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1381 一 89客车顶部静载试验方法Method of static load test for bus top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客车顶部静载试验方法。用于检查客车顶部承受均匀静载荷时,车身结构的刚度和强度。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客车。其它车辆也可参照使用。2 术语21 加载变形量加载前测点尺寸与加载后同测点尺寸之差的绝对值。22 卸载变形量加载前测点尺寸与卸载后同测点尺寸之差的绝对值。3 试验设音和器具31 重物固定框框外廓与车顶边缘轮廓基本一致,高度不小于 0.1m。32 加载重物砂袋或碎石袋,每袋 25kg。33 器具长度器具(允许误差0
2、.5)、称重设备(允许误差0.5)、承载薄板、支承架、三角垫木等。4 试验条件41 试验车为车身本体装焊完工后的半成品车。骨架结构的车辆,允许不装蒙皮。42 重物固定框、承载薄板及辅助装置的安放,不允许增加车身结构的刚度和强度。43 试验场地应坚实、平整。44 试验车支承后应平稳可靠、45 试验前标定加载重物、重物固定框及承载薄板的质量。46 车顶加载质量为试验车厂定最大总质量,但最大值不得超过 10 000kg;铰接式客车按主、副车分别考核。5 试验方法51 试验车停放在试验场地上,用支承架将试验车支承稳固。52 测量点位置521 有骨架试验车5211 高度位置:客车纵向对称平面上,各顶盖横
3、梁下沿至对应底横梁上沿的高度。5212 宽度位置:车内两侧壁对应的各立柱上部(地板至各立柱顶端五分之四处)相应的车身宽度。522 无骨架试验车5221 高度位置:客车纵向对称平面上,车长方向每隔 1m处车顶至地板的高度。5222 宽度位置:车长方向每隔 1m,车内两侧壁地板至车顶五分之四处相应的车身宽度(不便于测量时,允许采用辅助装置)。523 风窗、后窗对角线(因装有风窗立柱而影响测量尺寸的试验车,可分别测量左右风窗的对角线)。524 各测量点应有位置标记和编号。53 加载前测量在车顶未加载时,用长度器具按 5.2条测量各测点的位置尺寸。54 加载测量在车顶铺上承载薄板,把重物固定框置于车顶
4、对称位置,将加载重物按试验加载总质量的 30、60、80、100分四次均匀对称放置于车顶的重物固定框内(承载薄板及重物固定框的质量记人加载质量)。每次加载后 5min,用长度器具按 5.2条测量各测点的位置尺寸。55 卸载测量加载完成后 0.5h开始卸载,按试验加载总质量的 20、40、70、100分四次均匀对称地卸下重物。每次卸载后 5min,用长度器具按 5.2条测量各测量点的位置尺寸。6 试验数据处理及结果表达根据试验所得数据,按附录 A(补充件)计算试验车加载、卸载时车身变形值;并按附录 B(补充件)作出车身各测点位置加载、卸载变形值曲线图。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本标准由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交通部重庆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裕民 魏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