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140P 56 S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 6692014Code for formulation of flood mitigation planning20140703发布 2014100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2014年第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防洪规划编制规程(SL 669 2014)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l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替代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l 防洪规划编制 SL 6692014 20147 3 2014103规程水利部2014年7月2日刖 罱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
2、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的要求,编制本标准。本标准共1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资料分析、防洪形势分析、防洪区划与防洪标准、设计洪涝水计算、防洪减灾总体规划、城市防洪排涝、沿海地区风暴潮防御、涝区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水土流失防治、防洪工程措施、防洪非工程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投资匡算与实施安排、实施效果评价与保障措施等。本标准为全文推荐。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规划计划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规划计划司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本标准参编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
3、出版牡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原园沈福新文康张友祥仲志余胡维忠李维涛周奕梅史晓新王治国蒋肖陈艺伟张继昌张艳春余启辉谈昌莉严小龙施文嫡郭铁女宁磊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陆孝平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陈登毅目 次1 总则12基本资料分析33防洪形势分析-54防洪区划与防洪标准741防洪区划-74 2防洪标准75设计洪涝水计算96防洪减灾总体规划1161总体思路与对策ll62洪水总体安排1263防洪减灾体系总体布局+127城市防洪排涝。1571城市防洪排涝现状评价1572规划原则与要求Ib7 3规划措施方案1,8沿海地区风暴潮防御1981现状防御鳇力与需求分析1982规划原则与目标任务”1983规划措施
4、方案209涝区治理2191治理原则219,2治涝工程布局2193治涝设施规划2210山洪灾害防治-23lO1情况调查及防治区捌23lO2规划原则及防治目标23103防治措施2411水土流失防治25111治理原则25112防治措施2512防洪工程措施27121堤防工程27122河道治理27123水库工程28124蓄滞洪区和分洪工程29125水闸及其他工程”3113防洪非工程措施”32131一般规定32132防汛指挥系统32133防洪管理33134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33135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34136应急管理3414环境影响评价35141规划分析35142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35143环境影响预测
5、与评价35144减缓对策措施与监测跟踪评价3615投资匡算与实施安排37151投资匡算37152近期工程实施意见3716实施效果评价与保障措施-38161实施效果评价38162保障措施38标准用词说明39条文说明411总 则101为满足规划编制工作的需要,明确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编制、修订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重要中等河流、跨省级行政区主要河流,全国、省级及地市级行政区域,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规划。其他河流及地市级以下区域防洪规划,其他规划中与防洪相关的内容可参照执行。1o。3编制和修订防洪规划,应遵循全砸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以及防汛和抗旱
6、相结合、治理与保护相结合、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漉域与区域、整体与局部、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等关系,统筹协调防洪减灾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其他行业发展需求等关系。104编制防洪规划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加强调查研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防洪保安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针对流域、区域洪涝灾害的成因、特点、治理现状与防洪减灾重点问题,客观评价防洪形势,提出治理目标和任务,确定防御和利用洪水、防治涝灾、实施洪水风险管理的总体方案、主要工程布局和管理措施,构建流域、区域综合防洪减灾体系。修订流域、区域防洪规划应在对原规划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根据流域、区域防洪形势的新变
7、化,针对防洪减灾的新问题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完善。1o5防洪规划应服从所在流域的流域综合规划;区域防洪规划应服从所在流域的防洪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应服从所在流域的防洪规划。防洪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与水利专业规划相衔接。106防洪规划宜设置近期与远期两个水平年,并以近期为重点。水平年宜与流域综合规划相一致,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1划相协调。107编制和修订防洪规划应充分利用以往规划和有关成果,重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108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下列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城市防洪设计规范(GBT 50805)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
8、范(GB 50318)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 44)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 45)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 10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 130)109编制和修订防洪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基本资料分析201编制和修订防洪规划应根据其规划任务要求,系统搜集、整理和分析规划范围内下列资料和成果:1 自然状况、水文气象、经济社会、洪涝灾害、防洪治涝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现状资料。2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行业(部门)规划。3以往水利规划和有关分析、研究成果。202自然状况资料主要包括:自然地理、地形地貌、河流水系、湖泊
9、、湿地、区域地质、自然资源以及生态环境等资料。还应收集了解流域内主要河湖水系的历史演变资料。203水文气象资料主要包括:反映本流域、区域气象、水文特征的有关数据;主要测站的降水、水位、流量、泥沙、潮汐等实测系列资料及历史调查资料;历史暴雨洪水、高含沙洪水、冰凌洪水及河口天文大潮、风暴潮资料;反映洪水特性的各河段洪水传播时间、洪水传播速度等资料。资料系列年限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要求。204经济社会资料包括:基准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规划水平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测情况,具体指规划范围内人口、国民经济、土地利用、城市发展、工业农业发展等经济社会指标和基本统计资料。防洪保护区、蓄滞洪区、洪泛区资料宜分别统计
10、。205洪涝灾害资料包括:规划范围内历年洪涝灾害(含风暴潮灾害、山洪灾害及冰凌灾害)的统计资料,典型大洪水或强降雨造成的灾害损失资料,并应注意收集洪涝灾害的成因资料。206河流湖泊资料主要包括:规划范围内主要河流、湖泊以及河口的地形、形状、宽度、深度等有关资料;主要河段及湖泊的河床组成、冲淤关系、过流能力、蓄泄关系以及分洪溃I=1等资料。资料深度应符合规划阶段工程布置设计的要求。3207防洪治涝工程措施现状资料包括:规划范围内的堤防、水库、蓄滞洪区、蓄涝区、河势控制分洪道,重要的节制闸、挡潮闸、排水泵站,涝区治理、山洪灾害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状况等资料。208防洪治涝非工程措施现状资料包括:防洪
11、与排涝管理,调度预案或方案,监测预警、防汛指挥系统,洪水风险图,抢险队伍,物资储备,相关政策、法规等资料。209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行业(部门)规划资料包括:规划范围和相关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城市、电力、交通、农业、林业、旅游及环保等相关行业(部门)的规划。2010以往水利规划和分析、研究成果资料包括:规划范围内已编制的水利综合规划、防洪与治涝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大水年防汛总结,相关防洪问题专题研究成果,以往对规划关键问题的解决方案等。2011 作为规划依据的资料应进行系统整理,并分析评价其合理性和可靠程度,对可靠性较差的资料应进行复查核实不足的应进行补充收集和调查。
12、43防洪形势分析301应根据流域、区域的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情况,防洪减灾的实际情况分析评价流域综合防洪能力和工程建设、防洪管理现状和主要问题。1流域综合防洪能力评价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分析规划范围内洪涝灾害程度、成灾原因,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2)分析规划范围内主要河道泄洪、湖泊调蓄、水库拦蓄、涝区捧涝、沿海地区风暴潮防御等方面的抗灾条件和现状能力等;3)分析山洪灾害防治现状,评价现有预警预报系统的有效性以及山洪灾害现状防御能力;4)分析评价大型骨干水库在流域和区域防洪中的作用;5)综合评价防洪减灾体系的现状防灾抗灾水平与洪水风险。2防洪工程建设和防洪管理问题分折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13、分析河道堤防、水库、蓄洪区、主要控制性枢纽、主要排涝工程等的工程规模和布局问题;2)分析洪水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以及洪水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3)分析防洪排涝工程和防护对象现状防洪能力与规划防洪标准间的差距及其风险,评价其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适应性。302分析流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应根据流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相关行业(部门)规划成果与资料等,预测规划水平年主要社会经济指标。303防洪形势分析,应根据流域、区域防洪减灾体系存在的5主要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要求进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防洪安全保障的要求。2工程情况、水沙条件、水位流量关系、蓄泄关系、下
14、垫面变化、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等情况变化对防洪安全保障及洪水风险的影响。3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要求。4城镇化进程中城市规模扩大、城市集群发展等对防洪的影响以及防洪安全保障的要求。304防洪形势分析宜进行洪水风险分析与评价,可根据淹没范围、淹没水深等主要洪水风险要素,针对现状工程条件、现状社会经济状况、不同规划水平年社会经济状况,分析洪水的可能淹没范围、淹没程度和造成的危害,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或经研究确定的洪水风险程度指标,综合评价区域洪水风险。64防洪区划与防洪标准41防洪区划411防洪规划应在分析历史洪水发生情况及其灾害影响范围与程度基础上,针对不同地区洪水特点、经济
15、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洪水可能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冲击和影响,进行防洪区划。412防洪区可划分为防洪保护区、蓄滞洪区和洪泛区。防洪区划分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1暴雨、洪水、冰凌、风暴潮特点和地形、河流水系条件等自然因素。2人I:1分布、经济发展水平等经济社会因素。3受洪水威胁程度、洪涝灾害及其影响范围与程度。4已建防洪工程情况。413为流域、区域防洪建设需要,以及为应对超标准洪水预留分蓄洪水的场所和排泄洪水的通道,应确定必要的规划保留区。414应明确各分区的地理位置、范围,分区统计区内人口、耕地、国民生产总值等主要社会经济指标。42防洪标准421 防洪规划应根据防洪减灾总体目标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16、以保障流域防洪安全、整体减小流域洪水风险、全流域统筹协调为原则,确定防洪保护区、防洪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422防洪保护区和各类防洪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按照GB 50201的有关规定,综合论证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分析论证人口、经济、社会、政治、环境等方面的防洪安全保障要求,综合考虑防洪工程布局、工程方案等因素。2一时难以达到GB 50201所要求的防洪标准时,应制定分阶段目标。73需要对根据GB 50201确定的防洪标准进行调整时,应对不同防洪标准条件下可能减免的洪灾经济损失与防洪费用进行对比分析。4对特殊防洪保护对象或特别重要的防洪保护对象,应在考虑流域或区域整体防洪工程布局的基础上
17、,采取自保措施,不应因其特殊要求而提高流域或区域的整体防洪标准。5必要时可考虑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等因素对洪水及防洪标准的影响。423防洪保护区可利用地形条件、堤防、道路或其他地物划分为若干个独立防洪保护区时,应分别确定各独立防洪保护区的防洪标准。同一保护区受多条河流(湖泊)或兼受风暴潮洪水威胁时,需要分别进行防护的,可分别确定不同防洪标准;需要统一防护的,应按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较高者确定其防洪标准。424确定城市防洪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城市防洪标准应考虑城市防洪与流域、区域防洪体系的依托关系。2应区分城市主要外洪(潮)的防洪标准和城市内河排水标准。应分析洪水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合理确定内河
18、排水标准和对城市局部地区构成威胁河流(段)的防洪标准。3城市需分区保护的,应分别确定不同区域的防洪标准。4受风暴潮影响的滨海或河口城市还应分析确定风暴潮防御标准。5对受灾后社会影响大或洪灾掼失严重的城市,经过专门论证后,防洪标准可适当提高。425蓄滞洪区的应用标准应根据流域或区域防洪体系总体要求确定;蓄滞洪区内的安全区(保庄圩、围村堰)防洪标准因其特殊性,应按一般城镇的防洪标准确定。426防洪标准宜以防御的洪水或潮水的重现期表示,特别情况下,也可用实际年表示。根据防护对象的不同需要,防洪标准可采用设计一级或设计、校核两级。85设计洪涝水计算501编制和修订防洪规划应分析流域暴雨特性、洪水特性,
19、并对设计洪水、设计涝水、设计潮水位等进行分析计算。分析计算应执行SL 44、SL 104等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计算城市设计涝水时还应符合GB 50318等标准。502设计洪水计算应考虑规划条件下的水情变化和流域实际情况,提出重要河流主要河段控制断面、节点的设计洪水成果,包括洪峰流量、时段洪量、设计洪水流量过程线、洪(潮)水位过程线、设计洪水水面线、设计洪水地区组成或上游总人流等。重点应包括下列内容:1分析规划范围的雨情特性、洪水涨落变化、汛期、年内与年际变化以及洪承地区组成特点等。2分析和核定主要干支流控制节点的水位流量关系与河段槽蓄关系,以及发生变化的原因。3分析流域下垫面变化、洪水归槽和水
20、利工程设施及其他设施等对设计洪涝水的影响。4多沙河流应考虑泥沙影响,进行泥沙的几何特性、重力特性和水力特性分析,提出设计水沙成果。503设计洪水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设计断面上游有调蓄作用较大的水库或设计水库对下游有防洪任务时,应考虑水库的蓄滞洪作用,并通过调洪演算分析洪水的地区组成,按地区组成拟定设计断面或防洪控制断面的设计洪水。2干旱半干旱地区应考虑流域、区域的特殊自然条件和水文特性,分析产汇流条件计算设计洪水。3冰川融雪设计洪水应根据季节特征,针对降水、冰雪消融和冰川湖溃决等不同洪水类型,分析其形成机理与变化规律,9进行设计洪水计算。4多沙河流应根据河道冲淤变化的规律和趋势,按不同水
21、平年分别推求设计水位。504设计涝水计算成果应与实测调查资料和相似地区计算成果进行比较分析,检验合理性。渍害严重地区应计算设计排渍流量。505设计潮水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分析计算设计高、低潮水位,确定设计潮水位过程线。感潮平原河网地区,潮水位过程可采用典型年潮水位过程。设计潮水位计算成果应通过多种途径进行综合分析,检验合理性。设计潮水位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l设计依据站有30年及以上潮水位资料系列时,可直接进行潮水位分析计算。不足30年时,可用邻近地区有同步系列的潮位站作为参证站,采用极值同步差比法推求。2潮水位频率曲线线型采用皮尔逊型。经分析论证,也可采用其他线型。经验频率计算和统计参数确定,应
22、按SL 44的规定执行。3设计潮水位过程线可采用典型的或平均偏于不利的潮水位过程。4挡潮闸(坝)设计潮水位的确定,应分析计算建闸(坝)后形成反射波对天然高潮位塑高和低潮位落低的影响。506对同时受洪水、涝水、潮水威胁的区域,应进行洪、涝、潮遭遇分析,研究遭遇的规律,综合分析确定设防水位。106防洪减灾总体规划61总体思路与对策611防洪减灾总体规划应在分析流域、区域洪涝水特点、洪涝灾害特征及其演变趋势和以往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防洪保安的需求和洪水风险情况,研究确定流域、区域防洪减灾的目标要求,提出防洪减灾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防洪减灾体系总体布局。612防洪减灾总体目标应根
23、据规划范围内防洪保护区的实际情况,权衡防洪保安需要与实际可能,按不同规划水平年和防洪任务的轻重缓急,经分析后分别拟定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613构建防洪减灾体系应坚持防洪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防洪与治涝相结合,防洪与兴利相结合、防洪治理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应处理好下列关系:1统筹协调流域防洪与区域(或支流)防洪治涝的关系,区域(或支流)防洪治涝应符合流域防洪的总体安排,流域防洪治理与体系构建也应为区域(或支流)防洪治涝创造条件。2统筹协调防洪与避洪、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的关系,既应合理安排各类工程措施,适当控制利用洪水,也应研究制定洪水风险管理措施,规避和适当承担洪水风险。3统筹防洪减灾与
24、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维护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既应注重防洪保安,也应注重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4山洪灾害防治应贯彻“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以非工程措施为主的原则,合理拟定山洪防治工程措施。614总体规划应按照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系统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流域洪水特性、风险状况和防洪任务,】从流域整体出发,研究提出流域防洪减灾的对策思路,明确流域防洪减灾的总体策略。62洪水总体安排621防洪规划应根据规划范围防洪目标与任务,从流域整体出发,根据蓄泄兼筹、洪涝并治的原则,提出目标洪水和超标准洪水的总体安排方案。622洪水安排方案应针对核定后的
25、设计洪水时段洪量、洪峰,按照地形、水系和工程等条件,协调洪(流)量泄、拦、滞、分关系,进行多方案比较确定。1对目标洪水,在以洪量控制的河段或区域,应提出河道(含分洪河道)宣泄、水库拦蓄、蓄滞洪区和洪泛区滞蓄洪量的安排方案;在以洪峰流量控制的河段,应提出洪峰流量安排方案。2对超标准洪水,应分析河道(含分洪河道)、水库、蓄滞洪区、洪泛区最大承泄洪水的能力,提出洪(流)量安排方案;有剩余超额洪水或需错峰时,还应研究临时滞蓄场所,提出超额洪量安排方案。3对多沙河流,应提出泥沙处置安排方案。623江河湖泊主要站点防洪控制水位和相应安全泄量应根据流域防洪目标、任务以及洪涝水处置安排方案,在核定江河干流各河
26、段主要控制节点断面的行洪能力,综合考虑流域、区域、城市防洪规划工程影响的基础上合理确定。63防洪减灾体系总体布局631 防洪减灾体系总体布局应包括防洪工程布局和防洪非工程措施布局。632防洪工程布局应在流域、区域目标洪水处置安排方案的基础上,综合研究堤防、河道整治措施、重要水库和控制性枢纽、蓄滞洪工程、分洪工程等防洪措施的作用可能带来的社会、1 2环境影响,从防洪效果、水资源开发利用、投资经济合理性以及对全局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选定。在分析比较各防洪工程布局方案的效益时,应充分考虑社会效益和生态与环境效益。633堤防、河道整治措施应在核定主要河段行洪能力、主要控制节点防洪控制水位的基础上研
27、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分析河道整治措施对通航、引水、泥沙冲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2采用筑堤束水行洪时,应分析对下游、左右岸防洪排涝及生态环境的影响。3采取扩大行洪断面、裁弯取直等措旋提高河道行洪能力时,应根据沿河土质、河势、水沙特性以及生态环境等因素,研究整治后河道的稳定性与维护措施。634干支流水库和洪水控制工程的布局方案应根据流域目标洪水总体安排的水库拦蓄洪量比例研究确定,并应考虑下列要求:1防洪水库(包括承担防洪任务的综合利用水库)和洪水控制工程,应根据构建流域防洪减灾体系的需要,结合水库条件,经方案比选后确定。同时应分析工程建设对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满足上下游河道保护
28、生态的要求。2防洪方案中有两个以上承担防洪任务的水库时,应研究论证各自分担的防洪任务和联合运用原则。3综合利用水库承担防洪任务时,应根据防洪要求研究确定防洪与兴利相结合的库容设置。635分洪道工程和蓄滞洪区设置方案应根据目标洪水和超标准洪水总体安排的蓄滞洪量与分泄洪量比例,结合区域蓄洪、分洪条件研究确定,应研究蓄洪、分洪工程可能引起的上下游及相关邻近河流河势和下游水文情势的变化,分析对当地洪水风险、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影响。设置蓄滞洪区时,应分析不同组合的蓄滞洪效果,合理确定蓄洪规模和运用原则。13636对多沙河流,应统筹防洪与减淤的需要,研究提出防洪、控沙、减淤的工程措施布局安排。
29、应研究提出主要产沙区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控制和减少人河泥沙;应根据拦蓄洪水、拦减泥沙、调水调沙的目标要求,研究提出水库等控制性骨干工程的布局方案和水沙调控联合调度原则,研究提出引洪放淤等处理河道泥沙的措施安排。637有凌汛的河流应研究制定防凌措施方案。638防洪非工程措施布局应根据流域防洪减灾总体目标,分析洪水风险管理的需要,提出水雨情监测系统防汛调度指挥系统、防洪管理、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及防洪应急管理等防洪非工程措施的构成和总体要求。147城市防洪排涝71城市防洪排涝现状评价711城市防洪排涝应分析城市发展现状,包括城市行政区划、人口、经济发展水平,明确城市在流域或区域中所处的地位;应根
30、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预测规划水平年城市发展情况。712城市防洪排涝应对城市防洪现状进行深入分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分析评价城市洪涝水来源与特点、洪涝灾害形成及其危害情况和城市下垫面变化情况及人类活动对城市防洪排涝的影响。2分析流域、区域防洪规划对城市防洪排涝的总体安排,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防洪(潮)、排涝的总体要求;分析城市防洪排涝和相关专业规划的协调关系。3分析提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城市防洪减灾工程体系现状及其防洪减灾能力进行综合评价。72规划原则与要求721城市防洪排涝应妥善协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要求,考虑未来城市布局和产业结构的变
31、化、空间分布特点和城市发展对土地的需要及其对防洪的要求,并与城市交通、生态等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构建城市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应与江河治理紧密结合。以流域、区域防洪减灾体系为依托,遵循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城市防洪、城市排水排涝要求。722城市防洪应针对山丘区、平原水网区和滨海区防洪城市1 5的不同特点,研究确定城市防洪重点及防洪对策。1山丘区城市,应研究提出受江河洪水威胁区域的防洪措施方案。对受山洪威胁的区域,还应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研究提出防御山洪灾害的措施方案。2平原水网区城市,应以流域(水系)防洪体系为依托,从平原水网防洪治理的整体出发,统筹协调城市防洪排涝与流域
32、、区域防洪关系,注意蓄排结合,采取适宜的城市自保措施(如修建防洪堤、疏浚河道、开辟分洪道等)。3滨海区城市,除依托江河防洪体系并逐步形成城市保护圈外,还应根据风暴潮特点合理确定防潮标准,研究提出防潮措施方案。风暴潮威胁严重的城市,除提高海堤建设标准外,可考虑在一线与二线海堤间保留必要的缓冲地带。723城市和重要经济开发区防洪保护范围应考虑近期、远期城市发展要求合理确定;应分析论证不同规划水平年城市防洪、排涝、防潮等目标,并与市政建设相协调,构建防洪和涝水外排系统。1低标准防洪保护区内的城市或位于蓄滞洪区内的城市,应采取必要的自保措簏,构建自成体系的城市防洪控制圈。2在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应分
33、析城市所属的卫星城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大经济区内的城市群之问的纽带和依存关系,以城市群体为整体对象,综合考虑其防洪除涝要求,制定防洪除涝减灾对策。724城市防洪标准应按照GB 50201确定。确定城市防洪标准应遵循下列原则:1应从流域、区域和城市等层次,合理确定城市防洪主要外洪(潮)的防洪标准,合理确定内河排涝标准和对城市局部地区构成威胁河流(段)的防洪标准。2当同一城市在防洪工程体系上分属于不同防洪保护区时,经分析论证,可采用不同防洪标准。3宜逐步提高城区雨水、涝水系统的建设标准。1 64供永、供电、供气、通信、交通运输等城市基础设施,宜采取自保措施,提高自身防洪能力。725城市防洪
34、规划还应根据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情况制定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着重针对防洪工程体系提出超标准洪水对策意见。73规划措施方案731城市防洪规划方案应包括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两部分内容。城市防御外洪(潮)的工程措施应按照主要外洪(潮)的防洪标准,结合流域、区域防洪工程体系研究确定;城市内河防洪工程,应结合市区排涝、排水要求,综合采取加固堤防、疏浚河道、外联内串等措施进行安排。城市防洪排涝非工程措施,应重点针对城市发展与洪涝水特点、洪水风险管理的适应性要求提出规划意见。732城市防洪工程布局及防洪工程设计标准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城市防洪工程总体布局方案,应遵循因地制宜、以防为主、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的原
35、则,充分考虑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与城区生态景观建设的结合,进行方案比选和论证。防洪工程总体布局应与流域、区域及相邻城市防洪工程布局相协调。2城市防洪工程设计标准,应根据城市的自然地理条件、城市规模和类别等,按照GBT 50805合理确定。733城市排涝应结合城市排水系统和排水规划,拟定排涝规划方案和措施,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定排涝工程设施方案。城市内部防洪排涝河道应综合考虑防洪、排水以及美化城市环境的需要。734相关工程措施及规模、工程等级及主要建筑物级别应根据确定的工程总体布局方案以及防洪标准,初步拟定。防洪工程措施方案可包括下列内容:1拟定新建、改建、扩建的防洪主要建筑物的场址。1 72
36、拟定城市防洪堤布置方案和河道堤防标准。3拟定加固堤防工程范围和规模。4初步拟定规划保留区范围。5初步确定主要防洪工程设施的设计方案。735城市防洪非工程措施应明确避免城市建设向洪水高风险区发展,严禁侵占河湖等调蓄洪水空间和行洪通道,市政建设应预留一定的透水面积、涝水(雨水)蓄滞场所和设施等。736城市防洪非工程措施应研究提出包括城市防洪组织机构、工程调度权限、城市防御洪水预案、抢险队伍及物资等规划意见。188沿海地区风暴潮防御81现状防御能力与需求分析811沿海地区风暴潮防御应分析规划范围风暴潮及其灾害特点,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自然地理特征、气候条件、天文潮特征;风暴潮、天文潮、江河洪水以及
37、区域涝水遭遇分析。2历史典型风暴潮灾害损失分析。3气候变化背景下海平面上升对潮位和现有海堤工程的影响分析。812应分析规划区现有防御能力及存在问题,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防御风暴潮现状工程措施以及规模、标准、风险等情况,现有工程因灾损毁及修复情况。2现状防御风暴潮灾害的非工程措施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813风暴潮防御需求应根据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防潮保护区的功能定位分析确定。82规划原则与目标任务821沿海地区风暴潮防御应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风暴潮与天文大潮防御、江河防洪及区域排涝要求,以沿海堤防为主要工程措施,结合风暴潮防御预警和应急指挥系统等非工程措施,构建风
38、暴潮防御体系。822防潮保护区范围应根据规划范围内海岸线特点、地形条件和海堤工程堤线布置走向,合理确定和划分。保护区的规划目标应根据流域、区域防洪减灾总体要求和保护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结合防御工程建设规模和综合保障体系建设等非工程措施,经分析论证后确定。19823各防潮保护区、各类保护对象的防潮(洪)标准应按照GB 50201综合分析确定。824海堤工程的防潮(洪)标准应根据各保护区的防潮(洪)标准分别确定。与河El地区相衔接的海堤工程,其防洪标准应与河堤防洪标准相协调。83规划措施方案831海堤工程布局应根据防潮保护区及其防潮(洪)目标进行布置,应与人海河El区段堤防构成完整的防潮、防洪体系
39、,并统筹协调市政建设、交通道路、旅游等相关规划。海堤堤线布置应根据流域或区域防洪规划、综合规划或相关专业规划,结合岸线地质条件以及河口海岸和滩岸演变规律,经论证后确定。832新建海堤工程应论证对规划区内濉涂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影响。833挡潮闸应综合考虑防洪、排水、航运的要求。834风暴潮预警预报系统应提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和风暴潮防御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并从沿海地区风暴潮防御和防洪影响的角度,对滩涂开发规模、布局提出管理意见。209涝区治理91治理原则911涝区治理应分析涝区自然特点、历史受涝成灾情况、治涝工程现状及主要存在问题,研究河道、湖泊和排水系统的滞蓄和排水能力以及涝区致涝成因和
40、规律,划定治涝分区,提出分区治理原则、任务与治理方式,确定整体治理方案。912治涝标准应根据涝区水文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综合论证选定。确定治涝标准时应注意处理好下列关系:1应统筹协调局部与整体、干流与支流、上游与下游的治涝标准。2应统筹协调涝区治理标准与承泄区防洪标准问的关系。3对洪涝合排河道应处理好防洪与排涝关系。92治涝工程布局921应结合涝区现有水系、地形特点和蓄排条件,初步选定排水骨干河道、承泄区、蓄涝区及排水方式,初步确定分区治涝工程布局。922分区治涝工程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根据蓄泄兼筹的原则,对截洪工程、排水河(渠)系、排灌工程、调蓄工程等措施进行
41、综合分析比选。2应协调上下游、相邻区域、干支流排水关系,对相邻区域排水造成影响的,应研究提出应对措施。923应初步确定主要排水河道的排涝水位和排渍水位。排涝水位应根据排涝效益和缓排面积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排渍水位的确定应兼顾控制地下水位和航运的需要。2l93治涝设施规划931应初步确定排涝工程设施的位置、设计规模和主要设计参数。对管理条件较好的平原河网区,在以短历时暴雨为设计暴雨的涝区进行排涝设计时,宜考虑采取基于天气预报的水位预降措施,在排涝区控制常水位和设计最高水位条件下,对比预降水位和排涝站设计流量的不同组合,确定排涝站规模。932主要排水河道的治理方案和堤线应经技术经济论证初步选定。9
42、33地势特别低洼无法自排的涝区和堤圩水网地区,需建泵站抽排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充分利用现有湖泊、洼淀、沟塘调蓄涝水。2蓄涝区容积应根据集水面积、积水量、排涝站规模以及地形等条件,宜与灌溉相结合,同时兼顾渔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经技术经济论证选定。3应分析外排涝水对承泄区防洪的影响。934排水闸的规模及特征值应根据所在河段情况、排水量、抢排时间和对降低地下水位等的要求,分析确定。935选定排涝承泄区水位过程,应根据规划水平年承泄区的条件及排水要求等相关因素变迁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综合分析确定。2210山洪灾害防治101情况调查及防治区划1011山洪灾害防治应调查分析山洪灾害防治区域的基本
43、情况、山洪灾害发生及其危害损失,研究山洪灾害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山洪灾害情况调查分析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l调查研究山洪灾害成因,分析气象、水文、地形地质、自然环境、经济社会与山洪灾害间的关系,掌握山洪灾害的特点及其分布规律。2了解现状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分析现状山洪灾害防治存在的问题,总结山洪灾害防治经验等。1012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山洪演进过程和城镇及居民点分布,编制典型区域山洪灾害危险区分布图。lo13 山洪灾害防治区宜划分为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防治区应根据形成山洪灾害的降雨、地形地质和经济社会因素分布特点和规律,结合实际发生的山洪灾害情况和影响程度等因素划分。102规划原则及防治
44、目标1021 山洪灾害防治应坚持群测群防,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非工程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1022山洪灾害防治应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山洪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主要目的,促进和保障山丘区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1023山洪灾害防治应在了解掌握防治区山洪灾害发生特点、规律,划定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基础上,根据山洪灾害分布、成因及特点,结合山丘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山洪灾害防治的要求,提出山洪灾害防御思路,研究确定山洪灾害防御总体布局,23提出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规划方案。 103防治措施1031山洪灾害防治的非工程措施应包括主要下列内容:1 山洪灾害防治的政策法规、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和防灾管理。2搬迁避让措施、防灾预案和救灾措施。3监测点位、预警设施布设和监测通信预警系统。4 山洪灾害防治区群测群防组织体系。1032应加强监测、通信、预警系统规划,合理确定雨量预警指标和水位预警指标。临界雨量应根据降雨、地质、地貌、地形、土壤、植被、人类活动、灾害情况等自然和经济社会因素综合确定;水位预警指标应根据历史实测和调查水位资料,结合居民点分布、地形等分析确定。1033应重点研究主动避让措施,对处于山洪灾害发生频繁、生存条件恶劣、地势低洼而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