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接收广播和类似传输的声音和电视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所产生的电磁能,频率范围9 kHz400 GHz。本标准规定的限值也适用于数字电视接收设备。I没有规定限值的频率不需要进行测量。用于集体接收的接收系统,特别是电缆分配系统前端(共用天线电视,CATV)和共用接收系统(主天线电视,MATV)属于GB l3836的范围。不包括信息技术设备(ITE),即使它与电视接收机相连。广播接收机与电信网络连接的电信端口,属于GB 9254的范围。此外,当电信端口具有广播接收功能时,广播接收功能应该单独进行测量,测量期间电信功能不工作。PC调谐卡按照本标准的相应条款进行测量。本标准规定了声音和电视接收机及有关设备的测量方法,并规定了控制这类设备的骚扰限值。对于多功能设备应该同时满足本标准和或其他标准相关条款的要求,详见4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