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练习试卷 19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l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1 甲、乙、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 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达 2/3,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2 以下各组物权中,均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抵押权、地役权、质权(B)地上权、留置权、典权(C)所有权、采矿权、质权(D)地上权、地役权、
2、典权3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 100 万元,乙公司在 20 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 6 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 8 米高的厂房。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 6 米的建筑(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 6 米的建筑(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 6 米的建筑(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 6 米的建筑4 2002 年 7 月,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 5000 万元,借款期限
3、 1 年;同时约定将在建的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甲公司与乙银行共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符合物权法的是( )。(A)乙银行不享有抵押权,因为商品楼为在建工程,尚未完工(B)乙银行不享有抵押权,只有以建成的房屋抵押,才符合担保法确定的抵押物范围(C)乙银行享有抵押权,虽然商品楼正在建造中,但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D)乙银行不享有抵押权,因为在建工程不属于担保法规定的抵押物范围5 甲公司以其生产设备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 100 万元。抵押期间,甲公司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告知丙公司该设备已经抵押。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只要甲公司提供相当的担保而不损害乙银行的利益,即使
4、未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也可以转让该设备(B)甲公司只要通知乙银行,即可转让该设备(C)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D)若经乙银行同意,并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向乙银行偿付借款,则甲公司可以转让该设备6 甲和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一套藏书卖给乙。但双方又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借阅该套书一个月。乙取得该套书所有权的交付方式是( )。(A)占有改定(B)直接交付(C)简易交付(D)指示交付7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列有关承担民事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
5、无过错的,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则不承担赔偿责任(B)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C)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D)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8 下列关于保证的表述错误的是( )。(A)保证具有从属性(B)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C)保证具有无偿性(D)保证具有双务性9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为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保证人的是( )。(A)学校(B)医院(C)企业(
6、D)残疾人联合会10 根据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组织能够作为保证人的是( )。(A)某有限责任公司(B)某医院(C)某幼儿园(D)某大学11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以下关于当事人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保证未成立,当事人不承担保证责任(B)保证未成立,当事人应重新约定保证方式(C)保证成立,当事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D)保证成立,当事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 1 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12 下列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土地承包
7、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B)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最长为 20 年(C)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互换方式流转(D)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登记方可设立13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承包经营期限范围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权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采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A)转包(B)互换(C)入股(D)抵押14 2007 年 10 月 5 日,甲向乙借款 1000 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10 月 8 日将一头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12 月 6 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为 10 月 5 日(B)质
8、权的设立时间为 10 月 8 日(C)小牛应归乙所有(D)小牛应归甲所有,但可作为质权的标的15 甲向乙借款 l000 元,并将自己的一山地车出质给乙。乙在质押期间将该车无偿借给丙使用。丙的债权人丁趁丙不注意时骑走该车,并向丙声称要以其抵债。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请求返还山地车(B)乙有权请求丁返还山地车(C)丙有权基于其占有被侵害请求丁返还山地车(D)丁有权基于留置权主张以山地车抵偿丙对自己的债务16 下列各项中,属于约定担保的有( )。(A)抵押(B)质押(C)留置(D)定金17 下列关于反担保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反担保担保的对象是主债权(B)
9、本担保无效,则反担保也无效(C)留置、定金不能设立反担保(D)反担保人只能是债务人18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只有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才有先诉抗辩权(B)共同保证均为连带责任保证(C)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视为连带责任保证(D)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担保范围的。按照交易习惯确定19 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有( )。(A)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C)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D)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
10、权20 乙向甲借入 9 万元,丙、丁、戊三人作为共同保证人为乙提供担保,但未约定各承担的保证份额。借款期届满后,乙无力偿还债务,丙代为偿还了全部债务。因此,丙()。(A)有权请求乙偿还 9 万元(B)有权请求丁、戊各偿还 3 万元(C)有权请求丁、戊各偿还 4.5 万元(D)无权向丁、戊主张权利20 甲与朋友在酒店聚餐时不慎将其佩戴的一块价值 5 万元的“劳力士” 牌手表丢失。该表被酒店服务员拾得后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遂发布了失物招领公告。由于在公告发布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该公安机关即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两年后,乙游泳时,将该表放于更衣室,被丙偷走
11、。随后,丙将该表以 500 元的价格卖给了某朋友丁,但丁并不知该手表为丙盗窃所得。后来丙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丙供述了某盗窃上述手表并出售的事实。公安机关遂要求丁将该手表交出,并发布了认领公告。公告其内,甲、乙均前来认领。公安机关根据乙当时的报案记录、丙的供述等线索确定该手表的失主为乙。遂让乙将该表领走。但甲提出他是该手表的真正所有权人,并出示了购买发票。丁此时也提出该手表是自己花钱买来的,要求拥有该手表。甲、乙、丁三方为此争执不下,甲和丁均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该手表的所有权。21 对于该“劳力士 ”手表的最终所有权归属,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有购买发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
12、有权(B)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C)丁因善意取得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D)国家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22 丁从丙处购得该手表的行为属于( )。(A)善意取得(B)无因管理(C)无效民事行为(D)侵权行为23 对于公安机关将该手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的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侵犯了甲对该手表的所有权(B)公安机关构成了无权处分(C)由于甲超过法定期限未予认领,故公安机关有权处分(D)公安机关的交售行为只有经过甲的追认,方可有效24 对于乙从拍卖行购得该手表的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行为属于买卖行为(B)该行为效力待定(C)该行为发生所有权转移(D
13、)该行为属于合法行为综合练习试卷 19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l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铺木地板属于对房屋的重大修缮,应当经占份额 2/3 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即可,所以选项 B 正确,AD 错误;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选项 C 错误。【知识模块】 综合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用益物权的种类。用益物权,指的是对他人所有的物予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的限制物权。用益物权的客体是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但主要为不动产。所
14、谓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上所设立的他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是典型的担保物权,因此,本题应该选择 D。【知识模块】 综合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在本题中,小区业主通过受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对小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形成了所有关系,依法享有地役权,因此有权向乙提出请求;(2)甲公司在转让全部小区房屋后,对需役地已不具有任何权利,丧失了地役权人的资格,因此,甲公司无权向乙提出请求。【知识模块】 综合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
15、题考核抵押权的设立。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即不登记不生效原则。【知识模块】 综合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在抵押权中抵押财产的转让问题。依据我国物权法第 191 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转让人帮助其消灭抵押权的除外。”第 l93 条规定: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
16、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所以说正确答案是 D.【知识模块】 综合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动产交付的方式。根据我国物权法第 27 条的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占有改定。正确答案是 A。【知识模块】 综合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
17、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 1/3;故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综合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担保法保证的性质。保证作为债的担保方式之一,具有从属性和独立性、无偿性和单务性,以及补充性的特点。正确答案为 D。【知识模块】 综合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人资格的认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知识模块】 综合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担保法中保证人的范围。担保法第 9 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因
18、此选项BCD 错误。第 7 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正确答案是 A。【知识模块】 综合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保证的方式及含义。担保法第 19 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规定的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
19、)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知识模块】 综合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 1 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12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此题
20、考查的是物权法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法第 127 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故 A 正确;第 l28 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故 C 正确。第 l26 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故 B 错误;第 l29 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士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D
21、 错误。所以说正确答案是 AC。【知识模块】 综合13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只有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才可以入股、抵押。【知识模块】 综合1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1)选项 AB:质权自质物交付之日起设立;( 2)选项 CD:质权人收取孳息,并非取得孳息的所有权,而是将孳息作为质押标的。【知识模块】 综合1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物的归属问题。我国物权法第 34 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因此,本题中,甲基于对山地车的所有权可请求丁返还;A 正确。而我国物
22、权法 第 245 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因此,本题中,乙、丙都可基于占有被侵害请求返还;而我国物权法第 230 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本题中,此处丁不存在留置权问题。所以说正确答案是 ABC。【知识模块】 综合1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约定担保的范围。依据担保产生是依据当事人意思表示还是法律直接规定,将担保分为约定担保和法定担保。留置属于法定担保种类,而抵押、质押、定金都属于依据当事人约定产生的担保
23、。故本题答案 ABD。【知识模块】 综合17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反担保。反担保以本担保为存在前提,关于反担保的法律适用,遵守担保法关于担保的规定。反担保是以本担保存在为前提,本担保无效,反担保也无效。因而,B 是正确选项。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故 C 正确。反担保对象是本担保,而不是主债权,故 A 不正确。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故 D 错。本题正确答案是 BC。【知识模块】 综合18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 17 条第 2 款:“
2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 18 条第 2 款:“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 A 正确。担保法第 12 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
25、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所以 B 不正确。担保法第 19 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 C 正确。担保法第 21 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因此选项 D 错误。所以说正确答案是 AC。【知识模块】 综合19 【正确答
26、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一般保证中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根据担保法第 1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正确答案是ACD。【知识模块】 综合20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保证的
27、法律效果。根据担保法第 12 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0 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
28、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知识模块】 综合【知识模块】 综合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所有权的归属。根据我国物权法第 30 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本题中,乙因为拍卖而事实取得物权,属于原始取得,是所有权人。我国物权法第 l06 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
29、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而本题中,丁购买明显不具备合理的价格,因此不成立善意取得。因此,本题中C 选项错误。而物权法第 ll3 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在甲过期没有认领手表时,手表已经归国家所有。因此,国家有权处分。甲丧失了所有权,因此不可追回手表。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 B。【知识模块】 综合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无权处分人的处分行为
30、的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1 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题中,丙对盗窃物不具有处分权,又无法得到乙的追认,因此其处分行为无效。而且,对于盗窃物我国物权法规定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那么丁就不能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那么此合同因标的的违法性就不成立,因此丁从丙处购得手表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综合2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遗失物的归属。我国物权法第 110 条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第 113 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 C。【知识模块】 综合24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拍卖行为的性质。根据前述解析可知,该手表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拍卖行根据公安机关的委托,拍卖该手表,乙竞拍,属于买卖行为。由于国家享有所有权,所以该拍卖行为是合法的,所有权也已经转移。本题正确答案是 ACD。【知识模块】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