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T 267-2006 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技术规程.doc

上传人:刘芸 文档编号:117044 上传时间:2019-07-06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6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33 T 267-2006 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技术规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DB33 T 267-2006 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技术规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DB33 T 267-2006 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技术规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DB33 T 267-2006 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技术规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DB33 T 267-2006 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技术规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ICS 65.020.01 B 16 备案号: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33 DB33/T 267 2006 代替 DB33/T 267-2000 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cure management of Bursaphelenchus xylophilus 2006-03-27 发布 2006-05-27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 局 发 布 DB33/T 267 2006 1 前 言 本标准 代替 DB33/T 267-2000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技术规程 , 与 DB33/T 267-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

2、准名称 由 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技术规程 改为 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技术规程 ; 文 本 中出现的“规程”改为“标准”;“工程治理”改为“治理”;“厅”、“局”改为“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改为“各县(市、区)” ; “松墨天牛”改为“松褐天牛”,文 本 中第一次出现病虫名称时,增加了拉丁学名 ; 松材线虫病治理 实行的 方针 由“ 预防为主, 综合 治理 ” 改为 “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 ; 第 6、 7、 8、 9章中 悬空段 加上节编号; 增加了“ 10 营林措施”和“ 12 疫木管理” 2个章节 内容 。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

3、江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平、赵锦年、柴希民、吾中良、何志华、沈杰、 朱云峰 。 DB33/T 267 2006 2 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 标准 规定了松材线虫 病 ( Bursaphelenchus xylophilus) 综合治理的总则、治理区划、规划设计、疫情监测和调查、化学 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 营林措施 、病木清理、疫木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 标准 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的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

4、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LY/T 1123 1993 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 3 总则 3.1 为 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防止疫情传播蔓延,确保 除治质量,根据林业部森林病虫害工程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现有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新技术,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 标准 。 3.2 松材线虫病治理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 。 4 工程治理区划 4.1 以各县 ( 市 、区) 为单位,根据松材线虫病的传播规律,发生区所处的地理环境、林分用途、发生面积、危害程度、发生历史、除治技术水平等因

5、素,划分不同发生类型,实行分类施策。 4.2 区划内容应包括不同类型区的特点、范围、面积、区划设计表、区划图等。 5 规划设计 省林业 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国 家林业 行政主管部门 的要求编制 全省松材线虫病治理总体规划。 县(市、区) 林业 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 全省总体规划 和松材线虫病发生实际情况,制定本 县(市、区) 项目总体设计 , 以小班为单位,制定作业方案,绘制小班作业图、表,标明作业方法。 6 疫情监测 和 调查 6.1 监测和调查方法。疫情监测分别采用引诱剂监测和人工地面监测,同时定期进行全面疫情调查 。 6.2 引诱剂监测。 在监测区定点放置诱捕器,使用适量的引诱剂注入诱捕器中

6、,将被诱捕的 松褐天牛( Monochamus alternatus) 取回实验室作分离线虫的检验,确定 监测区是否发现松材线虫。根据 松褐天牛 带 松材线虫 情况组织人力进行病树调查。 6.2.1 诱捕器的设置 。 用 “松褐天牛 诱捕器 ” 在松材线虫 病发生的 边缘区,重点疫情监控区布点,每个诱捕器之间相距 140m。诱捕器设在 山脊、 林道旁空气较流通处。 6.2.2 诱捕器挂放时间和方法。 松褐天牛 成虫羽化初期开始,在监测点悬挂诱捕器,直至羽化完毕。用一根小木棍(两端分别固定在 2 株松树上),诱捕器挂在木棍中间,用铁丝绑牢,防止被风吹落,诱捕DB33/T 267 2006 3 器

7、下端离地面 1.3m 左右。 6.2.3 引诱剂型号选用 “ 蛀干类害虫 引诱剂 ” 。 6.2.4 引诱剂 使用 方法 。 打开瓶盖,撕去密封膜,将引诱剂直接置于诱捕器中,每隔 15 天更换一瓶引诱剂。 6.2.5 诱捕器结果检查。 松褐 天牛成虫羽化期每隔 3 天 5 天检查一次,收取诱捕器集 虫 罐中的 松褐天牛 。 6.2.6 将诱捕到的 松褐天牛 带回实验室作线虫分离鉴定,检验 松褐天牛 体中有无携带松材线虫;若经检验发现 松褐天牛 体中带有松材线虫,则表明该监测点发生松材线虫病。随即组织人力在该监测点进行病树调查。 6.3 人工地面监测 6.3.1 松材线虫病发生边缘区是监测重点。

8、病区外围和非病区交界林分应设立固定或流动 监测点,每月各监测一次。定期采集枯死木样品进行分离镜鉴。 6.3.2 根据引诱剂诱捕的 松褐天牛 检验结果,一旦确认 松褐天牛 带有松材线虫,则在诱捕器放置点周围,半径 70m 或稍远范围内,采用“流胶法”诊断出病树,采集样品进行分离镜鉴,确定疫情发生地点。 6.3.3 动员基层林业工作人员和群众,结合营林、护林等工作,随时向当地森防机构报告发现可疑病、死树的地点。 6.4 疫情调查 6.4.1 非发病区 的疫情调查。每年 3 月 4 月和 8 月 10 月对本行政区域的松林各调查一次。重点调查交通沿线两侧、风景旅游区、大 型工矿企业、仓库、驻军营房、

9、城镇周围或电视发射台 等 附近的松林。 6.4.2 发病区的疫情调查。每年 9 月对境内松林进行全面普查,监测覆盖率 100%。查清受害松树的分布情况、受害程度、发生面积、除治效果等,划出病区乡(镇)、村。 6.4.3 调查方法 6.4.3.1 踏查:携带森林资源小班分布图 、 记载表格、望远镜、采样工具等沿适当的路线,全面仔细调查有无松树枯死。 6.4.3.2 详查:在踏查中,发现有枯死松树的地方,以林业作业小班为单位作进一步详查。要求查明分布地点、树种、面积、受害程度、枯死株数、蓄 积、立地条件、 松褐天牛 分布危害情况,在图上标出小班所在位置。同时采好枯死木样品带回室内作定性检验。 6.

10、4.4 采样要求。 6.4.4.1 采样数量。以林业作业小班为采样单位,松林小班面积小于 6.67ha 的,采集样品不少于 3 个;小班面积 6.67ha-16.67ha 的,采集样品 3 个 -5 个;小班面积大于 16.67ha,采集样品 5 个 -7 个。每个样品采集 100g 左右为宜。 6.4.4.2 采样部位。选取症状明显枯死不久的病树,在树干的胸高处,用斧子、柴刀或木钻深入干材一公分内的木质部采集样品 。 春季 松褐天牛 处于 化蛹期间要注意靠近死树的蛹室或其相邻的蛀道部位取样。 6.4.4.3 样品标签的内容必须用铅笔填写清楚(包括寄主、采集地点、时间、采集人),与样品一起放入

11、塑料袋内,用橡皮筋扎紧。样品要及时分离镜鉴,暂不能分离的应放在冰箱内或阴凉处,避免阳光直DB33/T 267 2006 4 射。 6.4.5 病原鉴定。用贝尔曼漏斗法分离线虫。凡新发现松 材 线虫病的地区,由省森防站邀请有关专家鉴定后予以确定。 6.4.6 建立疫情档案。对每年的疫情调查监测资料实行规范化管理。 包括 ( 1)疫情分布图、录像;( 2)病枯木采集、分离、镜鉴登记卡;( 3)疫情调查表 ;( 4) 松褐天牛 分布危害调查表;( 5)病区疫情监测表、防治情况表;( 6)科学实验情况。逐步建立疫情数据库。 7 化学防治 7.1 应用“蛀干类害虫引诱剂” 、喷施化学药剂、打孔注药等方法

12、,降低 松褐天牛 林间密度及直接杀死松材线虫,减轻危害程度;应用薰蒸剂杀死病木、病材中的 松褐天牛 和 松材 线虫,防止人为传播。 7.2 使用引诱剂防治。 采用 “ 蛀干类害虫引诱剂 ” 诱杀 松褐 天牛, 最后将诱集的 松褐 天牛杀死。 诱捕器之间的悬挂距离为 50m。 7.3 喷施化学药剂防治 7.3.1 农药及剂量。防治 松褐天牛 主要的农药有杀螟松、 绿色威雷 、 虫线清 。飞机防治用药量,杀螟松6ppm( 3%杀螟松 60L/ha); 绿色威雷 150 倍液( 8绿色威雷 1.2L/ha) ;虫线清 80 倍液( 16 虫线清22.5L/ha) 。地面喷雾用药量, 绿色威雷 300

13、 倍液 ; 杀螟松和绿色威雷同飞防 。 7.3.2 施药方法和时间。大面积宜采用飞机防治,小面积可以采用地面常量或超低容量防治。喷雾时,以树冠湿润为宜。防治时间一年至少 2 次,分别在 松褐天牛 羽化初期和盛期。 7.4 打孔注药防治松材线虫。此方法主要用于名贵古树和重点风景区松树的保护。 7.4.1 药剂和用量。使用药剂为松线光。用药量为每 立方米 材积注入 400ml, 一般胸径 15cm 以下用药60ml,胸径每增 5cm 用 药量增 30ml。 7.4.2 施药方法和时间 。 每年 3 月前,在健康松树基部,用穿孔器打小孔,孔径 7mm,深约 4cm -5cm,45 角倾斜。将盛药小瓶

14、斜插入,任药液缓慢进入树体。每株 2 瓶以上则均匀分布。 7.5 薰蒸除害 7.5.1 根桩薰蒸。 二片磷化铝放于伐桩面上后, 用塑料袋套 住 伐桩,四周围用泥土将袋口压实。 7.5.2 病 木 、死木薰蒸。 按 LY/T 1123-1993松材线虫病检 疫技术 执行 。 7.5.3 薰蒸结束后, 上中下分层取样 ,确认 松褐天牛 和松材线虫死亡率均达到 100%后才算合格,否则需再次放药薰蒸,直至检查合格为止。 8 生物防治 8.1 林间释放 松褐天牛 的天敌管氏肿腿蜂 ( Scleroderma guani) 抑制减少林间 松褐 天牛数量,从而减少病害感染,达到控制和减少病死树的效果。 8

15、.2 释放管氏肿腿蜂时间: 松褐天牛 处于幼虫期,气温摄氏 27度以上的晴天放置。 8.3 放蜂点的设置和放蜂方法选择 8.3.1 单株放蜂。林木零星受害的林分采用此法。放蜂时把蜂管棉 塞打开,管口倒插在受害木的枝桠上或大头针上,让蜂从管内自行出管扩散。管底略高于管口,以防雨水进入管内将未及时出管的蜂淹死。 DB33/T 267 2006 5 8.3.2 中心点放蜂。受害林木面积较小,受害木较多时采用中心点放蜂法。放蜂时把蜂管棉塞打开后堆放在林中地面中央,让蜂自行出管扩散。每 0.7ha设一放蜂点,每点放蜂 1万头左右。 8.3.3 分片设点放蜂。受害林木面积较大情况下采用分片布点放蜂法。把受

16、害林分划分为若干片,每片中心区设若干个放蜂点,让各个点的蜂自行扩散覆盖本片,最后各片扩散相连。 8.4 放蜂效果检查 8.4.1 当代林间寄生率检查。放蜂 1个月后,在离放蜂点 50m半径范围内抽取若干株被害木剖析检查天牛数量和肿腿蜂寄生数量,计算寄生率。 8.4.1 3个月后持续寄生率调查。 3个月后在离放蜂点 100m150 m半径范围内抽取若干被害木剖析检查肿腿蜂寄生率。 8.4.1 放蜂防治效果检查。放蜂的当年 10月下旬或 11月上旬在放蜂区和对照区分别设若干个标准地(每个标准地约 0.1ha)进行每木调查。防治面积在 100ha以下的设 7个 10个标准地,调查林木病死株数和被害率

17、,得出防治效果。放蜂后一年以同样检查方法跟踪调查持续效果 。 9 物理防治 9.1 林间设置黑光 灯 诱杀 松褐天牛 成虫,降低 松褐 天牛虫口密度;林间堆放饵木诱集 松褐 天牛成虫产卵,降低下 松褐 天牛 成 虫密度。 9.2 黑光灯诱杀 松褐 天牛。 松褐 天牛成虫羽化期在林间开阔地带安置 250w、 400w自镇流黑光灯,每隔500m以上悬挂一盏,灯下集虫桶内装水至 2/3,上滴柴油。每天点灯时间 19时 次日 6时。每 时 收集 松褐天牛予以杀死。注意用电安全。 9.3 饵木诱集。 松褐天牛 成虫期,在林间按一定密度设置饵木堆。砍下林间活松树,锯成三段,搭成三角架,松枝堆在三角架下即可

18、。每隔 10天添 加一段饵木。待 松褐 天牛产卵期结束后,取回所有饵木予以烧毁。 10 营林措施 10.1 根据松林的不同受 害程度及各个时期的不同特点,进行适度的抚育伐、卫生伐、林地清理、 封山育林 等一系列措施, 营造针阔混交林, 提高松林自身 的 抗 病虫害 能力 。 10.2 除治松材线虫病后的林地,应当及时进行补植、造林和 封山育林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相关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10.3 育苗、造林不得使用未经检疫合格或来自发生区的松科植物 繁殖材料 和苗木 。 10.4 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对更新改造的林分应规划营造 非松类 混交林 或阔叶林 ,减少纯松林面积 。 11

19、病木清理 11.1 松树间伐或 清理病死树 必须在每年 松褐天牛 羽化前 ( 3月底以前) 全部结束。 11.2 清理病死树原则上采用 连根挖除的 方法。不能 连根挖除的,所有伐根高度不得高于 5cm。 11.3 松树间伐 顺序必须是先伐死树后伐残余活树,死树和活树分开放置。 11.4 病死树伐根采用薰蒸, 或 涂药后土埋等措施 处理 ,涂药可用 敌敌畏加 沥青 或 柴油等。活树伐根剥皮处理。 DB33/T 267 2006 6 11.5 松树间伐 或清理的病死树包括活立木,应集中堆放,统一进行除害处理。 11.6 松树间伐 或清理病死树 的迹地必须清理干净,山场迹地不得残留直径 1cm以上枝

20、梢,枝桠一律就地或集中烧毁。 12 疫木管理 12.1 疫区内禁止擅自采伐松木,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的乡镇 ,严禁进行松木商品材 采伐和非除治性 采伐;未发生的乡镇,需进行松木商品材采伐的,必须经省林业 行政主管部门 批准。 12.2 未经批准,不得在疫区内非法经营和加工利用松木。 12.3 未经除害 处理 、未经检疫检验合格的松疫木及 其半成品、成品 一律不准运出疫区 。 12.4 疫 区 内的松木、松材及其半成品、成品应当依法检疫和办理木材运输证件后方可调出。有关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发生区内的松木、松材及其半成品、成品运输证件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12.5 不得收购、

21、销售、存放、携带、使用来自发生区未经检疫合格的松木、松材及其半成品、成品。 12.6 调运松科植物及制品 (含木质包装和电缆盘 )都必须持有植物检疫证书。 12.7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调运各种松木、松材及其半成品、成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先到调入地县级以上防治检疫机构办理检疫要求书后,向调出地县级以上的防治检疫机构申请检疫 ,并在货到次日起 7日内报请调入地县级以上防治检疫机构复检 ,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12.8 各级林业 行政主管 部门要会同 工商 、电力、通信、经贸 等有关部门 ,加强对疫区内现有松木经营和加工单位的检查。各级 防治检疫 机构要加大对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的复检力度。各木材检查站、森林植物临时检疫检查点要严格检疫检查,发现非法调运疫木的,必须依法扣留,就地进行除害处理,不能除害处理的及时烧毁。 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地方标准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