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适用于通过变换交流电路的导通状态和截止状态对其进行操作的非电动机负载用交流半导体控制器和接触器,典型应用见表2。作为控制器,应能持续或在一特定的时间内降低负载端交流电压有效值的幅值,但由施加电压所确定的交流半波时间应保持不变。本部分的电器可以带有一系列机械式开关电器且连接至电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1 000 V。本部分范围内的控制器和接触器一般不用于分断短路电流,因此,控制器和接触器在安装时应配有适当的短路保护电器(见825)作为它们的一部分,但也可分立。本部分规定了具有分离的短路保护电器的控制器和接触器的要求。本部分不适用于:GB 140486中规定的低压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IEC 60146中规定的电子式交流变流器;有或无固态继电器。用于控制器和接触器中的接触器和控制电路元件应符合其相应的产品标准,所用的机械式开关元件应符合其相应的国家标准和本部分中附加的规定。本部分的目的是规定以下内容:a)半导体控制器和接触器及其相应装置的特性。b)在以下几方面半导体控制器和接触器应满足的条件:操作性能;介电性能;防护等级(当带有外壳时);结构要求。c)用来验证满足这些条件的试验及所采用的试验方法。d)标志在产品上或由制造厂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