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核工业装配性产品及流程性产品的设计评审要求、条件、内容、程序及组织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合同环境下的核产品、非核产品的设计评审。非合同环境下产品亦可参照执行。承制单位并可根据研制要求、产品类型、复杂程度,对设计评审点的设置进行增减、合并,对设计评审内容适当剪裁,并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