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部分适用于在下列a)和b)项中分别规定的,工作在第一和第二电压区段的间接电阻加热设备和直接电阻加热设备。本部分目的是使下述间接和直接加热设备的安全要求标准化。a)间接电阻加热设备这些特殊要求适用于进行间接电阻加热的设备,他们由直接电压或频率最高为60Hz的单相或多相交流电压供电。热是由电流在固体金属加热导体、固体非金属加热导体以及辐射管和浸入式加热器中流动而产生的。间接电阻加热设备通常包括:非连续炉,即间歇式炉。如马弗炉、坩埚路、井式炉、罩式炉、台车式炉、流态粒子炉、采用浸入式加热器的金属浴炉等。具有连续或非连续炉料传送装置的连续式炉。如辊底式炉、推送式炉、步进式炉、滚筒式炉、转底式炉、隧道
2、式炉(窑)、连续式马弗炉等。间接电阻加热设备通常还包括:加热固体、液体或气体的设备;熔炼和保温设备;单独的加热元件组件(可移动的或固定的加热器)。可能发生特殊危险的间接电阻加热设备包括:亚硝酸盐浴炉。在热处理过程中在炉内可能产生爆炸性气氛的间接电阻加热设备。如在由氢和甲烷或丙烷与一氧化碳的化合气氛中进行渗碳的炉子。具有保护(如氩气)和/或还原气氛的间接电阻加热设备。如进行气体渗碳、气体渗氮、碳氮共渗的炉子。具有红外加热元件的设备。这些要求不适用于在IEC 60519-10-2005中所涉的仿形加热系统。b)直接电阻加热设备这些特殊要求也适用于借助于由电极引入电流,通过被加热的炉料或流体来进行直接电阻加热的设备。这些设备包括:电极盐浴炉;玻璃熔化炉;石墨化炉;生产碳化硅的炉子。这些要求不适用于由于所用工艺面在GB 5959.3-2008、GB 5959.2-2008、GB 5959.8-2007和GB 5959.41-2004中所涉及的直接电阻加热的设备。此外,它们也不适用于电极蒸汽锅炉、快速水加热器和电极压力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