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DF , 页数:8 ,大小:181.74KB ,
资源ID:119439      下载积分:5000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注意: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www.mydoc123.com/d-11943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CNAS-CL38-2012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临床化学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pdf)为本站会员(刘芸)主动上传,麦多课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库(发送邮件至master@mydoc12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CNAS-CL38-2012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临床化学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pdf

1、 2012 年 09 月 13 日发布 2013 年 04 月 01 日实施 CNAS-CL38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 在临床化学检验领域的 应用说明 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Medical Laboratory Quality and Competence in the Field of Clinical Chemistry 中国合格 评定国 家认可委 员会 CNAS-CL38:2012 第 1 页 共 7 页 2012 年 09 月 13 日发布 2013 年 04 月 01 日实施

2、 前 言 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制定,是CNAS 根据 临床化学 检验的特点,对CNAS-CL02 :2008医学实 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 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2 :2008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2 :2008中 章、 节条款号和名称, 对CNAS-CL02 :2008应 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的附录A 、 B 为规 范性附录。 附录的序号及内容与CNAS-CL02:2008不对应。 本文件为第一次发布。 CNA

3、S-CL38:2012 第 2 页 共 7 页 2012 年 09 月 13 日发布 2013 年 04 月 01 日实施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 临床化学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CNAS 对医学实验室临床化学检验领域认可的要求。 适用时, 医学 实验室临床免疫学定量检验领域的认可,应符合本文件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 件。 GB/T 20468-2006 临床 实验室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制指南 CNAS-RL0

4、2 能力验证 规则 CNAS-CL31 内部校准 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4 管理要求 4.1 组 织和 管理 4.1.1 实验室为独立法人单位的,应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验室为非独立法人单 位的, 其所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执业范围中应有医学实验室, 自获准执业之日起, 开展临床化学检验工作至少 2 年。 4.1.5 h) 应至少有 1 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临床化学检验工作 至少 5 年以上的人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4.2 质量管 理体 系 4.3 文件控 制 4.4 合 同的 评审 4.5 委 托实 验室 的检验 4.6 外 部服 务和 供应 4.7 咨询服 务 4.8

5、 投 诉的 处理 4.9 不 符合 的识 别和控制 4.10 纠 正措 施 CNAS-CL38:2012 第 3 页 共 7 页 2012 年 09 月 13 日发布 2013 年 04 月 01 日实施 4.11 预防措 施 4.12 持续改 进 4.13 质 量和 技术 记录 4.14 内部审 核 4.15 管理评 审 5 技术要求 5.1 人员 5.1.4 临床化学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负责人至少应具备以下资格:中级技术职 称, 医学检验专业背景, 或相关专业背景经过医学检验培训,2 年以上临床化学工作 经验。 认可的授权签字人应至少具有中级技术职称, 从事相应授权签字领域临床化学工

6、作 2 年以上。 5.1.10 应实施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并记录。 5.1.11 应制定员工能力评审的内容和方法, 每年 评审员工的工作能力; 对新进员工在 最初 2 个月内应至少进行 2 次能力评审 (间隔为 30天) , 并记录。 当 职责变更时, 或 离岗 6 个月以上再上岗时, 或政策、 程序、 技 术有变更时, 应对员工进行再培训和再 评审。没有通过评审的人员需经再培训和再评审,合格后才可继续上岗,并记录。 5.1.13 应提供工作人员对患者隐私及结果保密的声明及签字。 5.2 环境设 施 5.2.1 实验室应有充分工作空间,包括: (a) 实验台和设备的放置; (b) 试剂、

7、样品和记录的贮存; (c) 危险物品储存与处理; (d) 废弃物的处理; (e) 实验操作; (f) 合理独立的办公区域; (g) 员工便利设施(洗涤间、茶水间、个人物品存放处等) 。 5.2.2 应实施 安全风 险 评估,如 果设置 了不同 的控制区 域,应 制定针 对性的防 护措施 及合适的警告。 5.2.5 应依据 所用分 析 设备和实 验过程 对环境 温湿度的 要求, 制定温 湿度控制 要求并 记录。应 依据用 途(如 :试剂用 水、生 化仪用 水) ,制 定适宜 的水质 标准(如 :电导 率、微生物含量等) ,并定期检测。 5.2.9 应有足够的、温度 适宜的储存空间 (如冰箱) ,

8、 用以保存临床样品和试剂, 设置 目标温度和允许范围,并记录。应有温度失控时的处理措施,并记录。 5.2.10 应有指定的内务管理人员, 应有地面、 台面的维护、 清洁和消毒计划及相关的CNAS-CL38:2012 第 4 页 共 7 页 2012 年 09 月 13 日发布 2013 年 04 月 01 日实施 记录。 5.3 实 验室 设备 5.3.2 应按国 家法规 要求 对强检 设备进 行检定 。应进行 外部校 准的设 备,如果 符合检 测目的和要求, 可按制造商校准程序进行。 应至少对分析设备的加样系统、 检测系统 和温控系统进行校准。 分析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内部校准应符合 CNAS-

9、CL 31 内部校 准要求 。 5.3.4 应提供 试剂和 耗 材检查、 接收或 拒收、 贮存和使 用的记 录。商 品试剂使用 记录 还应包括使用效期和启用日期。 自配试剂记录包括: 试剂名称或成分; 规格; 储存要 求;制备或复溶的日期;有效期;配制人。 5.3.6 必要时,可配置不间断电源(UPS )和/ 或双路电源以保证关键设备(如需要控 制温度和连续监测的分析仪、培养箱、冰箱等)的正常工作。 5.3.7 设备故 障修复 后 ,应首先 分析故 障原因 ,如果设 备故障 影响了 分析性能 ,应通 过以下合适的方式进行相关的检测、验证: (a ) 可校准的项目实施校准或校准验证; (b) 质

10、控品检测结果在允许范围内; (c ) 与其他仪器的检测结果比较,偏差符合附录 A.3 的要求; (d) 使用留样再测结果进行判断,偏差符合附录 A.5 的要求。 5.4 检 验前 程序 5.5 检验程 序 5.5.1 如果使用内部程序,如自建检测系统,应有程序评估并确认正确度、精密度、 可报告范围、生物参考区间等分析性能符合预期用途。 5.5.2 检验方法和程序的分析性能验证内容至少应包括正确度、 精密度和可报告范围。 5.5.5 生物参考区间评审内容应包括:参考区间来源、检测系统一致性、参考人群适 用性等,评审应有临床医生参加。临床需要时,宜根据性别、年龄等划分参考区间。 如果建立参考区间,

11、样本数量应120 例,若分组,每组的样本数量应120 例。 验证参考区间时,样本数量应20 例。 5.6 检 验程 序的 质量保证 5.6.1 应制定室内质量控制程序, 可参照 GB/T20468 -2006 临床实 验室定量测定室内 质量控制指南 ,内容包括: (a ) 使用恰当的质控规则,检查随机误差和系统误差; (b) 质控品的类型、浓度和检测频度; (c ) 应 通过实验室 实际检测 ,确定精密度 质控品的 均值和标准差 ; 更换质 控 品批号时,应新旧批号平行测定,获得 20 个 以上数据后,重新确定新批号质控品的 均值。 绘制室内质控图, 可使用 Levey-Jennings 质控

12、 图和 (或)Z 分数图。 质控图应包 括质控结果、 质控品名称、 浓度、 批号和有效 期、 质控图的中心线和控制界线、 分析CNAS-CL38:2012 第 5 页 共 7 页 2012 年 09 月 13 日发布 2013 年 04 月 01 日实施 仪器名称和唯一标识、 方法学名称、 检验项目名称、 试剂和校准品批号、 每个数据点 的日期和时间、干预行为的记录、质控人员及审核人员的签字。 应制定程序对失控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应检查失控对之前患者样品检测 结果的影响。 5.6.3 使用配套分析系统时,可使用制造商的溯源性文件,并制定适宜的正确度验证 计划; 使用非配套分析系统时,

13、实验室应采用有证参考物质、 正确度控制品等进行正 确度验证或与经确认的参考方法 (参考实验室) 进行结果比对以证明实验室检验结果 的正确度。 如以上方式无法实现, 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实验室检测结果可信度的证明: 参加 适宜的能力验证/ 室间质评,且在最近一个完整的周期内成绩合格;与使用相同检测 方法的已获认可的实验室、或与使用配套分析系统的实验室进行比对,结果满意。 5.6.4 应按照 CNAS-RL02 能力验证规则的要求参加相应的能力验证/ 室间质评。 应使用相同的检测系统检测质控样本与患者样本; 应由从事常规检验工作的人员 实施能力验证/ 室间质评样品的检测;应有禁止与其他实验室核对上报

14、能力验证/ 室间 质评结果的规定;应能提供参加能力验证/ 室间质评的结果和证书。实验室应对“不 满意”和“不合格”的能力验证/ 室间质评结果进行分析并采取纠正措施,并记录。 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应监控能力验证/ 室间质量评价活动的结果,并在结 果报告上签字。 5.6.5 对没有开展能力验证/ 室间质评的检验项目, 应通过与其他实验室 (如已获认可 的实验室、 使用相同检测方法的实验室、 使用配套系统的实验室) 比对的方式, 判断 检验结果的可接受性,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a ) 规定比对实验室的选择原则; (b) 样品数量:至少 5 份,包括正常和异常水平; (c ) 频率:至少每年 2

15、次; (d) 判定标准:应有80% 的结果符合要求。 当实验室间比对不可行或不适用时, 实验室应制定评价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一致 性的方法,判断检验结果的可接受性。每年至少评价 2 次,并记录。 5.6.6 实验室用两套及以上检测系统检测同一项目时,应有比对数据表明其检测结果 的一致性, 比对频次每年至少 1 次, 样本数量不少于 20, 浓度水平应覆盖测量范围; 比对结果的系统偏倚应符合附录 A.4 的要求。 使用不同参考区间的检测系统间不宜进行结果比对。 5.6.7 比对记录应由实验室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并应保留至少 2 年。 5.8 检验报 告 5.8.1 实验室 应与临 床 相关部门 协商

16、并 制定常 规检验、 急诊检 验、危 急值等结果 的传 达方式。 CNAS-CL38:2012 第 6 页 共 7 页 2012 年 09 月 13 日发布 2013 年 04 月 01 日实施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临床化学检验分析 性能要求 A.1 适用时,性能指标应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法规的要求; A.2 检测系统不精密度要求: 以能力验证/ 室间质评评价界限作为允许总误差 (TEa), 重复性精密度1/4TEa ;中间(室内)精密度1/3TEa ; A.3 实验室内分析系统间不定期比对 (如设备故障修复后) 要求:样本 数 n5, 浓度 应覆盖测量范围,包括医学决定水平,

17、至少 4 份样本测量结果的偏差1/2TEa ; A.4 实验室 内分析 系统 间定期比对 要求: 样本 数 n20,浓度 应覆盖 测量范围, 包括 医学决定水平, 计算回归 方程,计算在 医学决定 性水平下的系 统误差( 偏倚% ) ,应 1/2TEa 。 A.5 留样再 测判断标 准 :依据检测 项目样本 稳 定性要求选 取长期限 样 本,n5,覆盖 测量范围,考虑医学决定水平,至少 4 份样本测量结果的偏差1/3TEa ; A.6 没有标准和室间质评要求时, 实验室间结果比对合格标准可依据制造商声明的性 能标准而制定。 CNAS-CL38:2012 第 7 页 共 7 页 2012 年 09 月 13 日发布 2013 年 04 月 01 日实施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临床化学检验项目 认可要求 如下常规化学检验项目应组合认可: 钾、 钠、 氯、 钙、 磷、 葡萄糖、 尿素、 肌酐、 尿酸、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肌酸激酶、 碱性磷酸酶、谷氨酰转肽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