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T 1173-2010 行政审批服务 上报事项全程代理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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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03.160 A00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1732010 行政审批服务 上报事项全程代理服务规范Administrative Approval Services Service Regulations for all Agency of Application Matters 2010 - 05 - 28 发布 2010 - 06 - 28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4/T 11732010 I 前 言 按照“减少服务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廉政建设、改善投资环境”的原则,中心成立全程代理服务窗口。为了规范全程代理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

2、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归口安徽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德县行政服务中心、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铜陵市行政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勇、耿天霖、陆广文、李琳琳、孙新、周萍、邢超平、李冰、傅世萍、汪少敏、舒启海、郑波、汪光荣、黎静。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34/T 11732010 1 行政审批服务 上报事项全程代理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程代理的术语和定义、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和监督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服务窗口上报事项全程代理服务的开展和管理。 2 规范

3、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4/T 1168 行政审批服务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DB34/T 116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上报项目 本标准所称上报项目是指需县级(不含县级)以上审批的服务事项。 3.2 全程代理 是指由服务对象全权委托具有所申请服务事项受理权的服务窗口或服务窗口协助服务对象,前往具有审批权的行政主体办理所申请服务事项的服务。 4 服务流程(见附录 A) 4.1 业务受理 4.1.1 咨询 服务

4、窗口在接到服务对象的上报事项申请时,应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一次性告知相关审批项目所需提交的申报资料。 4.1.2 受理初审 全程代理窗口对服务对象提出的代理要求的以下内容进行初审: 申请代理事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是否属于禁办件; DB34/T 11732010 2 申请全程代理事项的申报材料是否规范、齐全; 服务对象是否是合格的委托人; 经初审以上三项符合要求后,服务对象应填写全程代理服务申请表(见附录B),进行全程代理服务的受理。 4.2 项目审批 4.2.1 二次审核 窗口工作人员应远程咨询上级审批部门或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进行二次审核。 4.2.2

5、上报审批 通过二次审核后,窗口工作人员协同项目申请人(单位)前往上级审批部门或主管部门,办理上报审批程序和取回相关证照或批复。 注:属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资部门应参加上报审批流程。 4.3 审批反馈 审批反馈存在以下结果: 上级部门审批通过的,窗口工作人员联系服务对象凭受理承诺单领取相关证照或批复。 因项目审批准备不充分上级部门审批未通过的,窗口工作人员联系服务对象或引资部门,按上级部门要求完善准备工作后,再次进行上报审批。 上级部门不予批准的,窗口工作人员联系服务对象凭受理通知书退还已收取的申报资料,并出具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 5 服务要求 5.1 服务窗口应积极主动与服务对象或引资部门联系配

6、合,完成上报审批工作,不得拖延推诿。 5.2 全程代理服务除前往上级审批主管部门审批发生的实际费用外,不得另行收取代理费。 6 监督考核 6.1 监督 应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标准和督查回访标准,对服务窗口执行本标准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调查,并对监督检查和调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6.2 考核 应将本标准执行情况综合评价纳入服务窗口考核标准中,实行统一考核。 DB34/T 11732010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全程代理服务流程图 3 申请人(单位) 服务窗口 上级审批部门 提出项目申请 确定申请项目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不属于禁办件范围。 咨询向上级部门咨询所办事项的申报条件及

7、所需申报资料,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回复窗口提出的咨询 了解所申请项目的申报条件及所需申报资料。 告知按审批部门要求准备申报资料提交全程代理窗口 接收到申报资料,并进行初审,确定申报材料规范齐全。 需要进行并联审批的,同时转入并联审批流程办理。 初审填写全程代理服务申请表 接收 受理通知书登记代理项目,安排代理人员。 出具受理通知书 受理咨询上级部门,对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进行二次审核。 根据咨询初审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 二次审核二次审核通过,汇同相关人员前往上级部门审批。接收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批。 上报审批批准 不批准 接收到批准结果 接收到不批准结果 领取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领取退还的申报资料 退回反馈因项目审批准备不充分上级部门审批未通过的,全程代理窗口联系申请人(单位)或全程代理员,按上级部门要求完善准备工作后,再次进行上报审批。 备注项目 理及 批流程指示DB34/T 11732010 4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全程代理服务申请表 申请人(单位)名 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全程代理项目情况说明: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上级部门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全程代理部门情况说明及审查意见: 全程代理员签字: 联系方 式: 年 月 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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