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T 699-2007 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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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200 A 12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 6992007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 星级划分与评定 The demarcation and evaluation of service quality rank of countryside inns and restaurants 2007-11-06发布 2007-12-01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6992007 I 前 言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大学旅游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玲强、白鸥、林峰、陆秋君。 DB33/T 6992007 II 引

2、 言 本标准参照浙江省农家乐经营户旅游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办法(试行)、浙江省乡村旅游点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意见(浙政办20071号)和浙江省农家乐休闲旅游工作会议精神而制定。旨在引导浙江省农家乐发展,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其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持续带动作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精神风貌优化和农民增收。 DB33/T 6992007 1 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经营户(点)的硬件设施、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服务质量、特色项目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

3、于农家乐休闲旅游村、农家乐休闲旅游点和景区周边农家乐中从事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农、渔民经营户和工商业主投资经营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934-199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 16153-1996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T 17217-1998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和术语。 3.1 农

4、家 农家在浙江省指农民及农民家庭和渔民及渔民家庭,为方便称谓,以下统称为农家。 3.2 农家乐休闲旅游业 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是指依托当地农村自然生态、田园景观、民俗风情、村居民舍和农(林、渔)业特色产业,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游田园景、享休闲乐”为主要内容,集休闲观光旅游、领略乡村风情、体验农耕文明于一体的农村新兴产业。包括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体的休闲旅游村和以工商业主投资经营为主体的各种类型的休闲旅游点。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简称农家乐。 3.3 农家乐经营户 农家乐经营户是指利用农居从事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经营的个体农户。 3.4 农家乐经营点 农家乐经营点是指从事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经营的休闲旅游点。

5、3.5 农家乐经营户(点) 即为农家乐经营户和农家乐经营点的统称。 4 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及标志 4.1 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 DB33/T 6992007 2 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为五个等次,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越高。 4.2 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的依据与方法 农家乐经营户(点)的星级评定,依据农家乐经营户(点)的经营场地、接待设施、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服务质量和特色项目等软硬件水平进行评分确定。 4.3 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标志

6、 星级标志以五角星“”为符号,用一颗五角星表示一星级,两颗五角星表示二星级,三颗五角星表示三星级,四颗五角星表示四星级,五颗五角星表示五星级。 5 总则 5.1 基本要求 农家乐经营户(点)硬件设施、安全标准及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可概括为:设施齐备、安全有序、卫生达标、服务规范。 5.2 设施 5.2.1 接待设施基本齐备,质价相符,游客感知满意。 5.2.2 交通设施完善,交通组织便捷。 5.2.3 各活动区配套、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5.2.4 通讯设施完善,确保畅通。 5.3 安全 5.3.1 农家乐经营户(点)应获得当地消防部门的书面许可,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5.3.2 配备必

7、要的、有效的各项安全设施,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5.3.3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操作规程,并确保严格执行。 5.3.4 安全配套设施及工具要建立完整的维修、保养、更新制度,并落实责任人。 5.3.5 遵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5.4 卫生与环保 5.4.1 农家乐经营户(点)的环境卫生应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5.4.2 制定各项卫生制度和措施,定期进行各项卫生检查。 5.4.3 餐饮场所能达到GB 16153-1996规定的卫生标准。 5.4.4 餐具达到GB 14934-1994规定的卫生标准。 5.4.5 厕所参照并基本达到GB/T 17217-1998规定的卫生标准。

8、 5.4.6 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 5.4.7 遵守相关卫生和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 5.5 服务 5.5.1 树立游客至上,优质服务的宗旨。 5.5.2 在基本达到规范化服务的基础上,提倡特色化服务。 5.5.3 建立服务质量监督保障体系,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考核。 6 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条件 6.1 一星级 6.1.1 经营场地 6.1.1.1 经营用房四周保持整洁干净,生态环境好。 6.1.1.2 经营用房建筑结构好,布局基本合理,照明、采光、通风好。外墙美观,有明显的农家乐经营户(点)标志。 6.1.1.3 接待区域根据经营需要,进行必要的绿化、

9、硬化处理。 DB33/T 6992007 3 6.1.1.4 经营场地的交通条件基本满足游客的进入及出行需要。 6.1.1.5 就近有游客泊车的场所。 6.1.2 接待设施 6.1.2.1 位置合理,25米内无污染源。 6.1.2.2 厨房最小使用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布局、作业流程基本合理,通风好。有冷藏、冷冻、消毒设施,食品和非食品存放场所分设。至少设置三个清洗水池,食品原料和餐具分开清洗,厨具卫生并及时消毒。厨房整洁卫生,防止蚊、蝇、鼠及其他害虫的进入和隐匿。 6.1.2.3 餐厅布局合理、宽敞,采光通风好,整洁卫生。餐具、酒具等各种器具配套,有消毒设施并及时消毒,有卫生的存放场所。 6.

10、1.2.4 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饮用水达到安全标准。有2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 6.1.2.5 至少有一间公共厕所,整洁卫生。采光、通风、照明条件好。冲洗设备完好,且有洗手池(备有洗涤用品)等辅助设施;厕所内经适当装修,有明显的指示标志和防滑标志。卫生条件能符合要求。 6.1.2.6 经营点客房至少2间。客房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有防蚊蝇、蟑螂、老鼠等设施。有桌椅、衣架、电视机、应急照明、拖鞋、烟灰缸、茶具等基本接待设施和生活用品,使用性能好,根据气候需要配备经济型取暖或降温设备。床单、被套、枕套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 6.1.2.7 至少有1间供住宿客人洗刷、洗浴和方便

11、等的盥洗室,冲洗设备完好,整洁卫生,有防滑处理和警示标志。配备梳妆镜、洗脸盆架。24小时供应冷水,定时供应热水。 6.1.2.8 能提供公用电话、信息查询、小件物品寄存、宣传品、雨伞出借等综合服务。 6.1.3 安全管理 6.1.3.1 经营用房安全牢固,无危房,无乱搭乱建设施。 6.1.3.2 热水供给设备、用电设施、烹饪设施等安全可靠。 6.1.3.3 备有消防、防盗、救护、应急照明等设备,且完好有效。 6.1.3.4 无安全隐患,易发生危险的设施、地段等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6.1.3.5 建立住宿游客登记制度,游客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6.1.

12、3.6 主要从业人员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使用安全设备的基本技能,并具有在紧急情况下电话报警基本知识。 6.1.3.7 建立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制度,制定游客安全事故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6.1.3.8 做好家禽、家畜的防疫工作,严防动物传染病的传播。 6.1.4 环境保护 6.1.4.1 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经营服务活动等不破坏周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6.1.4.2 经营场地有专人打扫,无乱扔乱放。 6.1.4.3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后排放或用于浇灌。 6.1.4.4 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 6.1.4.5 符合相应生态环境功能区的保护要求。 6.1.5 服务要

13、求 6.1.5.1 树立游客至上,优质服务的宗旨。经营业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6.1.5.2 制定岗位服务质量操作规范。 6.1.5.3 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有健康证明。 6.1.5.4 从业人员着装整洁。 6.1.5.5 从业人员掌握旅游接待服务基本知识,文明礼貌,服务态度热情。 6.1.5.6 设有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和意见簿,认真并及时地处理客户投诉。 6.1.6 特色项目 DB33/T 6992007 4 提供具有乡土特色的活动,同时提供农事参与和文化体验活动各1项以上。 6.2 二星级 6.2.1 经营场地 6.2.1.1 经营用房四周保持整洁干净,生态环境好。 6.2.1.2 经营

14、用房建筑结构较好,布局合理,照明、采光、通风较好。外墙美观,主体建筑具有一定的乡村风情和地方特色。有明显的农家乐经营户(点)标志。 6.2.1.3 接待区域根据经营需要,进行适当的绿化、硬化处理。 6.2.1.4 经营场地的交通条件满足游客的进入及出行需要。 6.2.1.5 就近有游客泊车的场所。 6.2.2 接待设施 6.2.2.1 位置合理,25米内无污染源。 6.2.2.2 厨房最小使用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布局、流程较合理,通风良好。有冷藏、冷冻、消毒设施。食品和非食品存放场所分设。至少设置三个清洗水池,食品原料和餐具分开清洗,厨具卫生并及时消毒。地面经硬化防滑处理,墙面瓷砖墙裙1.5米

15、以上。厨房整洁卫生,防止蚊、蝇、鼠及其他害虫的进入和隐匿。 6.2.2.3 餐厅布局合理、宽敞,采光通风较好,整洁卫生。餐具、酒具、茶具等各种器具配套,有消毒设施并及时消毒。有防蚊蝇、蟑螂等设施。 6.2.2.4 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饮用水达到安全标准。有3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 6.2.2.5 至少有一间公共厕所,且男女分设,整洁卫生。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较好。冲洗设备完好,且有手纸框、洗手池(备有洗涤用品)、镜台等辅助设施。厕所内经适当装修,有明显的指示标志和防滑标志。卫生条件能符合要求。 6.2.2.6 经营点客房至少4间。客房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有防蚊蝇、蟑螂、老

16、鼠等设施。有桌椅、床头柜、衣架、电视机、应急照明、拖鞋、烟灰缸、茶具等基本接待设施和生活用品,使用性能较好,根据气候需要配备经济型取暖或降温设备。床单、被套、枕套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客房每日至少打扫一次,整洁卫生,做到应叫服务。 6.2.2.7 至少有1间供住宿客人洗刷、洗浴和方便等的盥洗室,冲洗设备完好,整洁卫生。地面经防滑处理且有防滑标志,墙面磁砖墙裙2米以上。配备梳妆镜、洗脸盆架。24小时供应冷水,6小时供应热水。 6.2.2.8 能提供公用电话、信息查询、小件物品寄存、宣传品、雨伞等综合服务。 6.2.3 安全管理 6.2.3.1 经营用房安全牢固,无危房,无乱搭乱建设施。 6.2

17、.3.2 热水供给设备、用电设施、烹饪设施、桌椅等安全可靠。 6.2.3.3 有消防、防盗、救护、应急照明等设备,完好有效,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6.2.3.4 无安全隐患,易发生危险的设施、地段等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6.2.3.5 建立住宿游客登记制度,游客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6.2.3.6 主要从业人员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安全设备使用的基本技能,并具有在紧急情况下电话报警基本知识。 6.2.3.7 建立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制度,制定游客安全事故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6.2.3.8 做好家禽、家畜的防疫工作,严防动物传染病的传

18、播。 6.2.3.9 无建筑、装修、噪音污染,室内环境符合人体健康要求。 6.2.4 环境保护 6.2.4.1 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经营服务活动等能保护好周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DB33/T 6992007 5 6.2.4.2 经营场地有专人打扫,无乱扔乱放。 6.2.4.3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后排放或用于浇灌。 6.2.4.4 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桶体完好、有盖,表面干净无污渍,能及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 6.2.4.5 符合相应生态环境功能区的保护要求。 6.2.5 服务要求 6.2.5.1 树立游客至上、优质服务的宗旨。经营业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6.2.5.2

19、制定岗位服务质量操作规范。 6.2.5.3 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有健康证明。 6.2.5.4 从业人员着装整洁。 6.2.5.5 从业人员掌握旅游接待服务基本知识,文明礼貌,服务态度热情。 6.2.5.6 设有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和意见簿,认真并及时地处理客户投诉。 6.2.6 特色项目 提供具有乡土特色的活动,同时提供农事参与和文化体验活动各2项以上。 6.3 三星级 6.3.1 经营场地 6.3.1.1 经营用房四周保持整洁干净,周边生态环境良好,与经营环境相协调。 6.3.1.2 经营用房建筑结构良好,照明、采光、通风良好,外墙美观,主体建筑具有相当的乡村风情和地方民俗特色。设置行路、场所

20、等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有明显的农家乐经营户(点)标志。 6.3.1.3 接待区域根据经营需要,进行绿化、硬化、美化处理。 6.3.1.4 经营场地的交通条件状况良好,村内基本实现路面硬化,村外通县乡级公路。 6.3.1.5 有供游客泊车的自备场地。 6.3.2 接待设施 6.3.2.1 厨房与餐厅面积比大于1:2.5,有独立的功能区,并应配有专用的留样设备。 6.3.2.2 厨房布局、流程合理,紧邻餐厅,配备通风排烟设施和消防设施。食品和非食品存放场所分设。有冷藏、冷冻设施和餐具专用消毒设备,冷菜存放应有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冷菜柜。至少设置三个清洗水池,食品原料和餐具分开清洗,厨具卫生并及时消毒。

21、地面经硬化防滑处理,墙面瓷砖墙裙2米以上。厨房整洁卫生,防止蚊、蝇、鼠及其他害虫的进入和隐匿。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 6.3.2.3 餐厅布局合理、宽敞,采光通风良好,整洁卫生。餐具、酒具、茶具等各种器具配套,无破损,并及时消毒。有防蚊蝇、蟑螂等设施。一次性可接待就餐人数30人以上。 6.3.2.4 应达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B级以上,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饮用水达到安全标准。有5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有专门印制的菜单和饮品单,明码标价,出菜率在60%以上。 6.3.2.5 有一间以上公共厕所,且男女分设,每个厕所厕位各不少于2个,整洁卫生。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较好,有

22、除臭措施。冲洗设备完好,且有手纸框、洗手池(备有洗涤用品)、镜台等辅助设施。厕所墙面瓷砖墙裙1.5米以上,地面经防滑处理,有明显的指示标志和防滑标志。卫生条件能符合要求。 6.3.2.6 经营点客房至少6间。根据气候需要配备舒适型取暖或制冷设备。客房布局合理,舒适宽敞。有防蚊蝇、蟑螂、老鼠等设施。有桌椅、床头柜、衣架、电视机、电话、应急照明、拖鞋、烟灰缸、茶具等基本接待设施和生活用品,使用性能良好。床单、被套、枕套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且定期进行消毒。客房每日至少打扫一次,整洁卫生,做到应叫服务。 6.3.2.7 每个楼层至少有一间供住宿客人洗刷、洗浴和方便等的盥洗室,冲洗设备完好,整洁卫生

23、。地面经防滑处理且有防滑标志,墙面磁砖墙裙2米以上。配备梳妆镜、洗脸盆架。24小时供应冷水,12小时供应热水。 DB33/T 6992007 6 6.3.2.8 能提供信息查询、小件物品寄存、宣传品、雨伞、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等综合服务。 6.3.3 安全管理 6.3.3.1 经营用房安全牢固,无危房,无乱搭乱建设施。 6.3.3.2 热水供给设备、用电设施、烹饪设施、桌椅等安全可靠。 6.3.3.3 备有消防、防盗、救护、应急照明等设备,完好有效,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6.3.3.4 无安全隐患,易发生危险的设施、地段等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护措施齐备、有效。 6.3.3.5

24、 备有紧急疏散通道。 6.3.3.6 建立住宿游客登记制度,游客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6.3.3.7 主要从业人员经过消防、卫生、治安等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安全设备使用的基本技能,并具有在紧急情况下游客疏散和电话报警的知识和技能。 6.3.3.8 建立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制度,制定游客安全事故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6.3.3.9 做好家禽、家畜的防疫工作,严防动物传染病的传播。 6.3.3.10 无建筑、装修、噪音污染,室内环境符合人体健康要求。 6.3.3.11 备有游客常用、应急的非处方药品。 6.3.4 环境保护 6.3.4.1 旅游服务设施建设、

25、经营服务活动等能保护好周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6.3.4.2 经营场地有专人打扫,无乱扔乱放,无异味。 6.3.4.3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后排放或用于浇灌。处理能力与接待人数相适应。 6.3.4.4 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布局合理,桶体完好、有盖,表面干净无污渍,能及时处理。 6.3.4.5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 6.3.4.6 符合相应生态环境功能区的保护要求。 6.3.5 服务要求 6.3.5.1 树立游客至上、优质服务的宗旨。经营业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6.3.5.2 分厨师和接待人员等岗位制定服务质量操作规范。并按规范提供接待服务。 6.3.5.3 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26、有健康证明。 6.3.5.4 从业人员着装整洁。 6.3.5.5 半数以上从业人员经过旅游接待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文明礼貌,服务态度热情。能用普通话进行接待服务。 6.3.5.6 设有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和意见簿,认真并及时地处理客户投诉。能按游客意见改进服务。 6.3.6 特色项目 6.3.6.1 提供具有乡土特色的活动,同时提供农事参与和文化体验活动各4项以上。活动有专人接待、指导和讲解。 6.3.6.2 附近有供游客游玩的旅游景观。 6.4 四星级 6.4.1 经营场地 6.4.1.1 经营用房四周保持整洁干净,周边生态环境优良,与经营环境相协调,有特色景观。 6.4.1.2 经营用房建

27、筑结构科学合理,照明、采光、通风优良,外墙美观,主体建筑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和地方民俗特色。设置行路、场所等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有明显的农家乐经营户(点)标志。 6.4.1.3 接待区域根据经营需要,按服务功能进行布局,进行绿化、硬化处理。 6.4.1.4 经营场地的交通便利,基本符合自驾游需要。 6.4.1.5 有自备停车场地,车位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6.4.2 接待设施 DB33/T 6992007 7 6.4.2.1 厨房与餐厅面积比大于1:2.5,有独立的功能区,并应配有专用的留样设备。 6.4.2.2 厨房布局、流程合理,紧邻餐厅,配备通风排烟设施和消防设施。食品和非食品存放场所分设。食

28、品粗加工间和烹调间分设。有冷藏、冷冻设施和餐具专用消毒设备,冷菜存放应有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冷菜柜。至少设置三个清洗水池,食品原料和餐具分开清洗,厨具卫生并及时消毒。地面经硬化防滑处理,墙面瓷砖墙裙2米以上,且有吊顶。厨房整洁卫生,防止蚊、蝇、鼠及其他害虫的进入和隐匿。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 6.4.2.3 餐厅经适当装修,布局合理、宽敞,采光通风良好,整洁卫生。餐具、酒具、茶具等各种器具配套,无破损,并及时消毒。有防蚊蝇、蟑螂等设施。一次性可接待就餐人数40人以上。 6.4.2.4 应达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B级以上,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饮用水达到安全标准。有8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

29、地方特色的菜点。有专门印制的菜单和饮品单,明码标价,出菜率在80%以上。 6.4.2.5 有一间以上公共厕所,且男女分设,每个厕所厕位各不少于2个,整洁卫生。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较好,有除臭措施。冲洗设备完好,且有手纸框、洗手池(备有洗涤用品)、镜台等辅助设施。厕所墙面瓷砖墙裙2米以上。地面经防滑处理,有明显的指示标志和防滑标志。卫生条件能符合要求。 6.4.2.6 经营点客房至少8间,根据气候需要配备舒适型取暖或制冷设备。客房经装饰装修,布局合理,舒适宽敞, 有遮光窗帘。有防蚊蝇、蟑螂、老鼠等设施。有桌椅、台灯、床头柜、衣架、电视机、电话、应急照明、拖鞋、烟灰缸、茶具等基本接待设施和生活用品

30、,使用性能良好。床单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且定期消毒。客房每日至少打扫一次,整洁卫生,做到随叫随时服务。 6.4.2.7 客房内单设卫生间。有抽水马桶及洗浴设施,设备完好,整洁卫生。提供免费洗浴用品。配备梳妆镜、洗脸盆架。地面经防滑处理,墙面磁砖墙裙2米以上。24小时供应冷、热水。 6.4.2.8 设有专门的住宿登记接待处。提供信息查询、小件物品寄存、宣传品、雨伞、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等综合服务。能提供贵重物品专用寄存、上网、传真等服务。 6.4.3 安全管理 6.4.3.1 经营用房安全牢固,无危房,无乱搭乱建设施。 6.4.3.2 热水供给设备、用电设施、烹饪设施、桌椅等安

31、全可靠。 6.4.3.3 备有消防、防盗、救护、应急照明等设备,完好有效,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6.4.3.4 无安全隐患,易发生危险的设施、地段等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护措施齐备、有效。 6.4.3.5 备有紧急疏散通道。 6.4.3.6 建立住宿游客登记制度,游客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6.4.3.7 主要从业人员经过消防、卫生、治安等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安全设备使用的基本技能。 6.4.3.8 建立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机制,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在紧急情况下游客疏散、电话报警、快速救援等的知识和技能。 6.4.3.9 建立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制度,制定游客安

32、全事故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6.4.3.10 做好家禽、家畜的防疫工作,严防动物传染病的传播。 6.4.3.11 无建筑、装修、噪音污染,室内环境符合人体健康要求。客房内所有物品、用具及对它们的使用都符合环保要求。 6.4.3.12 备有游客常用、应急的非处方药品。 6.4.3.13 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并能在适当时间进行安全巡查。 6.4.4 环境保护 6.4.4.1 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经营服务活动等能保护好周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特色建筑物。 6.4.4.2 经营场地有专人打扫,无乱扔乱放,无异味。 6.4.4.3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或用于浇灌。处理能力与接待人数相适应;设施

33、位置合理,并防渗、密封。 DB33/T 6992007 8 6.4.4.4 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布局合理,桶体完好、有盖,表面干净无污渍,能及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密封堆放,无害化处理。 6.4.4.5 符合相应生态环境功能区的保护要求。 6.4.5 服务要求 6.4.5.1 树立游客至上、优质服务的宗旨。经营业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6.4.5.2 分厨师和接待人员等岗位制定服务质量操作规范。并按规范提供接待服务。 6.4.5.3 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6.4.5.4 对艾滋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地方病等传染病有防控应急措施。 6.4.5.5 从业人员着装基本

34、统一,整洁大方。 6.4.5.6 四分之三以上的从业人员经过旅游接待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文明礼貌,服务态度热情。都能用普通话进行接待服务。 6.4.5.7 设有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和意见簿,认真并及时地处理客户投诉。能按游客意见改进服务。 6.4.6 特色项目 6.4.6.1 提供具有乡土特色的活动,同时提供农事参与和文化体验活动各4项以上。活动有专人接待、指导和讲解。 6.4.6.2 附近有供游客游玩的旅游景观。 6.4.6.3 有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俗文化表演活动。 6.5 五星级 6.5.1 经营场地 6.5.1.1 经营用房四周保持整洁干净,空气清新,周边生态环境优越,有特色景观。经营

35、用房与生态环境相互融合。 6.5.1.2 人居环境优越,经营用房建筑结构合理,照明、采光、通风优越,外墙美观,主体建筑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和地方民俗特色。设置行路、场所等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有明显的农家乐经营户(点)标志。 6.5.1.3 接待区域根据经营需要,按实用与美观相结合的原则,经专门设计,按服务功能进行布局,进行绿化、硬化、美化处理。 6.5.1.4 经营场地的交通便利,完全符合自驾游需要。 6.5.1.5 有自备停车场地,车位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6.5.2 接待设施 6.5.2.1 厨房与餐厅面积比大于1:2.5,有独立的功能区,并应配有专用的留样设备。 6.5.2.2 厨房布局、流程

36、合理,紧邻餐厅,配备通风排烟设施和消防设施。食品和非食品存放场所分设。食品粗加工间和烹调间分设。有充足的冷藏、冷冻和保鲜设施,有餐具专用消毒设备,冷菜存放应有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冷菜柜。至少设置三个清洗水池,食品原料和餐具分开清洗,厨具卫生并及时消毒。地面经硬化防滑处理,墙面瓷砖墙裙2米以上,且有吊顶。厨房整洁卫生,防止蚊、蝇、鼠及其他害虫的进入和隐匿。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密封。 6.5.2.3 餐厅装修有民族性、地方性和环保性,布局合理、宽敞,采光通风良好,整洁卫生。餐具、酒具、茶具等各种器具配套,无破损,并及时消毒。有防蚊蝇、蟑螂等设施。一次性可接待就餐人数60人以上。 6.5.

37、2.4 应达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B级以上,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饮用水达到安全标准。结合当地特色农产品,有10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有专门印制的菜单和饮品单,明码标价,出菜率在80%以上。 6.5.2.5 有一间以上公共厕所,且男女分设,每个厕所厕位各不少于2个,有专人负责打扫,整洁卫生。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较好,有除臭措施。冲洗设备完好,且有手纸框、洗手池(备有洗涤用品)、DB33/T 6992007 9 镜台等辅助设施。厕所墙面瓷砖墙裙2米以上。地面经防滑处理,有明显的指示标志和防滑标志。卫生条件能符合要求。 6.5.2.6 经营点客房10间以上,根据气候需要配备舒适

38、型取暖或制冷设备。客房装修有民族性、地方性和环保性,布局合理,舒适宽敞。有防蚊蝇、蟑螂等设施。有桌椅、床头柜、衣架、电视机、电话、应急照明、拖鞋、烟灰缸、茶具等基本接待设施和生活用品,使用性能良好。床单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客房每日至少打扫一次,整洁卫生,做到随叫随时服务。 6.5.2.7 客房内单设卫生间。有抽水马桶及洗浴设施,设备完好,整洁卫生。提供免费洗浴用品。配备梳妆镜、洗脸盆架。地面经防滑处理,墙面磁砖墙裙2米以上。24小时供应冷、热水。 6.5.2.8 设有专门的住宿登记接待处。提供信息查询、小件物品寄存、宣传品、雨伞、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等综合

39、服务。能提供贵重物品专用寄存、上网、传真等服务。 6.5.3 安全管理 6.5.3.1 经营用房安全牢固,无危房,无乱搭乱建设施。 6.5.3.2 热水供给设备、用电设施、烹饪设施、桌椅等安全可靠。 6.5.3.3 备有消防、防盗、救护、应急照明等设备,完好有效,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6.5.3.4 无安全隐患,易发生危险的设施、地段等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护措施齐备、有效。 6.5.3.5 备有紧急疏散通道。 6.5.3.6 建立住宿游客登记制度,游客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6.5.3.7 主要从业人员经过消防、卫生、治安等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安全设备

40、使用的基本技能。 6.5.3.8 建立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机制,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在紧急情况下游客疏散、电话报警、快速救援等的知识和技能。 6.5.3.9 建立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制度,制定游客安全事故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6.5.3.10 做好家禽、家畜的防疫工作,严防动物传染病的传播。 6.5.3.11 无建筑、装修、噪音污染,室内环境符合人体健康要求。客房内所有物品、用具及对它们的使用都符合环保要求。客房内设有电子密码保险箱。 6.5.3.12 备有游客常用、应急的非处方药品。 6.5.3.13 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并能在适当时间进行安全巡查。 6.5.4 环境保护 6.5.4.1 旅游服务设施

41、建设、经营服务活动等能保护好周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特色建筑物。 6.5.4.2 经营场地有专人打扫,无乱扔乱放,无异味。 6.5.4.3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后排放或用于浇灌。处理能力与接待人数相适应;设施位置合理,并防渗、密封。 6.5.4.4 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垃圾桶设计具有农家特色。布局合理,桶体完好、有盖,表面干净无污渍,能及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密封堆放,无害化处理。 6.5.4.5 符合相应生态环境功能区的保护要求。 6.5.5 服务要求 6.5.5.1 树立游客至上、优质服务的宗旨。经营业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6.5.5.2 分厨师和接待人员等岗位制定服务质量操作

42、规范。并按规范提供接待服务。 6.5.5.3 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6.5.5.4 对艾滋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地方病等传染病有防控应急措施。 6.5.5.5 从业人员着装统一,整洁大方。 6.5.5.6 从业人员都经过旅游接待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都能用普通话进行接待服务。 6.5.5.7 设有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和意见簿,认真并及时地处理客户投诉。能按游客意见改进服务。 DB33/T 6992007 10 6.5.6 特色项目 6.5.6.1 提供具有乡土特色的活动,同时提供农事参与和文化体验活动各5项以上,常年应各有2项以上。活动至少

43、配有一名以上讲解员,专人负责接待、指导和讲解。 6.5.6.2 附近有供游客游玩的旅游景观,并提供简要的介绍资料。 6.5.6.3 有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俗文化表演活动,游客参与性强。 7 星级的评定规则 7.1 星级评定的责任分工 农家乐经营户(点)星级评定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一、二星级由所在县农办会同县旅游局负责评定,三星级由所在市农办会同市旅游局负责评定,四、五星级由省农办会同省旅游局负责评定。市、县两级要将评定结果及时上报省农办、省旅游局备案。 7.2 星级评定的申请 农家乐经营者申报星级经营户(点)的,要填写浙江省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村里统一办理的,提供统一办理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排污申报许可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卫生健康证复印件;农家乐经营户消防责任书复印件(农户向村组织,村向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向县消防大队);农家乐经营点消防许可证复印件。试营业一年后方可申请星级评定。低星级申报高星级需满一年以上。 7.3 星级评定的日常管理 农家乐星级评定有效期限为3年。期满进行复评。每年复核一次。复核不合格的经营户(点)予以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降级或取消星级。被取消星级等次的农家乐经营户(点),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恢复或重新评定星级;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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