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 A10 DB21 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1/ T2173 2013 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等级划分 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 (报批稿) 2013 - 09 - 13 发布 2013 - 10 - 13 实施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1/ XXXXX 2013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的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辽宁省 技术监督局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 辽宁省展览行业协会、沈阳展览业协 会、 辽宁华鼎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沈阳佳胜展览展示有限公司、辽宁润博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 主要 起草人: 高
2、一平、 李颂东、 赵庶、 李驭鹰 、 岳学宁 、 樊希军、姜智、傅 冬梅、 杨丹、张涛、姜宏、田 维 。 DB21/ XXXXX 2013 II 引 言 为了适应展览行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的服务水平和企业形象,对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进行划分与评定,特制定本标准。 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等级,可以作为主要展览场馆及展会主办单位向客户优先推荐承建商的依据。 DB21/ XXXXX 2013 1 展览展示 工程企业资质等级划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展览 展示 工程 企业 资质等级 划分 及 资质 等级管理 等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展览 展示 工程企业资质等级的 评定。 2 术
3、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展览 展示 工程 在展览馆、博物馆 、 陈列馆 、户外 和各类商业及公共场所,以展示传播为目的 的 建设工程项目。 2.2 展览展示工程服务 展览展示工程中包含的策划、设计、制作 、 安装、搭建 、 拆除、 装饰与装潢、 维护、 租赁、 协调等服务。 2.3 展览 展示 工程 企业 为展览展示工程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 3 资质等级 展览 展示 工程 企业资质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一级、二级、三级资质。一级资质为最高级。 4 资质 等级划分 4.1 划分 原则 4.1.1 企业资质等级划分应全面 反映企业从事 展览 展示 工程 服务 的能力和实
4、际业绩。 4.1.2 各级 资质 的 企业 应符合下列要求 : a)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完善的 管理制度 ; b) 固定的 办公 场所 , 相应的配套设备和设施 及 工作场地 ; c) 3 年内 无 重 大 安全质量事故 ,无 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d) 符合国家、行业 和 地方的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 、 建筑 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4.2 划分依据 DB21/ XXXXX 2013 2 展览 展示 工程 企业资质等级划分依据主要根据企业的 注册资金、成立年限、 信用记录、年收入、工程业绩、经营场地及 人员 、管理等 因素 进行划分 。 4.3 划分 指标 要求 对企业的经营规模
5、、经营业绩、管理 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提出 指标 要求 。各 划分 指标要求中数值的含义为申请对应资质等级的企业该项指标不小于给定数值。 4.3.1 经营 规模 各级 展览 展示 工程 企业经营 规模评价 指标要求见表 1。 表 1 展览 展示 工程 企业经营规模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企业注册资金 (万元) 200 100 50 办公区域建 筑面积 (平方米) 300 150 60 综合加工场和仓储用房面积 (平方米) 2000 1000 500 企业 从事展览 工程 服务 时间(年) 5 3 2 4.3.2 经营业绩 4.3.2.1 各级 展览 展示 工程 企业 年 收入 评价
6、 指标要求见表 2。 表 2 展览 展示 工程 企业 年 收入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上年度展览 工程 项目年 收入 (万元) 1000 500 200 4.3.2.2 各级 展览 展示 工程 企业 业务 量 评价 指标要求见表 3。 表 3 展览 展示 工程 企业业务 量 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近 3 年内独立承担过 面积最大主场 搭建 项目(平方米) 及数量 30000*2 15000*3 5000*1 近 3年内独立承担 面积最大主场 搭建 项目(平方米) 及数量 10000*10 5000*10 3000*3 近 3年内独立承担 面积最大 特装 展览 项目
7、(平方米) 及数量 4000*3 2000*3 200*5 近 3年内独立承担 面积最大 特装展览 项目(平方米) 及数量 1000*10 500*10 100*8 近 3 年内 独立承担的 单项 特装项目 最大合同金额 及数量(万元) 200*3 100*3 50*10 注: 表中 5项 评价指标 ,企业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视为符合要求 。 DB21/ XXXXX 2013 3 4.3.3 管理及 技术人员 各级 展览 展示 工程 企业 管理及 技术 人员 评价 指标要求见表 4。 表 4 展览 展示 工程 企业 管理及 技术 人员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企业 专职 管理及 技术
8、人员 (人) 12 9 6 其中: a.展示、室内、环境、工艺美 术 专业 设计人员 ( 人) 6 5 3 b.结构、电气、机械工程 技术 专业人员(人) 3 2 2 c.具有中、高级职称或同等资历 的管理人员(人) 3 2 1 4.3.4 其他 要求 申报 一级 资质 企业 , 还需 提供 近 3年 获得 市级以上涉及经营活动的荣誉证书、相关 认证 材料等 。 5 资质等级管理 5.1 资质 申报 5.1.1 展览 展示 工程 企业资质等级 评定采用自愿 的方式,凡符合相应 要求 的企业,均可提出 相应 资质等级评定 申请。 5.1.2 申请 资质等级 评定的企业,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
9、料 , 包括: a) 展览 展示 工程 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 b)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验资报告 、 各项 管理制度文件; c) 企业负责人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简历、学历、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 d) 企业办公和 加工仓储用房的产权证明 或租赁 合同 ; e) 企业近 3 年 符合 相应资质 等级要求和数量的 工程项目的合同书或协议书 等 ; f) 企业近 3 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g) 企业近 3 年 荣誉证书、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 5.2 资质 评定 5.2.1 省 展览行业协会 作为资质等级管理机构 , 负责 企业资质等级 评定 工作 。 5.2.2 资质等级管理机构应组织有关
10、专家对 展览 展示 工程 企业进行 资质评定 。 5.2.3 评定按本 标准 要求进行 并 组织 现场 勘察,评定合格后,予以相应资质等级的认证。 5.2.4 对 资质等级认证的企业进行公 示 。 5.2.5 颁发 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 5.3 资质 管理 5.3.1 展览展示工程 资质等级证书 是 企业施工能力、质量和信誉的认定, 是参与投标、承揽业务的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伪造、涂改、出借和转让。 5.3.2 如遗失 资质等级证书 ,应及时向资质等级 管理 机构办理 证书 补办手续 。 5.3.3 资质等级 证书 实施定期年检制度 。 年检 合格的企业 ,保留资质;对年检不合格的企业 将予以降级或取消其资质等级,收回资质证书 。 5.3.4 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注册资金发生变更时,应 在 30 个工作日内 办理变更手续 。 DB21/ XXXXX 2013 4 5.3.5 资质等级管理机构 负责对 资质 认证 企业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