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6675的本部分规定了玩具的基本安全要求及其实施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基本安全要求包括机械和物理性能、易燃性能、化学性能、电气性能、卫生要求、辐射性能和标识要求。本部分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玩具,也适用于不是专门设计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本标准适用于预定供境内销售和使用的玩具(含试用和免费赠送的玩具)。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玩具:? 公用活动场地的设备;? 公用自动娱乐设备,不论是否需要投币;? 装配有内燃机的玩具车辆;? 玩具蒸汽机以及装有玩具蒸汽机的玩具;? 投石器/弹弓。下列产品在本部分中不认为是玩具:? 节假日或庆典用装饰品。? 收藏
2、品,在产品或其包装上附有清晰可见、易于辨识的标志,说明供14岁及以上收藏家使用。该类别的示例:-按比例缩小的精细模型;-按比例缩小的精细模型的组装工具包;-民族玩偶和装饰玩偶及其他类似物品;-具有历史意义的玩具复制品;-仿真武器。? 运动器材,包括供体重20 kg以上儿童使用的轮式溜冰鞋、单排轮滑鞋、滑板等。? 鞍座的最大高度大于435 mm的自行车。? 预定用于运动或在公路或公共道路上使用的踏板车或其他交通工具。? 预定用于在公路、公共道路、人行道上行驶的电动车。? 预定供在深水区使用的水上运动器材、儿童学习游泳用器具(如游泳坐垫、游泳辅助用具等)。? 拼块超过500个的拼图。? 除水枪外的使用压缩空气的枪。? 弓弦的最大松弛长度大于120 cm的弓箭装置。? 烟花爆竹,包括非玩具专用火药帽。? 带有尖头弹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