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10963的本部分适用于交流50 Hz或60 Hz,额定电压不超过440 V(相间),额定电流不超过125A,额定短路能力不超过25 000 A的交流空气式断路器。本部分尽可能与GB 14048.2中的技术要求一致。这些断路器是用来保护建筑物的线路设施的过电流及类似用途,它们设计成供未受过训练的人员使用,并且无需维修。本部分的断路器预期在等级2的环境中使用。本部分的断路器适用于隔离。除了额定电压为120V/240V的断路器(见表1)以外,只要符合IEC 60364-4-473-1997+AL-1998的要求,本部分断路器适合于在IT系统中使用。本部分也适用于几个额定电流的断路器,只要在常
2、运行时从一个额定值变换至另一个额定值的器具是不可触及的,并且不用工具不能变换其额定值。本部分不适用于:保护电机的断路器:额定电流可由用户能触及的器具调节的断路器。对于防护等级高于GB4208中IP 20 ,以及常在恶劣环境条件场所(例如过湿、过热、过冷或灰尘沉积)和在危险场所(例如易发生爆炸的场所)下使用断路器,可要求特殊的结构。对于交流和直流的断路器的技术要求见GB10963.2。对于装有剩余电流脱扣装置的断路器的技术要求见GB 16917.1;GB 16917.21 GB 16917.22。在短路条件下,断路器与其他短路保护电器(SCPD)之间配合的导则参见附录D。注1:对更严酷的过电压条
3、件,宜采用符合其他标准的断路器(例如 GB 14048.2)。注2:对更高污染等级的环境,宜采用具有适合的防护等级的外壳。注3:根据其脱扣特性及装置性能,本部分适用范围内的断路器也可用于故障情况下的电击保护,用于电击保护的适用范围由安装规程规定。及更加严酷的过电压条件,宜采用符合其他标准的断路器(例如 GB 14048.2)。本部分包括了确保符合型式试验对这类装置特性所要求的动作特性必须的全部技术要求。本部分还包括了为保证实验结果的重复性所必须的有关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的细节。 本部分规定:a)断路器的特性;b)断路器在下列几方面应符合的条件:1)断路器在正常工作时运行和工作状况;2)断路器在过载时运行和工作状况;3)断路器在额定短路能力及以下的短路时运行和工作状况;4)断路器的介电性能;c)用来确认满足这些条件的试验及试验所采用的方法;d)断路器上标志的数据,e)认证时执行的试验程序及提交的试品数量(见附录C) ;f)短路条件下,断路器与连接在同一电路中的其他短路保护电器(SCPD)的配合(参见附录D);g)为揭示在材料或制造方面能回影响安全的不允许的变化,对每台断路器进行常规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