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GB 21669-2008中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名义字符、变形显现字符和共用符号的白体和黑体基本字型。本部分适用于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信息系统中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出版印刷设备,也适用于其他有关设备。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