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类试卷]全国自考(票据法)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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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自考(票据法)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A 在 B 的胁迫下不得已向 B 签发票据一张。B 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善意并付出合理代价的 C。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A 可以拒绝履行对 C 的票据债务(B) C 只能要求 B 履行票据债务(C) B 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 C 无效(D)C 可以要求 A 履行票据债务2 票据权利义务主要按票据上生效的记载事项的文字意义予以认定,因此票据属于 ( )(A)设权证券(B)指示证券(C)要式证券(D)文义证券3 甲商场为向乙公司支付 20 万元,向丙银行交付 20 万元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这份汇票的当事人为 ( )(A)出票人甲

2、商场,付款人丙银行收款人乙公司(B)出票人甲商场,付款人甲商场,收款人乙公司(C)出票人丙银行,付款人甲商场,收款人乙公司(D)出票人丙银行,付款人丙银行,收款人乙公司4 持票人持有有效票据但不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会发生在 ( )(A)收款人王某取得一张欠缺付款人名称的本票(B)李某在孙某签发汇票之后交付收款人之前拾得此汇票(C)张某签发一张支票给刘某,但忘了记载出票日期(D)胡某将一张汇票背书给郑某,但忘记记载郑某之名于 “背书人”一栏,交付汇票后郑某自行补记5 基本票据行为是 ( )(A)出票(B)背书(C)承兑(D)保证6 下列情形中,不能适用票据行为无权代理规则的是( )(A)乙是甲公司

3、的人事部门主管,他在一张用于购货的支票上 “出票人”一栏中记载“甲公司代理人乙 ”,并签章(B)乙是一 l4 岁在校学生,他在一张用于购货的支票上“出票人”一栏中记载“ 乙代理甲(乙之父)”,并签章(C)甲授权乙进行投资谈判,乙代理甲对一张商业汇票进行了承兑(D)乙在未经甲同意的情况下,代理甲为一张支票的背书人提供担保7 下列关于非票据权利人所为之涂销,说法正确的是( )(A)若为故意的,不发生影响票据效力的后果(B)若为非故意的,不发生影响票据效力的后果(C)无论该行为是否故意,都发生影响票据效力的后果(D)无论该行为是否故意,都不发生影响票据效力的后果8 张某 14 岁,某日签发一张汇票给

4、甲,甲将其背书转让与乙,乙又转让与丙,丙提示汇票遭拒绝后,向张某追索,张某的哪些主张可以构成抗辩? ( )(A)张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票据行为无效,不负票据责任(B)丙从谁的手中受让的票据应追索谁(C)张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签署的票据无效(D)张某据以签发票据的原因关系已归于无效,因此不应再承担票据责任9 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申请人应为 ( )(A)票据权利人(B)票据占有人(C)最后合法持票人(D)被背书人10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消灭时效是 ( )(A)自到期日起 6 个月(B)自出票日起 6 个月(C)自到期日起 10 日(D)自出票日起 10 日11 汇票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的权利

5、的时效期间是( )(A)自汇票到期日起两年(B)自汇票出票日起两年(C)自汇票出票日起三个月(D)自汇票被清偿之日起三个月12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可能成为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偿还义务人的是 ( )(A)持票人(B)出票人(C)付款人(D)保证人13 甲、乙两公司虚立买卖合同一份,向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审查合同和收取保证金后,与甲签订承兑协议,在汇票上签章承兑。乙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获取物资一批。甲、乙的负责人将物资抛售后携款潜逃。丙向银行提示付款时 ( )(A)银行应当拒付,理由是甲乙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汇票无效(B)银行应当拒付,理由是银行承兑是被欺诈而为的行为,应当撤销(C)银行

6、不能对丙拒付,因为丙是善意持票人(D)银行应当对丙拒付,因为本案涉嫌犯罪,应当先处理刑事部分14 下列不属于变式汇票的是 ( )(A)指己汇票(B)对己汇票(C)指示汇票(D)付受汇票15 属于无效票据的是 ( )(A)甲签发支票时笔误导致大小写金额不一致(B)甲出票时在票据上注明不担保承兑和付款(C)甲背书转让票据时注明将票据金额中的一半转让给乙(D)甲的银行账户中只有 l00 元存款,却签发了金额为 10 万元的支票16 出票地是汇票上 ( )(A)相对必要记载事项(B)任意记载事项(C)不发生票据法上效力事项(D)绝对必要记载事项17 2006 年 1 月 5 日,甲签发出票后两个月到期

7、的汇票张,收款人为乙,G 为付款人,乙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又将之转让给丁。2006 年 3 月 1 日,丁要求 G 承兑时遭拒绝。丁若对乙行使追索权,应于 ( )(A)2006 年 7 月 5 日以前(B) 2006 年 9 月 1 日以前(C) 2007 年 3 月 1 日以前(D)2007 年 1 月 5 日以前18 甲公司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以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担保。票据质押的生效要件是 ( )(A)甲公司须和银行签订票据质押合同(B)甲公司只需将汇票交付银行占有即可(C)甲公司应向银行作转让背书(D)甲公司须在票据上作质押背书19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 (

8、)(A)在条件成就时有票据上的效力(B)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C)不管条件是否成就,均具有法律上的效力(D)在承兑前有法律效力,在承兑后无法律效力20 在回头背书中,如果持票人是承兑人的 ( )(A)对其前手有追索权(B)对其前手无追索权(C)对其后手无追索权(D)对任何人无追索权21 无须提示承兑的汇票是 ( )(A)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B)见票即付的汇票(C)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D)定日付款的汇票22 根据对票据金额担保的范围,可以将票据保证分为( )(A)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B)部分保证和全部保证(C)正式保证和略式保证(D)单纯保证和不单纯保证23 若一张汇票上记载“ 见票后两个月付

9、款 ”,这张汇票属于 ( )(A)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B)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C)见票即付汇票(D)定日汇票24 在付款人未进行附带审查,或者未认真进行附带审查而使当事人因他人冒领票款而受到损害时,则 ( )(A)付款人承担票据上的责任(B)付款无效,付款人应承担再次付款责任(C)付款人可以免责(D)付款人相应地承担票据法外的过失赔偿责任25 善意付款的效力表现为 ( )(A)对代理付款人的免责(B)对付款人的责任解除(C)对代理人付款人的责任解除(D)对付款人的免责26 持票人在进行提示付款时,因票据上所载的付款场所不存在使得持票人无法进行提示,最终导致其在票据到期时未获付款,则持票人享

10、有 ( )(A)期前追索权(B)再追索权(C)付款请求权(D)期后追索权27 追索权人的效力不包括 ( )(A)选择追索权(B)汇票等交付请求权(C)变更追索权(D)代位追索权28 下列关于誊本说法正确的是 ( )(A)誊本是按票据原本而作成的誊抄本(B)汇票、本票、支票均能签发誊本(C)票据誊本需要编号(D)享有誊本签发权的是出票人29 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 ( )(A)支取现金(B)储蓄(C)提存(D)提取30 下列关于划线支票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与普通支票相同(B)只能以银行作为收款人(C)只能用于支取现金(D)属于无效票据二、多项选择题31 属于票据债务人的有 ( )(A

11、)出票人(B)背书人(C)保证人(D)承兑人(E)支票付款人32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不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有( )(A)未记载付款人的票据(B)无法确定付款人的票据(C)未填明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D)银行本票(E)未承兑的商业汇票33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不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有( )(A)未记载付款人的票据(B)无法确定付款人的票据(C)未填明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D)银行本票(E)未承兑的商业汇票34 根据我国票据法,持票人可以行使期前追索权的情形是 ( )(A)汇票被拒绝承兑(B)付款人下落不明(C)付款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D)付款人因从事违法活动被没收财产(E)付款人涉嫌犯罪处于刑事诉讼过

12、程中35 依我国票据法和日内瓦统一公约等相关规定,拒绝事由的规则有 ( )(A)通知的当事人和顺序(B)通知的形式和时间(C)通知的方法和内容记载(D)不为通知责任(E)通知的免除三、简答题36 票据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有哪些联系?37 简述票据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后果。38 利益偿还请求权成立的要件有哪些?39 简述签发回头汇票的要件。四、论述题40 试述票据代理与票据代行的区别。五、案例分析题41 李某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其犯病期间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一日,李某犯病,并向何某签发了一张票据,一个月后,何某为买建材翻盖房屋,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建材零售商温某。温某在一次批发合同洽谈时,

13、由于现有流动资金紧缺,便在合同中约定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批发商华尔建材批发有限公司,并在该票据的正面空白处书写了背书文句、加盖了印章。为了商业信用,温某还请好友丁某作为其保证人,与华尔建材批发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了保证合同。问:(1)该案中,涉及了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哪些票据行为?(2)温某是否可以取得票据权利? 为什么?(3)温某向华尔建材批发有限公司的票据背书方式是否正确?为什么?42 1996 年 1 月 22 日,恒昌公司根据与赛格公司签订的买卖摩托车协议,按照约定签发了金额分别为 450 万元和 650 万元,到期日分别为同年 11 月 16 日、12 月16 日,收款人为格公司的两张银行承

14、兑汇票,均为郊区农业银行承兑。这两张银行承兑汇票,被恒昌公司在交给赛格公司前遗失。恒昌公司曾于 1996 年 8 月 2 日登报声明汇票作废,又于同年 9 月 2 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于当天通知郊区农业银行停止支付。在法律的公示催告期届满时,恒昌公司未向人民法院申请除权判决。恒昌公司后来交付给赛格公司的,是遗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第一联(此联由承兑行支付票款时作借方凭证)复印件和郊区农业银行于 1996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说明函。在银行承兑汇票第一联复印件上的汇票签发人签章栏内,加盖了郊区农业银行的汇票专用章,但是没有恒昌公司的签章。郊区农业银行说明函的内容是:由于银行承兑汇票

15、被出票人遗失,出票人已登报声明作废,因此同意在遗失汇票的底联复印件上加盖本行汇票专用章,作为收款人向本行收款的有效依据;汇票到期后,收款人必须派员凭此复印件结算票面款项。赛格公司按复印件记载的日期,在到期后持上述遗失汇票第一联的复印件向郊区农业银行提示付款时,遭到郊区农业银行拒付。问:(1)赛格公司是否有权要求郊区农业银行付款?(2)赛格公司的权利应如何得到保护?43 1996 年 5 月 20 日,A 公司为支付设备款向某进出口公司签发面额为 8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行为 B 银行,汇票的到期日为 1996 年 11 月 20 日。同年 8 月10 日,进出口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商场购

16、买办公设备,转让时写明“不得转让“字样。后商场将汇票质押给 C 银行申请贷款。1996 年 11 月 20 日,C 银行向 B 银行提示付款遭拒绝,理由是汇票写明“不得转让” ,质押无效, C 银行无权行使票据权利。C 向进出口公司追索,进出口公司认为自己写明“不得转让“字样,对汇票的被背书人不再承担担保付款责任。问:(1)B 银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2)进出口公司的抗辩理由能否成立? 为什么?(3)如果“不得转让”字样是由 A 公司记载,情况是否有所不同?全国自考(票据法)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13 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

17、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本题中,B 将票据背书转让给 C 合法有效,C 可以要求 A 和 B 履行票据债务,A 不能以自己是受 B 胁迫为由而拒绝履行对 C 的票据债务。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票据是一种按票载文义确定效力的证券,即便票据上所作记载实际情况不一致,仍应按票载文义定其效力。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银行汇票关系中的当事人。银行汇票关系当事人为银行和收款人。其中银行既是出票人,又是付款人,甲商场并非票据关系的当事人,仅仅是请求银行签发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其仅与银行之间存在资金关系。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票据

18、法规定,除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以外,票据的取得必须支付对价。选项 B 中李某是拾得汇票,并未支付对价,也不属于票据法规定无偿取得票据的方式,因此不享有票据权利。选项 A、C 、D 中票据因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属无效票据。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基本票据行为是指创造票据的原始票据行为,出票是基本票据行为。附属票据行为是指在已签发的票据上实施的非原始的票据行为,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保付属于附属票据行为。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 选项,乙只是人事部门主管,根本没有权利在购货的支票上签章,属于没有代理权的;B 选项乙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票据法规定

19、,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票据行为无效,并可对抗一切请求承担票据责任的持票人,所以不适用无权代理规则;C 选项属越权代理; D 选项未经同意而代理的,也属于没有代理权的。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涂销意味票据权利人抛弃自己的权利免除票据债务人的责任,因此享有涂销权的人只能是票据债权人。所以非票据权利人所为之涂销,无论该涂销行为是否故意,都不发生影响票据效力的后果。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欠缺票据行为能力的抗辩属于绝对抗辩。票据的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均以行为人具有行为能力为条件,否则不承担票据责任。张某可以自己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而不负票据责任来进行抗辩。9 【正确答案】 C【试

20、题解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示催告的申请人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丧失票据占有以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例如收款人、最后一个被背书人。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识记性内容的直接考查。根据我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 6 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时效期间分为 2 种情形,一般为自票据到期日起 2 年内,见票即付的为自出票起 2 年,由于本题未作特殊说明,应认为自到期日起两年。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与德国票据法相同。法律明定,偿还义务人应是汇票、本票、支票的出票人,或者汇票

21、承兑人。票据背书人不能成为利益偿还请求权中的偿还义务人。出票人的保证人,或者承兑人的保证人也不能成为利益偿还请求权中的偿还义务人。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存在合法抗辩事由的可以拒绝支付,但是应作成拒绝付款证明。本题中由于存在着甲乙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也即承兑银行)的行为,因此可以构成承兑银行拒绝支付的合法抗辩事由,汇票归于无效,银行可以拒付,同时应作成拒绝付款证明。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是变式汇票形式的直接考查。变式汇票有三种形式:(1)指己汇票或己受汇票。(2)对己汇票或己付汇票。(3) 付受汇票。由此可知,指示汇

22、票不属于变式汇票。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票据上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缺失的票据无效。一般来说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B 项不保证承兑和付款违反无条件支付委托的要求,票据无效。1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出票地是汇票上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汇票上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付款日期。(2) 付款地。(3)出票地。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23、 本题考查质押背书。质押背书必须记载“质押”文句,以区别其他背书,并应在背书人将记载出质的票据交付被背书人占有时发生质押效力。1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网票据法的规定背托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学理上将不影响背书行为的效力的记载称为“无益记载”。背书附条件便属于无益记载。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在回头背书中,如果持票人是承兑人,应对任何人均无追索权。对此考生应牢固记忆。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见票即付的汇票属于无须提示承兑的汇票。根据我国票据法第39 条第 1 款之规定,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

24、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因此 C、D 两项属于需要提示承兑的汇票。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属于必须提示承兑的汇票。2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不同的标准,票据保证可分为不同的种类。其中,根据对票据金额担保的范围,可分为全部保证和部分保证。考生应同时对按照其他标准对票据保证所做的分类加以熟练掌握。2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这张汇票属于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所谓见票后定期付款是指付款人在见票后经过发票人所定的一定期间后付款。另外考生应注意,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定期”,并非指由承兑人在承兑时指定到期日,而是指出票人在出票时记载的到期日,自见票时开始起算。24 【正确答案】

25、 D【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题的规定第 69条之规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未能识别出伪造、变造的票据或者身份证件而错误付款,属于票据法第 57 条规定的重大过失,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知,付款人未进行附带审查,或者未认真进行附带审查而使当事人因他人冒领票款而受到损害时,其相应地应承担票据法外的过失赔偿责任。2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付款人依法为形式审查且主观上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向非真正权利人为付款,可构成善意付款。即付款为有效从而免除向真正权利人再为的付款责任。由此可知,善意付款的效力表现为对付款人的免责

26、。2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中持票人享有期后追索权。所谓期后追索权是指汇票到期时,持票人因不获付款而可进行追索的权利。期后追索权可适用于任何类型的汇票,只要在持票人依法提示付款而未获付款时,即可行使期后追索权。因此本题中持票人经依法提示付款而未获付款,则可以享有期后追索权。2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追索权人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三项:(1)选择追索权。 (2)变更追索权。 (3)代位追索权。由此可知,汇票等交付请求权不属于追索权人的效力内容而是被追索人的效力。2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誊本是指按票据原本而作成的誊抄本。A 项说法止确。并非

27、所有的票据均可以签发誊本,依据日内瓦汇票本票统一公约规定,允许签发的誊本限于汇票、本票,支票不能签发誊本。B 项说法错误。票据誊本无需编号,但为了便于票据关系人及交易第三人知道有誊本记载的情况,誊本作成后,应在原本上载明誊本已作成的文句。因此 C 项说法错误。最后,享有誊本签发权的人是持票人,而非出票人。D 项说法错误。2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划线支票的特点的考查。划线支票的特点是以银行作为收款人。也就是说,付款人不能直接将现金付给持票人,只能付给持票人的银行,持票人只有成为银行的客户,即通过自己开户银行才能取得现金。山此可知,划线支票是不得支取现金的。30 【正确答案】

28、B【试题解析】 划线支票与普通支票是不相同的,划线支票的特点是以银行作为收款人,所以划线支票是不得支取现金的。而普通支票是可以支取现金的。A 项说法错误。B 项说法正确。另外,由于划线支票的付款人不能直接将现金付给持票人,只能付给持票人的银行,所以持票人只有成为银行的客户,即通过自己开户的银行才能取得现金。C 项说法也是错误的。划线支票属于支票的一种,当然属于有效票据。D 项说法明显错误。二、多项选择题3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在票据关系中,承担义务的人是票据债务人,如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参加承兑人、保证人、支票保付人等。在支票关系中付款人没有票据责任。32 【正确答

29、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挂失止付票据的种类。我国票据法第 15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3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15 条第 1 款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此外,依据支付结算办法第 48 条的规定,可以办理挂失的票据是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叫“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30、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得挂失止付。34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期前追索权的行使原因相比到期追索权更为复杂。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原因:拒绝承兑;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35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识记性内容的直接考查。依我国票据法第 66 条和日内瓦统一公约等相关规定,拒绝事由通知的规则主要有:(1)通知的当事人和顺序。(2)通知的形式和时间。(3)通知的方法和内容记载。(4)不为通知的责任。(5) 通知的免除。对此规则内容考生应熟练记忆。三、简答题36

31、 【正确答案】 基于票据的无因性,各国都认为票据关系都建立在原因关系的基础上。票据关系直接基于票据行为发生,而不是基于原因关系的发生。我国票据法对票据的无因性保持一定的保留念度,他要求票据的签发、取得、转让具行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这意味着原因关系的有无将直接影响票据关系的建立。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虽然分离,不受票据关系影响,但为提高效率,避免循环诉讼,在授受票据的直接当事人之间,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仍有联系。(1)在票据关系直接当事人之间,票据债务人可以基于票据原因关系中的抗辩事由对抗票据债权人。(2)票据债权人无对价而取得票据权利的,其地位不优于前手。(3)票据债务的履行,使票据原因关

32、系消灭。37 【正确答案】 票据无权代理人所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具备了足以使相对第三人相信其为有权代理的外观,相对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有权代理,则该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之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须为无权代理;(2)须第三人为善意,没有过错;(3)须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外表。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有:(1)作为相对第三人的收款人或持票人既可以要求无权代理人依票据无权代理的规定承担票据责任,也可以要求本人依表见代理的规则履行票据义务。虽然收款人或持票人有权选择本人或表见代理人承担票据责任,但是选择是一次性的,当选择其中一人实现了票据权利后,该依据表见代理行为而发生的票据权利因其中

33、一人的清偿行为而消灭。(2)基于票据行为的表见代理,本人若向作为相对第三人的收款人或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后,只能依据民法请求表见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能依据票据法向表见代理人行使追索权。(3)表见代理人若向作为相对第三人的收款人或持票人承担了票据责任后,也不能依票据法向本人追索。38 【正确答案】 利益偿还请求权之要件,包括权利成立上的要件和当事人资格上要件。权利成立上的要件。首先,须票据上的权利曾有效成立。其次,须因一定的事由而使票据权利消灭。再次,须出票人、收款人、承兑人与出票人之间的关系为有偿关系。最后,须出票人或承兑人已经受有票据利益。利益偿还请求权具有返还不当得利之性质。同时具备上面

34、四个条件的,构成利益返还请求权。39 【正确答案】 回头汇票的签发毕竟是追索权行使的一种特殊形式,故对签发同头汇票应加以相应的限制。一般其须符合以下要件:(1)回头汇票的追索性决定了该签发的范围,只能限于出票人为享有追索权的持票人付款人是被追索人。(2)汇票金额仅限于追索的金额和有关的费用。(3)回头汇票的付款地须是被追索人的住所地,签发回头汇票的主要目的,在于行使追索权时避免往返周折,因此,只有将回头汇票付款地定在被追索人住所地,才能达到这一目的。(4)回头汇票须是见票即付的汇票。(5)当事人无相反的约定。四、论述题40 【正确答案】 (1)签章不同。票据行为之代理,由代理人签章,所为之签字

35、属于代理人自己的姓名,所为之盖章属于代理人的印章。之所以必须有代理人签章,是因为票据代理中的意思表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代理人的意志。票据行为存在代理人意思表示的因素,基于票据行为的书面要式性,表意人必须在票据上签章。票据行为之代行,由代行人加盖本人的印章,而没有代行人的签章行为。闪为,代盖印章的行为并非表意行为,而是使者之行为。使者之行为即本人之行为,是本人手足之延长。(2)记载不同。票据代理行为实施后,票据上只有本人的记载而没有本人的签名或盖章。票据行为代行后,票据上没有本人的记载却有本人的盖章。(3)法律关系不同。票据代理人与本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因为,代理关系基于本人的授权而发生。票据代行

36、行为与本人的关系为使者之关系,该关系不是基于授权而发生,而是基于雇佣等合同关系而发生。据此,票据代理存有三面关系,而票据代行则无此关系。五、案例分析题41 【正确答案】 (1)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本案中的票据行为有:李某的出票行为,何某向温某、温某向华尔建材批发有限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丁某的保证行为不符合票据法上对票据保证的相关规定,不属票据保证行为,其适用于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为一般民事行为。(2)可以取得。根据票据行为独立性特征,李某在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期间实施的无效出票行为,并不影响何某背书转让该票据的效力。(3)不正确,依据票据行为的要式性特征,票据的背书必

37、须在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进行。本案中,温某与华尔建材批发有限公司在票据正面进行背书的做法错误。42 【正确答案】 (1)赛格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无权要求郊区农业银行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 20 条之规定:“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恒昌公司虽然签发并经郊区农业银行承兑了两张银行承兑汇票,但是这两张银行承兑汇票在向赛格公司交付之前即被恒昌公司遗失,故恒昌公司并未完成出票的票据行为,赛格公司也未实际持有该银行承兑汇票。现赛格公司据以主张票据权利的,只是恒昌公司交给它的银行承兑汇票第一联复印件。该复印件上虽然有“ 汇票” 字样、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等复印

38、内容,但是没有出票人恒昌公司的签章且未经郊区农业银行同意承兑,另附的郊区农业银行证明函又对支付限定了条件,这些内容都不符合我国票据法第 22 条对汇票的规定,所以复印件上虽然有郊区农业银行加盖的汇票专用章,也不能作为有效的汇票使用。赛格公司持此复印件请求行使票据权利,不符合我国票据法第 4 条第 2 款的规定,其无权要求郊区农业银行付款。(2)赛格公司可以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向恒昌公司主张债权。因为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的制作必须严格符合法律的规定。赛格公司从恒昌公司得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第一联复印件,不符合票据法对汇票的规定,不是有效票据,赛格公司不能据此主张行使票据权利。但是根据我国票据法第 1

39、8 条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恒昌公司是因赛格公司供给其摩托车,才给赛格公司出具汇票。赛格公司虽因票据无效而丧失了票据权利,但是对恒昌公司享有的债权并未丧失,赛格公司与恒昌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系原因关系,属民法调整,赛格公司可向恒昌公司行使利益返还请求权。43 【正确答案】 (1)B 银行的拒付理由不成立,设定质权背书是以在票据权利上设定质权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背书人进行背书的目的,仪在于表明以被背书人为质权人,以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并不直接转移该票据权利,符合票据法上的“

40、不得转让”要求,是作为对背书人所拥有债权清偿的担保。(2)进出口公司的抗辩理由不成立。上述表明,设定质权背书符合票据法上的“不得转让”要求,仅是一种债权清偿的担保。设定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在票据到期依票据权利的行使而取得相应的金额。同时,在背书人进行了不得转让的记载时,其后手再进行背书转让时,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包括不承担承兑和付款,也就是说,并非直接后手人,对其不享有追索权,而本案中商场只没定质押背书,只是一种债权担保,并非背书转让,因此,进出口公司对其后手被背书人商场的质权人 C 银行的抗辩理由不成立。(3)如果不得转让字样是由 A 公司记载,则上述转让背书和设定质权背书都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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