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类试卷]全国自考(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试卷15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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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自考(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试卷 15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 法律文书制作的前提是 ( )(A)制作的合法性(B)形式的程式性(C)内容的法定性(D)语言的精确性2 在下列法律文书中,一般有明确受文人或单位的是 ( )(A)信函式法律文书(B)致送式法律文书(C)宣告式法律文书(D)实录式法律文书3 下面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检察文书是检察院行使审判权办理案件的重要凭证(B)检察文书是办案质量的重要反映(C)检察文书是总结经验、宣传法制的重要材料(D)提高检

2、察文书制作质量对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4 关于刑事抗诉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有关涉外案件的刑事抗诉书,首部院名全称前应冠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B)二审程序适用的刑事抗诉书,不写原审被告人基本情况(C)审判监督程序适用的刑事抗诉书,写生效判决概况时,如果是二审终审判决,应分别写明一审和二审判决和裁定的主要内容(D)司法实践中,抗诉理由集中、论点较少的案件,抗诉理由部分的具体结构应采取分段列举的写法5 被称为“法院判决灵魂 ”的是 ( )(A)事实(B)当事人情况(C)理由(D)当事人请求6 在反诉中原告被称为 ( )(A)反诉原告(B)反诉被告(C)被告(D

3、)原告7 下列不属于第二审民事判决书中当事人身份事项的是( )(A)原审代理人(B)原审原告(C)原审被告(D)原审第三人8 行政争议的焦点,在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 )(A)合情(B)合理(C)合法(D)可行9 我国监狱法规定罪犯人监后必须填写的第一份表格文书是 ( )(A)入监登记表(B)减刑建议书(C)假释建议书(D)起诉意见书10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_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 )(A)一半(B) 5 年(C) 10 年(D)15 年11 下列属于无编号的法律文书的是 ( )(A)侦查文书(B)检察

4、文书(C)判决文书(D)律师实务文书12 国内仲裁文书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 )(A)仲裁协议书(B)仲裁申请书(C)仲裁调解书(D)仲裁起诉书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经过公证证明的事项,_,除有相反证据可以推翻的以外,人民法院都应直接作为证据采用或交付执行。 ( )(A)在诉讼前(B)在诉讼中(C)在执行中(D)在宣判中14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108 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_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有伤风化的行为。 ( )(A)人民法院院长(B)人民检察院检察长(C)公安局长(D)省长 15 关于法庭审理笔录的叙

5、述错误的是 ( )(A)仅指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各类诉讼案件,当庭记载全部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材料(B)笔录由书记员写成(C)此种笔录是加强审判监督,检查办案和执法情况,总结经验教训的宝贵资料(D)此种笔录也是监狱机关据以执行裁判的依据二、简答题每小题 5 分16 法律文书从体例上划分,主要可以分为几种?17 简述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事实部分写作的基本要求。18 简述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主文类型。19 罪犯人监登记表填写的内容是什么?20 简述现场勘查笔录的功用。三、写作主题21 根据下面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被告人刘和被害人王于年 月日确立恋爱关系。在

6、以后的交往中,随着时间的推移,王觉得自己与刘的性格、爱好等方面差距较大,遂提出与刘断绝恋爱关系。刘不死心,多次纠缠王,王决心已定,向刘表示绝无再和好的可能。刘认为,女朋友与自己断绝恋爱关系,自己很没有面子,决心对王进行报复。首先,刘准备好一瓶硝酸、硫酸混合液。其次,跟踪王,窥测王上下班的行走路线,以确定作案时间和作案地点。年月日晚 8 时,刘携带事先准备好的硝酸、硫酸混合液一瓶,驾驶汽车尾随王行至本市区 路上。刘再一次追问王,是否同意继续与自己保持恋爱关系,遭到王回绝。刘遂驾车先将王撞倒,尔后将硝酸、硫酸混合液一瓶泼至王的面部和上身处,并对王脸部及身上猛踢数脚后驾车逃离现场。后被查获归案。被害

7、人王被路人发现送往医院全力抢救。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刘,30 岁,汉族,男,研究院工人,市人,住区路号楼单元号。年月日因拦截妇女被行政拘留 15 天;因故意伤害罪于年月日被羁押,同年 月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本案证据:(1)被害人王的陈述;(2) 现场勘查笔录;(3)被告人刘的供述;(4) 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经鉴定,王面部烧伤严重烧毁,鼻骨骨折,颈部、双手及左小腿被烧伤,为重伤。被告人的辩护人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刘在案发后,有悔罪表现,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且无前科劣迹,建议法院从轻处罚。被害人王(女,23 岁,研究院新技术公司 I 临时工)委托诉讼代

8、理人李(律师事务所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的诉讼委托代理人提出,被告人刘的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且不认罪悔罪,要求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并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万元经济损失。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以被告人刘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分院检察员方出庭支持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年月日公开审理了此案,经该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年月日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刘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被告人刘赔偿被害人王经济损失一万元整。审理此案的合议庭成员:审判长任,审判员徐、贾 。此案的书记员是李。四、写作辅题22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辩护词中

9、辩护理由、主张部分的提纲。张红利,男,17 岁,市中学高中二年级的学生,平时好逸恶劳,不好好学习,经常有学不上。2003 年 1 月,张红利与社会青年王为民相识。王为民,男,25 岁,初中文化,无业。2003 年 7 月 20 日下午 1 时许,王为民到张红利家找张红利去郊区玩。二人乘车来到郊区,玩了 3 个多小时后,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在回家路上,当走到一僻静马路时,发现前面有一位好像刚下火车的中年男子,背着一个大旅行包在吃力地行走。王为民前后看看,发现周围没有其他人,就对张红利说:“我们把他的东西搞来 ”。张红利问: “怎么干”?王为民说:“你跟我来” 。二人从后面赶上中年男子,王为民就地拣

10、起一块砖头,趁中年男子不备,用力猛击其头部,将中年男子打昏,王为民让张红利背起东西逃离现场。张红利离开现场后,王为民发现中年男子已苏醒过来,睁开了眼睛。为了不使自己暴露,王为民又拣起砖头猛击中年男子的头部,将其打砸致死。之后,王为民从后面赶上张红利,二人将东西藏好,约定第二天分赃。张红利回家后,神色慌张,其父张洋见后追问张红利慌张的原因,张红利向其父叙述了事情的全部过程。第二天,张洋带领张红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张红利在公安机关交代了抢劫的犯罪事实,说出了赃物藏匿地点,并揭发检举了 2003 年“ 五一 ”节期间,张红利与王为民同游五台山时,王为民偷窃了一位游客的背包(里面有人民币 2000

11、元和一台照相机)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根据张红利的交代,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为民,并起获了赃物。市人民检察院以王为民、张红利共同犯有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根据上述案情材料,以张红利辩护律师的身份,拟写辩护词中辩护理由、主张部分的提纲。全国自考(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试卷 15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律文书制作的前提是依法制作,即制作的合法性。此题是对法律文书基本特点的考查,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与形式的程式性需要识记,其他基本

12、特点领会即可。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信函式的法律文书有很多种,一般都有明确的受文人或单位,也有制作机关和文种标题。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院行使的是检察权,因此,检察文书是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办理案件的重要凭证。BCD 均为检察文书作用的正确阐述。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在刑事抗诉书首部,若属于涉外案件,检察院名全称前则冠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程序适用的刑事抗诉书,不必写原审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审判监督程序适用的刑事抗诉书,在写诉讼过程时,如果是二审终审的判决和裁定,应该分别写明一审和二审判决和裁定的主要内容。只有

13、在认定事实、证据上有分歧时,针对法院在认定事实、情节和证据方面的错误,才会有针对性地阐明、列举证据。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固定说法的考查。通常认为,理由是判决的灵魂。本题难度较小,属于识记内容。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第一审民事判决书首部中,当事人的身份事项,考生应该熟记。在反诉中,可以在本诉称谓后用括号注明其反诉称谓,以表明各当事人在反诉中的诉讼地位,例如原告即反诉被告。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是考查第二审民事判决书;中当事人身份事项。在第二审民事诉讼中,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包括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他们都被称为“上诉人”,对方当事人

14、称“被上诉人”。A 项属于诉讼代理人的范畴。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行政争议的焦点,在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行政诉讼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入监后必须填写入监登记表,此表格是监狱收押罪犯时必须填写的第一份表格,是罪犯的重要的档案材料。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

15、以假释。”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律师实务文书包括律师代书的法律文书和以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出具的文书。其中前者包括各种诉状类文书。“民事起诉状”和“行政起诉状”无编号,而二者均属于律师实务文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我国国内仲裁文书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仲裁协议书、仲裁申请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申请书、仲裁保全措施申请书、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经过公证证明的事项,在诉讼中,除有相反证据可以推翻的以外,人民法院都应直接作为证据采用或交付执行。该题属于法条识记内容,考生应掌握。14 【正确答案】 C【

16、试题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该题属于法条识记内容,考生应掌握。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1)在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各类诉讼案件时,由书记员当庭记载全部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材料,称为法庭审理笔录,故 A、B 项表述正确。 (2)它既是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核实证据、作出裁判的依据之一,又是制作裁判文书的依据之一;还是加强审判监督,检查办案和执法情况,总结经验教训的宝贵资料。故 C 项说法正确。因此,可以排除 D 项。二、简答题每小题 5 分16 【正确答案】 法律文书从体例上划分,大致可以分为:信函式、致送式

17、、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等。17 【正确答案】 检察文书叙写事实部分,应注意以下问题:(1)叙述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认定的事实必须客观准确,应当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叙述事实必须要素完整。(3)叙述事实应当按照逻辑顺序进行。(4)叙述事实应当简明、清楚。(5)叙述事实要正确处理特殊问题。 18 【正确答案】 (1)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全部改判的,首先要撤销原审法院的判决,然后写明改判的内容。写为:“一、撤销 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刑期从(即写明刑期起止日期)。”部分改判的,具体写明

18、维持原判的哪一项,撤销原判的哪一项以及如何改判。写为:“一、维持 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第项(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二、撤销人民法院 ()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第项(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刑期从(即写明刑期起止日期)。”原审判决结果未分项表述而第二审作部分改判的,表述为:“一、维持 人民法院()刑字第 号刑事判决中的(写明维持的内容)。二、撤销人民法院 ()刑字第号刑事判决中的(写明撤销的内容);三、( 写明改判的内容)。”(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改判。写为: “一、撤销 人民法院()刑初字

19、第号刑事判决;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刑期从(即写明刑期起止日期)。”(3)原判决认定事实、性质 罪名)和适用法律均不当,原审被告人无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宣告上诉人无罪。写为: “一、撤销 人民法院()刑初字第_号刑事判决;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无罪。”19 【正确答案】 在表格上方填写收押罪犯单位名称、编号、入监日期。表格内要求写明下列各项内容: (1)罪犯的基本情况。 (2)罪犯受到的强制措施和被处罚的情况。(3)罪犯个人简历。 (4)主要犯罪事实。(5)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20 【正确答案】 现场勘查笔录不仅是搜集罪证、发现线索、揭露犯罪的依据,而且是甄别犯罪

20、嫌疑人口供真伪,证实犯罪分子作案的有力证据,还是公安机关研究罪犯活动情况、制订侦查工作方案,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呈请破案报告书以及起诉意见书的依据。三、写作主题21 【正确答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0)刑初字第 ()号公诉机关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被害人王,女,23 岁,研究院新技术公司临时工。 被害人诉讼委托代理人李, 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30 岁,汉族,男,研究院工人,市人,住区 路号楼单元号。年月日因拦截妇女被行政拘留 15 天;因故意伤害罪于 年月日被羁押,同年月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辩护人金, 律师事务所律师。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以 检诉(20) 号起诉

21、书指控被告人刘犯故意伤害罪,于 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王以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市检察院分院派检察员方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诉讼委托代理人李,被告人刘及其辩护人金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指控,被告人刘因被害人王提出与其断绝恋爱关系,心怀不满蓄意毁容报复。遂于年 月日晚 8 时,携带硝酸、硫酸混合液一瓶,驾驶汽车尾随王行至本市区 路上,先将王撞倒,尔后将硝酸、硫酸混合液一瓶泼至王的面部和上身处,并对王脸部及身上猛踢数脚后驾车逃离现场。由于

22、刘的行为致王面部烧伤严重烧毁,鼻骨骨折,颈部、双手及左小腿被酸烧伤,经鉴定为重伤。被告人刘后被查获归案。被害人诉讼委托代理人提出,被告人刘的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且不认罪悔罪,要求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并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万元经济损失。被告人刘在审理中辩称,自己泼完硝酸后,只踢王脸上一脚不是数脚。辩护人金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刘在案发后,有悔罪表现,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且无前科劣迹,建议法院从轻惩处。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因对女友王与其断绝恋爱关系不满即蓄谋残害进行报复。遂于年 月日晚 8 时,携带硝酸、硫酸混合液一瓶,驾驶汽车尾随王行至本市 区路上,先将王撞倒,尔后将硝酸、硫酸混合液一瓶泼至王的

23、面部和上身处,并对王脸部及身上猛踢数脚后驾车逃离现场。由于刘的行为致王面部烧伤严重烧毁,鼻骨骨折,颈部、双手及左小腿被酸烧伤。被告人刘逃避现场后被查获归案。被告人刘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王及其亲属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上述事实,有被害人王的陈述,现场勘查笔录,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等证实。被告人刘供述的犯罪时间、地点、情节和手段与上述证据相符。本院认为,被告人目无国法,因恋爱不成,竞蓄意残害报复,毁人容貌,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及民愤极大,罪大恶极,必须严惩。市检察院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被告人

24、刘辩解自己没有踢王数脚及其辩护人所提建议法院从轻处罚的辩护,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刘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根据被告人刘的赔偿能力,依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刘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被告人刘赔偿被害人王 经济损失人民币一万元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本判决依法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审判长:任审判员:许审判员:贾年 月日(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李四、写作辅题22 【正确答案】 辩护理由、主张:(1)张红利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2)张红利的行为只构成抢劫罪,且有如下应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条件:张红利实施犯罪时未满 18 岁,属于未成年人犯罪;张红利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张红利有自首情节;张红利揭发检举王为民的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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