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处理风量为5020000m/h,去除气态或气溶胶态污染物的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