故 D 选项错误。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 条规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第 3 条规定,非法进入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甲翻墙进入他人厨房盗窃毒品的,是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的场所盗

48、窃,属于入户盗窃。刑法有限保护对违禁品的非法占有,所以即使甲盗窃的是毒品,仍然成立盗窃罪。故 AD 选项正确。入户盗窃的“入户”行为本身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只是预备行为被盗窃罪实行行为所吸收。故 B 选项正确。甲毒死看门狗的行为,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时属于盗窃罪的预备行为(为着手盗窃制造条件),成立想象竞合,故 C 选项说法正确。21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诈骗罪、贩卖毒品罪、制造毒品罪、共犯。犯罪以后处分赃物的行为,通常是不可罚的行为。但是,如果处分赃物的行为造成新的法益侵害的,对该行为就应该定罪处罚。甲明知是毒品而盗窃后,又予以出卖的,

49、两个行为侵犯两个法益,成立数罪同时应该并罚。有人援引 2006 年的考题:明知毒品而抢劫后又持有的,只按照抢劫罪处理。认为不明知是毒品而盗窃或抢劫后,又持有或使用的,才成立数罪并罚;若事前对毒品有明知的,则只成立盗窃罪或抢劫罪。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用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来决定犯罪构成的个数,是一种早就被抛弃的观点。故 A 选项错误。将其他物质掺入毒品,使得毒品增重,同时假冒纯毒品出卖的行为,除成立贩卖毒品罪外,还成立隐瞒真相、捏造事实的诈骗罪,与贩卖毒品罪是想象竞合犯关系。故 B 选项正确。甲、乙两人对于贩卖毒品和掺杂使假具有共同故意,有共同行为,对于贩卖毒品罪和诈骗罪都成立共同犯罪。故 C 选项正确。掺杂使假的行为本身不是制造毒品的行为,不成立制造毒品罪。故 D 选项正确。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贪污罪。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 93 条的立法解释,村委会成员在代行政府职责,发放土地补偿款时,具备成为贪污罪的主体身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王某的行为符合这一规定,成立贪污罪,至于在公款到手前王某离职的事实,不影响在行为时王某构成犯罪,因为刑法惩罚的是行为那一刻行为人是否一次性地满足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职业资格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