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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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1 题) 禁止溯及既往(的罪刑法定题);(2 题)排斥习惯法(的罪刑法定题) ;(3 题)禁止类推解释 (的罪刑法定题 );(4 题)刑罚法规的适当(的罪刑法定题)。”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卷二真题试卷第 1 题)(A)事前成文确定严格(B)事前 确定成文严格(C)事前 严格成文确定(D)事前成文严格确定2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

2、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2 题)(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D)乙不构成脱逃罪3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3 题)(A)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击中乙身后的丙。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B)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C)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D)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甲的行

3、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4 甲(十五周岁题) 的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 卷二真题试卷第 4 题)(A)春节期间放鞭炮,导致邻居失火,造成十多万元财产损失(B)骗取他人数额巨大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成重伤(C)受意图骗取保险金的张某指使,将张某的汽车推到悬崖下毁坏(D)因偷拿苹果遭摊主喝骂,遂掏出水果刀将其刺成轻伤5 甲与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某日,乙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甲。因久等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人恶念,将菜倒掉。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5 题)(A)犯罪预备(B)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

4、中止6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6 题)(A)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砸死丙。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才能对甲、乙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B)甲明知乙犯故意杀人罪而为乙提供隐藏处和财物。甲、乙构成共同犯罪(C)交警甲故意为乙实施保险诈骗提供虚假鉴定结论。甲、乙构成共同犯罪(D)公安人员甲向犯罪分子乙通风报信助其逃避处罚。甲、乙成立共同犯罪7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7 题)(A)

5、属于正当防卫(B)属于紧急避险(C)属于防卫过当(D)属于故意杀人8 关于累犯,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8 题)(A)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甲在附加刑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之内又犯罪。甲成立累犯(B)甲犯抢夺罪于 2005 年 3 月假释出狱,考验期为剩余的二年刑期。甲从假释考验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再故意犯重罪。甲成立累犯(C)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五年徒刑期满,六年后又犯杀人罪。甲成立累犯(D)对累犯可以从重处罚9 甲女因抢劫杀人被逮捕,羁押期间不慎摔伤流产。一月后,甲被提起公诉。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9 题)(A)应当视为

6、“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不适用死刑(B)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C)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被强制流产(D)不应当视为“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因甲并非在审判时摔伤流产10 关于减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10 题)(A)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的犯罪分子(B)对一名服刑犯人的减刑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有损原判决的权威性(C)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时间可能超过十五年(D)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死缓的罪犯的减刑,需要报请高级法院核准11 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取出部分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与饭

7、馆,非法获利 5,000 元。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11 题)(A)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B)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盗窃罪(C)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2 某施工工地升降机操作工刘某未注意下方有人即按启动按钮,造成维修工张某当场被挤压身亡。刘某报告事故时隐瞒了自己按下启动按钮的事实。关于刘某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12 题)(A)(间接)故意杀人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C)谎报安全事故罪(D)重大责任事故罪13 关于货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13

8、题)(A)以货币碎片为材料,加入其他纸张,制作成假币的,属于变造货币(B)将金属货币熔化后,制作成较薄的、更多的金属货币的,属于变造货币(C)将伪造的货币赠与他人的,属于使用假币(D)运输假币并使用假币的,按运输假币罪从重处罚14 张某窃得同事一张银行借记卡及身份证,向丈夫何某谎称路上所拾。张某与何某根据身份证号码试出了借记卡密码,持卡消费 5000 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14 题)(A)张某与何某均构成盗窃罪(B)张某与何某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C)张某构成盗窃罪,何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D)张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何某不构成犯罪15 杨某生产假冒避孕药品,其成份为

9、面粉和白糖的混合物,货值金额达 15 万多元,尚未销售即被查获。关于杨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15 题)(A)不构成犯罪(B)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C)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定罪处罚(D)触犯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16 甲持刀将乙逼入山中,让乙通知其母送钱赎人。乙担心其母心脏病发作,遂谎称开车撞人,需付五万元治疗费,其母信以为真。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16 题)(A)非法拘禁罪(B)绑架罪(C)抢劫罪(D)诈骗罪17 甲欠乙十万元久不归还,乙反复催讨。某日,甲持凶

10、器闯入乙家,殴打乙致其重伤,迫乙交出十万元欠条并在已备好的还款收条上签字。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17 题)(A)故意伤害罪(B)抢劫罪(C)非法侵入住宅罪(D)抢夺罪18 甲任邮政中心信函分拣组长期间,先后三次将各地退回信函数万封(约 500 公斤题),以每公斤 04 元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站,所得款项占为已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18 题)(A)退回的信函不属于信件,甲的行为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B)退回的信函虽属于信件,但甲没有实施隐匿、毁弃与开拆行为,故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C)退回的信函处于邮政中心的管理过程中,属于公共财

11、物,甲的行为成立贪污罪(D)退回的信函被当作废品出卖也属于毁弃邮件,甲的行为成立私自毁弃邮件罪19 甲承租乙的房屋后,伪造身份证与房产证交与中介公司,中介公司不知有假,为其售房给不知情的丙,甲获款 300 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19 题)(A)甲的行为触犯了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与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同时是诈骗罪的教唆犯(B)甲是诈骗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与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正犯(C)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与诈骗罪之间具有牵连关系(D)由于存在牵连关系,对甲的行为应以诈骗罪从重处罚20 下列哪一情形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卷二真题试卷第 20

12、题)(A)国家工作人员甲,将公款借给其弟炒股(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原工作过的国有企业使用(C)某县工商局长甲,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公司使用(D)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甲,擅自决定以本公司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事业单位使用,以安排其子在该单位就业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1 关于罪过,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51 题)(A)甲的玩忽职守行为虽然造成了公共财产损失,但在甲未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就不存在罪过(B)甲故意举枪射击仇人乙,但因为没有瞄准,将

13、乙的名车毁坏。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C)甲翻墙入院欲毒杀乙的名犬以泄愤,不料该犬对甲扔出的含毒肉块不予理会,直扑甲身,情急之下甲拔刀刺杀该犬。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属于意外事件(D)甲因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甲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危害结果,既可能是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也可能只是发生他人重伤的危害结果22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52 题)(A)甲在车间工作时,不小心使一根铁钻刺入乙的心脏,甲没有立即将乙送往医院而是逃往外地。医院证明,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甲不送乙就医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B)甲盗伐树木时砸中他人,明知不立即救治将致人死亡,仍

14、有意不救。甲不救助伤者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C)甲带邻居小孩出门,小孩失足跌入粪塘,甲嫌脏不愿施救,就大声呼救,待乙闻声赶来救出小孩时,小孩死亡。甲不及时救助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D)甲乱扔烟头导致所看仓库起火,能够扑救而不救,迅速逃离现场,导致火势蔓延财产损失巨大。甲不扑救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23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53 题)(A)单位只能成为故意犯罪的主体,不能成为过失犯罪的主体(B)单位犯罪时,单位本身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共同犯罪(C)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制,但在实行单罚制时,只对单位处以罚金,不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

15、(D)对单位犯罪只能适用财产刑,既可能判处罚金,也可能判处没收财产24 甲与乙因情生仇。一日黄昏,甲持锄头路过乙家院子,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说话,以为是乙举锄就打,对方重伤倒地后遂发现是乙哥哥。甲心想,打伤乙哥哥也算解恨。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54 题)(A)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B)甲的行为属于方法错误,成立故意伤害罪(C)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未遂)罪,对乙哥哥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D)甲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理所当然成立故意伤害罪25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吸收犯?(卷二真题试卷第 55 题)(A)制造枪支、弹药后又持有、私

16、藏所制造的枪支、弹药的(B)盗窃他人汽车后,谎称所盗汽车为自己的汽车出卖他人的(C)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又高利转贷他人的(D)制造毒品后又持有该毒品的26 关于没收财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56 题)(A)甲受贿 100 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200 万元,甲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甲被没收财产的总额至少应为 300 万元(B)甲抢劫他人汽车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汽车应上缴国库、(C)甲因走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此前所负赌债,经债权人请求应予偿还(D)甲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 30 万元,因妨害清算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没收财产和

17、罚金应当合并执行27 关于犯罪中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57 题)(A)甲欲杀乙,埋伏在路旁开枪射击但未打中乙。甲枪内尚有子弹,但担心杀人后被判处死刑,遂停止射击。甲成立犯罪中止(B)甲入户抢劫时,看到客厅电视正在播放庭审纪实片,意识到犯罪要受刑罚处罚,于是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后离开。甲成立犯罪中止(C)甲潜入乙家原打算盗窃巨额现金,入室后发现大量珠宝,便放弃盗窃现金的意思,仅窃取了珠宝。对于盗窃现金,甲成立犯罪中止(D)甲向乙的饮食投放毒药后,乙呕吐不止,甲顿生悔意急忙开车送乙去医院,但由于交通事故耽误一小时,乙被送往医院时死亡。医生证明,早半小时送到医院乙就不会死亡。甲的行

18、为仍然成立犯罪中止28 下列哪些情形不能数罪并罚?(卷二真题试卷第 58 题)(A)投保人甲,为了骗取保险金杀害被保险人(B)十五周岁的甲,盗窃时拒捕杀死被害人(C)司法工作人员甲,刑讯逼供致被害人死亡(D)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的甲,遇到检查将被运送人推进大海溺死29 关于抢夺罪,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59 题)(A)甲驾驶汽车抢夺乙的提包,汽车能致人死亡属于凶器。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罪(B)甲与乙女因琐事相互厮打时,乙的耳环(价值 8,000 元)掉在地上。甲假装摔倒在地迅速将耳环握在手中,乙见甲摔倒便离开了现场。甲的行为成立抢夺罪(C)甲骑着摩托车抢夺乙的背包,乙使劲

19、抓住背包带,甲见状便加速行驶,乙被拖行十多米后松手。甲的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抢夺罪(D)甲明知行人乙的提包中装有毒品而抢夺,毒品虽然是违禁品,但也是财物。甲的行为成立抢夺罪30 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60 题)(A)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即使没有牟利目的,也成立贩卖毒品罪(B)为便于隐蔽运输,对毒品掺杂使假的行为,或者为了销售,去除毒品中的非毒品物质的行为,不成立制造毒品罪(C)甲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数量较大毒品委托给乙保管时,甲、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D)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量刑时不应重复计算毒品数量31 甲欲

20、绑架女大学生乙卖往外地,乙强烈反抗,甲将乙打成重伤,并多次对乙实施强制猥亵行为。甲尚未将乙卖出便被公安人员抓获。关于甲行为的定性和处罚,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61 题)(A)构成绑架罪、故意伤害罪与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B)构成拐卖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C)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D)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但由于尚未出卖,对拐卖妇女罪应适用未遂犯的规定32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盗窃?(卷二真题试卷第 62 题 )(A)甲穿过铁丝网从高尔夫球场内“拾得” 大量高尔夫球(B)甲在夜间翻入公园内,从公园水池中“捞得”旅客

21、投掷的大量硬币(C)甲在宾馆房间“拾得”前一顾客遗忘的笔记本电脑一台(D)甲从一辆没有关好门的小轿车内“拿走” 他人公文包33 甲盗掘国家重点保护的古墓葬,窃取大量珍贵文物,并将部分文物偷偷运往境外出售牟利。司法机关发现后,甲为毁灭罪证将剩余珍贵文物损毁。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63 题)(A)运往境外出售与损毁文物,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对甲应以盗掘古墓葬罪、盗窃罪论处(B)损毁文物是为自己毁灭证据的行为,不成立犯罪,对甲应以盗掘古墓葬罪、盗窃罪、走私文物罪论处(C)盗窃文物是盗掘古墓葬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对甲应以盗掘古墓葬罪、走私文物罪、故意损毁文物罪论处(D)盗掘

22、古墓葬罪的成立不以盗窃文物为前提,对甲应以盗掘古墓葬罪、盗窃罪、走私文物罪、故意损毁文物罪论处34 关于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可以由哪些主体构成?(卷二真题试卷第 64 题)(A)网站建立者(B)网站直接管理者(C)电信业务经营者(D)互联网信患服务提供者35 关于贿赂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65 题)(A)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其财物而构成受贿罪的,请托人当然构成行贿罪(B)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当然不构成行贿罪(C)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某国家机关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23、通过其他国家机关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的,构成单位受贿罪35 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 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 4,900 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 ,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 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 ,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请回答 1-4 题。36 甲、乙用假币支付修车费被识破后开车逃跑的行为应定的罪名是:(卷二真题试卷第 91 题)(A)持有、使用假币罪(B)诈骗罪(C)抢夺罪(D)抢劫罪37 对于丙的重

24、伤,甲的罪过形式是:(卷二真题试卷第 92 题)(A)故意(B)有目的的故意(C)过失(D)无认识的过失38 关于致丙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卷二真题试卷第 93 题)(A)乙明确叫甲停车,可以成立犯罪中止(B)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C)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应当负责(D)乙没有实施共同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39 对甲的定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卷二真题试卷第 94 题)(A)抢夺罪、故意伤害罪(B)诈骗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持有、使用假币罪,交通肇事罪(D)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

25、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是指什么是犯罪,对犯罪该如何处罚,必须由国民决定,具体表现为由国民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是指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国民能够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故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让国民有预测可能性。由上述两大思想基础便衍生出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1)禁止溯及既往,是指犯罪及其惩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对在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这一要求也被称为禁止事后法。因此,

26、这一要求可以概括为事前的罪刑法定。(2)排斥习惯法。根据预测可能性原理,罪刑规范应当具有明确性、稳定性。刑事司法应当以成文法为准。排斥习惯法。这一要求也被称为成文法主义,可谓成文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类推解释,是指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适用有类似规定的其他条文予以处罚。类推解释实际上是对事先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要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属于司法恣意地对国民的行动自由进行压制。刑罚是最严厉的制裁措施,因此对刑法的适用应严格适用,而不能类推适用;对刑法的解释也应当严格解释,而不能类推解释。这种要求可谓是严格的罪刑法定。(4)刑罚法规的适当,包含刑法明确性、禁止不确定刑和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27、三项内容。刑法明确性,是指刑法条文应当清楚明确,使人能够了解什么是犯罪行为,让人具有判断可能性。禁止不确定刑,是指刑罚应当规定得清晰确定。刑罚越不确定,越容易被滥用。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是指由于刑罚是最严厉的制裁措施,刑罚的适用应保持补充性、谦抑性,适用范围应当合理适当。上述这些内容表明,刑罚法规应当明确、确定和适当。这种要求可谓是确定的罪刑法定。需要指出的是,有些考生可能会选 A 项,认为禁止类推解释属于确定的罪刑法定,刑罚法规的适当属于严格的罪刑法定。这种看法不够准确。类推解释实际上属于恣意解释,而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是严格解释,所以称为严格的罪刑法定。“确定”一词无法准确表达这一含义。刑

28、罚法规的适当,要求刑罚法规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和适当性,概括而言就是确定性,所以称为确定的罪刑法定。“严格”一词无法周延地涵盖这些特征。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A 项说法正确。故意与过失的区别在于对危害结果的意志态度不同,故意对危害结果持不排斥态度,过失对危害结果持排斥态度。孤立地理解“擅离职守”,可能会认为这种行为本身属于故意,然而如果认为甲对乙的逃跑持希望或放任态度,那么其前提应是甲已经认识到乙准备逃跑。然而题干信息表明,甲当时对乙的逃跑是不知情的。因此甲的心态不是故意,而是过失,具体而言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根据刑法第 400 条规定,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故意私放在押人员

29、情节严重的行为;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据此,题中甲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则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所以,C 项说法错误。D 项,脱逃罪的行为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及犯罪嫌疑人。当然作为犯罪嫌疑人如果确实无罪,明显被错误关押,单纯脱逃,则可以阻却脱逃罪的成立。但是题干没有提供这一特别信息,只能按照一般情况处理,乙构成脱逃罪。应注意的是,乙很快被抓回这一最终结果,只会影响脱逃罪既遂与否,并不影响脱逃罪的成立。由于甲是过失犯罪,乙是故意犯罪,二者不构成共同犯罪。因此,B 项错误。3 【正确答案

30、】 D【试题解析】 A 项,先前行为是甲的开枪行为,介人因素是乙的躲闪,结果是丙的死亡。第一,甲向乙开枪的行为对乙身后丙的生命具有很大危险性,对丙的死亡所起作用大。第二,介入因素也即乙的躲闪并不异常。第三,乙的躲闪对丙的死亡所起作用较大,正因乙的躲闪导致子弹击中丙。综合判断,两项因素判断得出二者具有因果关系,最终结果是甲的开枪行为与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A 项说法错误。B 项,先前行为是甲的追赶行为,介入因素是车祸,结果是乙的死亡。第一,甲的追赶对乙的死亡所起作用不大,因为仅仅是追赶而已。第二,车祸具有异常性。第三,车祸对乙的死亡所起作用较大。综合判断,甲的追赶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B

31、项说法错误。C 项,由于甲、乙的行为同时发生,不属于介入因素的情形。这种情形被称为择一的竞合(或称为二重的因果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分别都能导致结果的发生,但在没有意思联络的情况下,竞合在一起发生了结果。在这种情形下,如果除去一个条件结果仍会发生,除去所有条件则结果不会发生,那么所有条件行为都是结果发生的原因。基于此,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均有因果关系。C 项说法错误。D 项,先前行为是甲的投毒行为,介入因素是丙的开枪,结果是乙的死亡。第一,甲的投毒量足以致乙死亡。第二,丙的开枪对甲而言很异常。第三,丙的开枪直接导致乙死亡。综合判断,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丙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有因果

32、关系。D 项说法正确。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 项,15 周岁的人对失火罪不负刑事责任。 B 项,甲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对此甲应负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C 项,15 周岁的人对故意毁坏财物罪不负刑事责任。D 项,甲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15 周岁的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所以,正确答案是 B 项。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对着手的判断应当实质地把握。所谓着手,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对法益产生了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换言之,侵害法益的危险性只有达到紧迫的程度,才能视为实行行为的着手。唯有如此,才能将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相区分。因为犯罪预备行为对法益也产生危险,如果不要求

33、实行行为对法益产生的危险达到紧迫程度,就无法将二者进行区分。至于如何判断行为对法益的危险达到紧迫程度,则需要根据不同犯罪、不同情形进行综合判断。例如,考查行为是否已经接触或接近目标,行为人是否已经开始利用所制造的条件,所实施的行为是否立即就会造成实害结果等。乙欲杀死丈夫甲,投毒于饭菜中,等待甲回家来吃。此时,乙的投毒行为是否属于杀人的“着手”?对此不能形式地、孤立地判断,而应实质地、具体地判断。如果乙在甲的面前向甲的饭菜投毒,或将有毒饭菜端到甲的面前,乙的行为对甲的生命显然已经造成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已经属于杀人的“着手”。如果乙在家里投毒,丈夫尚在外面。行为与结果之间有相当间隔,乙的投毒

34、对甲的生命虽产生危险,但尚未达到紧迫、直接的程度,此时不属于杀人的“着手”。所以,C、D 项是错误的。犯罪预备与预备阶段的中止的区分在于。停止犯罪是被迫的还是自动的。中止的自动性,是指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意图。这表明行为人面临两种可能性:或者继续实施犯罪,使犯罪既遂;或者不继续实施犯罪,不使犯罪既遂。题中“久等未归”描述的就是这种情形,行为人乙面临两种选择:“继续等”还是“放弃等”。乙选择了“放弃等”并倒掉饭菜,成立犯罪中止。需要说明的是,题中描述乙“惧怕法律制裁”,是否表明乙是被迫放弃犯罪?对此应具体分析。如果行为人害怕当场被发觉而不能继续实施

35、犯罪。所以放弃犯行的,不具有自动性。如果行为人害怕日后被发觉、会受法律制裁而放弃犯行的,具有自动性,成立犯罪中止。题中乙的“惧怕法律制裁”属于害怕日后被发觉,因此成立犯罪中止。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A 项,刑法第 25 条第 2 款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甲乙疏忽大意,共同过失致人死亡,属于共同过失犯罪,但不属于共同犯罪。题中“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才能对甲、乙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的说法在逻辑上不成立,因为即使认定甲、乙成立单独的过失犯罪,由于已经查明丙的死亡是由甲、乙的行为导致的,也可以分别对甲乙

36、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B 项,刑法第310 条第 2 款规定:“犯前款罪(指窝藏、包庇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据此,窝藏、包庇罪与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的区别在于事前帮助还是事后帮助。如果事前有通谋并提供帮助,则是共同犯罪;如果在他人犯罪后才产生帮助的犯意,并窝藏、包庇,构成窝藏、包庇罪。题中甲构成窝藏罪,而不是与乙构成共同犯罪。C 项,刑法第 198 条第 4 款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据此,交警甲与乙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同犯罪,甲是帮助犯,乙是实行犯。D 项,根据刑法第 417 条规定,帮助犯

37、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该罪与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的区别在于事前帮助还是事后帮助。如果事前有通谋并提供帮助,则是共同犯罪;如果在他人犯罪后才产生帮助的犯意并提供帮助,则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本题中公安人员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相互斗殴,是指参与者在不法侵害故意的支配下,实施连续相互侵害的行为。在相互斗殴的场合,由于双方都有加害对方的侵害故意,并且实施了侵害行为,所以双方都欠缺防卫意识,不能视为正当防卫。当然,如果一方已经停止斗殴,对方仍然继续实施,或者在一般

38、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严重危及生命的暴力此时可以进行正当防卫。题中甲乙属于相互斗殴。所以甲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更不属于紧急避险。A、B、C 项错误。聚众斗殴中,如果故意杀死对方,当然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如果过失致人死亡,该如何处理?刑法第 292 条第 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 234 条(故意伤害罪)、第 232条(故意杀人罪) 的规定定罪处罚。该款的性质是法律拟制,也即将聚众斗殴中的过失致人死亡拟制成故意杀人罪。因此,甲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D 项正确。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 项,累犯的时间条件,是指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5 年内

39、。这里的“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在内。主刑执行完毕以后 5 年内又故意犯罪的,即使附加刑尚未执行完毕,也可以构成累犯。因此,A 项说法错误。B 项,假释考验期满,视为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因此在假释考验期满之后 5 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构成累犯。题中甲故意犯重罪,表明所犯罪行属于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因此,甲构成累犯。B 项说法正确。C 项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有:第一,前罪和后罪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前罪被判刑罚和后罪应判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第三,后罪可以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任何时候,没有时间限制。题中甲所犯后罪不

40、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所以不成立特别累犯。同时,由于甲所犯后罪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第 6 年,超出了 5 年,所以也不构成一般累犯。C 项说法错误。D 项,根据刑法第 65 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不是可以从重处罚。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这里的“审判时”不是仅指法院审判阶段,而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期间。这里的“怀孕”是指在羁押期间妇女曾处于怀孕状态。至于之后是否流产在所不问,至于流产的方式原因是人工流产还是自然流产更无关紧要。这种认识是出于人道主义和保护胎儿的考虑。这里的“死刑”不仅指死刑立即执行,还包括死刑缓期执行,因为死刑缓期执行也属于死刑。基于以上认识,只有 A

41、项说法正确。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A 项,根据刑法第 78 条的规定,减刑的适用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应注意的是,对死缓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虽然实质上减轻了刑罚,但有其特殊性,不属于刑法第 78条规定的基本减刑制度。A 项描述中缺少了被判处 “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此是错误的。B 项,刑法没有限制减刑的次数,只要符合减刑条件,可以多次减刑。B项说法错误。C 项,根据刑法第 78 条第 2 款的规定,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 13 年。1997 年 11 月 8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42、规定第 6 条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见,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时间可能超过 15 年。C 项说法正确。D 项,刑法第 79 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1998 年 9 月 8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43、(以下简称刑诉解释)第 362 条规定:“减刑、假释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裁定;(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假释建议书裁定”据此,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死缓的罪犯的减刑,需要由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建议书,然后由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然后裁定,而不是“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因此,D 项说法错误。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首先,甲向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

44、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还是投放危险物质罪?两罪的区分主要在于:其一,前罪有毁坏财物的故意,而后罪没有;其二,前罪没有危害公共安全,而后罪有。例如,故意将他人价值昂贵的宠物狗毒死,只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本题中,甲投毒的对象是粮站的稻米,会危害公共安全;同时,甲只有投毒的故意,没有毁坏财物的故意。因此,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其次,甲取出一部分稻米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但是我国刑法规定,构成盗窃罪要求盗窃的财物价值数额较大。甲取出一部分稻米用作饵料,用来毒死麻雀,这些稻米的数量及价值不会很大。因此,甲不构成盗窃罪。最后,甲毒死麻雀后售与饭馆的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投放危险物

45、质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分在于:其一,前罪是抽象危险犯只要有销售行为就认为有危险,即可构成犯罪,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险带有抽象性、间接性。后罪是具体危险犯,要求行为产生具体危险,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险带有具体性、直接性。其二,前罪发生在经济活动领域,侵害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后罪没有侵害正常的经济秩序。当然,两罪也可以产生想象竞合。例如,甲是水产品批发部老板,出于泄愤目的,利用乙举办婚宴的机会,向乙出售有毒的水产品,足以导致参加婚宴的宾客中毒。甲同时触犯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投放危险物质罪,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论处。但是本案中两罪没有产生想象竞合

46、。甲销售有毒麻雀给饭馆,非法获利 5,000 元,一方面,该行为本身对公共安全的危险是间接的、抽象的,要造成直接危险需要饭馆老板实际使用了这些麻雀;另一方面,该行为发生在经济领域,非法获利5,000 元,侵害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此,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非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同属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区别仅在于方法不同,前罪是以投放危险物质之外的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因此,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实际上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别是相同的。如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触犯了危害公共安全罪,首先应触犯的是投放危险物质罪,如果不能以投

47、放危险物质罪论处,才能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因此该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兜底罪名。根据前述分述可知,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则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指出的是,有人认为麻雀不是食品,所以甲不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种看法不符合实际。很显然,这里的麻雀是饭馆的一道菜,如同饭馆用来做水煮鱼的鱼,因此属于食品。综合以上分析,只有 D 项说法正确。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分在于,行为人有没有认识到行为可能会产生危害结果。间接故意中,行为人已经认识到;而疏忽大意过失中,行为人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题中刘某未注意到下方有人即启动按钮,说明刘某没有

48、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危害结果。因此,刘某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而非间接故意。根据刑法第 134 条第 1 款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就重大伤亡事故而言,重大责任事故罪实际上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二者是法条竞合关系,重大责任事故罪是特殊法条,过失致人死亡罪是一般法条。题中刘某违反生产作业中的注意义务,因操作失当而造成人员伤亡,触犯了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对刘某的行为最终应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因此,D 项说法正确。根据刑法第 139 条之一规定,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

49、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主体是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题中刘某不符合本罪主体资格,不构成本罪。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变造货币,是指对真货币的加丁,没有改变货币的同一性,如将金属货币上的发行年份进行改变。如果加_丁的程度导致新货币与原真货币丧失同一性,则属于伪造货币。例如,以真货币为材料,制作成丧失了真货币外观的假币,属于伪造货币。据此,A 项和 B 项的行为,由于导致新货币与原真货币丧失同一性,属于伪造货币而非变造货币。因此,A、B 项说法错误。 C 项,使用假币,是指将假币作为真币置于流通状态,通常表现为依照假币的面值予以流通。例如,用假币购物,用假币偿还债务,用假币作为保证金提供给他人。使用假币以对方不知情为前提,否则有可能构成出售假币罪。将假币作为真币赠送给他人,也属于将假币作为真币置于流通状态,因此也属于使用假币。C 项说法正确。D 项,2000 年9 月 8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 条规定:“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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