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984的本部分适用于标称电压不大于3.6kV,频率为50kHz及以下的可控或可调的交流电压系统中,专门用来改善感应加热、熔化、搅拌或铸造装置,以及类似应用场合的功率因数的户内电容器单元和户内电容器组。对于由内部元件熔丝保护的电容器的附加要求在GB/T 3984.2中给出。本部分不适用于下列电容器: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电动机用电容器及其类似者;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标称电压1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容器;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标称电压1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非自愈式并联电容器;荧光灯和放电灯用小型交流电容器;电力电子电路用电容器;微波炉用电容器;抑制无线电干扰用电容器;拟在叠加有直流电压的交流电压下使用的电容器。各附件,诸如绝缘子、开关、仪用互感器、外部熔断器等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本部分的目的是:a)阐述关于性能、试验和定额的统一规则;b)阐述特殊的安全规则;c)提供安装和使用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