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本部分适用于专供工业和商用的便携式电动喷雾抽吸器具及其电气附件,使用适合于清洗墙面屋顶、椅套椅衬、地毯、地板覆盖物或硬质面层的水基清洗剂。本部分涉及的器具,其内部清洗剂的压力为正压且不大于2510Pa,或其内部压力(单位:Pa)与清洗剂流量(单位:L/min)的乘积不超过10,而其内部喷嘴出口处清洗剂的温度不超过85。本部分还适用于处理有害粉尘(如石棉)的、或处理有附加要求的液体的机器。本部分也适用于采用其他能源形式代替电动机的器具,但必须考虑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