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类试卷]全国自考(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试卷16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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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自考(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试卷 16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 我国法律文书发展的历史渊源流长,早在“秦墓竹简” 中就出现了较为完备的勘验笔录 ( )(A)封守(B)法经(C)刑鼎(D)经死2 法律文书制作的根本目的在于有效地保证法律的具体( )(A)推行(B)生效(C)体现(D)实施3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的使用条件不包括 ( )(A)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的(B)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或有关单位移送的(C)公安机关现场抓获的(D)呈请意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

2、4 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正文包括: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_和结论性意见部分。( )(A)犯罪事实及性质(B)犯罪事实及理由(C)犯罪事实及主要证据(D)犯罪事实及法律依据5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案号与哪部分内容的各行看齐?( )(A)标题(B)正文(C)附项(D)尾部6 刑事裁定书尾部签名最后的人员是 ( )(A)审判长(B)审判员(C)合议庭成员(D)书记员7 不服民事第一审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多少日内提起上诉? ( )(A)10 日(B) 15 日(C) 30 日(D)45 日8 民事调解书的核心部分是 ( )(A)调解当事人(B)调解过程(C)调解结果(D)调

3、解原则9 关于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二审诉讼费用由上诉人承担(B)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C)对撤销原判依法改判的案件,应对一、二审的各项诉讼费用由谁负担,或者共同分担的问题作出决定(D)一审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不可变更10 减刑建议书中减刑的理由包括 ( )(A)依事论理(B)依法论理(C)依事论理和依法论理(D)依事论理或依法论理11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不包括 ( )(A)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B)哺乳自己婴儿(C)生活不能自理(D)家中有重大事件发生12 刑事自诉状不适用于 ( )(A)告诉才处理的案件(B)被害人有

4、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C)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D)被害人有证据对被告入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13 在仲裁过程中,争议标的物在下列哪种情况下不能申请仲裁保全措施? ( )(A)毁灭(B)灭失(C)转移(D)损坏14 刑事诉讼法第 103 条规定:“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_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行政机关(D)律师15 调查笔录的正文主要记载 ( )(A)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B)被调查人陈述的内容(C)调查人的基本情况(D)调查的时间和地点二、简答题每小题

5、5 分16 简述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17 呈请破案报告书的正文应写明哪些内容?18 第二审行政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清哪几部分内容?19 简述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包括的内容。20 简述评议笔录的概念和功用。三、写作主题21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 I 中的要求,拟写第一审刑事判决书。2001 年月 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由审判长李 生、审判员刘文、张江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孙河担任书记员,公开开庭审理了王东杀人一案。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洪仁出庭支持公诉,有关的诉讼参与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东故意杀人,依法应当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6、判处王东死刑。2001 年月 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了判决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后,了解到案情经过如下:犯罪嫌疑人王东、系省县人,初中毕业后务农三年,后经人介绍到市公司当勤杂工。王 东在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经理周明等领导的批评教育。1999 年 8 月因打骂与自己一起王作的勤杂工徐海,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2000 年 9 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 8 包、衬衫1 件和 250 元钱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2001 年 2 月公司发 2000 年度奖金,王东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对经理周明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

7、001 年 5 月 10 日 8 时许,犯罪嫌疑人王东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先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手,就走了;后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朱在干活,就上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理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朱同意,从木工房拿走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中午 12 时许,王东混进办公楼一楼值班室,伺机报复。1 时许,经理周明进入三楼办公室 333 室午休,1 时 30 分,王东窜到三楼轻轻推开 333 室房门,见周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办公室外屋沙发上经理秘书侯青正在休息,于是王 东便轻轻地推醒侯 青,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一重

8、要事情需要单独向周经理报告,请侯青回避一下,另找地方休息。侯走后,王东进入 333 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入里问,趁周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周经理的头部猛击三十余下,后又用木工凿对着周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十余下,致使经理周明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王东杀人后逃离现场,先遭到 市长途汽车站,企图乘车逃回老家,后又到 火车站,企图坐火车逃往上海、杭州等地,因形迹可疑,当日晚 8 时许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2001 年 5 月 12 日王东被 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5 月 17 日被逮捕。王东现押于看

9、守所。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制作了现场勘查笔录,进行了法医鉴定,并收缴了作案工具羊角锤、木工凿等。在审理中王东对犯下的罪行亦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王 东个人主义极端严重,在工作中产生矛盾不通过正当途径解决,而是采取极端残忍的手段实施杀人行为,进行报复。从现场勘查情况看,王东打击的全是被害人要害部位,其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特以检刑诉 2001号起诉书,于 12001 年 6 月 17 日对王 东提起公诉。王东认为,自己实施杀人行为,起因是领导办事不公,经常找自己的麻烦,责任在被害人。自己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法院应当对自己从轻处罚。

10、在诉讼中,王东委托 律师事务所律师高 祥作为辩护人。高 祥认为王东的辩解言之有理,建议法院对王东从轻、减轻处罚。王东基本情况如下:性别男,19 年月日出生,省县人,汉族,初中文化,市公司勤杂工,住 公司平房 3 排 13 号。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四、写作辅题22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裁定书。 张,男,37 岁。夏,女,35 岁。经人介绍,二人于 2002 年 7 月相识并恋爱,并于 2003 年 9 月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2006 年 12

11、 月张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夏离婚。后经人民法院调解,张撤回起诉。2007 年4 月张以原起诉理由,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张的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张的起诉。张,男,37 岁,贸易中心保安部职工,住区 路号。夏,女,35 岁,无业,住 区胡同号。附: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婚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 6 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39 条规定,起诉不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

12、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全国自考(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试卷 16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我国古代法律文书就很完备发达,出土的“秦墓竹简”中就出现了较为完备的勘验笔录,称为“经死”。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律文书制作的根本目的在于有效地保证法律具体实施。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事案件登记表的使用条件主要包括:(1)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的;(2)犯罪嫌疑人自首的;(3)有关单位移送的;(4)公安机关现场抓获的。

13、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正文包括: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需要追捕的犯罪嫌疑人的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写证明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部分,这是本文书的重点部分。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案号部分制作的考查。案号应写在“刑事判决书”下一行的右端,其最末一字与下面的正文各行看齐。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裁定书尾部的署名问题,考生注意区分掌握各种不同法律文书的署名。在刑事裁定书尾部,先由审判员、合议庭成员署名,最后由书记员署名。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尾部写作的注意

14、事项,属于细节考查,考生注意准确掌握。向当事人交代上诉事项时,应表述为: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调解书中调解结果的重要性。调解书的调解结果即协议内容,是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第二审行政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属于细节考查,考生注意全面掌握。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要区别情况作出决定。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二审诉讼费用由上诉人承担;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

15、对撤销原判依法改判的案件,应对一、二审的各项诉讼费用由谁负担,或者共同分担的问题作出决定,并相应地变更一审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减刑的理由包括依事论理和依法论理。其中依事论理指根据所述的具体事实进行分析评论,实事求是的说理与客观事实相一致,得出结论性的意见。依法论理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析说理,使人信服。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了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和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2 【正确答案】

16、 C【试题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13 【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有可能造成争议标的物的毁坏、灭失、转移,或造成日后的裁决难以执行,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对争议标的物采取仲裁保全措施。选项 D 标的物的损坏不能申请仲裁保全措施。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103 条规定:“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

17、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该题属于法条识记题,考生应掌握。15 【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调查笔录的正文记载被调查人陈述的内容,被调查人提供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是记录的重点。被调查人和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及调查时间和地点不属于正文记载的内容。二、简答题每小题 5 分16 【正确答案】 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制作的合法性;形式的程式性;内容的法定性;语言的精确性;使用的实效性。17 【正确答案】 (1)报告导语。(2)案件侦查结果。(3)破案的理由和根据。(4)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5)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意见。(6)提出破案请求。18 【正确答案】

18、 上诉争议的内容;二审查明认定的事实和证据。19 【正确答案】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包括: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要点;法院确认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认定这些犯罪事实的证据。20 【正确答案】 评议笔录是指在审判长宣布休庭后,合议庭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评议时所作的文字记载。评议笔录既是制作裁判文书的依据,又是检查办案情况、总结经验教训的参考资料。三、写作主题21 【正确答案】 (一) 首部(1)标题。标题应居中书写,第一行应写为: 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行应写为:刑事判决书。(2)案号。应写为: (2001)刑初字第号。(3)公诉机关项。

19、应写为:公诉机关 市人民检察院。(4)被告人项。应写为:被告人王 东,男,19 年 月日生,汉族,省县人,初中文化,市 公司勤杂工,住 公司平房 3 排 13 号,2001 年 5 月 12 日被刑事拘留,5 月 17 日被逮捕。(5)辩护人项。应写为:辩护人高 祥,律师事务所律师。(6)案件的由来、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和审判经过。应写为:市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诉200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 东涉嫌故意杀人,于 2001 年 6 月 17 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供仁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 东及其辩护人高 祥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二)正文1

20、事实(1)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概括写明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意见)。(2)被告人王 东辩称(概括写明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的意见)。(3)辩护人高 祥提出的辩护意见是 (4)经审理查明, 写明经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a以犯罪构成理论为指导,写明事实要素,兼叙影响定罪量刑处理的各种情节。b选材得当,与案件无关的人和事不应写在文书中。c语言精练,语句通顺。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2理由(1)由“本院认为,”引出。(2)确定罪名。应写明被告人王 东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3)确认量刑情节。应当写明从重、从轻处罚情节。(4)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表示肯定。应写为:

21、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东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5)表明辩解、辩护的理由是否被采纳。应写为:被告人王东辩解、辩护人高祥的辩护意见认为王东在案件审理中,能够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的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王东提出由于领导找麻烦而实施杀人的意见不予采纳。(6)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应写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3判决结果应写为:被告人王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三)尾部 1交代上诉权、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应写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 2 日起 10 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

22、状正本 1 份,副本份。2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署名为:审判长李生;审判员刘文;审判员张 江。3判决决定的日期及加盖印章。4书记员署名。署名为:书记员孙河。5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戳记。四、写作辅题22 【正确答案】 市 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民初字第号原告张,男, 37 岁,贸易中心保安部职工,住区 路号。被告夏,女, 35 岁,无业,住 区胡同号。原告张与被告夏离婚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被告于 2003 年 9 月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2006 年 12 月原告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来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经本院调解,原告撤回起诉。现原告持原理由再次诉至本院要求离婚。本院认为,原告撤诉不到半年,且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持原理由再次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39 条规定,起诉不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现裁定如下:一、驳回张的起诉。二、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原告张负担。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2007 年月 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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