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主要作工业用途户内和户外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超过690 V d.c.或a.c.和500 Hz a.c.,额定电流不超过250 A的插头和插座、电缆耦合器和器具耦合器。所列优选额定值并无排斥其他额定值之意,对其他额定值的要求正在考虑之中。本标准适用于环境温度通常在-25+40范围内时使用的插头和插座、电缆耦合器和器具耦合器(以下简称“电器附件”)。这些电器附件预定仅与铜或铜合金电缆连接。不排除将这些电器附件用于建筑工地,或作农业、商业或家用用途。安装在电气设备里的或固定与电气设备的插座或器具输入插座在本标准范围之内。本标准亦适用于预定用于特低电压装置里的电器附件。本标准不适用于主要作家用的及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器附件。在特殊场所,例如在船上或易发生爆炸的场所,可能要有附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