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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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27140P 55 S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 6442014Specification for reservoir basin cleaningdesigning of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project20140728发布 20141028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2014年第4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SL 644-2014)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l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替代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l t 水利水电工程水库 SL 644二2014 201472

2、8 20141028库底清理设计规范水利部2014年7月21日前 言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的要求,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共12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各阶段设计要求及成果、库底清理分类、库底清理范围、实物补充调查、建(构)筑物的拆除与清理、林木清理、易漂浮物清理、卫生清理、固体废物清理、特殊清理、库底清理保障措施。本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有:633条、942条、943条、944条、1023条、lo25条、1026条、1027条。以黑体字标示,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本标

3、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本标准主编单位: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勘翻设计协会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忠武尹迅飞 王德兵蒋建东姚玉琴刘道明张健朱謇芳张永宋为群董泽辉丁小平王国强王龙刘新芳肖俊和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陈伟潘尚兴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陈昊目 次1总则l2各阶段设计要求及成果33库底清理分类44库底清理范围55实物补充调查651建(构)筑钧补充调查652易漂浮物补充调查 653卫生清理补充两查 654固体废物清理补充调查,6建(构)筑物的拆除与清理861清理对象662清理方法石63技术要

4、求964清理实物量107林木清理ll71清理对象1172清理方法1173技术要求u74清理实物量儿8易漂浮物清理1281清理对象1282清理方法1Z83技木要求1284清理实物量129卫生清理”1391一般规定1392清理对象93清理方法94质量控制95清理实物量10固体废物清理10I一般规定102清理对象103清理方法104技术要求105清理实物量11特殊清理12库底清理保障措施附录A库底清理实物量汇总表标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3”13-一16-1618181820212223242531-33l 总 则101 为适应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工作的需要,提高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质量,根据国家法

5、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工作。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103水库库底清理设计应保证枢纽工程及水库运行安全,保护水库生态环境,防止水质污染,为完成工程开发任务和库区及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104库底清理设计任务应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影响范围、淹没特点以及水库运行方式确定,包括确定清理范围,提出清理项目和技术要求,计算清理实物量和清理费用。105库底清理设计方案应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便于操作,并与枢纽工程建设进度衔接,对于分期蓄水水库还应编制分期清理方案,满足水库蓄水要求。106库底清理设计应符合卫生、环保、劳动安

6、全等行业部门的相关要求。107一般清理应根据清理实物量和清理措施计算所需投资,列入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特殊清理所需投资应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由受益方自行承担。枢纽工程建设区与水库淹投范围重叠部分应执行本标准。108对开发任务主要为饮用水的水源工程,应单独编制相应的库底清理技术要求。109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下列标准: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危睑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 7959)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GB 8172)动物鼠疫监测标准(GB 16882)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

7、B 1848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与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炭疽诊断标准(WS 283)1010库底清理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各阶段设计要求及成果2o1项目建议书阶段:初步确定库底清理范围和内容,可采取扩大指标估算库底清理费用;对有重要影响的清理对象,应进行调查,提出清理措施,估算其清理费用。2o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确定库底清理范围和内容,查明并提出需清理的各种建(构)筑物等设施的类型与数量、卫生清理目标及数量、固体废物清理目标及数量、林木清理及易漂浮

8、物清理实物量,提出清理措施和技术要求,估算库底清理投资,编制库底清理规划。2o3初步设计阶段:复核库底清理范围、全面查明库底清理对象的种类、规模,并确定清理实物量,进行库底清理设计,编制库底清理投资概算,编制库底清理设计报告。204技施设计阶段:编制库底清理实施办法,必要时应复核库底清理设计。33库底清理分娄301根据工程建设任务和水库综合利用要求,库底清理可分为一般清理和特殊清理。3o2一般清理分建(构)筑物清理、林木清理、易漂浮物清理、卫生清理、固体废物清理五类。3O3为开发利用水域而开展的建设项目,其所在区域的清理列为特殊清理。44库底清理范围4o1一般清理应包括下列范围:l各类建筑物清

9、理范围应为居民迁移线以下的区域。各种构筑物清理范围应为居民迁移线至死水位(含极限死水位)以下3m范围内。2林木清理范围应为正常蓄水位以下的区域。3地面上各种易漂浮物清理范围应为居民迁移线以下的区域。4 卫生清理、固体废物清理范围应为居民迁移线以下的区域。402特殊清理范围应为水库淹没处理范围内选定的水产养殖场、捕捞场、游泳场、水上运动场、航道、港口、码头、泊位、供水工程取水rl、疗养区等所在区域。55实物补充调查51建(构)筑物补充调查511应补充调查库底清理范围内的烟囱、高牌坊、隧道、井巷、人防工程等。512应调查烟囱高度、体积、结构。513应调查高牌坊高度、面积、结构。514应调查隧道、井

10、巷、人防工程等构筑物的高程、数量、长度、断面面积、进出口数量、结构。52易漂浮物补充调查521应抽样调查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清理后的残余易漂浮材料种类、数量。522应抽样调查林地砍伐残余的枝桠、枯木、灌木林(丛)等易漂浮物的数量。523应抽样调查清理范围内农作物秸秆的数量。53卫生清理补充调查531应抽样调查库底清理范围内化粪池、沼气池、粪池、公共厕所、牲畜栏、污水池等清运量及消毒量。532应调查库底清理范围内经营、储存农药、化肥的仓库、油库等污染场所的数量、面积。应调查库底清理范围内医院垃圾数量。533应调查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区、兽医站、屠宰场及牲畜交易场地面、墙蹙消毒数量;厕所、储粪池内的

11、污物和坑穴消毒数量。534应调查库底清理范围内的坟墓,按普通坟墓和传染病死亡者墓地两类统计。6l普通坟墓。接埋葬15年以内(包含15年)、15年以上有主、无主坟墓统计。2传染病死亡者墓地,调查库底清理范围内埋葬炭疽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麻风病、口蹄疫病等死亡者坟墓和病死牲畜的掩埋场地数量。535应调查库底清理范围内灭鼠和钉螺清理面积。54固体废物清理补充调查s41应调查库底清理范围内生活垃圾处理数量。542应调查库底清理范围内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数量。76建(构)筑物的拆除与清理61清理对象611 建(构)筑物拆除与清理对象为清理范围内的各类建筑物和各种构筑物。612建筑物为用于生产生

12、活的各种用途、结构的房屋,包括城乡居民、单位、工业企业的各类房屋,按结构分为土木、砖木、木竹、砖棍、框架、排架、刚架等。613构筑物为非居住性的各类构筑物,包括大中型桥梁、围墙、独立柱体、砖(瓦、石灰)独窑、砖厂砖窑、各类杆塔、人防井巷、闸坝、烟囱、牌坊、水塔、储油罐、水泥窑、冶炼炉等。62清理方法621 建筑物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1木(竹)结构、土木、砖木、砖混结构的房屋可采用人工、机械或爆破方式拆除。2框架、排架、刚架结构房屋可采用爆破、机械拆除或两者结合方式拆除。3建筑物密集区采用爆破方式拆除应考虑对居民迁移线以上房屋及设施的影响,必要时应采用定向爆破方式拆除。622构筑物拆除应符合下列

13、规定:l围墙分砖石)墙和墙职类,可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推倒。2用于烧砖(瓦、石灰)的独窑可采用人工方式破除坍塌。3牌坊和高出地面的水池可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推倒。4杆塔包括铁塔、水泥杆、木杆等,各类线杆可采用人工8或机械方式拆除。拆除的线材、铁制品、木杆等应回收运至居民迁移线以上。5低于或等于5m的烟囱及水塔可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拆除,5m以上的烟囱及水塔应采用爆破方式拆除。6砖厂砖窑、水泥窑、冶炼炉等采用爆破或机械方式拆除,能够利用的材料可运至居民迁移线以上。7地面的储油罐、油槽拆除后应运至居民迁移线以上,不需拆除的地下的储油罐、油槽应经卫生处理后封堵。8石拱桥、钢筋混凝土桥、渡槽等应采取爆破方式

14、拆除;吊桥、索桥两端固定设施应采取爆破或人工、机械结合方式拆除。9对有碍航运或可能造成溃坝危害的水坝应采取爆破方式拆除,并进行必要的清理。10对有碍航运的码头建(构)筑物应进行拆除。ll水库水位消落区的水井(坑)、地窖、隧道、人防、井巷工程等地下建筑物,应根据库区地质情况和水库水域利用要求,采取填塞、封堵、覆盖或其他处理措施。63技术要求631建筑物、构筑物清理后,残留高度不应超过地面05ra,拆除的线材、铁制品、木杆不应残留库底。632对库岸稳定性有利的建(构)筑物基础、挡土墙等可不予拆除。633对确难清除且危及水库安全运行的较大障碍物。应设置明量标志并在地形圈上注明其位置与标矗。634对大

15、型分期蓄水水库的大体积建(构)筑物的清理计划,应进行必要的论证后确定。635对拆除量大或技术复杂的大中型工程及特殊行业的建(构)筑物,应单独编制清理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清理。964清理实物量641 建筑物拆除与清理实物量应按建筑物面积计算。642构筑物拆除与清理实物量围墙应按面积计算,电力、电信、广播等线路应按长度计算,牌坊、水池、水塔、砖厂砖窑、水泥窑、冶炼炉、石拱桥、钢筋混凝土桥、渡槽、水坝、码头等应按实物指标计量单位计算。643人防、井巷工程清理实物量应按清理措施计量单位计算。644建(构)筑物清理实物量汇总见附录A。107林木清理71清理对象711林木清理对象包括清理范围内林

16、地、园地中的各种林木和零星树木。712清理范围内林地中的各种林木包括乔木、竹、灌木、红树林等;园地中的林木包括果树、茶树、桑树、橡胶及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植物;零星树木包括果树、经济树、用材树、风景树等。72清理方法721 需清理的各种林木,应按规定砍伐并清理外运。722林木清理过程中,应按国家或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采取安全措施。73技术要求731林木经清理后,残留树桩高度不应超过地面03m。732砍伐林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74清理实物741林园地清理实物量应按清理面积计算。742零星树木清理实物量应按清理株散计算。743林木清理实物量汇总见附录A。8易漂浮物清理81清理对

17、象811建(构)筑物清理后易漂浮材料的清理包括废弃的木质门窗、木质杆材、油毡、塑料等。812其他易漂浮材料的清理包括伐倒的树木及其枝桠、田间和农舍旁堆置的秸秆等。82清理方法821建(构)筑物清理后废弃的木质门窗、木檩椽、木质杆材、油毡、塑料及田间和农舍旁堆置的秸秆应就地处理或运至居民迁移线以上。822林木砍伐残余的枝桠、枯木等易漂浮物应就地处理,或及时运至居民迁移线以上。83技术要求831建筑物、构筑物清理后的易漂浮材料,不应堆放在居民迁移线以下。832易漂浮物清理设计方案应结合库区地形、地质、交通条件,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制定简便、易于操作的清理措施。833易漂浮物运输过程中不应沿途丢

18、弃、遗撒。84清理实物841 易漂浮物清理实物量应按清理体积计算。842 易漂浮物清理实物量汇总见附录A。129卫生清理91一般规定911卫生清理工作应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91。2卫生清理工作应明确对象,突出重点。分类处理,坚持清理与无害化处理相结合,防止二次污染。清理工作应与固体废物清理、建筑物清理统筹安排按照先搬迁、后清理、再拆除的顺序开展工作。92清理对象921卫生清理对象包括所有可能对水体产生污染的污染源,分为一般污染源、传染性污染源、生物类污染源。922一般污染源包括化粪池、沼气池、粪池、公共厕所、牲畜栏、污水池、普通坟墓等。923传染性污染源包括传染病疫源地、医疗卫生机

19、构工作区和医院垃圾、兽医站、屠宰场及牲畜交易场所、传染病死亡者墓地和病死畜掩埋地等。924生物类污染源包括居民区、集贸市场、仓库、屠宰场、码头、垃圾堆放场及耕作区(牧区、林区)的鼠类,钉螺等其他生物类污染源。93清理方法931一般污染源的清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化粪池、沼气池、粪池、公共厕所、牲畜栏中的粪便应清掏运至居民迁移线以上。无法清掏的残留物,应按lkgm2撒布漂白粉(有效氯含量大于20,以下同)消毒,坑穴用漂白粉按lkgm2撒布、浇湿后,用农田土壤或建筑渣土填平、压实。公共厕所地面和坑穴表面用4漂白粉上清液按12kgm213喷洒,2埋葬15年以内(包含15年)的普通坟墓应限期迁出淹没区,

20、墓穴及周围土应摊晒,或直接用4漂白粉上清液按12kgm。喷洒后应回填压实;对埋葬15年以上的普通坟墓,是否迁移,可按当地民政部门规定,并尊重当地习俗处理;对无主普通坟墓进行压实处理。932传染性污染源的清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区、兽医站、屠宰场、牲畜交易场所内厕所、储粪池的粪便残留物,按10 t 1(体积比)加漂白粉进行消毒处理,混合2h后运至淹没区以外指定场所。粪坑、储粪池用漂白粉按lkgm2撒布、浇湿后,用农田土或建筑渣土填平、压实。地面和地面以上2m的墙壁等,应用4漂自粉上清液按02o3kgm2喷洒,消毒时间不少于30min。2医院垃圾处置应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1、380号)的规定。3传染病死亡者墓地和病死畜掩埋地清理应在专业人员的措导下,糊定实旌方案与应急措施。并严格按照实旌方案进行处理。1)炭疽墓穴清理和尸体处理主体工作应由专业人员完成,辅助人员应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调;操作人员应按卫生防护要求进行操作,使用专门工具,配备防护用品。2)挖掘炭疽尸体和墓穴前,应在墓基和即将挖掘的土层喷洒20浓度的漂白粉液使其保持湿润;挖出的墓穴土及时摊平,每ZO30cm铺撒一层干漂白粉(土与漂白粉的比例为5:1);人、畜尸骨不应迁至淹没区外,应与棺椁同时就地焚烧;在墓穴底部铺厚35cm的干漂白粉,用水浸透,墓穴侧面喷洒20漂白粉上清液;墓穴回填土每lOcm加漂白粉3cm逐

22、层压实覆土表面及其周围5m范周内撒泼20漂白粉】4上清液,应浸透到地表以下30cm;使用后的手工挖掘工具、防护器具应全部及时焚烧处理。3)对其他传染病(如布鲁氏菌病、结核病、麻风病、口蹄疫病等)死亡而埋葬的人、畜尸骨挖出后就地焚烧或焚烧炉焚烧,坑穴用10漂白粉上清液按12kgm2处理后填平。4)墓地开挖及其消毒处理应选在无风晴天的昼问进行。4其他污染地点的污水、污物、垃圾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933生物类污染源的清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灭鼠应符合下列规定:1)灭鼠范围为居民区、集贸市场、仓库、码头、屠宰场,垃圾堆及其周围lOOm的区域和耕作区(牧区、林区)。2)居民区、集贸市场

23、、仓库、码头、屠宰场,垃圾堆及其周围lOOm的区域应在搬迁后拆除前完成。耕作区在蓄水前23个月内完成。3)根据水库建设的需要,采取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灭鼠。化学方法宜使用抗凝血剂灭鼠毒饵。严禁使用强毒急性鼠药。投放敌鼠钠或杀鼠迷饵料量每堆ZOg,也可投放溴敌隆或大隆毒饵料量每堆lOg。4)居民区室内面积小于15m2,投放毒饵2堆。室内面积大于15m2时,投放毒饵3堆。5)集贸市场、仓库、码头、屠宰场,垃圾场及其周围lOOm区域每lOm2投放毒饵1堆。6)在耕作区灭鼠应在田埂上投饵,每亩投放毒饵lo堆。7)投放毒饵后5天,检查毒饵消耗情况,全被吃光处再加倍投放饵料。同时收集鼠尸并立即进行焚烧或在地

24、面1m以下深埋处理;投饵15天后,收集并妥善处理鼠尸和剩余毒饵。158)对水库淹没涉及鼠疫区的,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专门处理措施。2血吸虫疫区的清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钉螺存在和有可能产生钉螺的库区周边,其水深小于15m的范围内,应在当地血防部门指导下提出专门处理方案,以防钉螺孳生。2)对人群活动频繁,感染螺密度较高的地方,宜采取环境改造的方式消灭钉螺或降低水体感染性。3)对钉螺存在区域的杂草等集中处理、处置。4)采用药物灭螺。94质控制941 粪便消毒处理后应达到GB 7959的指标要求,由县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检测报告。942有炭疽尸体埋葬的地方。清

25、理后表土不应检出具有毒力的炭疽芽孢杆菌。943灭曩后密度不应超过1。944传染性污染豫应按100检测。其他污染源按35检测。945粪大肠菌按GB 7959检测,炭疽芽孢杆菌按WS 283检测,鼠密度按GB 16882检测,其他对象检测要求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95清理实物951 一般污染源的清理实物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化粪池、沼气池、粪池、公共厕所、牲畜栏、生活垃圾堆放场清理实物量按清理体积、坑穴表面积计算。2坟墓清理包括对坟墓搬迁、墓穴消毒、覆土等项目,实物量按坟墓数量计算。952传染性污染源的清理实物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6l传染病疫源地的卫生清理实物量按消毒面积和污物处理体积

26、进行计算。2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区、兽医站、屠宰场和牲畜交易场所内厕所等清理实物量按清理面积或体积计算。3 医院垃圾处理实物量按垃圾体积计算。4传染病死亡者墓地和病死畜掩埋地清理实物量按墓地、掩埋地数量计算。953灭鼠、灭螺实物量应按面积计算。17lO固体废物清理101一般规定1011固体废物清理工作应在环保及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进行。1012固体废物清理应进行无毒或经无害化处理,优先采用就地无害化处理方式;难以就地无害化处理的有毒固体废物应按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规定运至居民迁移线以上处置。1013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应擅自倾

27、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1014清运后的有毒固体废物场址应按卫生清理规定处理。102清理对象1021 固体废物清理对象包括所有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分为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1022堆存生活垃圾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清理:1废塑料重量含量不小于05。2有机物重量含量不小于10。lo23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沼气池、废弃的污水管道、沟渠等)中积存的污泥应予以清理。1024工业固体废物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清理:1其浸出液中一种或者一种以上的有害成分浓度不小于表1024中所列指标的工业固体废物。2工厂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包括污水管道、沟渠及处理设施)中积存的各种污泥

28、等废物。3化工、化肥、农药染料、油漆、石油以及电镀、金属表面处理等生产车间、仓库的建筑废物。18囊1024水库库雇工业固体废鞠与污染土壤处理鉴捌标准序号 项目 浸出液漱庄(mgL)1 化学需氯量(COD) 602 氟氰 153 总礴(以P计) 054 石油龚 105 挥发酚 056 总氰化合物氯化物 108 有机砖农药(以P计) 不应幢出9 总暮 00510 烷基汞 不应检出11 总铺 0,112 总铬 151 3 六价铬 05总砷 05J5 总铅 1D16 总镰 1_O17 总锰 Z01025下列危险废物应予以清理:1医疗卫生机构、医药商店、I:验(实验j童等产生的列入医疗废袖分类目录I卫医

29、发2003)287号)的各种医疗废物。2电镀污泥、废酸、废碱、废矿栩油等以及列入l目采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J的各种废糖及其包装物。3根据GB 5085检测被确认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及其包装物。4化工、化肥、农药、染料、油漆、石油以及电镀、盒一19表面处理等废弃的生产设备、工具、原材料和产品包装物以及废弃的原材料和药剂。5农药销售商店、摊点和储存点积存、散落和遗落的废弃农药及其包装物。1026废放射源及含放射性同位素的固体废物应予以清理。1027危险废物以及磷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清理后的原址中的土壤如果萁浸出液中一种或种以上的有害成分浓度大于或等于表1024中所列指标,应

30、予以清理。lO3清理方法1031 生活垃圾清理宜采用下列方法:1生活垃圾堆放场应根据垃圾堆龄、组成及体积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处理、水库居民迁移线以上卫生填埋和就地处理。2无害化处理可采取堆肥法、焚烧法和卫生填埋法等方法。经无害化处理的废物应化学性质稳定、病原体被杀灭,达到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卫生评价标准要求。3大型生活垃圾堆场的处理应进行方案比选、专项设计。4 清理后的设施、场地应按照卫生清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032工业固体废物清理宜采用下列方法:1工业固体废物在收集、清除和处理处置中应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破坏和污染环境,保障人群健康。2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应根据国家有关环境标准

31、、规定进行判定,按类别分别采取措施。可采用分类收集、密封运输;破碎、压缩和焚烧;填埋;资源化利用等。3工业企业内污水处理收集设施中的污泥,有关生产、销售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被污染的残留物,应全部清除,进行无害化处理。4库底固体废物清理过程中,不宜进行临时储存作业。如20特殊需要进行临时储存,应对储存场所和储存设施进行专门设计。5应对工业固体废物清理后的原址被污染的土壤等进行专门收集,清除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清理后的设施、场地应按照卫生清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033危险废物清理宜采用下列方法:l含有害物质成分的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油、废酸、废碱液等危险废物及其他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

32、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的危险废物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危险废物应采用专用容器收集、装运、放置,容器和包装物应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稳定性。不应有严重锈蚀、损坏和泄漏。危险废物装运车辆和容器、包装物及处置设施应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3废放射源的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其他特殊危险废物的处理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104技术要求1041清理现场表面应用农田土或建筑渣土填平压实。1042需要清理的固体废物均应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理处置场(厂)中进行处置,所有固体废物的暂存地应在水库居民迁移线以上。1043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1044危险废物处理设趣、场

33、所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要求。1045 1022条、1023条和1027条所列废物的处理应满足GB 16889或GB 18485的有关要求。1046 1022条、1023条和1027条所列废物如果满足或经过处理后满足GB 8172和GB 4284的有关要求,可用作农用21肥料或土壤改良剂施用于水库居民迁移线以上的农田、林地、绿化用地等土地。以旅用于农田为目的的垃圾和污泥的处理可以在垃圾、污泥原堆放地进行,施用于农田部分后剩余的垃圾应与生活垃圾一起进行处理。1047 1024条所列废物的处理应满足GB 18599的有关要求。1048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除外)的处理应满足GB

34、18598或GB 18484的有关要求。1049医疗废物的处理应满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3 206号)的有关要求。10418废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应满足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87)环放字第239号的有关要求。105清理实物量10s1 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宜按处计算。lO52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筛选、无害化处理处置宜按rn3计算。221l特殊清理1101特殊清理方案应由受益方自行或委托相关单位设计。1102特殊清理应符合本标准相关要求。1103特殊清理费用应由受益方自行承担。2312库底清理保障措施1201根据。政府领导、

35、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移民工作管理体制,县(市,区、旗)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库底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1202库底清理工作应坚持专业指导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边搬迁边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岗位责任制度。明确清理责任人、专业验收责任人及岗位责任。1203建(构)筑物、林木、易漂浮物清理工作应在相关专业部门技术指导下,由地方政府组织实施。1204卫生清理中一般污染源的清理工作应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技术指导下,由地方政府组织实施;传染性污染源和生物类污染源的清理工作由卫生部门组织实施。1205废放射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应由有资质的单位实施,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负责监督。24附录A

36、库底清理实物量汇总表裹A库底清理实物汇总寰序碍 项H 单位 敦峨 备往l 建(构)筑物拆除j清理11 建筑物拆除与清邢框架 m2砖混 m2砖本 m2术竹 m 2杂房 m:12 构筑物拆除清理桥蘩 鹿砖围墙 m2土嘲墙 m2砖(瓦,石灰)独窑 崖电力线路 km通信线路 杆km广播电税线路 扦km牌坊 m2水塔 m3螭囱 m3储油罐 康冶炼炉 庵水闸 庵水坝 座码头 处25裹A (簟序呼 项 单位 数量 备注13 井巷I:程清理水井(坑) f|地害 口隧道防夺滑 m32 林术清理ZJ 林地清理防护林特种用途林 宙用材林 宙薪炭林经济林Z2 园地清理果同 亩茶周23 零星树木清理用材树 株经济树 橡

37、果树 株易漂浮物荷理枝桎 m3枯木 巾3灌木 巾326裹A l壤l序世 项目 草位 敦量 备注紫革(秸秆) rn3木质fJ宙 ml术攘椽 i113木质杆材 m3l!q清理一般择染舜清理粪便清掏化粪池 m3沼2t弛 m,粪池 mj公共膊所 m3牲畜栏 m34 12 坑穴消莓化粪池 m2ffi气德 m2粪池 m2公共崩所 m2牲备栏 m2413 坑穴疆土化粪池 m研7t池 m3舞池 m 3公共所 m3牲书栏 m3寰A (壤)序譬 项H 单位 教量 备注414 静通坟墓清理41 41 15年以内坟墓清理结合坟墓搬迂 座 移民搬迁蕈穴消蓐 座壤穴IuI填 庳41 4 2 15年以l:坟墓清理墓穴艇实

38、座4Z 传染性孵染源清理42,1 传染病症潦地清理衍雇无青化处理 m3污街七|弃化处理 m3垃圾无害化处理 m3粪使七害化处理 m3医疗Ii叶机构1=作K、兽医站、屠宰4 2,2撕及牲斋交易场所清理4 221 粪便j11雌清除所 m3储盎池 mj42 22 坑穴消毒所 i,n2储壳池 m242 2 3 坑穴疆土耐所 m 328囊A I壤J序号 项目 单位 敷量 备注储粪池 ma4 224 地面和墙壁消毒地面消毒 m2墙壁消毒 m423 置院垃莰清理4231 可黄烧垃圾垃艇羹烧 m3垃圾填埋 m 34Z32 不可焚烧垃鹱垃般消毒 m3垃圾填埋 m1424 传染病死亡者墓地和病死膏掩埋地基穴开挖蜮

39、填 鏖墓穴消毒 座尸体处理 具防护用品 套43 生物类污集潭清理431 灭鼠居民区 m 2集贸市】西、仓库、码头、屠宰墙、垃圾场 m:耕作区(牧区、林区)29襄A (壤序号 j|l目 单位 敦量 备注4 32 钉螺清理 m 2杂草等处理 m2药物灭螺 m2同体裴暂清理51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q:活垃城填埋场建设 处生括垃垣收集筛选 m 3乍话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 m35,2 1:业周悼废物处理处置I业匍体废物填埋场建设 处1业同体废物收集筛拣 m1I:北嗣体废物正害化处理处置 m 35 3 危险废物处_哩处置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 赴危险废物收集啼椿 m3危I|垒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 m354 废放射源

40、处理处置标准用词说明标准用诃 在特殊情况下的等效表述 要求严格程度应 有必要、要求。要、只有才危许要求不应 小允许、不许可、不要宜 推荐、建议推荐不宜 不推荐、不建议町 允许、许可,准许允许不必 不需要,不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条文说明目 次l 总则3库底清理分类4库底清理范围5实物补充调查6建(构)筑物的拆除与清理9卫生清理10固体废物清理1l特殊清理12库底清理保障措施34弘弘勰蚰u北拈1总 则107 |I f特殊清理任务是为了开发利用水库水域,和工程建设没有直接关系,因此,特殊清理所需投资应由受益方自行承担。1010除第1o9条所列引用标准外,与标

41、准有关的其他行业标准及规范性文件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 557)长江三峡水库库底卫生清理技术规范(卫疾控发E20053261号);长江三峡水库库底固体废物清理技术规范(HJ 85200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C199889号);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C19983 206号)。3库底清理分类3o2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L 290一2009)的规定,明确了一般清理包括的内容。303基本沿用了SL 290-2009第2113条规定。4库底清理范围4o1基

42、本沿用了SL 290-2009第2113条规定。一般清理范围不舍浸没区、坍岸区、滑坡地段。375实物补充调查考虑实物调查工作特点,在全面实物调查阶段工作重点往往放在主要实物方面,对库底清理实物因时间关系,难以全面、细致开展,故增加本章内容,要求在编制库底清理规划设计报告阶段开展补充调查。386建(构)筑物的拆除与清理61清理对象611规定了建(构)筑物的拆除与清理对象和范围,其目的是为了水库安全运行和满足航运要求。63技术要求633为了保证航运安全,本条规定“对确难清除且危及水库安全运行的较大障碍物,应设置明显标志,并在地形图上注明其位置与标高”。634大型分期蓄水水库的大体积建(构)筑物的清

43、理是一次清理还是分期清理,应从水库蓄水需要和安全运行角度论证后确定。399卫生清理91一般规定911由于卫生清理专业性强,责任重大,直接关系到当地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清库人员的健康问题,因此,本条规定要求“卫生清理工作应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93清理方法参照卫疾控发C2005261号,规定了卫生清理方法。94质量控制参照卫疾控发20053 261号对卫生清理质量控制提出了技术要求。4010固体废物清理101一般规定1011由于固体废物清理专业性较强,责任重大,直接关系到当地的环境保护防治工作和清库人员的健康。因此本条规定要求“固体废物清理工作应在环保及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进行。”103清

44、理方法参照HJ 85-2005。规定了固体废物清理方法。104技术要求参照HJ 852005,对固体废物清理提出了技术要求。4111特殊清理特殊清理不同于一般库底清理项目,因此,特殊清理对象、清理方法、技术要求、工作量计算由受益方自行或委托相关单位编制。4212库底清理保障措施为保证库底清理质量,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参照长江三峡工程水库和其他水库库底清理实施管理经验,明确了水库库底清理管理体制,明确了相关部门、单位责任。43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咨询服务中心简介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标准化出版分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一个创新、进取、严谨、团结的文化团队,一家把握时代脉搏、紧跟科技步伐、关注社会热点、不断满足读者需求的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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