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3.080.01 CCS P 66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标准 DB330/T 11 0 3 普通公路交通安全防护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design of highway traffic safety protection 0 3-09-30 发布 0 3-10-30 实施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3302/T 1144 0 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横断面.2 5 桥梁.3 6 隧道.3 7 平面交叉.4 8 防护设施.7 9 标志标线.9 10 其他交通安全设施.19 11 照明及景观
2、.21 参考文献.22 DB3302/T 1144 0 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和宁波市公安局提出和组织实施。本文件由宁波市交通和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宁波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宁波工程学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开太、张水潮、吴建港、许司琪、熊少辉、吴修朋、周明妮、邢斌斌。DB3302/T 1144 0 3 1 普通公路交通安全防护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
3、定了普通公路交通安全防护相关的横断面、桥梁、隧道、平面交叉、防护设施、标志标线、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照明及景观等设计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普通公路新(改)建工程、公路养护工程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的设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4886201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 GA/T 1044.22022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规范 第2部分 普通公路
4、JTG D202017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 D812017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T D812017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 JTG 21122021 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A/T 1044.22022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交通安全防护 traffic safety protection 为了保障公路交通通行安全,预防发生交通事故而采取的各种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3.2 普通公路 highway 除高速公路外的其他等级公路,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公路。来源:GA/T 1044.22022,3 1 3.3 余宽 cleara
5、nce 路缘带之外为车辆通行安全减少刮擦的侧向安全富裕宽度。注:余宽示例见图1。3.4 侧向余宽 lateral clearance 路缘带与余宽(3 3)之和。注:侧向余宽示例见图1。DB3302/T 1144 0 3 2 图1 余宽和侧向余宽示例图 4 横断面 一般规定 4.1 4.1.1 公路新(改)建工程应综合考虑路网规划、技术等级、公路功能、交通组成、路域环境和公路用地等因素,从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始研究设置辅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隔离设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合理确定公路横断面组成及形式。4.1.2 公路养护工程和精细化提升工程,应先充分调查实际运行速度、交通量、交通组成及特点、路侧
6、建筑及环境、历史事故成因,明确现状交通安全设施适用性,基于现状条件,合理确定横断面调整方案、交叉口改造方案及安全设施提升方案。4.1.3 穿村镇路段当需要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时,应设置隔离设施分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4.1.4 隔离设施宜选择防撞护栏、绿化带等形式,同一条公路可采用不同的隔离设施。4.1.5 隔离设施机动车道一侧的路缘带、余宽的最小宽度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路缘带、余宽最小宽度 设计速度 km/h 路缘带 m 余宽 m 100 0 75 0 5 80 0 5 0 25 60 0 5 0 25 60 0 25 0 25 4.1.6 非机动车通行净宽不宜小于 2 5 m,
7、不应小于 2 m。4.1.7 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 1 5 m,局部路段空间受限时,不宜小于 1 2 m。一级公路横断面 4.2 4.2.1 穿越或靠近城镇等行人或非机动车密集的路段,新(改)建公路宜采用绿化隔离带分隔行车道与辅路、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交通,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宜小于 1 5 m;公路养护工程和精细化提升工程可通过在硬路肩和行车道间增设护栏重新布置横断面。4.2.2 未设置非机动车道但有行人或非机动车穿行的平面交叉口,进口停止线前 30 m 50 m 范围和出口 30 m 50 m 范围在行车道和硬路肩之间宜设置隔离设施。二级公路横断面 4.3 DB3302/T 1144 0 3 3
8、4.3.1 在役二级加宽双向四车道公路,中间宜增加护栏隔离对向车流。4.3.2 新建公路不宜采用二级加宽双向四车道公路。4.3.3 新建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中间采用黄色虚、实线分隔,硬路肩宽度不宜小于 1 5 m。设置非机动车道时,宜设置隔离设施分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三级公路横断面 4.4 4.4.1 三级公路设计速度宜采用 40 km/h,条件受限时可采用 30 km/h。4.4.2 设计速度 40 km/h 的三级公路,当设置护栏时,两侧应设置不小于 0 5 m 的侧向余宽,路基最小宽度应采用 9 m;当不设置护栏时,路基最小宽度可采用 8 5 m。4.4.3 当公路穿村、镇(街道)或
9、景区时宜设置慢行系统专用道。四级公路横断面 4.5 4.5.1 四级公路设计速度宜采用 30 km/h,条件受限时可采用 20 km/h。4.5.2 设计速度 20 km/h 的双车道四级公路车道宽度宜采用 3 25 m。4.5.3 设计速度 20 km/h 的双车道四级公路建筑限界标准宽度不宜小于 6 5 m,不应小于 6 m。设计速度 30 km/h 的四级公路建筑限界标准宽度不应小于 7 m。4.5.4 当四级公路穿村、镇(街道)或景区时宜设置慢行系统专用道。5 桥梁 一般规定 5.1 5.1.1 桥梁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凹曲线底部接近平坡段应加密、加大桥梁泄水孔。5.1.2 中桥及以
10、上桥梁纵坡不宜小于 0 5,位于超高缓和段的桥梁合成坡度不应小于 0 5。5.1.3 不应在桥上敷设污水管、压力大于 0 4 MPa 的燃气管和其他可燃、有毒或腐蚀性的液、气体管。随桥敷设的电信电缆、热力管、给水管、电压不高于 10 kV 配电电缆、压力不大于 0 4 MPa 燃气管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桥梁限载 5.2 5.2.1 桥梁行车方向上游端位置宜设置限制质量、限制轴载的标志,当多座桥梁间无其他交叉口接入时,可仅在距交叉口最近的桥梁上游端设置限载标志。5.2.2 对于不同荷载等级拼宽组成的上下行公路桥梁,限载标志应按照最低荷载等级标准确定。5.2.3 汽车荷载采用公路、级和汽车超
11、 20 级设计的桥梁,其限载上限为总重 49 t、轴重 14 t;汽车荷载采用汽车20 级设计的桥梁,其限载上限为总重 30 t、轴重 13 t;汽车荷载采用汽车15 级设计的桥梁,其限载上限为总重 20 t、轴重 13 t;汽车荷载采用汽车10 级设计的桥梁,其限载上限为总重 15 t、轴重 10 t。未按交通行业标准规范设计的桥梁,其限载标志应按照桥梁实际技术状况确定限载值。6 隧道 一般规定 6.1 DB3302/T 1144 0 3 4 6.1.1 长度小于或等于 1 km,且不控制出入的一级公路与二至四级公路隧道可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6.1.2 隧道同孔内需要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
12、道时,可通过加宽检修道的形式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或在隧道内设置硬路肩,检修道供行人通行,硬路肩供非机动车通行。6.1.3 同孔内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的隧道,隧道洞口内、外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纵、横向、向应连续顺适。6.1.4 当通过加宽检修道设置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时,洞口外应设置过渡段。过渡段纵坡不宜大于 3,长度应不小于 3 秒设计速度行程且不小于 50 m。6.1.5 不应在隧道内敷设电压高于 10 kV 配电电缆、燃气管及其他可燃、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气体管。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 6.2 6.2.1 单孔双向通行的隧道,中心宜设置双黄线分隔双向车流。双黄实线宽度不宜计入行车道宽度范围内。
13、6.2.2 同孔内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的隧道应设置照明,隧道内部空气环境和消防设施应满足行人安全的要求。6.2.3 同孔内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的隧道,应在机动车道外侧设置防撞护栏或在检修道缘石顶设置人行栏杆。检修道缘石顶栏杆应延伸至洞外并与高度过渡段长度一致,栏杆上游端部应设置完善的警示、防撞或消能设施。6.2.4 隧道洞内应在检修道顶部和侧墙位置设置轮廓标,宜选用反光性能好(反射效果不低于 IV 类反光膜)、反射角度大的轮廓标。当通过加宽检修道设置非机动车道时,附着于隧道壁上的轮廓标应附着于隔离栏杆之上。6.2.5 特长隧道、长隧道可每隔 200 m500 m 设置一处隧道轮廓带,弯道路
14、段应加密隧道轮廓带,且每一处至少应看到 3 道轮廓带。无照明的公路隧道、紧急停车带、隧道横洞前适当位置宜设置隧道轮廓带。轮廓带应采用 V 类反光膜,颜色宜为白色,宽度宜为 15 cm20 cm。6.2.6 隧道入洞口应设置立面标记、隧道开灯和信息标志、禁止超车标志、限速标志。隧道出洞口应设置解除超车标志和限速标志。7 平面交叉 一般规定 7.1 7.1.1 一、二级公路宜通过右进右出控制、增设辅路或慢车道、合并被交叉路等方法,加大平面交叉间距。7.1.2 平面交叉形式应优先采用十字、T 形、右进右出的交叉口形式。7.1.3 以直行交通为主的平面交叉口,进口可直行车道数应不小于标准路段直行车道数
15、。当直行交通量大、信号控制路口直行交通每个信号周期排队距离长时,应增加进口直行车道数。7.1.4 直行进口道与出口道应避免错位设置。直行进口道最左侧边线终点与出口道最左侧边线起点的连线,与导向车道线的夹角不宜超过 3 5。当条件受限无法避免错位时,应设置直行路口导向线。7.1.5 出口车道数应大于等于上游各进口道同一信号相位流入的最大进口车道数(不含右转车辆)。7.1.6 以直行交通为主的平面交叉口,平面交叉范围内车道行驶方向应保持连续,不应将直行车道直接变换为转弯车道。7.1.7 转弯车道设计速度不宜大于 20 km/h,转弯路面内缘半径不宜小于 15 m。加铺转角式的平面交叉DB3302/
16、T 1144 0 3 5 口右转转弯路面内缘半径不宜大于 25 m。7.1.8 当平面交叉口大型车右转弯交通量占比大于 20 时,应采取右转保护措施。7.1.9 平面交叉的交角应大于或等于 70,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时,应大于 45。7.1.10 信号控制路口,机非混行车道宜在停止线前 10 m 范围内设置宽度不小于 1 5 m 的非机动车等候区域。渠化设计 7.2 7.2.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应设置右转弯车道:a)双向四车道及以上公路与一级公路交叉;b)右转弯交通会引起不合理的交通延误;c)右转弯车流中,中、大型车比例占比大于 20。7.2.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左转需求的平面交叉
17、口应设置左转弯车道:a)双向四车道及以上公路与等级公路交叉;b)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与一级公路交叉;c)双向两车道公路左转交通等候时会引起不合理的交通延误。7.2.3 左转弯车道设置方法 可采用压缩中央分隔带宽度、路口加宽、缩减路口车道宽度、偏移道路中心线、压缩路肩或隔离带宽度等方法增设左转弯车道。7.2.4 右转弯车道设置方法 按优先顺序可采用展宽进口道、缩减路口车道宽度、压缩路肩或隔离带宽度等方法开辟右转弯车道。7.2.5 进、出口车道宽度 7.2.5.1 交叉口进口道直行车道宽度宜与标准车道宽一致,条件受限时,可减少 0 25 m,不宜小于 3 25 m,不应小于3 m。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
18、40 km/h的公路展宽渠化转弯车道宽度宜采用3 5 m,不宜小于3 25 m,不应小于 3 m。设计速度小于 40 km/h 的公路交叉口进口道宽度宜与路段行车道宽度一致,不应小于3 m。7.2.5.2 出口直行车道宽度宜与标准车道宽一致,右转平行式合流车道宽度宜采用 3 5 m。7.2.6 进、出口车道长度 7.2.6.1 双向四车道及以上公路左、右转弯进口道长度不宜小于 60 m;双向两车道公路左、右转弯进口道长度不宜小于 40 m。7.2.6.2 被交路为乡村道路时,左转弯进口道长度最小可取 30 m。7.2.6.3 双向四车道及以上公路右转合流加速车道长度宜取大于或等于 80 m;双
19、向两车道公路上右转合流加速车道长度宜取大于或等于 50 m。7.2.7 渐变段长度 7.2.7.1 交叉口等宽转弯车道渐变一个车道时渐变段长度不宜小于表 2 规定值,当渐变其他宽度时,其渐变率不宜大于表 2 规定值,并按 5 m 长度倍数取整。DB3302/T 11 0 3 6 表2 转弯车道渐变段最小长度及最大渐变率 设计速度 km/h 渐变段长度 m 渐变率 100 60 1 17 80 50 1 15 60 40 1 12 40 35 1 10 7.2.7.2 交叉口直行车道发生偏移时,其渐变率不宜大于表 3 规定值,并按 5 m 长度倍数取整。表3 直行车道渐变段最小长度及最大渐变率
20、设计速度 km/h 进口道渐变率 出口道渐变率 100 1 25 1 50 80 1 20 1 40 60 1 15 1 30 40 1 10 1 20 7.2.7.3 变速车道为非等宽渐变时,其长度应按不小于减速时 1 0 m/s 或加速时 0 6 m/s 的侧移率变换车道的计算值。7.2.7.4 当交叉口左、右转弯车道均设置时,其渐变段起终点位置宜一致。7.2.8 过街设施 7.2.8.1 一级公路和其他公路当行人横穿六个机动车道及以上时,宜在中分带位置设置宽度不小于1 5 m 的行人过街安全岛。7.2.8.2 当中分带开口仅允许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时,应设置防止车辆通行的设施。7.2.8.
21、3 中分带宽度大于或等于 3 m,或中分带设有桥墩或存在其他遮挡驾驶员视线的构筑物时,行人过街应采用 Z 字型。乡村道路交叉 7.3 7.3.1 一级公路与沿线乡村道路(含机耕路)相交叉时,宜通过设置辅道方式合理归并平面交叉。与机耕路相交叉,当行人横穿需求大时,宜设置下穿通道或天桥。7.3.2 乡村道路(含机耕路)接入主要公路时,应设置不小于 10 m 长度的水平段或缓坡段,缓坡段纵坡不宜大于 2,不应大于 3。7.3.3 未硬化道路接入主线前 10 m 范围应硬化。硬化路面宜采用减速路面,可采用天然块石、预制混凝土块等镶嵌于道路表面,形成减速路面。公交停靠站 7.4 7.4.1 高等级公路公
22、交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宜设置于交叉口下游段,站台长度宜为 30 m,站台宽度不宜小于 2 m,条件受限时不应小于 1 5 m。DB3302/T 1144 0 3 7 7.4.2 公交车道宽度宜为 3 5 m。一级公路进出站加、减速渐变段为 30 m50 m,其他公路为 20m40 m。7.4.3 当港湾式停靠站设置于交叉口下游段时,停靠站宜紧邻公交车道布置。交叉口出口道侧行车道和硬路肩间应设置隔离设施并延伸至站台,设计示例图见图 2。图2 交叉口下游公交停靠站布置示例 7.4.4 公交站停靠站设置在路段时,站台宜错开设置于车辆前进方向人行横道线的下游。8 防护设施 中分带护栏 8.1
23、 8.1.1 承担集散功能的一级公路,符合下列情况时中分带宜设置防撞护栏:a)设计交通量中,总质量大于或等于 25 t 的车辆自然数所占比例大于 20的路段;b)纵坡大于或等于 3 5的路段;c)超高横坡大于或等于 5的路段;d)雨天湿滑、视距不佳等碰撞固定物事故多发的路段。8.1.2 中分带护栏宜采用波形梁护栏,波形梁护栏可采用分设型或组合型。景观要求高的路段可采用缆索护栏,缆索应在立柱两边双面设置。8.1.3 当中分带宽小于 3 m 时,组合型波形梁护栏和缆索护栏立柱宜设于中分带正中位置。8.1.4 当中分带护栏采用组合型波形梁护栏或缆索护栏时,中分带绿化不应采用球形或柱形灌木,应采用片植
24、灌木和枝丫分叉高度大于 80 cm 的乔木。8.1.5 在役二级加宽公路中间增设隔离设施,宜采用组合型波形梁护栏。当大型车通行比例低且穿镇(街道)时,可采用隔离栏杆。8.1.6 设置于中分带上的分设型 A 级波形梁护栏宜采用带托架、波形板厚度为 4 mm 的波形梁护栏。8.1.7 有行人、非机动车横穿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处,距开口端部0 m50 m(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80 km/h)或 0 m30 m(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 60 km/h)范围内不宜设置波形梁护栏。8.1.8 中分带分设型波形梁护栏端部应内展,端部采用直径 0 5 m 的圆头式端头。8.1.9 中分带缆索护栏端部与桥梁护栏衔接处应连
25、接可靠,不应留有防护孔隙。8.1.10 中分带桥梁采用分设型的金属梁柱式护栏,且路基段中分带未设护栏时,金属梁柱式护栏端部应内展形成半圆式端头。8.1.11 穿村、镇路段,未设护栏的中分带宜设置隔离栅。机非隔离护栏 8.2 8.2.1 当行车道和硬路肩间需设置护栏时,护栏宜采用 C 级波形梁护栏。土路肩处护栏应根据路侧危险等级按规范选定。8.2.2 当机非隔离护栏采用波形梁护栏时,波形梁护栏端头内弯角度应大于或等于 270。DB3302/T 1144 0 3 8 8.2.3 机非隔离护栏上游端部应设置警示设施。可在护栏上游端设置 30 m 长的地面诱导标线,在诱导标线中间设置反光道钉、弹性防撞
26、柱等设施,并加密端部立柱间距,设计示例图见图 3。图3 机非隔离护栏上游端警示设施设置示例 8.2.4 路段上和交叉口范围用来隔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隔离柱颜色应为黄黑相间。8.2.5 机非隔离护栏宜预留路面抬高连接孔。路侧护栏 8.3 8.3.1 路侧波形梁护栏护栏立柱宜预留路面抬高连接孔。8.3.2 路侧 A 级波形梁护栏宜采用带防阻块、波形板厚度为 3 mm 的波形梁护栏。8.3.3 填挖交界处,当仅填方路段设置护栏时,护栏应外展埋入挖方路段不构成障碍物的土体内。当外展的护栏立柱与排水设施冲突时,新(改)建公路应局部调整排水沟位置;养护及精细化提升工程,应对原排水沟盖板和内侧墙进行改造,在
27、改造后的钢筋混凝土盖板上采用地脚螺栓和法兰盘锚固立柱。8.3.4 一级公路或承担干线功能的二级公路波形梁护栏上游端头应采用外展圆头式,无法外展时应设置防撞端头或设置防撞垫。其他公路宜采用外展形式。8.3.5 三级公路、四级公路护栏可采用地锚式端头或直立式端头并设置立面标记。8.3.6 石方路基等护栏立柱打入困难的路段,应采用钻孔措施或采用混凝土基础。8.3.7 金属梁柱式护栏横梁端部应外弯或下弯,或端部设置一根立柱使横梁不凸出端部立柱。8.3.8 护栏最小设置长度应符合 JTG D812017 中 6 2 21 和 JTG/T D812017 中 6 2 5 的规定。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措施增
28、加波形梁护栏防撞能力:a)SB 级及以上护栏最小结构长度应满足规范要求;b)A 级护栏标准段立柱间距采用 2 m,上、下游端部 12 m 范围间距采用 1 m,或提升为 SB 级。c)B 级护栏立柱间距采用 1 m,或提升为 A 级;d)C 级护栏提升为 B 级护栏。桥梁护栏 8.4 8.4.1 一级公路及设计速度等于 80 km/h 的二级公路桥梁护栏与路基护栏应进行过渡设计;其他等级公路桥梁护栏与路基护栏宜进行过渡设计。8.4.2 波形梁护栏搭接在翼墙或混凝土护栏上时,连接螺栓不应采用膨胀螺栓,宜采用植筋胶螺栓或对穿式螺栓。8.4.3 平面交叉口位于桥头,应将桥梁护栏沿支路路侧延长,设计示
29、例图见图 4。主路护栏沿支路侧延长的防护长度,应按主路车辆以 20驶出路外为界,护栏长度应同时满足结构长度的要求。单位为毫米 DB3302/T 1144 0 3 9 图4 平交口路段护栏设置示例 8.4.4 当桥梁紧邻交叉口,实体式混凝土护栏存在影响安全交叉停车视距的情况时,桥梁护栏宜采用通透性好的金属梁柱式护栏。8.4.5 当公路下穿跨线桥梁时,应设置防撞护栏保护跨线桥梁桥墩。护栏设置应根据护栏最大动态变形量确定,宜设置五(SB 和 SBm)级及以上混凝土护栏,设置时上游长度不宜小于 8 m,并应进行护栏过渡及视线诱导设计。9 标志标线 标志 9.1 9.1.1 材料 9.1.1.1 交通标
30、志一般采用铝合金底板,铝合金板厚度要与标志板的面积相对应,对应关系见表 4。表4 标志板面积及铝板厚度对应关系 标志板面积 m2 标志板铝板厚度 mm 7 2 7 15 2 5 15 3 9.1.1.2 交通标志除施工等临时标志外应使用类及以上反光膜,底膜和字膜应采用同等级反光膜,其品质要求应达到 GB/T 188332012 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设置的禁令、指示、警告标志宜采用 V 类反光膜:a)一级公路主线为小半径曲线及立体交叉小半径匝道路段;b)交通复杂、视距不良、观察角度过大的交叉口路段;c)单向有三条或三条以上车道;d)公路横断面发生变化时。9.1.1.3 交通标志立柱、横梁可选用钢
31、管、H 型钢、槽钢等材料制作,直径大于 152 mm 的立柱应采用无缝钢管制作;直径小于或等于 152 mm 的立柱可采用焊接钢管。钢管不应焊接接长。9.1.2 支撑结构 DB3302/T 1144 0 3 10 9.1.2.1 相邻的标志、监控、照明等设施,宜共用支撑结构。9.1.2.2 各类标志不应将支撑结构设置于土路肩上。当条件受限必须设置时,标志各部分结构不应侵入建筑限界并设置护栏保护。9.1.2.3 当临近标志的植物生长存在遮挡标志版面的可能时,应加长悬臂横杆。9.1.3 路径指引标志 9.1.3.1 文字 9.1.3.1.1 公路标志文字宜单独使用汉字。9.1.3.1.2 信息的字
32、宽高比宜为 1,当单排信息字数超过 3 个时,宽高比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 0 7。9.1.3.2 字高 路径指引标志汉字的字高根据设计速度见表 5。路名信息采用中英文双语对照时,英文字高为中文字高的 1 2。独立设置的编号标志设计字高应根据设计速度见表 6。表5 指路标志汉字高度与速度的关系 设计速度 km/h 字高 cm 100 60 80 50 4060 40 40 30 表6 独立设置的编号标志字高与速度的关系 设计速度 km/h 字高 cm 100 40 80 35 4060 30 40 25 9.1.3.3 嵌套于标志中的信息要求 嵌套于标志中的信息要求如下,示例见图5:a)高速入
33、口引导由高速编号和收费站名称两部分组成;b)普通国、省道仅体现编号,国道采用红底白字白边,省道采用黄底黑字黑边;c)县、乡、村道编号不应体现于标志版面中;d)旅游信息为景点的名称,采用棕底白字;e)快速路标志为快速路的名称,采用绿底白字;f)交通枢纽标志由枢纽图标和名称两部分组成,枢纽图标位置与行驶方向一致;g)指向宁波主城区方向增加白底蓝字竖排的“市区”,指向区(县、市)城区的增加白底蓝字竖排的“城区”。DB3302/T 1144 0 3 11 图5 嵌套于标志中的信息大样示例 9.1.3.4 交叉路口标志 9.1.3.4.1 交叉路口标志一般情况下采用图形式或堆叠式,应根据公路等级、断面宽
34、度根据表 7 选用版面形式。图形式交叉口路口标志设计示例图见图 6。表7 路径指引标志版面样式表 主线 被交路 双向 4 车道及以上 双向 2 车道(10m 及以上)双向 2 车道(10m 以下)单车道 双向 4 车道 及以上 图形式 图形式 图形式或 堆叠式(不设直行 单柱式/附着式(指路信息)双向 2 车道(10m 及以上)图形式 图形式 图形式或 堆叠式(不设直行)单柱式/附着式(指路信息)双向 2 车道(10m 以下)图形式 图形式 图形式或 堆叠式(不设直行)单柱式/附着式(指路信息)单车道 图形式或不设 图形式或不设 堆叠式或不设/a)丁字路口 图6 交叉路口图形式 DB3302/
35、T 1144 0 3 12 b)十字路口 图6 交叉路口图形式(续)9.1.3.4.2 当主路或被交路为普通国省道且为非重合路段时,交叉口图形化标志箭杆中应设置普通国道、普通省道编号。字高取指路标志设计汉字字高的 0 5 倍,最低不小于 15 cm。9.1.3.4.3 当公路横穿工业区、城区时,可在指路标志箭杆中设置被交路名称,采用白底蓝字,字高取指路标志设计汉字字高的 0 5 倍,最低不小于 15 cm。9.1.3.4.4 丁字路口,除设置右转交通岛的交叉口右转可采用弧形箭头外,其他形式的箭头图形应采用垂直箭头。9.1.3.4.5 向左和向右方向的指引信息应放在路径下方或路径指向端部,不应放
36、在路径上方。9.1.3.5 交叉路口确认标志 确认标志包括公路编号标志和地点距离标志。国、省道公路确认标志宜采用公路编号标志,县道确认标志宜采用道路名称。地点距离标志指引前方经过的重要道路编号、高速入口、地名和距离,一般采用三行信息。9.1.3.6 地名标志 沿线经过的市、县、镇、村的边缘处,设置地名标志,其中村名标志可附设在村庄警告标志下方。附设在村庄警告标志下方的村名标志尺寸采用 120 cm50 cm。9.1.3.7 旅游标志 旅游标志版面大小宜与路段交叉路口标志大小一致,版面内容应含方向信息、景点名称和距离信息,示例图见图 7。图7 旅游标志 DB3302/T 1144 0 3 13
37、9.1.3.8 版面大小 路径指引标志版面大小宜与表8相符合,表中所示的版面尺寸为常规推荐设计,当信息字数多于四字时,可适当加宽版面尺寸。表8 路径指引标志车速和推荐版面大小对应关系表 设计车速 km/h 交叉路口图形式和旅游标志 cm 交叉路口堆叠式 cm 地点距离标志 cm 国、省道编号 cm 县乡道名称 标志版面尺寸 cm 100 600360 360300 360240 459360 17085 85280 80 500300 300240 300200 375300 14070 70230 4060 400240 250200 250150 300240 12060 60200 40
38、 300180 180150 180120 325180 10050 50170 9.1.3.9 设置位置 9.1.3.9.1 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 80 km/h 的交叉路口预告标志,应设置在距平面交叉告知标志 200 m500 m 处;其他公路的平面交叉预告标志,应设置在距平面交叉告知标志 120 m300 m 处。9.1.3.9.2 设置有减速车道的交叉路口告知标志,应设置于减速车道起点处,也可设置于第一组箭头上方;其他公路的交叉路口告知标志,应设置于距停止线 30 m 100 m 处。9.1.3.9.3 地点距离标志应设置在平面交叉后约 100 m 位置。9.1.3.9.4 国、省道编号
39、及方向确认标志设置于交叉口出口侧渐变段终点或交叉口后 10 m60 m 位置处。县、乡道名称确认标志可选择附着于信号灯立杆上或设置于交叉口后 10 m60 m 位置处。9.1.3.9.5 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 60 km/h 的公路交通标志之间的间隔不宜小于 60 m,其他公路不宜小于 30 m。9.1.3.9.6 旅游标志应单独设置,当与其它交通标志相互遮挡时,应设置在距离其它交通标志 60 m 以外的范围或交叉口下游。9.1.4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9.1.4.1 渠化交叉口停止线前 20 m50 m 处应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版面尺寸见表 9。表9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版面尺寸表 车道数 版面大
40、小 cm 1 120135 2 120250 3 120350 4 120450 5 120550 DB3302/T 1144 0 3 14 9.1.4.2 主路为单向两车道公路、进口道车道数与路段一致且被交路为低等级公路的非信号控制交叉口可不设车道行驶方向标志。9.1.4.3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宜采用长臂杆安装并位于车道上方,宜与电子警察支撑结构共用。9.1.4.4 当进口道车道数超过 5 条时,支撑结构应采用门架结构,版面采用单车道版面并设置于车道正上方。9.1.4.5 当路段设置了专用车道或指定车道时,如“公交车专用道”、“工程车指定车道”、“危化品车指定车道”时,宜在车道箭头下方设置指定
41、车道名称。设计示例图见图 8。图8 指定车道版面布置示例 9.1.5 桥名标志 长度大于或等于 500 m 或单孔跨径大于或等于 100 m 的桥梁设置桥名标志,一般采用单柱结构,设计示例见图 9,版面尺寸见表 10。图9 长度 00 m 或单孔跨径100 m 的桥梁桥名标志 表10 桥名标志速度与版面尺寸对应表 设计车速 km/h 版面大小 cm 100 150450 80 130380 4060 100300 40 80230 注:高度可根据桥名字数调整 9.1.6 隧道信息标志 DB3302/T 1144 0 3 15 长度大于或等于 500 m 的隧道应设置隧道信息标志,长度小于 50
42、0 m 的隧道宜设置隧道信息标志。隧道信息标志版面内容包括隧道名称、长度信息、请开车灯行驶等信息,设计示例图见图 10,版面尺寸见表 11。图10 隧道信息标志 表11 隧道信息标志速度与版面尺寸对应表 设计车速 km/h 版面大小 cm 100 500360 80 420300 4060 340240 40 250180 9.1.7 线形诱导标 9.1.7.1 小半径弯道外侧,可视具体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线形诱导标。偏角大于 7的每处弯道应设置不少于 3 块的线形诱导标,小于或等于 7的弯道可在曲线中间设置 1 块。9.1.7.2 线形诱导标设置方法示意图见图 11,对于行车方向右转曲线,用进
43、入曲线前路面中心线延长线确定 A 点,对于行车方向左转曲线,在行车道右边缘线延长线上确定 A 点。9.1.7.3 设置间距 S 应符合表 12 的规定,根据不同的曲线半径选择不同的设置间距 S,在曲线上从 A点逆行车方向 2S 处,设置第一个线形诱导标;在曲线上从 A 点按间距 S 值顺行车方向依次设置,直至曲线终点。最后一块线形诱导标应位于曲线终点或越过曲线终点。表12 S 值选取表 单位为米 曲线半径 45 60 80 90 120 150 180 210 240 270 设置间距 1418 1621 1824 2330 2533 3040 3243 3446 3749 3952 图11
44、线形诱导标设置方法示意 DB3302/T 1144 0 3 16 9.1.7.4 线形诱导标受声屏障等设施影响无法设置时,可采用在声屏障等设施上粘贴线形诱导标的方式替代,粘贴时应采用大角度反光膜。9.1.7.5 设计速度小于 80 km/h 的公路单箭头图形线形诱导标尺寸宜选用 600 mm800 mm。9.1.7.6 线形诱导标板下缘至路面的高度取 120 cm180 cm。版面应尽可能垂直于驾驶人视线。9.1.7.7 仅采用标线分隔对向交通的公路,上、下行方向的线形诱导标应共用一个支撑结构。9.1.8 让行标志 9.1.8.1 右进右出的等级公路交叉口宜设置减速让行标志,中分带可横穿非信号
45、控制交叉口或视距受限的交叉口宜设置停车让行标志,让行标志应与标线配套设置。9.1.8.2 主线为一级公路、被交路为等级公路的右进右出交叉口,让行标志与右转指示标志配套使用,有条件时先设置右转指示标志再设置让行标志,无条件时可共用支撑结构。标线 9.2 9.2.1 一般规定 9.2.1.1 紧邻行车道共板设置非机动车道的三、四级公路行车道边缘应设置行车道边缘线。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宜设置路面边缘线,三级公路标线宽宜采用 15 cm,四级公路可选用 15 cm 或 10 cm。9.2.1.2 当行车道和硬路肩之间仅采用标线隔离时,硬路肩侧边缘线宜采用振荡标线。9.2.1.3 紧邻绿化带、防撞护栏等隔
46、离设施的的行车道边缘线不应采用振荡标线。9.2.1.4 路段上非特殊情况不宜设置横向振荡标线。9.2.1.5 停止线施划宽度为 30 cm。9.2.1.6 信号控制交叉口停止线距离人行横道线为 1 m 3 m,导向箭头设置宜不少于 3 组,前两组设置于导向线实线段内,第三组设置于实线段外。每组箭头的间距视道路条件确定,一般为 20 m50 m,其中第一组箭头应在停车线往后 3 m 处施划。9.2.1.7 无信号控制且中分带可横穿的交叉口停止线距离人行横道线宜为 3 m,人行横道线根据被交路等级可选择于被交路单侧或双侧设置。9.2.1.8 路段中设置仅允许行人通过的人行横道线时,应设置停止线、人
47、行横道线预告标识及导向箭头,停止线距离人行横道线宜为 6 m,导向箭头设置 2 组。9.2.2 标线材料 9.2.2.1 一级及二级加宽公路标线材料选择 9.2.2.1.1 人行横道线宜使用结构型双组份涂料,涂膜厚度应大于或等于 1 2 mm,覆盖率应大于或等于 80。新划标线的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应大于或等于 250 mcdm-21x-1,使用两年内的持续逆反射系数应大于或等于 150 mcdm-21x-1。9.2.2.1.2 其余标线宜使用级及以上反光热熔标线或甩涂型双组份涂料。新划标线的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应大于或等于 250 mcdm-21x-1(黄色标线为 125 mcdm-21x-1)
48、,持续使用一年内,标线的持续逆反射亮度系数应大于或等于 150 mcdm-21x-1(黄色标线为 100 mcdm-21x-1)。9.2.2.2 其它公路标线材料选择 9.2.2.2.1 标线材料可采用热熔型涂料,普通热熔标线涂膜厚度应大于或等于 1 8 mm,振荡热熔标线要求基线厚度应大于或等于 1 5 mm,突起部分高度应大于或等于 5 mm。DB3302/T 1144 0 3 17 9.2.2.2.2 新划标线的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应大于或等于 150 mcdm-21x-1(黄色标线为 100 mcdm-21x-1),持续使用一年内,标线的持续逆反射亮度系数应大于或等于 80 mcdm-2
49、1x-1(黄色标线为 50 mcdm-21x-1)。标志标线综合应用 9.3 9.3.1 无信号控制允许横穿交叉口 设置交叉路口警告标志或路径指引标志、黄闪灯、减速丘及让行标志,其中黄闪警示灯的设置应根据公路等级、开口间距、周边情况综合考虑,一、二级公路宜设置黄闪警示灯。路段上有连续开口时可选在行车方向第一个开口处设置,开口处为居住区且夜间设置照明时,可不设置。设置示例图见图12。图12 双向四车道公路中分带开口标志标线设置示例 9.3.2 右进右出交叉口 设置交叉路口警告标志或路径指引标志、黄闪灯、减速带、线形诱导标及让行标志,其中黄闪警示灯的设置应根据开口间距、周边情况综合考虑。路段上有连
50、续开口时可选在行车方向第一个开口处设置,开口处为居住区且夜间设置照明时,可不设置。设置示例图见图13。注:当被交路为低等级村道时,第三组箭头可用人行横道线预告标识替代,如上图下半部分所示a)T形交叉口右进右出+行人过街 图13 右进右出交叉口标志标线设置示例 单位为米 单位为米 DB3302/T 1144 0 3 18 注:当被交路为低等级村道时,第三组箭头可用人行横道线预告标识替代b)十字交叉口右进右出+行人过街 c)右进右出交叉口:设加减速车道(图示下半部分)或加铺转角式(图示上半部分)图13 右进右出交叉口标志标线设置示例(续)9.3.3 仅行人过街 路段上仅允许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