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部分规定了高频工作的管形冷阴极放电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这种换流器和变频器用于信号设备和发光放电管装置,并可直接连接在50 Hz或60 Hz l 000 V以下的交流或l 000 V直流的电源电压上工作,其输出电压为1 000 V10 000 V。注l:在日本,输出电压可以是l5 000 V。以下规定了两类换流器和变频器,A类和8类的要求:A类换流器或变频器:在频率范围为20 kHz50 kHz之内,(终端之间)的输出电压(峰值)不超过5 000 V,最大输出电流为35 mA(有效值)和50 mA(峰值)的条件下工作的换流器或变频器,电源电压不超过50 Hz或60 Hz 250
2、V或直流电压250 V。注2:由于对电流和频率范围有所限制,A类换流器或变频器的输出电流可视为不会造成电击危险。注3:在日本,输出电压可达15 000 V。8类换流器或变频器:指对地无负载输出电压不超过5 000 V,终端之间的无负载输出电压不超过l0 000 V,在10 kHz100 kHz频率范围之内以及在200 mA(有效值)和400 mA(峰值)最大输出电流下工作的换流器或变频器。注4:B类换流器或变频器的输出线路需要辅助保护。注5:在日本,B类换流器或变频器的电流不应超过50 mA,次级绕组不应接地。为了检验换流器或变频器的安全性,必须检验它们的性能。但是,由于目前没有霓虹灯的特性标准,本部分便规定了基准负载,以确保可重复的试验结果。绕组的最大额定工作温度t,不适用于本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