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DF , 页数:7 ,大小:448.96KB ,
资源ID:630757      下载积分:10000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注意: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www.mydoc123.com/d-63075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CNS 11029-2006 Glulam for decorative use《装修用集成材》.pdf)为本站会员(registerpick115)主动上传,麦多课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库(发送邮件至master@mydoc12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CNS 11029-2006 Glulam for decorative use《装修用集成材》.pdf

1、1 印月9510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號 ICS 79.060 O103111029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739月19日 9510月20日 (共7頁)裝修用集成材 Glulam for decorative use 1. 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裝修用集成材。 2. 用語釋義 2.1 集成材:係將集成元或割材使其纖維方向(木理方向)略成平行,在長度、寬度及厚度方向集成膠合而成者。 2.2 裝修用集成材:以集成元或割材層積膠合成基材狀態,藉由集成元或割材之層積可表現出基材之美觀;或在這些集成材表面施以溝槽等加工,主要使用於建築物之內部裝

2、修。 2.3 短邊:集成材橫斷面之短邊。 2.4 長邊:集成材橫斷面之長邊。但橫斷面為正方形者,以層積方向作為長邊。 2.5 材長:係指通直之集成材,連結兩端最短直線之長度。 3. 品質 3.1 含水率:經第5.1節含水率試驗合格。 3.2 膠合性能:經第5.2節浸水剝離試驗合格。 3.3 甲醛釋出量:經第5.3節甲醛釋出量試驗,試驗結果須符合表1之規定。 表1 標示符號 平均值(mg/L) 最大值(mg/L) F10.3以下 0.4以下 F20.5以下 0.7以下 F31.5以下 2.1以下 2 CNS 11029, O 1031 3.4 外觀:裝修用集成材之外觀品質須符合表2之規定。 表2

3、 基準 項目 1級 2級 節 1.長徑在10 mm以下。 2.無拔節、腐節及易拔節。 1.長徑在30 mm以下。 2.無拔節、腐節及易拔節。 脂囊、脂紋及捲皮 極輕微 輕微 破缺、碰傷及疵 極輕微 輕微 腐朽 無 極輕微 割裂 極輕微 輕微 變色及污染 極輕微 輕微 穴 極輕微 輕微 逆木理(逆紋) 極輕微 輕微 接合之間隙 極輕微 輕微 修補 經適當修補不影響外觀 無礙使用 彎曲(限於通直材者)、翹曲及扭曲 極輕微 極輕微 溝槽加工、成型加工及切削加工 良好 良好 其他缺點 極輕微 輕微 備考1. 施以溝槽加工,在溝槽內部,所存在之節及修補不損及美觀者,不視為缺點。 2. 修補係指以埋木或合

4、成樹脂填充者。 4. 試驗 4.1 取樣:從每批量採取供為試驗之裝修用集成材(以下稱為試樣集成材),含水率試驗及浸水剝離試驗依表3之規定;甲醛釋出量試驗依表4之規定。 3 CNS 11029, O 1031 表3 每批量裝修用集成材之支數 試樣集成材之取樣支數 200支以下 2支 201支以上,500支以下 3支 501支以上,1000支以下 4支 1001支以上,3000支以下 5支 3001支以上 6支 備考:進行再試驗時,應採取2倍數量之試樣集成材。 表4 每批量裝修用集成材之支數 試樣集成材之取樣支數 1000支以下 2支 1001以上,2000以下 3支 2001以上,3000以下

5、4支 3001以上 5支 4.2 試驗結果之判定:含水率及浸水剝離試驗係從每批量所採取試樣集成材製作之試片,各該項試驗之合格數達其總數之90 %以上時,該批量裝修用集成材對該項試驗視為合格,而未滿70 %時為不合格;合格數達其總數在70 %以上,未滿90 %時,對於該項試驗該批量裝修用集成材須重新加倍取樣進行再試驗,再試驗結果之合格數達90 %以上時,該項試驗視為合格,未滿90 %時,該項試驗為不合格。 5. 試驗方法 5.1 含水率 5.1.1 試片製作:從各試樣集成材製作適當大小試片2片。 5.1.2 試驗步驟:依絕乾法(1)求出含水率。但除絕乾法以外之方法亦能清楚判定試片之合格標準時,亦

6、可使用該方法。 註(1) 絕乾法是將試片置於(1032)烘箱中乾燥至恆量,依下式計算含水率。 含水率(%)001mmm 100 式中,m1:乾燥前質量(g) m0:乾燥後質量(g) 5.1.3 合格標準:從同一試樣集成材所製作之試片含水率平均值在15 %以下。 4 CNS 11029, O 1031 5.2 浸水剝離 5.2.1 試片製作:保持試樣集成材橫斷面尺度,從各試樣集成材製作長度為75 mm之試片,各3片。 5.2.2 試驗步驟:試片在室溫(1025 )之水中浸水6小時後,放入(403)之烘箱中,乾燥18小時以上,使乾燥後之含水率須較試驗前之含水率為低。由下式計算出剝離率。測定剝離長度

7、時,乾裂、節等所引起木材之破壞,不視為剝離。 剝離率(%)=合計橫斷面之膠合層長計橫斷面之剝長合100 5.2.3 合格標準:僅測定試片兩橫斷面剝離長度達3 mm以上之部分,試片剝離率在10 %以下,且在兩橫斷面之同一膠合層剝離長度(除長度未滿3 mm者外)在該膠合層長度之1/3以下者,視為合格。 5.3 甲醛釋出量 5.3.1 試片製作:從各試樣裝修用集成材之長度方向距端部5 cm以上部位,保持橫斷面尺度狀態下,採取表面積為450 cm2(兩橫斷面除外),作為試片,以鋁質膠帶或石蠟,密封試片兩橫斷面。如試片橫斷面尺度或長度較試驗容器為大時,將試片切斷成同一形狀之多數片的試片,此時,切斷面亦須

8、密封。 5.3.2 試驗步驟 5.3.2.1 試片養護:從同一試樣裝修用集成材所採取之試片,各以PE塑膠袋密封,在溫度調節成(201)之恆溫室(箱)內,進行1天以上之試片養護處理。 5.3.2.2 試藥之調製 (1) 碘溶液(0.05 mol/L):將40 g碘化鉀溶解於25 mL水中,再加入13 g碘溶解於此溶液中,將此溶液置入1000 mL燒瓶內,加入3滴鹽酸後,以水定容。 (2) 硫代硫酸鈉溶液(0.1 mol/L):將26 g硫代硫酸鈉五水化合物與0.2 g碳酸鈉溶解於1000 mL不含氧之水中,放置2天後,以碘酸鉀進行硫代硫酸鈉溶液之標定。 (3)氫氧化鈉溶液(1 mol/L):將4

9、0 g氫氧化鈉溶解於200 mL水中,再將此溶液置入1000 mL燒瓶內,以水定容。 (4) 硫酸溶液(1 mol/L):將56 mL硫酸溶解於200 mL水中,再將此溶液置入1000 mL燒瓶內,以水定容。 (5) 澱粉溶液:將1 g澱粉先與10 mL水充分混合,再加入200 mL熱水攪拌混合,煮沸1分鐘後,冷卻、過濾,溶液備用。 (6) 甲醛標準原液:將符合CNS 1732甲醛液(試藥)之甲醛溶液lmL置入1000 mL燒瓶內,以水定容,作為標準原液。再依下述方法計算出甲醛標準原液中之甲醛濃度;取20 mL甲醛標準原液置入100 mL錐形玻璃燒瓶中,加入25 mL碘溶液及1 mL氫氧化鈉溶

10、5 CNS 11029, O 1031 液,於遮光狀態下加蓋置於室溫下15分鐘,再加入2 mL硫酸溶液,此時碘會還原出,以硫代硫酸鈉溶液滴定至溶液變成淡黃色後,加入1 mL澱粉溶液作為指示劑,繼續滴定至無色為止。另外取20 mL蒸餾水依上述操作,作為空白試驗。 C=201000F)SB(5.1 式中,C:甲醛標準原液中之甲醛濃度(mg/L) B:空白試驗,0.1 mol/L硫代硫酸鈉溶液之滴定量(mL) S:甲醛標準原液之0.1 mol/L硫代硫酸鈉溶液之滴定量(mL) F:0.1 mol/L硫代硫酸鈉溶液之係數 1.5:1 mL之0.1 mol/L硫代硫酸鈉溶液所相當之甲醛含量(mg) (7

11、) 甲醛標準溶液:將計算量之甲醛標準原液置於1000 mL定量瓶中,加蒸餾水至標線為止,使1000 mL水中含5 mg(標準溶液A)、50mg(標準溶液B)、100 mg(標準溶液C)之甲醛。 (8) 乙醯丙酮醋酸銨溶液:取150 g醋酸銨以蒸餾水800 mL溶解後,加入3 mL冰醋酸及2 mL乙醯丙酮,充分搖盪混合後,再加入蒸餾水稀釋至1000 mL,並裝入褐色瓶中,調製用之試藥應全部採試藥級。(若無法即刻測定時,可放置於010之陰暗處,標定後之溶液不可超過3天再使用。) 5.3.2.3 甲醛之捕集:如圖1所示,在內容量約40 L之壓克力樹脂製試驗容器(能確保氣密性者為限)底部,放置一個內徑

12、57 mm,高度5560 mm之聚丙烯或聚乙烯製之捕集甲醛之水容器,並於此容器內置入20 mL蒸餾水,於其上面放置試片(試片為多數片時,如圖1所示,以支持金屬器具固定之,使其各不相接觸),將其放置在溫度為(201)之環境下(24小時0分5分+),使蒸餾水吸收釋出之甲醛以作為試料溶液。 備考: 捕集甲醛時,除了為進行蒸餾水注入水容器內及定量蒸餾水,而取出蒸餾水時外,為防止水容器及水容器中之蒸餾水吸著空氣中之甲醛,須在水容器上加蓋。 圖1 捕集甲醛之水容器 試片6 CNS 11029, O 1031 5.3.2.4 甲醛濃度定量方法:試料溶液中之甲醛濃度依乙醯丙酮法,利用分光光度計進行定量。 取1

13、0 mL試料溶液置於50100 mL附有玻璃栓之錐型燒瓶中,隨即加入10 mL乙醯丙酮醋酸銨溶液,充分搖盪之。加栓後在(652)之水浴中加溫10分鐘,作為檢定液。試料溶液之濃度較濃,難以測定時,可從殘留試料溶液採取5 mL,稀釋45倍,依上述之步驟進行測定。同時,取蒸餾水代替試料溶液進行同樣步驟,作為對照液。 檢定液及對照液冷卻至室溫,移至吸收槽,以415 nm附近之吸收波長施以對照液,進行調整吸光度為0後,測定檢定液之吸光度,從預先製作之檢量線求出試料溶液中之甲醛濃度(mg/L)。此甲醛濃度乘上換算係數(1/3.75)之值,作為甲醛釋出量。 5.3.2.5 檢量線之製作:自標準溶液A、標準溶

14、液B及標準溶液C各採取0 mL、2.0 mL、4.0 mL及6.0 mL,各置入100 mL燒瓶內,以水定容,作為檢量線製作用之甲醛溶液。 其甲醛濃度在標準溶液A成為0 mg/L、0.1 mg/L,0.2 mg/L及0.3 mg/L;標準溶液B成為0 mg/L、1.0mg/L、2.0 mg/L及3.0 mg/L;標準溶液C成為0 mg/L、2.0 mg/L、4.0 mg/L及6.0 mg/L。各取25mL進行第5.3.2.4節之步驟,製作吸光度與甲醛濃度之關係線,由曲線可計算求出斜率(f)。 5.3.2.6 甲醛釋出量之計算:依下式計算出試片中之甲醛釋出量。 G=f(AdAb)(75.31)

15、式中,G:試片中甲醛釋出量(mg/L) Ad:試料溶液之吸光度 Ab:空白試驗(蒸餾水)之吸光度 f:檢量線之斜率(mg/L) 75.31:甲醛濃度之換算係數 5.3.3 合格標準:試驗後,試片之甲醛釋出量依所測定之值應符合表1之規定。 6. 尺度許可差:須符合表5之規定。 表5 單位:mm 項目 許可差 刨光 5.00.1+短邊及長邊 未刨光 00.3+材長 +不限制 0 7 CNS 11029, O 1031 7. 標示:應於每片裝修用集成材之適當位置處標示下列事項。 7.1 品名:標示裝修用集成材。對於特定用途者,在裝修用集成材之後,以括弧如(樓梯扶手)等將用途以一般性稱呼標示之。 7.

16、2 樹種(或樹種群)名稱:以使用量較多者,依序標示之。 7.3 外觀:以文字標示裝修面為1面、2面、3面或4面;品質為1級或2級。 7.4 尺度:依短邊、長邊及材長之順序以國際單位制表示。但非等斷面者或施以成型加工者、短邊或長邊之標示困難者,則以短邊或長邊標示,而除通直材以外,其材長之標示可省略。此時,在短邊、長邊或材長文字順序之後,以略標示之。 7.5 甲醛釋出量:經甲醛釋出量試驗,其試驗結果依表1之規定標示為F1、F2或F3。 7.6 製造廠商(或進口商)名稱、地址、商標及原產地。 7.7製造年月日及批號。 參考:除上述標示事項外,並應依商品標示法相關法令規定。 引用標準: CNS 1732甲醛液(試藥) 修訂日期:第一次修訂:92年4月8日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