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有源直读式个人X和辐射剂量当量和剂量当量率监测仪的设计要求及性能特性。本标准适用于佩带在人体躯干上用来测定佩带者所受X和辐射外照射个人剂量当量和个人剂量当量率的监测仪(简称监测仪)。本标准适用于测量能量范围为50 keV l5 MeV的X和7辐射产生的个人剂量当量和剂量当量率。如果用该监测仪测量能量上限为l0 MeV的光子产生的个人剂量当量,例如反应堆核设施周围存在的6 MeV能量的光子,则应在相应的能量下测定其响应。本标准所规定的设计要求可能不适用于脉冲辐射场。本标准不适用于测量中子个人剂量当量和弱贯穿辐射的个人剂量当量,如低能p辐射,也不适用于无源剂量计,如胶片剂量计、热释光剂量计和石英丝静电计型剂量计等。本标准规定该监测仪的校准应在体模上进行,故它不宜用作便携式测量装置。本标准规定了上述监测仪的一般特性、检验程序、辐射特性、电气特性、机械特性、安全特性和环境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