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020 A 00 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DB13/T 853.42007社会主义文明生态村建设规范 第 4 部分:绿化建设 2007-02-06 发布 2007-02-06 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3/T 853.42007 前 言 本部分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DB13/T 853社会主义文明生态村建设规范分为八个部分: 第 1 部分:总则 第 2 部分:建设规划 第 3 部分:道路建设 第 4 部分:绿化建设 第 5 部分:庭院建设 第 6 部分:精神文明建设 第 7 部分:政治文明建设 第 8 部分:管护办法 本部分为 DB13/T 853 的第 4 部分。
2、本部分由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部分由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秀岐、刘俊甲、王进、郝清海、姚淑娟、廉海兵、宋金荣、玄立红。 DB13/T 853.42007 1 社会主义文明生态村建设规范 第 4 部分:绿化建设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社会主义文明生态村绿化建设中的绿化指标和绿化模式。 本部分适用于河北省在原有村落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文明生态村(以下简称文明生态村)建设中的绿化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
3、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57762006 造林技术规程 3 绿化指标 林木覆盖率要求: a) 山区不低于 60; b) 丘陵区不低于 30; c) 平原区不低于 12; d) 村落不低于 30。 4 林带建设 4.1 独立的村庄,周边有适宜的绿化用地的,在沿村周围营造闭合式的风景绿化带或靠村边营造风景林、防护用材林。 4.2 两个以上村相连或虽然是独立村庄,但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营造闭合式绿化林带的,在村边适宜方位建设林带或风景林。 4.3 树种以乡土树种、乔木树种为主,并具有
4、速生、防护、环保、观赏和较高的经济价值。 4.4 林木密度初期为 2 m3 m,中期为 3 m4 m,后期为 6 m8 m。 5 交通、街道造林绿化 5.1 在通村主要道路和村庄街道的两侧,每侧栽植 12 行行道树,并适当栽植花灌木、草坪。 5.2 树种以乔木为主,以灌木、果树、花卉为辅,充分体现本村特色,村统一模式或一街一品种,一条路确定一个主栽树种。 5.3 林木密度:乔木每 4 m6 m 一株,乔木中间可配置花卉、灌木。 6 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绿化 6.1 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绿化,一般栽植密度 3 m 5 m。 6.2 树种选择观赏性强、经济实用、环保的乔木、灌木及花卉。并因地制
5、宜,避免出现空地,乔木、灌木、花草、果树相互结合。 6.3 栽植密度:每 3 m5 m 一株。 7 农村游园、小广场绿化 7.1 在村里适当位置建设游园或小广场,绿化覆盖率达到 30以上。 DB13/T 853.42007 2 7.2 游园或小广场绿化以观赏性乔木为主,以花灌木为辅,因地制宜,突出本地特色。 7.3 绿化布局集中在外围,疏密有致,乔花草结合,达到稀植地方人车穿行自由,密植地方紧密相连,密不透风。 8 树种选择 参见附录 A。 9 造林操作 按 GB/T 157762006 的规定执行。 DB13/T 853.42007 3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文明生态村绿化建设树种选择
6、A.1 山区适宜树种 A.1.1 经济林类: 板栗、核桃、枣、柿、花椒、苹果、梨、桃、杏、李子、红果、葡萄等。 A.1.2 生态林类:椿树、香椿、槐树、白榆、栾树、合欢、皂角、杨树、柳树、柞树、油松、沙棘、柠条、落叶松、侧柏、雪松、白皮松、桧柏等。 A.1.3 花卉类:碧桃、紫薇、丁香、玫瑰、刺玫、连翘、珍珠梅、月季、紫薇等。 A.2 平原适宜树种 A.2.1 经济林类: 板栗、核桃、枣、柿、苹果、梨、桃、杏、李子、红果、葡萄等。 A.2.2 生态林类:椿树、香椿、槐树、白榆、白腊、栾树、合欢、皂角、杨树、油松、雪松、白皮松、桧柏、侧柏、法桐、泡桐、柳树、桑树等。 A.2.3 花卉类:碧桃、紫薇、丁香、玫瑰、刺玫、木槿、榆叶梅、紫叶李、紫叶小檗、红叶小檗、大叶黄杨、小叶黄杨、金叶女桢、毛樱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