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主要规定了电池式电动工具用直流开关(以下简称开关)的分类、安全与性能的基本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装在电池式电动工具或类似用途器具的手柄中,供接通和断开电池组向电动机供电电路,调节电动机转速或改变电动机旋转方向的手动直流开关(以下简称开关)。开关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额定电流不大于40A。这类开关规定要由人通过操动件操作,或者靠激发传感器操作。操动件或传感器可在实体上或电气上与开关结合在一起,也可分开配置,还可能包含操动件或传感器与开关之间的信号传输,例如,电气的、光的、声的或温度的信号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