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 10582009高粘剂凹土生产技术规程 Production Regulations for High Gelling Attapulgite Clay 2009-12-10 发布 2009-12-10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 10582009 前 言 为了指导、规范我省高粘剂凹土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技术要求,提高凹凸棒矿土资源利用效率及其产品质量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安徽省明美矿物有限公司、明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西、马挥、刘忠法、陈晓飞。 本标准首次
2、发布。 DB34/T 10582009 高粘剂凹土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粘剂凹土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名称、型号及代号、管理控制、生产技术流程、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组织生产高粘剂凹土的生产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749 生活用水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
3、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原矿土 在自然界中开采出来的凹凸棒矿土。 3.2 高粘剂凹土 原矿土经过选矿、破碎、浸泡、挤压、烘干、粉磨、分级等一系列程序加工而成的凹凸棒矿土产品。 4 产品名称、型号及代号 产品名称、型号及代号见表 1。 表1 产品名称及型号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及代号 高I型 高II型 高III型 特I型601 特I型 701 高粘剂凹土 特I型709 5 管理控制 5.1 环境管理 5.1.1 原矿土堆放在水泥地坪上, 草坪树木距堆放场须有 10 米以上的隔离带,以防止花草落叶污染矿源。 5.1.2 厂房设计合理,房屋高度不低于 6 米,除尘设施完善,采光、通风良好。 5.
4、1.3 仓储车间要清洁、干燥,防潮、防霉。不同类别产品标识清楚,分类堆放。 DB34/T 10582009 5.1.4 厂区道路整洁平坦。 5.2 人员管理 5.2.1 制定岗位责任制,生产加工人员要相对固定。 5.2.2 生产工人岗 前应经过生 产培训,使 其掌握加工技术和操作技能,确保员工认识到其活动对实现产量安全的相关性、重要性及岗位职能。 5.3 质量管理 5.3.1 质量控制人员受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5.3.2 仪器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校准并备有记录。 5.3.3 有完整、准确、规范的质量控制记录和报告,保存 2 年以 上备查。 5.4 安全管理 5.4.1 生产人员上岗前需接收安全
5、知识培训。 5.4.2 生产作业时须配戴防尘罩、手套及工作服。 6 生产技术流程 6.1 原矿土采选 6.1.1 外观 灰白色,无杂质。 6.1.2 对进入厂区的矿土分别进行取样检测,分类堆放。 6.1.3 矿土分类及粘度要求 矿土分类及粘度要求见表 2。 表2 矿土分类及粘度要求 矿土类别 粘度,mPa.S 高档 3000 中档 25003000 低档 10002500 6.2 破碎 6.2.1 机械设备 破碎机。 6.2.2 破碎粒度 破碎后的颗粒粒径:2 cm 粒径通过率为 90 %。 6.2.3 破碎过程: 循环破碎。 6.3 浸泡 6.3.1 场地要求 6.3.1.1 专用浸泡池。
6、6.3.1.2 水源应符合 GB 5749 的要 求。 6.3.2 浸泡过程 a) 将破碎后的矿土置于专用浸泡池内; b) 注入水,水位线不低于矿土面 30 cm; c) 根据产品要求浸泡一定时间后,将浸泡池内的水抽出。 6.3.3 浸泡时间 浸泡时间见表 3。 DB34/T 10582009 表3 浸泡时间 矿土类别 浸泡时间(h) 高档 16 中档 12 低档 10 6.4 挤压 6.4.1 设备 立式对辊机、卧式三辊机。 6.4.2 挤压程序 a) 将浸泡后的矿土运进立式对辊机进行第一遍挤压,片状厚度应小于 0.8 mm; b) 用卧式三辊机进行二次挤压,片状厚度控制在 0.1 mm-0
7、.3 mm。 6.5 干燥 6.5.1 设备 转筒隔焰式烘干机。 6.5.2 干燥程序 a) 温度控制在 9001000 ,转速为 50 r/h; b) 投料量(半成品含水量 45 %)为 1.5 t /h; c) 烘干后的半成品含水量为不高于 16.5 %。 6.6 粉磨 6.6.1 设备 雷蒙磨。 6.6.2 粉磨程序 a) 将烘干后的片状半成品投入雷蒙磨,200 目产品的转速设定为 380 r/h,325 目产品的转速设为420 r/h; b) 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高 I 型、高 II 型和高 III 型产品直接包装入库,特 I 型产品进入分级程序。 6.7 分级 6.7.1 设备 气流分级机。 6.7.2 分级方法 a) 将粉磨后的 325 目产品投入气流分级机; b) 通过分级机的工作原理按所需粒径要求分级出相应产品; c) 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 7 包装和贮存 7.1 包装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 7.2 贮存地点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