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 JLDZ 010-2009 III 目 录 前言 . . 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产品型号 . 2 4 一般要求 . 2 4.1 电视制式 . . 2 4.2 接收频道 . . 2 4.3 电源电压 . . 2 4.4 图形符号 . . 3 5 基本技术要求 . . 2 5.1 外观、结构要求 . 2 5.2 基本功能要求 . . 3 5.3 显示格式 . . 3 5.4 接口要求 . . 4 5.5 常温性能要求 . . 4 5.6 遥控发射器性能要求 . 7 5.7 电磁兼容特性限值 . 7 5.8 安全性要求 . . 7 5.9 可靠性要求 . . 7
2、 5.10 环境试验要求 . . 7 5.11 开箱检验要求 . . 7 5.12 工艺装配检验要求 . 7 5.13 产品的说明书 . . 7 6 检验方法 . 7 6.1 外观、结构检验方法 . 7 6.2 开箱检验方法 . . 7 6.3 功能、接口和显示格式要求的检验 . 7 6.4 常温性能测量 . . 7 6.5 遥控发射器性能的测量 . 7 6.6 电磁兼容特性限值测量方法 . 7 6.7 安全性检验方法 . 7 6.8 可靠性检验方法 . 7 6.9 环境试验方法 . . 7 6.10 工艺装配检验 . . 8 7 检验规则 . 8 7.1 鉴定检验 . . 8 7.2 交收检
3、验 . . 9 7.3 例行检验 . . 11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12 8.1 标志 . 12 8.2 包装 . 12 8.3 运输 . 12 Q/JLDZ 010-2009 IV 8.4 贮存 . 12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开箱检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 . 13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工艺装配检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 . 17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环境试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 18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性能检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 . 20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产品说明书的技术要求 . 21 Q/ JLDZ 010-2009 V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 SJ/T 1
4、1343-2006 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行业标准进行修订,并结合产品的实际特性对重显率、亮度、相关色温、白色色度不均匀性uv、色域覆盖率、 白平衡误差、可视角(L0/3)、色度与视角的关系、像素缺陷、运动图像拖尾时间、待机消耗功率、声频率响应范围、最小源电动势输出声压级等参数做合理的修订。 本标准由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替代了已发布的 Q/JLDZ 010-2007彩色液晶广播电视接收机通用规范。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重显率、亮度、 相关色温、白色色度不均匀性u v 、色域覆盖率、 白平衡误差、 可视角(L0/3)、色度与视角的关系、像素缺陷、运动图像拖尾时
5、间、待机消耗功率,具体参数见正文中表4;声频率响应范围、最小源电动势输出声压级,具体参数见正文中表6。 本标准的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周洁强、戚艳芬。 本标准的历次发布版本情况:Q/JLDZ 010-2 004、Q/JLDZ 010-2007。 Q/ JLDZ 010-2009 1 彩色液晶广播电视接收机通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彩色液晶广播电视接收机的产品型号, 一般要求,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和使用说明书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彩色液晶广播电视接收机(以下简称产品)的设计和制造。 本标准未定
6、义事项,依相应国家标准为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dt ISO 2859-1:1999) GB/T 2829-2002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检查) GB/T
7、5465.2-2008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 GB 8898-2001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e qv IEC60065:1998) GB 13837-2003 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干扰特性允许值和测量方法(eqv CISPR 13:2001) GB/T 14960-1994 电视广播接收机用红外遥控发射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GB/T 17309.1-1998 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 第1部分:一般考虑 射频和视频电性能测量及显示性能的测量(idt IEC 6010 7-1:1997) GY/T 106-1999 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 SJ/T 10514-1994 电
8、视广播接收机红外遥控部分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SJ/T 10919-1996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包装 SJ/T 11157-1998 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 第2部分:伴音通道的电性能测量,一般测量方法和单声道测量方法(idt IEC 6010 7-2:1995) SJ/T 11157-1998 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 第2部分:伴音通道的电性能测量 一般测量方法和单声道测量方法修正案1 SJ/T 11285-2003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基本技术参数 SJ/T 11324-2006 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术语 SJ/T 11325-2006 数字电视接收及显示设备可靠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SJ/T 11
9、326-2006数字电视接收及显示设备的环境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 SJ/T 11327-2006 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接口规范 第1部分:射频信号接口 SJ/T 11329-2006 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接口规范 第3部分:复合视频信号接口 SJ/T 11330-2006 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接口规范 第4部分:亮度、色度分离视频信号接口 SJ/T 11331-2006 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接口规范 第5部分:模拟音频信号接口 SJ/T 11332-2006 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接1口规范 第6部分:RGB模拟基色视频信号接口 Q/JLDZ 010-2009 2 SJ/T 11333-2006 数字电 视接收设备接
10、口规范 第7部分:YPBPR模拟分量视频信号接口 SJ/T 11343-2006 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 SJ/T 11348-2006 数字电视平板显示器测量方法 3 产品型号 本公司产品的按不同的编码来区分不同机型,如下说明: 例如:产品代码 L42DS96M 代表如下所示: L 42 DS 9 6 K 4 一般要求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 电视制式 在产品规范中规定。 4.2 接收频道 在产品规范中规定。 4.3 电源电压 4.3.1 对于交流供电的产品,应能在 220(1 10%) V,50(1 2)Hz 条件下正常工作。 4.3.2
11、 对于只有直流供电的产品,应能在直流电压标称值的(1 5%)的条件下正常工作,其标称值应在产品规范中规定。 4.4 图形符号 按 GB/T 5465.2-2008 的规定执行。 5 基本技术要求 5.1 外观、结构要求 LCD Size Scalar Series Highlight Features Year Q/ JLDZ 010-2009 3 LCD TV外观应整洁,表面不应有凹凸痕、划伤、裂缝、毛刺、霉斑等缺陷,表面涂镀层不应起泡、龟裂、脱落等。 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及其它机械损伤,灌注物不应外溢。 开关、按键、旋钮的操作应灵活可靠,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无明显安装缝隙,整机应具有足够的机
12、械稳定性。 说明功能的文字和图形符号的标志应正确、清晰、端正、牢固、指示应正确。 5.2 基本功能要求 LCD TV的基本功能见表 1 。 表1 序号 功能 要求 1 遥控 必备 2 中文菜单显示 必备 3 场频变换 可选 4 计算机显示功能 可选 5 多画面 可选 6 画面冻结 可选 7 色温选择 可选 8 无信号自动关机 可选 9 16:9 和 4:3 幅型比变换 可选 5.3 显示格式 5.3.1 显示格式的要求 LCD TV输入的图像格式应至少符合表2中首选项的一种, 但除满足该输入首选项图像格式外,应向下兼容首选项图像格式;有计算机显示功能的应至少支持5.3.3中的一种。 5.3.2
13、 支持输入图像的格式 支持输入图像的格式见表2。 表 2 输入图像格式 显示图像参数描述 隔行比 扫描行数 行频 kHz 场频 Hz 幅型比 720576 i 2:1 625 15.625 50 4:3 720576 p* 1:1 625 31.25 50 4:3 1280720p* 1:1 750 45 60 16:9 1280720p* 1:1 750 37.50 50 16:9 19201080 i 2:1 1125 28.125 50 16:9 19201080 i* 2:1 1125 33.75 60 16:9 19201080 i* 2:1 1250 31.25 50 16:9 不
14、带*为首选项。 Q/JLDZ 010-2009 4 5.3.3 支持的计算机显示格式 可以支持的计算机显示格式如下: VGA:640480; SVGA:800600; XGA:1024 768; WXGA:1280768 ; SXGA:1280 1024; UXGA:16001200 。 5.4 接口要求 LCD TV接口要求见表 3 。 表 3 序号 接口要求 类型 技术要求 1 RF输入接口 可选 按SJ/T11327-2006的要求 2 复合视频输入接口 必备 按SJ/T11329-2006的要求 Y/C输入接口 可选 按SJ/T11330-2006的要求 Y、PB、 PR输入接口 可选
15、 按SJ/T11333-2006的要求 R、G 、B输入接口 可选 按SJ/T T11332-2006 的要求 3 音频输入接口:左声道、右声道 必备 按SJ/T T11331-2006 的要求 4 复合视频输出接口 可选 按SJ/T T11329-2006 的要求 5 D-sub 15针(VGA )输入接口 可选 按SJ/T T11332-2006 的要求 6 音频输出接口:左声道、右声道 可选 按SJ/T11331-2006的要求 7 数字音、视频输入接口 可选 待定 5.5 常温性能要求 5.5.1 LCD TV 的常温性能要求 LCD TV的常温性能要求见表4 。 表4 序号 项目 单
16、位 性能要求 测量方法1 亮度 32 Inch cd/m2300 SJ/T 11348-2006 中 5.2 32 Inch 200 2 对比度 倍 150:1 SJ/T11348-2006 中 5.3 3 亮度均匀性 % 75 SJ/T11348-2006 中 5.4 4 重显率 水平 % 92 SJ/T11348-2006 中 5.10 垂直 92 5 相关色温a K 9300 u=0.1890.030 SJ/T11348-2006 中 5.7 v=0.4470.030 6500 u=0.1980.030 v=0.4680.030 6 色域覆盖率 % 28 SJ/T11348-2006 中
17、 5.8 7 白色色度不均匀性 uv 0.030 SJ/T11348-2006 中 5.9 8 白平衡误差 u 不劣于0.030 SJ/T11348-2006 中 5.16 Q/ JLDZ 010-2009 5 表 4(续) 序号 项目 单位 性能要求 测量方法9 清晰度 RF 模拟 信号 水平 电视线300 SJ/T11348-2006 中 5.11 垂直 400 SDTV 水平 450 垂直 450 HDTV 水平 720 垂直 720 10 可视角(L0/3) 水平 ()85 SJ/T11348-2006 中 5.12 垂直 65 11 亮度均匀性与视角的关系 % 50 SJ/T1134
18、8-2006 中 5.17 12 色度与视角的关系 u 不劣于0.030 SJ/T11348-2006 中 5.18 v 不劣于0.030 13 固有分辨力 像素数 由产品规范 SJ/T11348-2006 中 5.15 14 像素缺陷不发光 缺陷点 A 区 个 2 SJ/T11348-2006 中 5.13 A+B 区 10(在 1/9 屏 高1/9 屏宽的面积内不能出现 2 个绿或白不发光点) 不熄灭 缺陷点 A 区 0(白发光点或绿发光点) 1(红、蓝或其它色发光点) A+B 区 4 (在 1/9 屏 高1/9 屏宽的面积内不能出现 2 个绿或白发光点) 15 运动图像拖尾时间 ms 4
19、0 SJ/T11348-2006 中 5.19 16 漏光 cd/m24 SJ/T11348-2006 中 5.26 17 待机消耗功率 W 3 SJ/T 11348-2006 中 4.8 18 整机消耗功率 W 由产品规范 SJ/T11348-2006 中 4.7 19 遥控接收距离 m 8 SJ/T10514-1994 中 5.2 20 受控角 上 ()15 SJ/T10514-1994 中 5.3 下 15 左 30 右 30 21 抗环境光干扰 在各种环境光2000 lx 时遥控距离m 5 SJ/T10514-1994 中 5.1422 抗外界电器干扰 不受外界电器使用时的干扰 SJ/
20、T10514-1994 中 5.15a相关色温:9300K 与 6500K 任选一种。 5.5.2 接收模拟彩色电视广播信号时的常温性能要求 接收符合GB 3174-1995规定的彩色电视广播信号时,其常温性能见表4 、表 5和表6 ;接收或显示其它彩色电视广播制式的彩色电视信号时的常温性能要求见SJ/T 11285-2003 。 Q/JLDZ 010-2009 6 表5 序号 项目 单位 性能要求 测量方法 1 视频输出幅度 视频信号幅度 mVP-P 70010% GB/T17309.1-1998 中6.1.2 同步脉冲幅度 30010% 2 噪波限制灵敏度 VHF dB 51 GB/T 1
21、7309.1-1998 中5.2.3 UHF 54 3 彩色灵敏度 dB 40 GB/T 17309.1-1998 中5.2.5 4 自动增益控制(AGC )静态特性 dB 100 GB/T 17309.1-1998 中5.2.7 5 多射频输入信号最大有用电平 dB 80 GB/T 17309.1-1998 中5.2.11 6 双信号 选择性 下邻频道声音载波频率处dB 40 GB/T 17309.1-1998 中5.3.2 上邻频道图像载波频率处 50 7 邻频道干扰比 dB -4 GB/T 17309.1-1998 中5.3.4 8 亮度信号的波形响应 Kr% 2 GB/T 17309.
22、1-1998 中6.1.2 KV2 9 亮度信号的行期间非线性失真 % 20 GB/T 17309.1-1998 中6.1.5 10 微分增益(峰-峰) % 5 GB/T 17309.1-1998 中6.2.3 11 微分相位(峰-峰) () 5 GB/T 17309.1-1998 中6.2.3 上述各项测量在复合视频输出端进行测量; 中频干扰比只在VHF-L 波段第1频道考核; 双信号选择性下邻频道声音载波频率为-1.5MHz,上邻频道图像载波频率为+8 MHz。 5.5.3 LCD TV 的声性能 LCD TV的声性能见表 6。 表 6 序号 项目 单位 性能要求 测量方法 1 声音通道的
23、噪波限制灵敏度 VHF dB39 SJ/T 11157-1998 中 6.3 UHF 42 2 声音通道的信噪比 dB 40 SJ/T 11157-1998 中 6.1 3 左右声道的串音 dB -46 SJ/T11348-2006 中 6.2.24 左右声道的增益差 dB 3 SJ/T11348-2006 中 6.2.15 声频率响应范围 (当声频率响应不均匀为 16dB 的上、下频率区间) SDTV Hz 2006300 SJ/T11157-1998 修正案 1中 C5 HDTV 2007500 6 最小源电动势输出声压级 dB 68 SJ/T11157-1998 修正案 1中 C3 7
24、额定输入时声压总谐波失真 % 10 SJ/T11157-1998 修正案 1中 C6 8 声音通道噪声声级 dB(A ) 36 SJ/T 11157-1998 中 B7 9 音频输出功率 (电压总谐波失真为 7%时) W 由产品规范规定 SJ/T 11157-1998 中 3 Q/ JLDZ 010-2009 7 5.6 遥控发射器性能要求 LCD TV所使用的红外遥控发射器的性能要求应符合GB/T 14960-1994 的有关规定。 具有其它型式的遥控器的性能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 5.7 电磁兼容特性限值 LCD TV的干扰特性限值应符合 GB13837-2003 的有关要求,谐波电流限值应
25、符合GB 17625.1-2003的有关要求。 5.8 安全性要求 LCD TV安全性要求应符合GB 8898-2001的有关规定。 5.9 可靠性要求 LCD TV平均失效间隔工作时间(MTBF )的下限值应不小于15000 。 5.10 环境试验要求 LCD TV的环境试验应符合SJ/T 11326-2006 的有关规定。环境试验前后电性能检查按7.2.2.3的要求进行。 5.11 开箱检验要求 LCD TV开箱检验的内容和不合格判据,应按附录A 的规定。 5.12 工艺装配检验要求 LCD TV工艺装配检验内容和不合格判据按附录B 的规定。 5.13 产品的说明书 产品说明书中的技术参数
26、可参见附录E的内容进行描述。 6 检验方法 6.1 外观、结构检验方法 用目测法和手感进行检验。 6.2 开箱检验方法 6.2.1 在使用条件下,用主观评价的方法逐台进行检验。 6.2.2 用相应的信号源,检查图像和声性能。 6.2.3 抗电强度、绝缘电阻按 6.7 条给出的方法进行检验。 6.3 功能、接口和显示格式要求的检验 用目测法和相应的信号源进行检验。 6.4 常温性能测量 LCD TV的常温性能的测量按SJ/ T 11348-2006的规定进行。 接收模拟电视广播信号的性能按GB/T 17309.1-1998 和SJ/T 11157-1998 及修正案1 的有关规定进行。 6.5
27、遥控发射器性能的测量 遥控发射器性能按GB/T 14960-1994 的有关规定进行测量。 6.6 电磁兼容特性限值测量方法 干扰特性限值、抗扰度限值和谐波电流限值分别按GB 13837-2003 、GB 17625.1-2003的有关测量方法进行测量。 6.7 安全性检验方法 按GB 8898-2001 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6.8 可靠性检验方法 按SJ/T 11325-2006的有关规定进行。 6.9 环境试验方法 Q/JLDZ 010-2009 8 按SJ/T11326-2006 的有关规定进行。 6.10 工艺装配检验 经过开箱检验合格的样本,打开后盖,用目测法进行检验。 7 检验规
28、则 检验包括:鉴定检验、交收检验,例行检验。 7.1 鉴定检验 7.1.1 目的 鉴定检验的目的是验证生产企业是否能生产符合本规范的产品。 7.1.2 检验项目 在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时,其检验项目见表 7 。 表7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和试验方法法章条号 1 外观和结构 按 5.1 和 6.1 2 功能要求 按 5.2 和 6.3 3 显示格式 按 5.3 和 6.3 4 接口要求 按 5.4 和 6.3 5 常温性能 按 5.5 和 6.4 6 遥控发射器性能 按 5.6 和 6.5 7 电磁兼容特性限值 按 5.7 和 6.6 8 安全性 按 5.8 和 6.7 9 可靠性 按 5.9 和
29、 6.8 10 环境试验 按 5.10 和 6.9 7.1.3 样本的抽取和数量 鉴定检验的样本,应从定型批量产品中随机抽取,各检验项目的样本,详见表 8 。 表8 序号 检验项目 样本量 1 外观和结构 2 台 2 常温性能 6台(分两组,每组 3 台) 3 功能、接口和显示格式 用常温性能的样机 4 遥控性能检查 用常温性能的样机 5 电磁兼容特性限值 3台 6 环境试验 台(分两组,每组 3 台) 7 可靠性 由试验方法决定 8 安全性 1台 7.1.4 不合格的分类与判据 7.1.4.1 合格的分类 LCD TV以质量特性不符合的严重程度分为安全不合格(用字符Z表示)、A 类、B 类和
30、C 类不合格。 7.1.4.2 不合格的分类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项目的单位产品,称为不合格品。按不合格类型分为安全不合格,A 类、B 类、C 类不合格品。 Q/ JLDZ 010-2009 9 7.1.4.3 不合格的判据 a)常温性能和遥控接收性能要求:按附录D 的规定; b)外观和结构要求:按附录A 中A 的规定; c)安全性要求:不符合5.8的均判为安全不合格; d)电磁兼容特性限值:按5.7中的有关规定; e)环境试验:按附录C 的规定; f)可靠性试验:按5.9中的有关规定。 7.1.5 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 7.1.5.1 外观结构 检验结果按附录A 中A4 的规定,不允许出现Z
31、 类和 A类不合格品,B 类不合格品数不大于3 ,C 类不合格数不大于4 ,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1.5.2 常温性能和遥控性能 检验结果符合以下两条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a) 第一组 3 台测试全部通过。 b) 第一组测试出现不合格品,用第二组再测试后两组总的 A 类不合格品数不大于 1,B 类不合格品数不大于 3。 7.1.5.3 电磁兼容特性限值 样本为3 台,试验出现不合格项,即判为不合格。 7.1.5.4 环境试验 检验结果符合以下两条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a) 第一组 3 台试验全部通过; b) 第一组试验出现不合格品,用第二组再试验后,两组总的 A 类不合格的
32、品数不大于 1,B 类不 合格品数不大于 3,C 类不合格品数不大于 4。 7.1.5.5 检验结果的处理 对于造成鉴定检验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重新进行该项目及相关项目的试验,直至合格。 7.2 交收检验 7.2.1 目的 为判断每个提交检查批的批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交收检验是由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对车间提交检查批的出厂检查,或由商贸部门对生产企业提交检查批的交收检验。 7.2.2 检验项目 7.2.2.1 开箱检验 检验内容和方法按5.11 和 6.2。 7.2.2.2 工艺装配检验 检验内容和方法,按5.12 和6.10 。 7.2.2.3 常温性能和遥控
33、性能检验 检验内容: a) 亮度; b) 对比度; c) 亮度均匀性; d) 白色色度不均匀性; e) 运动图像拖尾时间; f) 可视角; Q/JLDZ 010-2009 10 g) 色域覆盖率; h) 清晰度; i) 像素缺陷; j) 左右声道的串音; k) 左右声道的增益差; l) 遥控接收距离; m) 受控角。 如果接收输入射频信号时,需要增加下列性能检验: a) 图像噪波限制灵敏度; b) 声音噪波限制灵敏度; c) 彩色灵敏度; d) 双信号选择性。 检验方法: 按6.4和 6.5有关规定。 7.2.3 抽样方案 抽样方案按GB/T 2828-2003 ,采用一次抽样方案,开箱检验还
34、可选用二次抽样方案,具体规定见表 9 。 表 9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水平 合格质量水平 A 类不合格品 B类不合格品 C类不合格品 1 开箱检查 一般检查水平 I 1.5 2.5 6.5 2 工艺装配检查 特殊检查水平 S-I 4.0 4.0 6.53 主要性能 特殊检查水平 S-I 4.0 7.2.4 不合格分类与判据 7.2.4.1 不合格和不合格品的分类 按7.1.4.1和7.1.4.2 。 7.2.4.2 不合格判据 a. 开箱检查:按附录A 的规定; b. 工艺装配检查:按附录B 的规定; c. 主要电性能检查:按附录D 的规定。 7.2.5 交收检验的判定 交收检验的全部检验项目
35、按所规定抽样方案检验合格,则判定检查批交收检验合格。否则,就判该检查批不合格。 7.2.6 检验结果的处理 7.2.6.1 合格批 对于检验合格的批,收方应接收该批产品。 7.2.6.2 不合格批 7.2.6.2.1 对于有安全不合格而判为不合格的批,收方应对该不合格批拒收。交方应对该批产品返工,并进行 100%的检验,再重新对该批提交批检验。若还出现安全不合格,则暂停检验。暂停检验后,交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才能恢复检验。 7.2.6.2.2 对于因其它不合格而判为不合格的批,收方可对该不合格批拒收。交方应对该批产品进行返工,再重新提交抽检。如仍拒收,则再返工,直到被合格接收。 Q/ JLDZ
36、 010-2009 11 7.3 例行检验 7.3.1 目的 由生产企业周期性的从交收检验合格的某个批或若干批中抽取样本检验,以判断在规定周期内生产过程的稳定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7.3.2 检验周期 7.3.2.1 连续生产的产品,各检验项目的检验周期,每年不少于一次,具体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7.3.2.2 当产品的主要设计、工艺及原材料改变时,应进行表 10 中相关项目的检验。 7.3.2.3 连续生产的产品,在间隔时间大于半年,恢复生产时应进行例行检验。 7.3.3 检验项目 例行检验项目见表 10。 表 10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与试验方法章条号 1 功能、图像显示格式和接口 按 5.
37、2、5.3 、5.4 和 6.3 3 常温性能和遥控性能 按 5.5、5.6 和 6.4、6.5 4 电磁兼容特性限值 按 5.7 和 6.6 5 安全性 按 5.8 和 6.7 6 可靠性 按 5.9 和 6.8 7 环境试验 按 5.10 和 6.9 7.3.4 抽样方案 7.3.4.1 常温性能(包括遥控性能)和环境试验按 GB/T 2829-2002,判别水平 I,二次抽样方案进行。其样本大小,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及对应的判定组数见表 11。 表 11 序号 检验项目 样本大小 及判定数组 类不合格品 类不合格品 类不合格品 常温性能 N1=3 N2=3 402120654330 环境试验 N1=3 N2=3 40212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