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 9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46 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或住所地法律” ,该条款所体现的法的效力原则是:(A)属地主义原则(B)属人主义原则(C)保护主义原则(D)折衷主义原则2 以下有关公检法三机关的说法,错误的有:(A)分工负责(B)互相配合(C)互相制约(D)互相干涉3 下列关于我国已设立的特另行政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特别行政区有权处理外交事务(
2、B)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渊源包括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C)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产生,对当地选民负责(D)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相同4 在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法制原则的是:(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B)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C)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D)中国土地法大纲5 罗马法由习惯法向成文法过渡的标志是公元前 450 年颁布了下列哪部法典,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A)汉谟拉比法典(B) 狄奥多西法典(C) 十二铜表法(D)优士丁尼民法大全6 2000 年 1 月,某市一家养鸡专业大户钱某
3、养的鸡开始出拉稀、消瘦等症状,2 月就有 500 多只鸡死亡,到 4 月份死鸡数量逐渐增加,钱某买了很多药都没能遏制死鸡,至 2000 年 5 月,钱某共死鸡 6000 多只,购鸡苗和饲料等直接经济损失 12000元,如果鸡长成,则每只按市场价可卖 6 元。钱某不得不停止了养鸡。钱某多方调查,发现邻近的都邦化工厂 1999 年 12 月扩大了生产,新增了化学产品品种,其厂内的废水经过一定处理直接储存在场内的废水池里,该废水池距离钱某养鸡场仅十多米,钱某怀疑是化工厂的废水池污染了地下水,导致他养的鸡饮水(A)法院不会支持钱某的诉讼请求,因为,已经经过了 2 年的诉讼时效(B)钱某应当科学地证明他
4、的死鸡与都邦化工厂的污染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C)如果法院判决化工厂赔偿钱某,赔偿数额应当是 36000 元,包括钱某的可得利润(D)都邦化工厂可以通过证明自己遵守了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且没有污染物排放为理由进行抗辩7 中国工商银行需要在某市设立分支行,如果你是律师,银行向您咨询,下列哪些说法是您可以提供的:(A)因为全国的中国工商银行是一家,只有一个法人,责任承担也都是中国工商银行,所以可以自行设立,不用办理审批手续(B)拨付给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 50%(C)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D)分支机构在取
5、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 12 个月内未开业,会被吊销经营许可证8 王某是迅捷通信产业公司职工,月薪颇丰,该公司作为其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每月为其代扣、代收税款。王某一日因对其扣缴数额有疑问,要求公司开具代扣、收税款凭证,公司财务人员拒绝开具,对此分析正确的是:(A)不论王某是否要求,公司作为扣缴义务又必须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B)王某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C)公司无须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D)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9 某个体工商户李某用食用酒精兑制成白酒,使用某酒厂的粮食白酒“金福” 的包装及标贴向社会销售。这种兑制成的白酒
6、理化、卫生指标符合标准,每瓶售价为“金福”的一半,销售状况很好。据此,对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A)与“金福 ”差价显著,不属于以假充真行为(B)国家允许生产代粮白酒,不属于以假充真行为(C)属于以假充真行为(D)有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不属于以假充真行为10 1999 年 10 月,李某从某服装贸易公司买了一套价值 800 元的好质量西装,穿了一个星期后,他送到某干洗店干洗,干洗店收取干洗费 6 元。几天后,李某去取衣时,发现该衣服多处染色。而且衣扣也掉了好几颗,遂要求该干洗店赔偿。该干洗店指着取衣凭条上的“ 说明 ”说:“根据这个说明,损坏你的衣服是应该赔偿,但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洗衣费的 10
7、倍,所以我赔你 60 元。”据此,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某干洗店应按 60 元赔偿,因为有事先说明(B)其实干洗店可只退还 6 元钱的干洗费(C)干洗店建议李某找某服装贸易公司赔偿 60 元以外的损失,因为衣服质量不好(D)该干洗店应按衣服的相应价值合理赔偿,该 “说明属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并不具有法律效力11 李某今年刚满 16 岁到城里打工,被一家化工厂雇用,约定试用期为 6 个月,从事化工原料的搬运工作,并规定李某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负违约责任。下列理由不能据以主张该合同无效的有:(A)这份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而且缺少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B)对从事工作性质、违反责任等事项的规定违反国家
8、法律法规(C)在签订合同中,用人单位采用了欺诈手段(D)李某是未成年人,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12 根据海洋法的规定,沿海国在一定情况下行使紧迫权。下列行使紧追权的行为哪个是符合规则的:(A)甲国军舰在本国领海范围内发现某外国船舶有违法行为的时候,立刻开始紧迫(B)乙国军舰在本国毗连区发现某外国船舶的行为违反了该区所管制的事项有关法律,于是对该船舶开始紧追,后该船舶驶入公海区域,乙国军舰即停止紧迫。但是几个小时以后又再次开始紧迫(C)丙国军舰在本国领海内发现某外国船舶有违反本国法律行为,于是开始追逐,一直追到丁国领海范围内将其追上,并依法采取措施(D)戊国政府船舶在得到正式授权的情况下,挂有
9、标识,在该国专属经济区范围内依法行使紧追权13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不应当适用法院地法的是:(A)海事赔偿责任限制(B)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C)民用航空器抵押权(D)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14 根据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项不是采用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条件:(A)当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进口(B)对国内已经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C)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D)产品价格低于我国该产品的价格15 下列有关“ 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 ”管辖权的叙述不准确的是(A)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是缔约国国民与
10、另一缔约国国民(B)争议必须是直接产生于投资的法律争议(C)双方当事人必须书面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心管辖(D)一旦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付中心,原则上即排除了投资者本国的外交保护16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这是一条:(A)单边的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17 法官有下列情形,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A)法官李某留学于美国某校,后加入美国国籍(B)法官王某被任命为某法院院长(C)法官刘某到国家法官学院接受培训 1 年(D)法官杨某到某名校法学院读书18 李法官在审理一起二审民事案件中的哪一种做法违反了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A)某市领导电
11、话暗示此案只能判原告胜诉,李法官表示理解,但未作任何承诺,事后也没有采纳这位领导的意见(B)就案件中的一个疑难问题,李法官查阅了资料,但对其中几个概念不甚明了,于是就此向某大学教授请教(C)本案一审法官张某来访,李法官予以接待并宴请,席间张某就此案发表了个人意见,李法官表示“ 可以考虑 ”,并在数日后制作判决书时打电话征求张某意见(D)原告上书市人大对本案审理程序提出异议,市人大常委会向法院提出询问,李法官根据院长指示,向市人大提交了一份书面报告,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19 商业银行的首要经营原则是:(A)流动性(B)安全性(C)合法性(D)效益性20 秦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现秦某以
12、其已经改造完毕,且具备律师执业条件为由,向司法行政机关重新申请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机关对秦某的申请应如何处理:(A)立即颁发律师执业证书(B)经实习后审核,符合条件再颁发律师执业证书(C)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D)继续考查,暂不颁发律师执业证书21 宋某到某商店购买了一双男式皮鞋,回家后发现皮鞋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于是回到商店要求退货。商店营业员以店堂告示明确规定商品售出只能调换不能退货为由拒绝了宋某的要求,而宋某则称并未看到此店堂告示。对此分析正确的是:(A)宋某有权要求退货,因为宋某并未看到店堂告示(B)宋某有权要求退货,因为经营者的店堂告示的内容依法应当无效(C)宋某无权要求退货,因为
13、经营者已用店堂告示的形式明示了不得退货,自然成为双方买卖合同中的一部分(D)宋某无权要求退货,因为商品只是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并未实施欺诈22 孙某在某商店购得电视机一台,使用一年后。一日,电视机突然没有了图像,当关闭后再次开启时,电视机仍然没有图像,数分钟后,电视机突然爆炸,虽未造成人身伤亡,但家中财产损失达 5000 元。经查属于电视机自身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事故。孙某就该财产损失可向谁要求赔偿:(A)只能向生产厂家要求赔偿(B)只能向商店要求赔偿(C)既可以向商店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厂家要求赔偿(D)应先向生产厂家要求赔偿,如找不到生产厂家,才能向商店要求赔偿23 符某是某机械厂职工,上班
14、经常迟到、早退、工作消极。在厂方予以口头警告后仍不改正,反而故意损坏机器设备,浪费能源。工厂领导多次批评教育无效后,决定予以辞退。符某得知该消息后,十分紧张,四处寻找工作,并与厂领导交涉。3 个月后,符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超过申请仲裁的期限为由,不予受理。符某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对此,人民法院:(A)应当不予受理。因为对于劳动争议应先经过仲裁(B)应当不予受理。因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C)应当受理。因为对本案可以不经过仲裁直接起诉(D)应当受理。但经过审理确实发现符某无任何正当理由超过仲裁期限,则应当依法予以驳回24 甲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对财务
15、会计报告做虚假记载,由乙证券公司承销,甲公司的行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巨大损失。投资人将甲公司的控股股东告上法庭,法院认为应当追加甲公司为共同被告但是原告不同意,法院通知甲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A)甲公司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B)甲公司控股股东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C)甲公司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D)甲公司控股股东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25 下列关于法制与法治的说法正确的是: (1)法治晚于法制产生 (2)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以法治国,以法制约和合理运用公共权力 (3)严格(A)(2)(3)(4)(B) (2)(力(5)(C) (1)(2)(4)(D)(1)(2)(5)26
16、 下列哪些原则是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共有的: (1)主权在民原则 (2)保护私有财产原则 (A)(1)(3)(4)(5)(B) (1)(3)(4)(2)(C) (2)(3)(4)(5)(D)(1)(2)(3)(5)27 下列命题是正确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决定全国的戒严(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个别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戒严(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全国或者个别地区进入紧急状态(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包括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28 甲国国籍法采出生地主义,乙国国籍法采父系血统主义。李某为甲国妇女,在乙国生下丙,则丙的国籍
17、为:(A)甲国(B)乙国(C)既不具有甲国国籍,又不具有乙国国籍(D)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取决于丙父是否为乙国人29 关于法产生的一般规律,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法的产生是社会基本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B)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由一般调整到个别调整的过程(C)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发展过程(D)法的产生经历了与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从融合到分离的过程30 关于冲突规范中系属与连接点的正确说法是:(A)系属包含连接点(B)连接点包含系属(C)系属即为连接点(D)系属与连接点可能没有任何联系31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涉外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
18、法律,但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不能适用于以下哪一事项:(A)关于当事人的缔约能力(B)关于合同的成立(C)关于合同的履行(D)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32 顾某于 1944 年与郝某结婚,生下女儿顾丽,后郝某因病去世,顾某只身前往美国并加入美国国籍。1960 年顾某在美国又与朱某结婚并生下一儿一女顾军和顾文。顾某晚年定居于旧金山并于 1995 年在美国旧金山去世,死前未立任何遗嘱。其留下的遗产主要有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的别墅两套、美元存款 10 万元以及 1990 年回国时在广州市区购置的小洋楼一座。顾丽、顾军、顾文及朱某四人均想继承顾某的遗产。现假定顾丽在广州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顾某的遗产,请问:对于顾某的遗
19、产继承,应如何适用法律:(A)所有遗产都统一适用中国法律(B)所有遗产都统一适用美国法律(C)位于广州市的遗产应适用中国法律,位于德克萨斯的遗产应适用德克萨斯州的法律,10 万美元存款适用旧金山市的法律(D)位于广州的遗产适用中国法律,位于美国的遗产均适用旧金山市的法律33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判断根本违约,其法律效果的主要区别在于:(A)能否要求损害赔偿(B)能否要求继续履行(C)能否采取其他补救措施(D)能否宣告合同无效34 在封建一朝律典中,以下哪一朝代创名例篇目,为后世所继承:(A)西晋(B)曹魏(C)北齐(D)唐35 以下各项不属于信用证基本当事人的是:(A)开证申请人(
20、B)开证行(C)保兑行(D)信用证受益人36 1998 年 4 月 3 日,我国 A 进出口公司与英国 B 公司签订了份纺织面料出口合同,合同金额为 100 万美元,约定的价格条件为 CIF 利物浦。B 公司依约于1998 年 4 月 15 日开出以 A 公司为受益人、金额 100 万美元的不可撤销信用证。A公司接到信用证后,随即与中国 C 运输公司签订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并向 D 保险公司投保了海运一切险,而 C 公司亦依约定时间在天津港装船,将货物运往利物浦。船行途中,因遭遇风暴,船长命令将 A 公司交运的部分纺织面料投人海中,到岸交货时,B 公司仅仅收到价值 60 万美元的纺织面料。那么
21、,对于 B 公司遭受的损(A)应由 A 公司向 C 公司要求赔偿(B)应由 B 公司向 C 公司要求赔偿(C)应由 A 公司向 D 公司要求赔偿(D)应由 B 公司向 D 公司要求赔偿37 某律师同时担任甲、乙两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其顾问服务项目中均包括诉讼案件的代理,现甲、乙两公司之间因合同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两公司均要求该律师担任其代理律师。对此该律师应该怎么办:(A)代理 A 公司,不代理 B 公司(B)代理 B 公司,不代 HA 公司(C)不代理任何一方,推荐其他律师代理(D)同时为双方代理38 刑法第 216 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的,告诉才处理。” 这是:(A)委任性规范(B)准
22、用性规范(C)强行性规范(D)任意性规范39 根据法官法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法官的是:(A)张某因过失伤害罪被判处 3 年有期徒刑,现刑满释放,服刑前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B)李某,某名校法律本科毕业后,到某国家机关工作,因工作失误被机关给予记过处分(C)王某,某名校法律本科毕业,因涉嫌倒卖黄色图书被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某市法院判决无罪(D)某市著名外形整形医师,因作整形手术失败,与患者发生纠纷,被市法院判决赔偿患者损失,遂弃医从法,考取名校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后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40 我国宪法规定,行使宪法解释的机关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全
23、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工作委员会(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41 以下关于共同海损陈述错误的是:(A)共同海损是海商法特有的一项制度(B)最早见于罗得海法(C)法律设定船主和货主是自然合伙关系,双方对海损共同承担责任(D)直到近现代,才出现了这一制度42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下哪种情况下法官应当回避:(A)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均熟识的(B)上诉案件中二审法官与一审法官私人关系密切的(C)法官对一方当事人有反感情绪的(D)法官本人感觉对案件有关法律问题把握不准的43 资本主义进入垄断时期产生的第一部现代资产阶级宪法是:(A)1919 年魏玛宪法(B) 1787 年美国宪法(C)
24、1791 年法国宪法(D)英国 1689 年权利法案44 元代设置多重司法机构不相统摄,其中专门审理僧侣狱讼的机构是:(A)大宗正府(B)刑部(C)宣政院(D)枢密院45 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的表述,错误的是:(A)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2/3 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 2/3 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C)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D)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我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46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对象主要包括:(A)缔
25、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B)国籍分属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C)缔约国中注册登记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D)以上三项的总和47 关于国际许可证贸易,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国际许可证贸易的双方当事人是不同国籍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B)国际许可证贸易在当事人之间转移的是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C)国际许可证贸易的许可方必须对转让的无形资产拥有所有权(D)国际许可证贸易的范围主要是专利、商标、专有技术和计算机软件四种48 根据检察官法规定,下列行为无须禁止的是:(A)检察官刘某退休后,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B)检察官王
26、某辞退后 2 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C)律师刘某,其夫为某检察院检察官,当事人得知这一信息后,聘请刘某作该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D)律师吴某的父亲是某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某在该省某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任辩护人49 依照宪法的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哪个职权:(A)接受外国使节(B)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C)派出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D)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50 关于司法职业的特征,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A)司法职业人员的技能只要通过特殊技能的训练就可以获得(B)司法职业人员对其工作有很大的自主性(C)要成为司法职业共同体
27、的一员,必须要通过职业考试(D)司法职业拥有道德法典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51 法的意志性是法的本质的一个层面,对这个问题学理上有不同的看法,下列有关法的意志性的表述中,哪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立场?( )(A)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法律首先是一种国家意志(B)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C)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具有高度统一性和权威性(D)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内部各党派、集团及每个成员意志的相加52 下列有关十二铜表法,正确的表述是( )(A)特点是诸法合体
28、,实体法优于程序法(B)私法为主(C)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D)被认为是英美法系的主要渊源53 某市生产儿童食品的甲厂,在该市的儿童食品市场一直销量最好,今年销售量却明显下降,经过调查发现原因如下,甲厂可以以构成诋毁商誉行为起诉的是( )(A)本市同为生产儿童食品的乙厂连续在本地电视台做广告,广告声称该厂食品大大优于同类的其他产品(B)一消费者购买了甲厂产品食用后出现不适,本市销售量最大的晚报报道了此事,并且在没有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认定的情况下,擅自在报道中声称甲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C)本市同为生产儿童食品的丙厂近日在街头巷尾散发传单,传单中声称 A 厂生产的儿童食品含有激素,实际 A 厂产品
29、完全符合国家标准(D)本市同为生产儿童食品的丁厂厂长在一个电视专访中声称本市去年销售量最高的儿童食品实际上是质次价高的产品,而该市多数群众知道甲厂产品一直在本市同类产品中销量最好54 某市盛宏酒店一向生意兴隆,2005 年 9 月 8 日盛宏酒店承办了一次婚宴,婚宴中有多名客人发生呕吐现象,与盛宏酒店毗临的新新酒楼老板李某知道该情况后立即通知其在该市生活报下作的朋友王某,并授意王某趁机将盛宏酒店搞垮,王某遂在该报的新闻版面上以“ 喜筵不喜,酒店难逃其责” 为标题进行了报道,实际上客人发生呕吐是因为参加婚宴以前喝了质量不合格的饮料。报道出来以后,盛宏酒店的生意一落千丈,9 月份的营业额与去年同期
30、相比减少了 70%。盛宏酒店拟以诋毁商誉行为起诉,盛宏酒店的诉讼请求可以得到支持的是( )(A)盛宏酒店通过调查方查得生活报的报道是因为新新酒楼的授意,盛宏酒店为调查该事花费电话费和交通费 1000 元,新新酒楼应赔偿盛宏酒店的凋查费用 1000元(B)盛宏酒店总经理李某在调查该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残,新新酒楼应当依法赔偿李某的损失(C)新新酒楼应当赔偿盛宏酒店的营业额损失(D)生活报报社与新新酒楼共同构成诋毁商誉行为,所以生活报报社应当承担连带责任55 能作为我国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有( )(A)某国际组织驻中国机构为开展和维持其公共活动在中国购买了房产与其他生活资料(
31、B)英国一船舶和巴西一船舶在公海发生碰撞后停泊在我国大连港,并在大连海事法院进行诉讼(C)中国公民李某在英国旅游期间,根据英国法律成立的一份将其位于国内的财产死后遗赠给另一位中国公民许某的合同(D)我国科达公司和法国凯撒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规定有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问题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56 以下关于刑法解释说法正确的是( )(A)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军人违反兵役法规在非战时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也解释为逃离部队罪,属于类推解释(B)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将盗窃骨灰行为排除在盗窃尸体罪之外,属于限缩解释(C)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刑法规定的“信用卡”解释为“由商业银行或者其
32、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属于平义解释(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刑法 第 213 条假冒注册商标罪中规定的“相同的商标 ”解释为“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属于扩张解释57 下列哪些选项不是罪刑法定原则的确切内容?( )(A)绝对禁止溯及既往(B)法律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C)绝对禁止类推(D)绝对禁止适用习惯法58 下列案件中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是( )(A)虐待致被害人一目失明(B)侵占数额巨大(C)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被害人重伤(D)诽谤
33、国家领导人,造成极其恶劣的国际影响59 刘某,男,无业,长期与邻居王某之妻李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其子刘小某(时年 13 周岁) 自小耳濡目染,深受影响,法制意识淡漠。一日,刘某所住街道一厕所发生一起幼女被奸杀案。经查证,刘小某系该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其父刘某涉嫌包庇罪。人民检察院将刘小某和刘某一同诉至人民法院。请问,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刘小某无罪(B)人民法院应当对刘某作出有罪判决(C)人民法院应当对刘某和刘小某一并作出有罪判决(D)人民法院可以对刘某作出有罪判决60 中东地区某国的公民莫瑞多干来我国四川地区旅游,在旅游过程中,认识了我国一女子金某,由于双方
34、很投缘,因此彼此都很信任对方。后来,金某因出差,便将价值人民币 10 万元的财物交由莫瑞多干来保管,3 个月后,当金某向莫瑞多干索要钱物的时候,莫瑞多干却拒不归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A)因莫瑞多干系外国人,故本案应当通过外交途径解决(B)金某可向公安机关报案(C)金某可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D)莫瑞多干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的外交特权61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案件中,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有( )(A)监管人员虐待被监管人案(B)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C)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案(D)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62 关于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
35、制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国家税务总局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主管国务院的税收征管专项业务(B)中国人民银行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等事宜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提请全国人大决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C)在法律地位上,民航总局要低于外交部(D)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须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63 行政主体并不限于行政机关,在下列单位中,哪些可能在行政法上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A)商标评审委员会(B)保监会的派出机构(C)证券交易所(D)中国人民大学64 判断一个组织是否是行政主体
36、有三个标准,是指( )(A)行政主体是行政职权的享有者(B)行政主体是行政活动的实施者(C)行政主体是行政责任的承担者(D)行政主体是列入国家行政编制的机关65 下列关于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之间关系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主体(B)并非行政机关在所有场合都能成为行政主体(C)成为行政主体的不限于行政机关(D)行政主体是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法地位的法律表述66 以下权利属于形成权的是( )(A)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但是张某没有代理权,乙公司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B)王某将一幅字画寄存在陈某处,陈某将字画卖给杨某,王某认可陈某的行为有效
37、的权利(C)陈某通过欺诈手段使张某与自己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张某的解除合同的权利(D)张某欠王某 1000 元未还,王某欠张某的 1000 元债务也已到期,王某主张用自己的 1000 元债权抵消张某对自己的 1000 元债权的权利67 王某的父亲死亡,王某通过继承获得了父亲的房屋,王某对房屋享有的权利是( )(A)形成权(B)绝对权(C)专属权(D)既得权68 某地连降大雨,2001 年 8 月 1 日大坝决堤,张某在洪水中失踪,一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2005 年 8 月 1 日起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张某死亡(B) 2003 年 8 月 1 日起利害关系人可以申
38、请宣告张某死亡(C)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张某死亡前,必须先申请宣告其失踪(D)张某的父亲想宣告张某死亡,但是张某的妻子不同意,张某的父亲不能申请宣告张某死亡69 以下情形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的是( )(A)公司分立(B)公司合并(C)公司减资(D)公司解散70 根据我国公司法,以下公司做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要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决定用法定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来扩大经营(B)乙公司要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决定用法定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来增资(C)丙公司亏损,公司决定用法定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D)丁公司的注册资本 100 万元,资本公积金为 50 万元,丁公司决定将 40 万元的资本公积金转
39、为资本71 以下是某公司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的法律意见,不正确的是( )(A)公司应提取税后利润的 5%10%作为法定公益金(B)公司应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提取任意公益金(C)公司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D)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72 根据我国公司法,以下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A)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发行都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吗(B)股票和公司债券都是有价证券吗(C)股票的收益大于债券的收益吗(D)股票持有人享有的权利和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权利的性质和内容不同吗73 张某向本市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称王某在 5 年前向自己借款 200 万元,已经逾
40、期 1 年不还,王某应诉后欲提起反诉,因为不还钱是因为张某在 1 年前应该交给自己的一批货质量有问题又拒绝退货,造成自己亏本无力还钱,并且王某还辩称,就算要还钱也应该找不给自己这批货货款的李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本案的诉讼标的是本诉的 200 万元现金,而非反诉的货款(B)如果反诉可以成立,那么反诉本身的诉讼标的是独立的(C)反诉提及的货款与本诉提及的 200 万元现金都是本案同一个诉讼标的所指向的不同标的物(D)即使李某可以作为本案第三人,他和王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也不是本案诉讼标的74 下列案件中不应公开审理的有( )(A)A 国研究航天系统的军工厂状告 A 国大河航空产
41、品有限公司的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技术,案件涉及 A 国军队的秘密信息(B) B 公司状告同业竞争对手 C 公司挖走 B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并携带走了B 公司重要的客户信息(C)李某和张某的离婚案件,涉及子女和财产分割(D)王某状告张某将自己多年前的丑闻四处宣扬,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75 王某趁同事张某出差不在单位,在领导和其他同事面前大肆传播张某跟某小姐的“风流韵事 ”,张某回来之后发现众人对自己态度异常,终于查明真相,原来某小姐完全是王某捏造的,遂一怒之下告到法院。对此案你认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王某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应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B)张某的名誉权遭受了损害,已经
42、可以提起刑事自诉(C)王某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属于侵权的竞合(D)张某请求让王某停止侵害其名誉权之诉讼属于给付之诉76 甲乙离婚 5 年有余,甲一直拥有他们独生子丙的惟一监护权。后甲另娶,丙之母乙担心儿子在新家受到后母欺凌,提请法院希望重新要回丙的监护权。关于此案,你认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乙本来就是丙的母亲,此次起诉只是为了重新确认自己的监护权,因此本案属于确认之诉(B)乙已经离婚失去了监护权,现在想要回,所以属于变更之诉(C)甲乙离婚已经 5 年,早已超出诉讼时效,况且其要回儿子监护权的理由只是假想和担心,很不充分,乙的请求没有根据(D)乙要求要回儿子的监护权直接也影响了
43、甲的新妻子丁的利益,因此丁是本案应该出庭的第三人77 关于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确认之诉是请求法院确认既存的法律关系,比如确认一个人的继承资格(B)要求对方当事人赔礼道歉属于给付之诉(C)区分诉的种类的意义之一是在于可以更加明确法官的职责(D)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就是确认之诉的典型代表78 李某欲起诉其夫王某与之离婚。王某现因强奸罪被关押在甲地,被收监之前曾与李某长期居住于乙地(李某现仍独自居于乙地),王某原户籍所在地是丙地,李某户籍则是在丁地。此案不应由( )人民法院管辖。(A)甲地(B)乙地(C)丙地(D)丁地79 甲在 3 年前向乙借款 2000 万元来
44、做生意,结果生意失败,甲人去楼空,被宣告失踪,法院指定丙为甲的财产管理人。后来乙得知甲在别的地方还有大笔存款,遂欲起诉甲以得回借款。现知甲和丙都住在甲地,甲得存款放在乙地,乙本人住在丙地,但是住所地是在丁地。此案不应由( )人民法院管辖。(A)甲地(B)乙地(C)丙地(D)丁地80 李某和张某都因刑事犯罪被关押,李某被判 5 年有期徒刑,被关押在甲地,张某被关押在乙地劳动教养 3 年,现已执行一年零两个月。李某因入狱家境贫困,遂欲起诉张某让其归还从前所欠借款。李某原住所地为丙地,张某原住所地则在丁地。此案不应由( ) 人民法院管辖。(A)甲地(B)乙地(C)丙地(D)丁地81 对于“任何不符合
45、自由意蕴的法律,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 这句话,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法律的最高价值就是保障人的自由(B)从应然层面来讲,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应当以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为根本目的(C)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不会对人的行为进行任何限制和约束(D)是否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是评价法律好坏的一种标准82 美国学者潘恩说: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的,在自由国家法律便应该是国王。这句话可以用来说明宪法的哪项基本原则?( )(A)人民主权原则(B)基本人权原则(C)法治原则(D)法律至上原则83 甲企业招标购买一批大型机电设备,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参加了投标,甲企业与乙公司一向有业务关系,甲企业认为中标人
46、应该是乙公司,由于企业急需这批设备,为节省时间,遂派出一名副总与乙公司对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积极谈判。评标委员会提出评估报告,推荐乙公司和丙公司作为中标候选人,甲企业确定乙公司中标,于 8 月 6 日向乙公司寄出中标通知书,乙公司于 8 月 8 日收到。由于甲企业后来发现乙公司的条件也不是很理想,尤其是保修期只有 1 年,甲企业与乙公司又进行了谈判。最后甲企业与乙公司于 9 月 8 日订立书面购销合同,合同中将乙公司投标(A)甲企业判断正确,乙公司最后成为中标人,甲企业和乙公司在决标前的谈判不违法(B)甲企业向中标人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将中标结果通知丙公司和丁公司(C)甲企业和乙公
47、司在 9 月 8 日签订书面合同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D)发出中标通知书虽然承诺生效,但是甲企业和乙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并未成立,二者仍然有权继续谈判,最终确定合同内容84 某市宏运食品商场被评为“消费者信得过商场”,个体工商户王某是商场经理李某的妹夫,王某遂租赁宏运食品商场的两节柜台销售散装儿童饼干,租赁合同规定商场负责提供柜台,为王某提供商场统一制服,但是商场不对王某进行任何经营上的管理,并且不对王某的经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于每天顾客私自品尝损失的饼干达 10 公斤,只靠言语提醒收效甚微,王某于是在柜台上悬挂两个标牌:“非买勿尝”和“尝一颗,买十斤”。王某的散装饼干是自己用饼干加工机加工所成
48、,但是品质较高,为防止竞争,有顾客询问饼干的加工厂家和产地时,王某都告知事关商业秘密(A)王某租赁宏运食品商场的行为是双方行为,不涉及第三者,所以王某有权租赁商场柜台而不标明自己的真实身份(B)王某有权在柜台悬挂“非买勿尝”和“ 尝一颗,买十斤” 的标牌,顾客必须遵守(C)王某有权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没有义务告诉顾客饼干的加工厂家和产地(D)王某为维护自己的利益,有权利搜查卢豆豆的衣兜85 定居在墨西哥 22 岁的甲某在我国旅行期间,与四川某企业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后因甲某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该四川企业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某承担违约责任,而甲某则以其尚未到法定年龄为由,提出所缔结的合同无
49、效,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墨西哥法律规定 23 岁为成年人。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甲某为无国籍人,而且其在英国有住所,则应依照( )判断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A)中国法(B)墨西哥法(C)英国法(D)与本案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86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必须承担哪些义务?( )(A)货物质量担保义务(B)所有权担保义务(C)开立信用证义务(D)移交货物所有权义务87 三名歹徒在高速行驶的客车上持刀抢劫,司机小王趁守在门口的歹徒不备,猛将车门打开,车身一拐,使守门的歹徒掉下车去,当场摔死。另两名歹徒见状仓皇而逃。问小王的行为应属于( )(A)故意杀人(B)防卫过当(C)正当防卫(D)故意伤害致死88 某甲,自年幼时便喜欢打架斗殴。于某日在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