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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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1 题)(A)刑法修正案(八) 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2、(C)依据 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2 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 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 ”,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卷二真题试卷第 2 题)(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 “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

3、,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3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 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3 题)(A)第句正确,第 句错误(B)第 句正确,第句错误(C)第 句正确,第句错误(D)第句正确,第 句错误4 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不作为犯罪?(卷二真题试卷第 4 题)(A)甲到湖中游泳,见武某也在游泳。武某突然腿抽筋,向唯一在场的甲呼救。甲未予理

4、睬,武某溺亡(B)乙女拒绝周某求爱,周某说“如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 ”。乙明知周某可能跳河,仍不同意。周某跳河后,乙未呼救,周某溺亡(C)丙与贺某到水库游泳。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贺某忽然沉没,丙有点害怕,忙游上岸,贺某溺亡(D)丁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丁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5 下列哪一行为构成故意犯罪?(卷二真题试卷第 5 题)(A)他人欲跳楼自杀,围观者大喊“怎么还不跳”,他人跳楼而亡(B)司机急于回家,行驶时闯红灯,把马路上的行人撞死(C)误将熟睡的孪生妻妹当成妻子,与其发生性关系(D)作客的朋友在家中吸毒,主人

5、装作没看见6 甲与素不相识的崔某发生口角,推了他肩部一下,踢了他屁股一脚。崔某忽觉胸部不适继而倒地,在医院就医时死亡。经鉴定,崔某因患冠状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6 题)(A)甲成立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B)甲的行为既不能认定为故意犯罪,也不能认定为意外事件(C)甲的行为与崔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是客观事实(D)甲主观上对崔某死亡具有预见可能性,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7 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7 题)(A)甲将罪犯顾某扭送派出所途中,在汽车后座上死死摁住激烈反抗的顾某头部,到派出

6、所时发现其已窒息死亡。甲成立正当防卫(B)乙发现齐某驾驶摩托车抢劫财物即驾车追赶,2 车并行时摩托车撞到护栏,弹回与乙车碰撞后侧翻,齐某死亡。乙不成立正当防卫(C)丙发现邻居刘某(女)正在家中卖淫,即将刘家价值 6000 元的防盗门砸坏,阻止其卖淫。丙成立正当防卫(D)丁开枪将正在偷越国(边)境的何某打成重伤。丁成立正当防卫8 甲欲杀乙,将乙打倒在地,掐住脖子致乙深度昏迷。30 分钟后,甲发现乙未死,便举刀刺乙,第一刀刺中乙腹,第二刀扎在乙的皮带上,刺第三刀时刀柄折断。甲长叹“你命太大,整不死你,我服气了” ,遂将乙送医,乙得以保命。经查,第一刀已致乙重伤。关于甲犯罪形态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

7、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8题)(A)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犯(B)故意杀人罪的中止犯(C)故意伤害罪的既遂犯(D)故意杀人罪的不能犯9 甲(15 周岁题) 求乙(16 周岁题) 为其抢夺作接应,乙同意。某夜,甲抢夺被害人的手提包(内有 1 万元现金题),将包扔给乙,然后吸引被害人跑开。乙害怕坐牢,将包扔在草丛中,独自离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9题)(A)甲不满 16 周岁,不构成抢夺罪(B)甲与乙构成抢夺罪的共犯(C)乙不构成抢夺罪的间接正犯(D)乙成立抢夺罪的中止犯10 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10 题)(A)甲为劫财将陶某打成重

8、伤,陶某拼死反抗。张某路过,帮甲掏出陶某随身财物。2 人构成共犯,均须对陶某的重伤结果负责(B)乙明知黄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仍按黄某要求为其收取毒品原植物的种子。2 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共犯(C)丙明知李某低价销售的汽车系盗窃所得,仍向李某购买该汽车。2 人之间存在共犯关系(D)丁系国家机关负责人,召集领导层开会,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全体职工。丁和职工之间存在共犯关系11 刑法第 49 条规定:_的时候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_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_的时候已满 75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的除外。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卷二真题试卷第 11 题)(A)

9、犯罪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B)审判 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C)审判 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D)犯罪审判一一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12 甲因走私武器被判处 15 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5 年;因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被判处 14 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5 万元,剥夺政治权利 3 年;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判处 10 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 万元。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刑法规定?(卷二真题试卷第 12 题)(A)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 35 年,没收财产 25 万元,剥夺政治权利 8 年(B)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 20 年,罚金 25 万元,剥夺政治权利 8 年(C)决定判

10、处甲有期徒刑 25 年,没收财产 5 万元,罚金 20 万元,剥夺政治权利6 年(D)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 23 年,没收财产 5 万元,罚金 20 万元,剥夺政治权利8 年13 犯罪分子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经_核准,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如有特殊情况,经_核准,实际执行未达 13 年的,可以假释;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由_核准,执行死刑;犯罪已经经过 20 年,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_核准。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卷二真题试卷第 13 题)(A)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最人民法院(B)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11、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C)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一一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14 甲系海关工作人员,被派往某国考察。甲担心自己放纵走私被查处,拒不归国。为获得庇护,甲向某国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14 题)(A)甲构成叛逃罪(B)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C)对甲不应数罪并罚(D)即使刑法分则对叛逃罪末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也应对甲附加剥夺 1 年以上 5 年以下政治权利15 下列哪一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卷二真题

12、试卷第 15 题)(A)甲驾车在公路转弯处高速行驶,撞翻相向行驶车辆,致 2 人死亡(B)乙驾驶越野车在道路上横冲直撞,撞翻数辆他人所驾汽车,致 2 人死亡(C)丙醉酒后驾车,刚开出 10 米就撞死 2 人(D)丁在繁华路段飙车,2 名老妇受到惊吓致心脏病发作死亡16 下列哪一行为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卷二真题试卷第 16 题)(A)监狱监管人员吊打被监管人,致其骨折(B)非法拘禁被害人,大力反扭被害人胳膊,致其胳膊折断(C)经本人同意,摘取 17 周岁少年的肾脏 1 只,支付少年 5 万元补偿费(D)黑社会成员因违反帮规,在其同意之下,被截断 1 截小指头17 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的论述,下

13、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17 题)(A)强行与卖淫幼女发生性关系,事后给幼女 500 元的,构成强奸罪(B)使用暴力强迫单位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在采石场劳动的,构成强迫劳动罪(C)雇用 16 周岁未成年人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D)收留流浪儿童后,因儿童不听话将其出卖的,构成拐卖儿童罪18 不计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侵占罪?(卷二真题试卷第 18 题)(A)甲是个体干洗店老板,洗衣时发现衣袋内有钱,将钱藏匿(B)乙受公司委托外出收取货款,隐匿收取的部分货款(C)丙下飞机时发现乘客钱包掉在座位底下,捡起钱包离去(D)丁是宾馆前台服务员,客人将礼品存于前台让朋

14、友自取。丁见久无人取,私吞礼品19 甲路过偏僻路段,看到其友乙强奸丙的犯罪事实。甲的下列哪一行为构成包庇罪?( 卷二真题试卷第 19 题 )(A)用手机向乙通报公安机关抓捕乙的消息(B)对侦查人员的询问沉默不语(C)对侦查人员声称乙、丙系恋人,因乙另有新欢遭丙报寨诬陷(D)经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20 甲恳求国有公司财务主管乙,从单位挪用 10 万元供他炒股,并将一块名表送给乙。乙做假账将 10 万元交与甲,甲表示尽快归还。20 日后,乙用个人财产归还单位 10 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20 题)(A)甲、乙勾结私自动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B

15、)乙虽 20 日后主动归还 10 万元,甲、乙仍属于挪用公款罪既遂(C)乙非法收受名表,构成受贿罪(D)对乙不能以挪用公款罪与受贿罪进行数罪并罚21 下列哪一行为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卷二真题试卷第 21 题)(A)法官执行判决时严重不负责任,因未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B)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甲,甲要求上厕所,因检察官违规打开械具后未跟随,致甲在厕所翻窗逃跑(C)值班警察与女友电话聊天时接到杀人报警,又闲聊 10 分钟后才赶往现场,因延迟出警,致被害人被杀、歹徒逃走(D)市政府基建负责人因听信朋友介绍,未经审查便与对方签订建楼合同,致被骗 300 万元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

16、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2 刑法第 246 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关于本条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51 题)(A)“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 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B) “他人” 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C) “侮辱” 、“ 诽谤”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D)“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23 下列哪些案件不构成过失犯罪?(卷二真题试卷第 52 题)

17、(A)老师因学生不守课堂纪律,将其赶出教室,学生跳楼自杀(B)汽车修理工恶作剧,将高压气泵塞入同事肛门充气,致其肠道、内脏严重破损(C)路人见义勇为追赶小偷,小偷跳河游往对岸。路人见状离去,小偷突然抽筋溺毙(D)邻居看见 6 楼儿童马上要从阳台摔下,遂伸手去接,因未能接牢,儿童摔成重伤24 因乙移情别恋,甲将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课间,甲、乙激烈争吵,甲欲以硫酸泼乙,但情急之下未能拧开杯盖,后甲因追乙离开教室。丙到教室,误将甲的水杯当作自己的杯子,拧开杯盖时硫酸淋洒一身,灼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53 题)(A)甲未能拧开杯盖,其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

18、(B)对丙的重伤,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C)甲的行为和丙的重伤之间没有因果关系(D)甲对丙的重伤没有故意、过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25 关于犯罪停止形态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54 题)(A)甲(总经理) 召开公司会议,商定逃税。甲指使财务人员黄某将 1 笔 500 万元的收入在申报时予以隐瞒,但后来黄某又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缴纳应缴税款。单位属于犯罪未遂,黄某属于犯罪中止(B)乙抢夺邹某现金 20 万元,后发现全部是假币。乙构成抢夺罪既遂(C)丙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儿后,惧怕承担刑事责任,又将婴儿送回原处。丙构成拐卖儿童罪既遂,不构成犯罪中止(D)丁对仇人胡某连开数枪

19、均未打中,胡某受惊心脏病突发死亡。丁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26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双方行为人构成共同犯罪?(卷二真题试卷第 55 题)(A)甲见卖淫秽影碟的小贩可怜,给小贩 1000 元,买下 200 张淫秽影碟(B)乙明知赵某已结婚,仍与其领取结婚证(C)丙送给国家工作人员 10 万元钱,托其将儿子录用为公务员(D)丁帮助组织卖淫的王某招募、运送卖淫女27 关于禁止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56 题)(A)甲因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刑 7 年,在执行 5 年后被假释,法院裁定假释时,可对甲宣告禁止令(B)乙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缓刑,因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尚未履行,法院可在禁止令中禁止其进入高

20、档饭店消费(C)丙因在公共厕所猥亵儿童被判处缓刑,法院可同时宣告禁止其进入公共厕所(D)丁被判处管制,同时被禁止接触同案犯,禁止令的期限应从管制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28 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立功?(卷二真题试卷第 57 题)(A)甲是唯一知晓同案犯裴某手机号的人,其主动供述裴某手机号,侦查机关据此采用技术侦查手段将裴某抓获(B)乙因购买境外人士赵某的海洛因被抓获后,按司法机关要求向赵某发短信“报平安”,并表示还要购毒品,赵某因此未离境,等待乙时被抓获(C)丙被抓获后,通过律师转告其父想办法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丙父最终找到同案犯藏匿地点,协助侦查机关将其抓获(D)丁被抓获后,向侦查机关提供同案犯

21、的体貌特征,同案犯由此被抓获29 警察甲为讨好妻弟乙,将公务用枪私自送乙把玩,丙乘乙在人前炫耀枪支时,偷取枪支送交派出所,揭发乙持枪的犯罪事实。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58 题)(A)甲私自出借枪支,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B)乙非法持有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C)丙构成盗窃枪支罪(D)丙揭发乙持枪的犯罪事实,构成刑法上的立功30 甲、乙等人佯装乘客登上长途车。甲用枪控制司机,令司机将车开到偏僻路段;乙等人用刀控制乘客,命乘客交出随身财物。一乘客反抗,被乙捅成重伤。财物到手下车时,甲打死司机。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59题)(A)甲等人劫持汽车

22、,构成劫持汽车罪(B)甲等人构成抢劫罪,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乙重伤乘客,无需以故意伤害罪另行追究刑事责任(D)甲开枪打死司机,需以故意杀人罪另行追究刑事责任31 关于刑讯逼供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60 题)(A)甲系机关保卫处长,采用多日不让小偷睡觉的方式,迫其承认偷盗事实。甲构成刑讯逼供罪(B)乙系教师,受聘为法院人民陪审员,因庭审时被告人刘某气焰嚣张,乙气愤不过,一拳致其轻伤。乙不构成刑讯逼供罪(C)丙系检察官,为逼取口供殴打犯罪嫌疑人郭某,致其重伤。对丙应以刑讯逼供罪论处(D)丁系警察,讯问时佯装要实施酷刑,犯罪嫌疑入因害怕承认犯罪事实。丁构成刑讯逼

23、供罪32 纳税人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一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逃避追缴欠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纳税人以暴力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后主动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61 题)(A)第句正确,第 句错误(B)第 句正确,第句错误(C)第 句正确,第句错误(D)第句正确,第 句错误

24、33 关于毒品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62 题)(A)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B)缉毒警察掩护、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构成放纵走私罪(C)强行给他人注射毒品,使人形成毒瘾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D)窝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属于窝藏毒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条竞合,应以窝藏毒赃罪定罪处刑34 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民办小学教师乙是夫妻。甲、乙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达 300 万元。甲、乙拒绝说明财产来源。一审中,甲交代 300 万元系受贿所得,经查证属实。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63 题)(A)甲构成受贿

25、罪(B)甲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C)乙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D)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34 甲在国外旅游,见有人兜售高仿真人民币,用 1 万元换取 10 万元假币,将假币夹在书中寄回国内。(事实一题)赵氏调味品公司欲设加盟店,销售具有注册商标的赵氏调味品,派员工赵某物色合作者。甲知道自己不符加盟条件,仍找到赵某送其2 万元真币和 10 万元假币,请其帮忙加盟事宜。赵某与甲签订开设加盟店的合作协议。(事实二题) 甲加盟后,明知伪劣的“ 一滴香” 调味品含有害非法添加剂,但因该产品畅销,便在“ 一滴香 ”上贴上赵氏调味品的注册商标私自出卖,前后共卖出 5万多元“一滴香 ”。(事实三题

26、)张某到加盟店欲批发 l 万元调味品,见甲态度不好表示不买了。甲对张某拳打脚踢,并说“涨价 2000 元,不付款休想走” 。张某无奈付款 12 万元买下调味品。(事实四题)甲以银行定期存款 4 倍的高息放贷,很快赚了钱。随后,四处散发宣传单,声称为加盟店筹资,承诺 3 个月后还款并支付银行定期存款 2 倍的利息。甲从社会上筹得资金 1000 万,高利贷出,赚取息差。(事实五题)甲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借款,但仍继续扩大宣传,又吸纳社会资金 2000 万,以后期借款归还前期借款。后因亏空巨大,甲将余款 500 万元交给其子,跳楼自杀。(事实六题) 请回答第 1-6 题。( 卷二真题试卷第 8691

27、题)35 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用 1 万元真币换取 10 万元假币,构成购买假币罪(B)扣除甲的成本 1 万元,甲购买假币的数额为 9 万元(C)在境外购买人民币假币,危害我国货币管理制度,应适用保护管辖原则审理本案(D)将假币寄回国内,属于走私假币,构成走私假币罪36 关于事实二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将 2 万元真币送给赵某,构成行贿罪(B)甲将 10 万假币冒充真币送给赵某,不构成诈骗罪(C)赵某收受甲的财物,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D)赵某被甲欺骗而订立合同,构成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37 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在“一滴香 ”上擅自贴上

28、赵氏调味品注册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B)因 “一滴香” 含有害人体的添加剂,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C)卖出 5 万多元“一滴香”,甲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D)对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与出售“一滴香” 行为,应数罪并罚38 关于事实四甲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应以抢劫罪论处(B)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C)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D)应以强迫交易罪论处39 关于事实五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以同期银行定期存款 4 倍的高息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B)甲虽然虚构事实吸纳巨额资金,但不构成诈骗罪(C)甲非法吸纳资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D)对甲应以非法经营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数罪并

29、罚40 关于事实六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吸纳资金,构成集资诈骗罪(B)甲集资诈骗的数额为 2000 万元(C)根据 刑法 规定,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可判处死刑(D)甲已死亡,导致刑罚消灭,法院对余款 500 万元不能进行追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法,是对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的合法财产权的保护,的确有保障民生的考虑;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故 A

30、、B 项分别讨论的都是立法、司法上保障民生,在具体的法律活动中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问题,故说法正确。C 项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罪犯甲的惩罚、教育,有助于实现一般预防的刑罚目的,因此,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的说法是正确的。甲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仍应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 项错误。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A 项符合刑法第 48 条的规定,即如果能够将甲的杀人行为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就可判处甲死刑;反过来,如果对甲的杀人行为,不能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就不能判处甲死刑,因此,该说法正确。同时,结合本案来

31、看,甲对毫无过错的恋人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其行为实际上也是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条件的,这进一步佐证了 A 项说法的正确性。B 项,刑法权威以及社会主义法治权威都不能靠死刑的适用来维护,故该说法错误。C 项,刑罚一般预防的功能应该受到一定限制。在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下,不允许在个人罪不至死的情况下,为达到一般预防的目的,对甲判处死刑。D 项,刑罚适用不能不适度考虑民意,但是,不同网民之间的意见并不完全一致和明确,而且易变,因而不能和民意画等号,而且死刑适用事关被告人生命权的剥夺问题,必须慎之又慎,不能由网民的意见所左右,因此,其说法错误。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

32、同时约束立法者和司法人员,A 项错误。既然罪刑法定原则约束司法人员,就应该同时约束法官和享有侦查权的侦查人员,因为其行为具有(准 )司法性质,第 句,第句错误。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同时,在形式的意义上,犯罪与刑罚必须以文字形式记载下来,有其确定性。刑法的法源应当是立法机关通过特定程序制定的成文法,刑事司法应该以成文法为准,而不能适用习惯法。习惯法是指在某种事实反复现的场合,多数人一般对此抱有法的确信的情况。例如,杀死奸夫行为、父母为教育子女实施暴力打骂行为的,在很多地方得到习惯法承认。但是,由于习惯法的内容、发生效力的时间不是特别确定,行为者可能不知道习惯法的存在、内容;此外,以习惯法为据裁

33、判案件,可能难以防止法官的恣意裁判,所以,对习惯法在刑法中的地位应予以排斥,法官不能直接以习惯法作为法源裁判案件。杀死奸夫的,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父母打骂子女致伤的,可以视情况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虐待罪。第句错误。犯罪及其惩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对在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因此,所有的刑法立法者都是在为未来设定规则。溯及既往之所以被禁止,是因为个人需要法律的指引,需要根据事先公布的法律确定行为的方向。对个人而言,能够左右其行为的,应当是行为当时的法律。司法机关不能把过去认为妥当的行为,按照后来制定的法律认定为违法。溯及既往的刑法违反了预测可能性原理

34、,可能使个人无所适从,同时危及法律的安定性。当然,禁止溯及既往也有例外的情况:在法律有变更,新的刑罚比犯罪行为时的法律规定的处罚要轻的情况下,从考虑被告人利益的角度允许新法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因此,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第句说法正确。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A 项,武某突然腿抽筋的行为,属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的事由,不是由甲引起也没有其他理由认为甲有作为义务。既然甲没有救助武某的义务,其不救助行为就最多属于应受道义谴责的见死不救行为,绝不能由此推导出其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因此,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B 项,周某在他人拒绝其恋爱请求时,跳河溺亡的,死亡后果应由周某承担,因为

35、乙享有恋爱自由的权利,周某不能强迫他人和自己谈恋爱;乙的拒绝行为,不具有导致他人自杀的通常意义上的危险性,不是产生作为义务的先行行为,不是教唆、帮助周某自杀,更不是逼迫其自杀;周某作为成年人,对于自杀可能引起的后果,应当独立承担全部风险。因此,乙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C 项,丙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其行为使被害人处于危险境地,因此,其处于必须保障贺某安全的地位。在贺某忽然沉没时,丙因为害怕而离开危险场所,导致贺某溺亡的,丙属于能够履行救助义务,但拒不履行该义务,因而构成犯罪。D 项,秦某的“ 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溺亡,属于意外事件,丁不构成犯罪。在 D 项中,丁某是否有作为

36、义务,很值得讨论。有的人认为,丁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其和秦某就是密切的共同体成员,因此,丁对于处于危险境地的成员有保护、救助义务。紧密共同体关系所引起的义务,是指虽然不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但是基于一定事实形成了社会上通常认为的对危险应当予以共同承担、相互照顾的关系,因而在对方发生危险时,应当具有排除危险的义务。紧密共同体关系可以产生作为义务,在有的国家刑法理论中得到认同,认为危险共同体中的成员,无论其行为是合法(如共同登山、漂流),还是违法(如共同滥用毒品),在发现其他成员陷入危险时,都有义务救助。紧密生活共同体独立为一种义务来源,不同于先行行为,后者义务产生的原因在于先行实施的行为所造成

37、的危险状态,但是紧密生活共同体所引起的义务原因在于其共同的生活、危险承担关系。但是,紧密生活共同体的概念过于含糊,根据这种关系所产生的作为义务来认定犯罪,刑罚处罚范围过大,刑法也可能变得危险,是否将其作为义务来源之一,需要十分慎重。D 项中的漂流发生在风景区,景区应该有一定的安全措施,这与真正的野外探险式漂流有所区别。丁与秦某的生命法益并没有处于明显脆弱、危险的状态,二人的结合难以评价为能够产生作为义务的危险共同体。同时,即便认为漂流活动的共同体成员具有相互照顾、救助的义务,也可以认为:因为“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事发突然,丁无法履行救助义务,不具有作为可能性,因而不符合不作为犯

38、的成立条件,不构成不作为犯罪。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项,死亡后果由他人的自杀行为所引起,围观者的行为不能实质地评价为“杀害”行为,同时,既不是教唆他人自杀,也不是帮助他人自杀,不构成犯罪。B 项,司机成立交通肇事罪,主观上是过失。有些考生可能认为司机闯红灯应该是故意所为,所以司机应当是故意犯罪。这种看法混淆了刑法上的犯罪故意与违反行政法的“故意”。司机闯红灯虽然是有意识为之,但属于违反行政法的“故意”,而非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故意。后者是指明知自己的杀人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态。如果将二者混同,会导致许多交通肇事犯罪都被认定为故意犯罪。这种结论显然不

39、妥当。C 项,行为人没有强奸故意,不能成立故意犯罪。有些考生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既然违背了妻妹的意愿,就应以强奸罪论处。这种看法属于典型的客观归罪。认定犯罪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行为人没有强奸故意,不能成立强奸罪。D 项,行为人明知他人是吸毒的人,而装作没有看见,从而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根据刑法第 354 条的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主观上至少存在间接故意,故 D 项说法正确。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A 项,作为故意伤害罪实行行为的伤害行为,并非泛指一切有形力,而是有一定的程度要求。甲的行为暴力程度低,没有达到故意伤害罪中足以损害他人生理机能的程度,因而不是故意伤害罪中的实行行为

40、,因此,A 项错误。B 项,由于甲、乙之间素不相识,行为人对于被害人体质特殊这一事实完全无认识,应否定行为人的预见可能性,从而否定罪过,从而确认本案是一起意外事件。故 B 项错误。C 项,从客观上看,甲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说法正确。 D 项,甲、乙素不相识,行为人对于被害人体质特殊这一事实无认识,对死亡结果无预见可能性,从而否定过失责任。故 D 项错误。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法第 20 条第 2 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A 项,一般人扭送现行犯是法律规定的作为公民权利(义务)的行为,属于法令行为。例如,

41、警察依法逮捕现行犯也是一种法令行为。被扭送的罪犯反抗是其本能,从题目上看不出其对甲有暴力侵害。即便认为其对甲有暴力侵害的危险,肯定甲有防卫权,在引起他人死亡的场合,也存在防卫行为超过限度的问题。死死摁住罪犯头部直到派出所,导致其窒息死亡,表明手段超过了必要限度。正当防卫超过限度的,可能构成过失犯罪。本项中甲的扭送行为合法,不成立非法拘禁罪,但有可能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这表明,即使行为人的行为有法律依据,如果违反了程序或实体规定,则不属于法令行为,相反可能构成犯罪。B 项不成立正当防卫,追赶行为和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损害后果由死者自己的过失行为造成,与乙无关,不需要作为正当防卫来讨论。B项正确。

42、根据刑法第 20 条的规定,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行为。C 项丙发现邻居刘某(女)正在家中卖淫,要制止不法侵害,有报警等其他方法可以采用。同时,C、D 项都属于不是防卫财产、人身权利,而是防卫社会秩序的场合,此时,要成立正当防卫必须给予严格限制,一方面,在有其他方法可以使用时,不能采用侵害对方合法财产的方式实施防卫;另一方面,防卫的结局不能造成他人死、伤。故 C、D 项错误。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要准确回答本题,需要考虑以下四点:(1)对中止自动性(任意性)的理解,必须考虑行为人本人的意思。如何理解犯罪中止的“基于本人意思”,刑法理论上存在三种主张:主观说。该说认为

43、,中止的成立,需要考虑基于行为者本人的认识,犯罪是否有可能达到既遂;行为者所认识到的事实,是否足以对犯罪停止动机的形成产生影响。如果在行为者看来,客观障碍完全不存在,要继续实施犯罪完全可行,但基于本人的意愿放弃犯罪的,就是中止。主观说虽然也会涉及外部障碍的有无的问题,但是在判断步骤上实际以行为者本人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欲达目的而不能,是犯罪未遂;能达目的而不欲,是犯罪中止”,就是主观说的具体体现。限定主观说。该说认为,行为人仅仅在依照自己绝对不再实行犯罪的强烈情感而停止犯罪,即依照否定自己行为价值的规范意识而中止时,才能成立中止犯。根据这种主张,行为人必须彻底放弃犯意,并基于广义的后悔(包括悔

44、悟、惭愧、歉疚、同情、怜悯等)这种内部的、主观上的障碍,停止犯罪,才有成立中止的余地。客观说。该说认为,对于中止是否成立,必须根据社会一般经验,进行客观判断。换言之,中止是否出于行为人本人的意思,需要看行为人所认识到的客观事实,在一般社会观念和通常经验上,是否对于犯罪既遂形成障碍。外部事实对于行为人的意思有强烈影响,行为人由此而停止犯罪的,是未遂;某种事实的存在,对于犯罪达到既遂状态,并不会有所阻碍,行为人因此而停止犯罪的,是犯罪中止。在上述三种学说中,限定主观说存在很多问题,与刑法的规定也并不符合。而客观说在理解任意性时,没有将行为人本人主观上的意思考虑在内,在方法论上可能有值得非议之处。更

45、何况,客观说中客观判断的对象究竟是什么,并不明确,可能见仁见智。例如,甲拟杀乙,以刀刺中乙胸,顿见鲜血涌出,心生恐惧,而中止其犯行。在其中止犯行的整个过程中,究竟哪一部分是客观评价的对象?如果以恐惧为中止犯行的动机,则形成恐惧的事实,即鲜血涌出的外部事实及其认识,依一般经验自客观上判断其对于杀人的意思是否具有强制影响。因此,鲜血涌出的外部事实及其认识,就是经验判断的对象。但目睹这一事实的反应,因人而异。屠夫、外科医生、胆小者、胆大心狠者对此的反应,可能完全不同。由于考虑到中止毕竟是犯罪人本人去决定是否停止犯罪,因此,对中止自动性(任意性)的理解,必须考虑行为人本人的意思,即从行为人的角度看,继

46、续实施犯罪是否存在障碍?停止犯罪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如果行为人本人认为无法继续实施犯罪而放弃犯罪,即使客观上能够继续实施犯罪,也应认定为犯罪未遂。例如,甲入室盗窃过程中,听到门外脚步声,以为主人要回家了赶紧翻窗逃跑,实际上是邻居脚步声。甲应构成犯罪未遂。如果行为人本人认为可以继续实施犯罪,即使客观上无法继续实施犯罪,也应认定为犯罪中止。例如,甲向乙投毒后,看到乙表情痛苦而后悔,将乙送到医院。实际上,毒药早已失效,不会致人死亡。甲应构成犯罪中止。(2)无论是按照主观说还是客观说,都可以得出甲成立犯罪未遂的结论。按照主观说,可以认为在本题中,甲在发现掐不死乙,用刀也无法刺死乙的情况下才停止犯罪,是在

47、行为者看来,犯罪继续实施存在困难,才不得不停止进行。换言之,面对无法掐死,也无法刺死的被害人时,某种外部事态(犯罪手段、工具无效,被害人生命力强盛)的出现属于存在行为人所未预期的障碍,虽然行为人停止犯罪,也不能认定为有中止任意性存在,而应成立犯罪未遂。这与行为人对准被害人开枪,但被害人穿有防弹背心的事实是行为人事前难以预料的案件,从性质上看基本相同。甲的危害行为实施之后,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不能得逞,乙的死亡后果没有发生,只能成立犯罪未遂。按照客观说,也可以认为,在一般社会观念和通常经验上,甲无法掐死乙,举刀刺乙,第一刀刺中乙腹,第二刀扎在乙的皮带上,刺第三刀时刀柄折断,这些事实对于故意

48、杀人既遂形成障碍。在客观上存在障碍的情况下,行为人不继续实施犯罪、不使犯罪既遂,不能说行为人有中止犯罪的自动件。这与甲枪中尚有子弹,可以继续射杀被害人的情况下放弃犯罪不同。在客观上可以重复实施某一侵害行为的情况下甲放弃犯罪,成立犯罪中止。有观点认为:行为人如果一直杀下去肯定能杀死,他主动停下来又送去医院,而且结果人也没死,符合中止的要求。换言之,乙已处在甲的完全控制下,甲在无法用刀捅死乙的情况下,还可以用其他方式杀死对方,一般人也不会认为刀把折断了就必须放弃杀人意图,而行为人特意放弃并予以积极救助的,应成立故意杀人罪中止。但是,这一观点没有看到犯罪人对被害人连捅三刀没有成功后,这一结局对行为人

49、心理上和客观上所造成的障碍、影响;同时,这一观点还对题目给定的条件附加了新的条件进行讨论,从而得出成立犯罪中止的结论。但如果这样讨论问题,会把大量结果没有发生的情形,都不当认定为犯罪中止。例如,行为人对准被害人开枪,但被害人穿有防弹背心,无法将被害人打死,犯罪人离开现场的,通说都会认为成立犯罪未遂。如果附加不必要的条件,也会得出成立犯罪中止的结论:犯罪人用枪打不死被害人,在开枪造成被害人极端恐惧的情况下,还可以上前去掐被害人,或者用枪托、石头砸被害人,而被告人没有这样干,说明其中止了犯罪。但是,这一结论咀显是不妥当的。有些考生将本题情形误解为“停止重复侵害行为成立中止”的情形。后者要求行为人主观上认为还可以继续实施重复侵害行为,在此认识下放弃侵害行为,当然成立犯罪中止。然而,本题中行为人在主观上已经认为无法达致既遂结果(“你命太大,整不死你,我服气了”) ,在此认识下放弃侵害行为,只能是犯罪未遂。(3)如何评价甲将乙送医院这一情节?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一种犯罪的特殊形态,它是一种最终定型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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