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护轮板 GB 7063一 94 代替 GB 7063 一 86 The wheel guards of motor vehicle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护轮板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M1类汽车。 2 术语 护轮板 位于车轮上方,具有阻挡车轮运转时所产生的溅污及飞石等功能的零部件。 它可以是独立部件,也可以是车身的一部分。 3 护轮板 3 1 汽车必 须装有护轮板 3 2 护轮板应能够保护其它道路使用者尽可能地不受到汽车车轮甩出的石子、 泥沙、冰雪及水等的袭击,并减少其它道路使用者由于接触运动的车轮而产生的 危险。 3 3 护轮板必须安装牢靠
2、。若护轮板由几部分组成,则装配后各独立零部件之 间不允许有空隙。 3 4 在水平路面上,当汽车处于整备状态,车轮在直线行驶位置时,护轮板应 满足下列要求 : a 在车轮中心向前 30 和向后 50 的两个辐射平面所形成的区域内(见图 1),护轮板的宽度 q 必须足以遮盖整个轮胎的宽度(注: 1)。如属双胎,则应 遮盖两个轮胎 的安装总宽度。 注: 1)轮胎宽度:应为制造厂家规定或推荐使用的轮胎的最大宽度,不包 括胎壁上的牌号、标记、装饰和保护带及筋条等。 b 护轮板的后缘应位于车轮中心上方 150mm 的水平面以下。而且护轮板的 边缘与这个平面的交点(如图 1 中 A 点)必须位于轮胎纵向中间
3、平面的外侧。如属 双胎,则必须位于外侧轮胎的纵向中间平面的外侧。 3 5 护轮板的位置应保证其尽可能地接近轮胎。特别是在 3.4a 所述区域内应满 足下列要求: a 护轮板外边缘的深度 p,在通过车轮中心的横向垂直平面内测量时(见图 1) 应不小于 30mm。在 3.4a 条所述区域内, P 值可逐渐减少至零。 b 护轮板下边缘与车轮中心的距离 c 应不超过 2r。 r 为轮胎的静力半径。 3 6 如果汽车的悬架高度是可调节的,则在汽车制造厂规定的正常行驶状态下, 护轮板应满足第 3 章的全部要求。 3 7 护轮板应保证至少有一种型式的防滑链适用于该车。 附加说明 :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吴兰、方劲、陈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