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5977-1995 血吸虫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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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GB 159771995】 血吸虫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期血吸虫病的诊断标准,治疗方法及防治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疫区专业机构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和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血吸虫病患者的诊治。 2 诊断原则 根据疫水接触史,结合发热、腹泻、肝肿大、肝纤维化门脉高压等主要症状、体征及寄生虫学检查,血清免疫学检查,血象检查结果等,予以诊断。 3 诊断标准 3.1 急性血吸虫病 3.1.1 发病前 2 周至 3 个月有疫水接触史。 3.1.2 发热、 肝脏肿大与周围血液嗜酸粒细胞增

2、多为主要特征,伴有肝区压痛、脾肿大、咳嗽、腹胀及腹泻等。 3.1.3 粪检查获血吸虫卵或毛蚴(详见附录A)。 3.1.4 环卵、血凝、酶标、胶乳等血清免疫反应阳性(环卵沉淀试验环沉率3及(或)间接血凝滴度110,酶标反应阳性,胶乳凝集试验滴度110)(详见附录B)。 疑似病例:具备 3.1.1 与 3.1.2。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 3.1.3。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 3.1.4。 3.2 慢性血吸虫病 3.2.1 居住在流行区或曾到过流行区有疫水接触史。 3.2.2 无症状,或间有腹痛、腹泻或脓血便。多数伴有以左叶为主的肝脏肿大,少数伴脾脏肿大。 3.2.3 粪检查获血吸虫卵或毛蚴,或直肠活

3、检无治疗史者发现血吸虫卵,有治疗史者发现活卵或近期变性虫卵(详见附录A)。 3.2.4 无血吸虫病治疗史或治疗 3 年以上的病人,环卵沉淀试验环沉率3及(或)间接血凝试验滴度110,酶标反应阳性,胶乳凝集试验滴度110;未治或治后 1 年以上的病人血清血吸虫循环抗原阳性(详见附录B)。 疑似病例:具备 3.2.1 与 3.2.2。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 3.2.3。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 3.2.4。 3.3 晚期血吸虫病 3.3.1 长期或反复的疫水接触史, 或有明确的血吸虫病治疗史。 3.3.2 临床有门脉高压症状、体征,或有侏儒或结肠肉芽肿表现。 3.3.3 粪检找到虫卵或毛蚴,或直肠活检

4、无治疗史者发现血吸虫卵,有治疗史者发现活卵或近期变性虫卵(详见附录A)。 3.3.4 血清学诊断阳性,标准参见 3.2.4。 疑似病例:具备 3.3.1 与 3.3.2。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 3.3.3。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 3.3.4。 4 处理 4.1 化疗 4.1.1 个体化疗 详见附录C。 4.1.1.1 急性血吸虫病一般用吡喹酮总剂量 120mg/kg(儿童140mg/kg)的 6 天疗法。 4.1.1.2 慢性血吸虫病一般用吡喹酮40mg/kg一次顿服或1日2次分服。 4.1.1.3 晚期血吸虫病一般可用吡喹酮总剂量 60mg/kg,于 1至 2 日内分 36 次服。 4.1.

5、2 群体化疗 4.1.2.1 通过粪检抽样调查,以行政村为单位,凡血吸虫感染率高于 20的地区,不进行病原或血清学检查,对 5 岁以上、60 岁以下当年有疫水接触史而无禁忌症的人群进行普治。普治用吡喹酮40mg/kg顿服或分 2 次服。 4.1.2.2 对抽样调查感染率在 20以下的流行区,宜进行粪检或血清免疫反应检查,凡符合 3.2.3 或 3.2.4 条件之一者,给予吡喹酮 40mg/kg治疗。 4.1.2.3 渔、船、牧民及其他频繁接触疫水的人群,不作检查,按上述剂量每年治疗 1 次,或 2 次。 4.1.2.4 中、重度流行区的家畜(黄牛、水牛为主)每年化疗一次,宜与人群化疗同步进行。

6、家畜化疗黄牛可用兽用吡喹酮 30mg/kg顿服,水牛 25mg/kg顿服,猪 30mg/kg顿服。 4.1.2.5 化疗时间:在流行区,人群化疗一般可在入冬感染季节结束以后进行。家畜化疗最好与人群化疗同步进行。 4.2 灭螺 4.2.1 对钉螺面积大的流行区,一般宜处理易感地带的钉螺孳生地,以化学灭螺药氯硝柳胺杀螺为主,每年 12 次。辅以必要的、尽可能结合生产的改变钉螺孳生环境的灭螺方法。 4.2.2 对钉螺面积较局限的流行区,以结合生产、水利改变环境为主,辅以药物杀灭。 4.3 防护 在感染性钉螺密度高的地方,特别是江、湖、洲、滩地区,必须做好血吸虫病防护工作。 防护方法根据当地情况酌定。

7、包括用杀尾蚴剂杀灭水中尾蚴、改变耕作方式,或进行防护性灭螺,或用涂肤防蚴剂,以避免或减少人群接触疫水,杀灭或排除水中尾蚴,或阻止尾蚴入侵。如已接触疫水可进行早期治疗。 4.4 安全用水 保护饮用水源,减少或避免人畜粪便污染;挖井或兴建农村自来水;或用加热或药物杀死尾蚴后再使用,以减少或防止尾蚴入侵。 4.5 粪便管理 在查清当地粪便污染水源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卫生建设,制定管理和处理粪便的具体措施,以防止粪便污染水源,杀死粪便中血吸虫卵。 附录A 病原学检查 (补充件) A1 粪便检查 A1.1 尼龙袋集卵孵化法 操作步骤:取受检者粪便约 30g,先置于 40 一 60 目/in的铜丝筛中,

8、铜丝筛置于下口夹有铁夹的尼龙绢(260 目/in)袋口上,淋水调浆,使粪液直接滤入尼龙绢袋中,然后移去铜丝筛,继续淋水冲洗袋内粪渣,并用竹筷在袋外轻轻刮动助滤,直到滤出液变清。取下夹于袋底下口的铁夹,将袋内沉渣淋洗入三角烧瓶。 若需加做沉淀镜检,可在烧瓶中吸取沉渣 34 滴放在载玻片上,抹成涂片,涂面应占载玻片面积的2/3。涂片的厚度以能透过涂片尚能看清印刷字体为标准,将涂片置于低倍显微镜下检查。全片镜检时间不宜少于 2min,每份粪便至少检查两张涂片,镜检时应仔细识别血吸虫卵和其他蠕虫卵。然后将盛有粪便沉渣的三角烧瓶加水至离瓶口1cm处, 放入孵化室(箱)或在室温下孵化。一定时间后取出烧瓶,

9、 观察毛蚴。一般需观察 23 次,观察时间随温度高低而不同。温度高时孵出较早;温度低时毛蚴孵出迟。气温超过 30时,第 1 次观察可在 0.51h后进行,阴性者可在 4h后观察第 2 次,8h后观察第 3 次,3 次均为阴性者,判作阴性结果;气温在 2630时,可在孵化后 4h开始观察,阴性者 8 及12h再观察 1 次;气温在 2025时,则可在 8h后观察第 1 次,12h后观察第 2 次;如利用自然气温孵化,一昼夜之间的气温悬殊,可在操作后的次晨再观察 1 次;气温在 20时则在 12h后和 24h后各观察1 次。一般室温在 20上下时,可利用自然气温孵化,无须加温。 观察毛蚴时,应将烧

10、瓶向着光源,并衬以黑纸板。要注意毛蚴与水中原生动物的区别。如有怀疑,可用毛细吸管吸出,在显微镜下鉴别。 A1.2 改良加藤厚涂片法 A1.2.1 操作步骤 A1.2.1.1 置尼龙绢片于受检粪样上, 用软性塑料刮片在尼龙绢片上轻刮,粪便细渣即由绢片微孔中露至绢片表面。 A1.2.1.2 将定量板(3cm4cm2.5cm,板中圆孔的孔径为3.5mm,刮平后,孔中可容粪量 41.1mg)放在载玻片中部,以刮片从尼龙绢片上刮取细粪渣填入定量板的中央孔中,填满刮平。 A1.2.1.3 小心提起定量板,粪样即留在载玻片上。 A1.2.1.4 取一张经甘油孔雀绿溶液浸渍 24h的亲水性玻璃纸(30mm30

11、mm),盖在粪便上,用橡皮塞或另一块载玻片覆于玻璃纸上轻压,使粪便均匀展开至玻璃纸边缘。 A1.2.1.5 编号后置于室温 25,相对湿度 75下过夜,镜检。对薄壳虫卵,如钩虫卵等的透明时间以 0.51.0h为宜,最长不能超过 2h。否则会因透明过度而漏检。 A1.2.1.6 每份粪样至少需做 2 张涂片, 以镜检每片平均检出的虫卵数乘以 24 即为 1g粪便中的虫卵数(EPG)。 A1.3 集卵透明法 操作步骤:将粪便充分搅匀后,取 5g置于搪瓷杯中,加水调成粪液。 把粪液通过 60 目/in的铜丝筛淋水滤入 2 只套叠在一起的尼龙袋中(袋深 20cm,袋口直径 8cm,外袋 260 目/i

12、n,内袋 120 目/in)。然后移去铜丝筛,继续淋水冲洗袋内粪渣,并把袋轻轻振荡,使加速过滤, 直至滤出液变清为止。 用药勺刮取外袋内全部沉渣, 分作涂片。在沉渣涂片上,覆盖经甘油孔雀绿溶液浸渍 24h的亲水玻璃纸(2cm5cm),以牙签压匀,置室温中过夜,次日镜检。以全部沉渣获得的虫卵数相加,再除以 5 得出每克粪便中虫卵数(EPG)。 A2 直肠活组织检查 按医院常规进行。本法可用于医院内对疑似病人的诊断,不宜用于普查。 A3 肝脏及其他组织活检或手术标本病理检查 对于无病史者, 肝脏及其他组织活检或手术标本病理检查发现血吸虫卵的都可确诊。 附录B 血清免疫学检查 (补充件) B1 环卵

13、沉淀试验(COPT) B1.1 常用方法 B1.1.1 虫卵:热处理超声干燥虫卵粉。以重感染兔血清(接种尾蚴 15002000 条,42 天的兔血清)测试环沉率30为合格。 B1.1.2 操作方法: 先用熔化的石蜡在洁净的载玻片两端分别划两条相距 20mm的蜡线,在蜡线之间加受检者血清 2 滴(0.050.10mL),然后用针头挑取干卵约 100150 个,加入血清中,混匀,覆以 24mm24mm盖玻片,四周用石蜡密封后,置于 37温箱中,经4872h后用低倍(80100)显微镜观察反应结果, 疑似者应在高倍(400)显微镜下加以识别。 为简化操作亦可选用预制干卵PVC膜片,只需加入血清,置湿

14、盒中 37保温经 24h取出,倾去血清,加少量盐水显微镜下观察反应。 B1.1.3 反应标准:典型的阳性反应为泡状、指状或细长卷曲的带状沉淀物,边缘较整齐,有明显的折光。其中泡状沉淀物须大于10m(约相当于两个红细胞大小),才能定为阳性。阳性反应的标本片,应观察 100 个成熟虫卵,计算其沉淀率;阴性者必须看完全片。 阴性反应:虫卵周围光滑,无沉淀物;或有小于 10m的泡状沉淀物。 阳性反应的强度和环沉率: a. “”虫卵周围出现泡状、 指状沉淀物的面积小于虫卵面积的 1/4;细长卷曲的带状沉淀物小于虫卵的长径。 b. “”虫卵周围出现泡状、 指状沉淀物的面积大于虫卵面积的 1/4;细长卷曲的

15、带状沉淀物相当于或超过虫卵的长径。 c. “”虫卵周围出现泡状、 指状沉淀物的面积大于虫卵面积的 1/2;细长卷曲的带状沉淀物相当于或超过虫卵长径的 2 倍。 B1.2 双面胶纸条法 B1.2.1 虫卵:热处理超声干燥虫卵粉。以 25mg/mL的重感染兔血清y球蛋白为标准血清,测试环沉率30为合格。 B1.2.2 操作方法:取国产打有双圆孔的双面胶纸(厚度约150m,圆孔直径 16mm孔,间距 8mm),先将其一面的覆盖纸揭去,然后粘贴于载玻片上,胶纸条须与玻 片紧密粘牢,不能留有空隙。然后再揭去胶纸条上面的覆盖纸,用适宜的滴管滴加 2 滴约 50L血清于圆孔中,覆以盖玻片(22mm22mm)

16、后,置 37孵箱中,观察 4872h结果。 B1.2.3 反应标准:同B1.1.3。 B2 间接血球凝集试验(IHA) B2.1 常用方法 B2.1.1 抗原:为用葡聚糖凝胶G100 初步纯化的可溶性血吸虫卵抗原致敏的绵羊红细胞。所用绵羊红细胞先经 2.5戊二醛醛化及15000 鞣酸溶液鞣化后再行致敏。 致敏后的红细胞以含 10蔗糖及1正常兔血清的pH7.2PBS配 5悬液,分装安瓿低压冻干封存。每批致敏红细胞作效价测定,滴度达 112802560 为合格。 B2.1.2 操作方法: B2.1.2.1 启开安瓿,每支以 1mL蒸馏水稀释混匀备用。 B2.1.2.2 用微量滴管加 4 滴(0.0

17、25mL/滴)生理盐水于U型微量血凝反应板第一排第二孔内,第三孔空白,第四孔加 1 滴。 B2.1.2.3 第一孔内储存待检血清, 并从中吸取血清 1 滴加入第二孔内,充分混匀后,吸出两滴于第三孔和第四孔各加 1 滴。在第四孔混匀后弃去 1 滴使第三孔、 第四孔血清稀释度分别为 15, 110。 B2.1.2.4 用定量吸管吸取致敏红细胞悬液, 于第三孔和第四孔内各加 1 滴,立即旋转震摇 2min,室温下静置 1h左右,观察结果。 B2.1.2.5 每次试验均应有阳性血清及生理盐水作阳性和阴性对照。 B2.1.3 结果判断: B2.1.3.1 阴性反应为红细胞全部沉入孔底,肉眼见一边缘光滑,

18、致密的小圆点。 B2.1.3.2 阳性反应。 红细胞形成薄层凝集,边缘呈现不规则的皱褶。 红细胞形成薄层凝集,充满整个孔底。 红细胞形成薄层凝集,面积较者小。 红细胞大部分沉集于孔底,形成一圆点,周围有少量凝集的红细胞,肉眼见周边模糊(或中间出现较为明显的空白点)。 B2.1.4 反应标准: 以血清 110 稀释出现阳性反应可判为血吸虫病患者。 B2.2 二氨酚致敏法 B2.2.1 抗原:为日本血吸虫虫卵可溶性抗原(SEA)及成虫尿素溶解性抗原(AUA)混合而成,其比例为SEA10mg/L十AUA20mg/L。所用绵羊或人“O”型红细胞经 5戊二醛醛化后,用二氨酚法致敏。致敏后的红细胞中加入含

19、 10蔗糖及 1正常兔血清的pH7.2PBS, 分装后冻干保存。每批致敏红细胞以阳性参考血清 作效价测定滴度达 1:6401280,阴性血清及盐水对照不出现凝集者为合格。 B2.2.2 操作方法 B2.2.2.1 冻干致敏红细胞为每支 0.5mL,使用前用 1mL生理盐水稀释摇匀。 B2.2.2.2 在“V”型(90)血凝板中,将受检血清用生理盐水做 1:51:640 倍比稀释。 B2.2.2.3 除 15 稀释孔外,其余每孔加滴(0.03mL)致敏红细胞,振荡 30s,静置 6090min观察反应结果。 B2.2.3 反应标准:以 110 稀释孔呈强凝集()为阳性反应。 B3 酶联免疫吸附试

20、验(ELISA) B3.1 常用方法 B3.1.1 抗原:虫卵可溶性抗原。 B3.1.2 操作方法 B3.1.2.1 于微量聚苯乙烯塑料板的凹孔中加入 0.2mL以pH9.6碳酸盐缓冲液作 13000(或 11000,随抗原效价而定)稀释的虫卵抗原,置 4过夜。 B3.1.2.2 次日倾去抗原,用含有 0.05吐温20 的磷酸缓冲盐水(PBS/TpH7.4,0.01mol/L)洗涤 3 次,每次 5min。 B3.1.2.3 于凹孔中加入以PBS/T作 1200 稀释的受检者血清0.2mL,37 2h。 B3.1.2.4 倾去血清,以PBS/T洗涤 3 次,每次 5min。 B3.1.2.5

21、加入以PBS/T作 11000 稀释的辣根过氧化物酶(HRP)标记结合物 0.2mL,37 2h。 B3.1.2.6 倾去酶标记结合物,以PBS/T洗涤 3 次,每次 5min。 B3.1.2.7 加入 0.2mL邻苯二胺(OPD)底物溶液10mg OPDpH5.0 柠檬酸缓冲液 25mL30过氧化氢(H2O2)10L0.2mL,37,30min。 B3.1.2.8 在各凹孔中加入 2mol/L硫酸(H2SO4)0.05mL以中止反应。 B3.1.2.9 在酶标专用比色计上读取 492nm光密度(OD)值。 B3.1.2.10 每次实验均设阳性参考血清对照, 同法求出其OD值。以此对样本血清O

22、D值进行校正。 B3.1.3 反应标准:据Dynatech酶标专用比色计测定结果OD值0.5 为血吸虫阳性。 B3.2 使用纯化抗原的ELISA法 B3.2.1 抗原:经 5075饱和硫酸铵纯化的日本血吸虫虫卵可溶性抗原(AEA)。 B3.2.2 操作方法: B3.2.2.1 已包被AEA抗原的 40 孔聚苯乙烯塑料板用前以PBS/T(pH7.4)洗涤 1 次。 B3.2.2.2 血清用PBS/T稀释成 1200,每孔加 0.1mL,每份血清加 2 个孔,置有盖湿盒内,20-37温育 30min。 B3.2.2.3 去尽反应板孔内的液体,用PBS/T灌满各孔,35min后去尽孔内液体,如此反复

23、洗涤 3 次。 B3.2.2.4 每孔加 11000 稀释辣根过氧化物(HRP)酶结合物0.1mL,同B3.2.2.2B3.2.2.3 温育和洗涤。 B3.2.2.5 加OPD底物溶液(OPD20mgpH5.0 柠檬酸磷酸盐缓冲液 50mL,用前加 30H2O220L)0.1mL,同B3.2.2.2 温育。 B3.2.2.6 每孔加 2mol/LH2SO425L,终止反应。 B3.2.2.7 用酶标检测仪读取 492nm的消光值。每份标本求出 2孔实测的OD平均值,再用标准血清予以校正。 B3.2.3 反应标准:每次每板标准血清的OD值应控制在 0.791.15 范围,若达不到此质控范围,应重

24、测试。 标本OD值0.5 判为阳性。 B3.3 PVC薄膜快速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 B3.3.1 抗原:日本血吸虫可溶性虫卵抗原(SEA)与 8mol/L尿素溶解性虫卵抗原(JEU)等量混合。 B3.3.2 操作方法: B3.3.2.1 实验前先在已包被抗原的PVC薄膜背面编号,洗涤液(0.05吐温盐水)洗一次,然后每孔加PBS/T0.2mL。 B3.3.2.2 按编号加入待测血清及参考血清(每批作一个阴性对照,一个阳性对照),每孔 10L,混匀,置 37 5min(如放 25室温,则 10min)。 B3.3.2.3 孵育后,倾去稀释血清, 用洗涤液连续洗 8 次, 控干。 B3.3

25、.2.4 加入按工作浓度稀释的酶结合物, 每孔 0.2mL放 37 5min。 B3.3.2.5 倾去酶结合物,先用洗涤液洗 8 次,再用蒸馏水洗一次,控干。 B3.3.2.6 加入已加 3H2Osub2 的四甲基联苯胺(TMBS)底物液,每孔 0.2mL,反应 510min即可观察结果。 B3.3.3 反应标准: B3.3.3.1 目视判断:按每批的阳性对照及阴性对照判断结果。阳性为鲜蓝色,阴性基本无色。 B3.3.3.2 分光光度计比色判断:不用H2SO4终止,则选用 590nm波长比色,以P/N2.1判为阳性(P病人OD值; N正常人OD值)。 B4 胶乳凝集试验(LA) B4.1 血清

26、标本用生理盐水 1:10 稀释。 B4.2 在反应板(黑色, 与妊娠诊断胶乳试验使用的相同)各格子上分别滴加稀释血清以及阳性和阴性控制血清各 1 滴(50L)。 B4.3 滴加血吸虫胶乳试剂 1 滴(50L),轻轻摇动 10min,有清晰凝集者为阳性,不出现凝集者为阴性。 B4.4 110稀释血清阳性者可进一步倍比稀释, 重复上述测定,呈现凝集的血清最高稀释度即为抗体滴度。 B5 单克隆抗体斑点酶联试验(DotELISA) B5.1 用取样环将待测血清点滴至NC纤维膜(以毛面为正面)上,置 70 30min或 37 2h。将点好的纤维膜连同参考阳性和参考阴性血清的纤维膜一并置染色盘内。 B5.

27、2 将 1 号试剂(PBS)加 200mL蒸馏水,充分溶解后即为PBS溶液。 B5.3 取上述PBS溶液 150mL,加 2 号试剂(吐温),充分混匀后即为PBS吐温溶液。 用此溶液 20mL封闭洗涤纤维膜 30min,倾去溶液。 B5.4 取 3 号试剂(单抗酶结合物)加PBS吐温溶液 10mL,充分混匀后加至含纤维膜的染色盘内。置室温 0.51h,中间轻摇数次,倾去溶液。 B5.5 用PBS吐温溶液洗涤纤维膜 3 次, 每次 5min, 倾去溶液。 B5.6 将 4 号试剂(底物)加PBS溶液(无吐温)20mL,混匀后再加5 号试剂(H2O2)然后加至染色盘中, 轻摇数次, 15min后倾

28、去底物溶液。用蒸馏水洗涤 2 次以终止反应。染色后的纤维膜置暗处晾干保存。 B5.7 仔细观察纤维膜上所呈的颜色反应, 并与参考血清所呈现的斑点显色反应相比较。以斑点色泽超过参考阴性血清者为阳性反应。根据阳性反应强度可判以反应。 附录C 治 疗 (参考件) C1 急性血吸虫病 C1.1 支持和对症治疗重症患者, 可先用氢化考的松或地塞米松加入补液中静脉滴注,退热改善症状后开始病原治疗。 C1.2 病原治疗可采用吡喹酮总剂量 120mg/kg(儿童 140mg/kg)的 6 天疗法,其中二分之一剂量在第 1 及第 2 日分服完,其余二分之一在第 36 日内服完。每日剂量 3 次分服。 C2 慢性

29、血吸虫病 吡喹酮 40mg/kg一次顿服或 1 日 2 次分服。亦可采用成人总剂量5060mg/kg(儿童体重小于 30kg者按总剂量 70mg/kg计),2 日疗法,每日量分 23 次在饭后或餐间服, 体重超过 60kg者仍按 60kg计算剂量。治疗可由医务人员送药上门,或定点发药,年老、体弱,伴发其他疾病者应在当地血防组或卫生院住院服药, 服药期间及服药结束后35 天内应适当注意休息,减轻体力劳动,避免高空和水上作业。 C3 晚期血吸虫病 C3.1 病原治疗:对大多数肝脏功能代偿良好的晚期病人,可用总剂量 60mg/kgl日或 2 日疗法。对年老、体弱、肝功能较差或有夹杂症的病人可用总剂量

30、 60mg/kg3 日疗法或 90mg/kg6 日疗法。 每日剂量 3 次分服。 C3.2 对症治疗 C3.2.1 巨脾:凡脾脏肿大达级,或脾肿大达级,并伴明显脾机能亢进者,或脾肿大伴食管胃底静脉曲张者,均为脾脏手术的适应症。手术治疗有单纯脾切除术、 脾切除加责门周围血管离断术、脾切除加门奇静脉血流阻断术、脾肾静脉分流术等。 C3.2.2 腹水:治疗原则与一般肝硬化腹水相同。内科治疗可采用中西医结合疗法。西医治疗包括支持疗法、限制钠盐与水分摄入、营养与支持药物的应用、合理使用利尿剂等。中医则辩证论治。 C3.2.3 上消化道出血:应先内科处理。包括补充血容量、纠正休克、止血剂的合理使用、垂体后

31、叶素静脉滴注与三腔管气囊填压止血,必要时也可考虑内窥镜注射硬化剂止血,或去甲肾上腺素冰水溶液洗胃。内科治疗出血停止和全身情况改善后,如无手术禁忌症,应在短期内择期进行手术治疗,以免近期再次发生上消化道出血。内科保守疗法无效时,亦应果断及早地进行急症手术,如胃底曲张静脉缝扎术、脾切除加门奇静脉血流阻断术或分流术等。 C3.2.4 肝性昏迷:宜采用综合性治疗措施,包括消除肝昏迷诱因,如控制上消化道出血并清除肠道积血、限制蛋白质摄入量、停用利尿剂、 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 口服抗生素抑制肠道细菌产氨等。对症处理,包括合理的饮食和营养、降低血氨药物的应用、支链氨基酸和左旋多巴的使用,等等。 C3.2

32、.5 侏儒:先用吡喹酮进行病原治疗。剂量可用 70mg/kg的1 日或 2 日疗法。每日剂量 3 次分服。如治疗后 1 年左右生长发育未获明显改善,可用性腺激素、甲状腺素或促性腺激素治疗。 C4 吡喹酮的适应症与禁忌症 吡喹酮对日本血吸虫病的适应范围很广。 急性、 慢性与晚期病人,包括夹杂多种其他疾病的血吸虫病患者,一般均耐受良好,能顺利完成治疗。但多年来临床经验表明,伴有严重心律紊乱或心力衰竭未能控制,晚期血吸虫病腹水肝代偿机能极差,肾功能严重障碍等症的病例,一般不宜治疗。对各种类型精神病及癫痫患者,用吡喹酮治疗亦应极其慎重,一般应在较好的医院内进行,并作好相应的措施准备。囊虫病患者有血吸虫感染时,吡喹酮治疗血吸虫病必须谨慎。 附录D 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 (参考件) D1 本标准适用于血吸虫病流行区普查发现病人 唯环卵沉淀试验(COPT)环沉率可放宽至 1及各医院诊所诊断血吸虫病患者,并对病人进行分期和病原学治疗。 D2 诊断病人所用的血清学诊断方法需采用相对标准化的抗原,或试剂盒。 D3 药物治疗:采用吡喹酮片剂。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寄生虫病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裘丽妹、陈名刚。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卫生部传染病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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