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GF 213.6-2008 电动车动力电池.pdf

上传人:王申宇 文档编号:119232 上传时间:2019-07-07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163.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CCGF 213.6-2008 电动车动力电池.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CCGF 213.6-2008 电动车动力电池.pdf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CCGF 213.6-2008 电动车动力电池.pdf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CCGF 213.6-2008 电动车动力电池.pdf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CCGF 213.6-2008 电动车动力电池.pdf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213.6-2008 电动车动力电池 2008-7-22 发布 2008-10-1 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CCGF213.6-2008 电动车动力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电动车动力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考本规范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为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电动道路车辆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等。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复检。 2 产品分

2、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2 213 213.6 分类名称 日用消费品 日用消费品 电动车动力电池 2.2 产品种类 电动车动力电池分为: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电动道路车辆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 3 术语和定义 按照 GB/T2900.11 标准规定。 符号: C22 小时率额定容量(Ah) I22 小时率放电电流,数值等于C 2/2 (A) C33 小时率额定容量(Ah) I33 小时率放电电流,数值等于C 3/3 (A) C55 小时率额定容量(Ah) I55 小时率放电电流,数值等于C

3、5/5 (A) 4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电动车动力电池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电动车动力电池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1 CCGF213.6-2008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年销售额(万元) 10000 2000 且10000 2000 5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规范。凡是不注明期日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7403.1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GB/T 18332.1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GB/T 18332.2 电动道路车辆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JB/T 10262 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

4、酸蓄电池 GB/T2900.11 蓄电池名词术语 国家质检总局第 13 号令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 抽样方法、基数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抽取的样品应当是经企业检验合格近期生产的产品。 在企业成品库内或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要求即可。 6.2 抽样数量 6.2.1 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抽样数量:8 只(尽量按组抽) :其中 6 只为检验样品、2 只为备用样品。 6.2.2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抽样数量:7 只:其中 5 只为检验样品、2 只为备用样品。

5、 6.2.3 电动道路车辆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抽样数量: 8只 : 其中 6 只为检验样品、2 只为备用样品。 6.2.4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抽样数量:6 只,其中 4 只为检验样品、2 只为备用样品。 6.3 样品处置 6.3.1 抽样人员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6.3.2 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查验封条是否完好,包装是否损坏,发现包装破损,应及时确认样品损坏情况。 6.4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 2

6、CCGF213.6-2008 7 检验要求 7.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产品检验项目 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 标准条款 强制性/ 推荐性 检测方法 A B 1 一般标识 GB/T 7403.1-1996: 9.1.1.b、c 推荐性 目测 2 产品规格或型号 GB/T 7403.1-1996: 9.1.1.a 强制性 目测 3 蓄电池尺寸 GB/T 7403.1-1996:5.1 推荐性 7.2 4 5h率容量(C 5) GB/T 7403.1-1996:5.2 强制性 7.3 5 荷电保持能力 GB/T 7403.1-1996:5.3 强制性 7.4

7、 6 大电流放电性能 GB/T 7403.1-1996:5.4 强制性 7.5 7 循环耐久能力 GB/T 7403.1-1996:5.5 强制性 7.6 8 耐振动 GB/T 7403.1-1996:5.6 强制性 7.7 9 封口剂 GB/T 7403.1-1996:5.7 强制性 7.8 注:循环耐久能力为选做项目,在申请检验任务时应明确指出是否对此项目进行考核。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产品检验项目 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A B 1 一般标识 GB/T 18332.1-2001: 8.1.1.a、c、e 推荐性 目测 2 产品

8、型号或规格 GB/T 18332.1-2001:8.1.1.b 强制性 目测 3 蓄电池尺寸 GB/T 18332.1-2001:5.2 推荐性 6.4 4 3h 率额定容量 GB/T 18332.1-2001:5.5 强制性 6.5 5 大电流放电性能 GB/T 18332.1-2001:5.6 强制性 6.6 6 -18低温放电 GB/T 18332.1-2001:5.7 强制性 6.7 7 过放电 GB/T 18332.1-2001:5.8 强制性 6.8 8 安全性 GB/T 18332.1-2001:5.9 强制性 6.9 9 密封反应效率 GB/T 18332.1-2001:5.1

9、0 推荐性 6.10 10 水损耗 GB/T 18332.1-2001:5.11 强制性 6.11 11 荷电保持能力 GB/T 18332.1-2001:5.12 强制性 6.12 12 循环耐久能力 GB/T 18332.1-2001:5.13 推荐性 6.13 13 耐振动 GB/T 18332.1-2001:5.14 推荐性 6.14 注:循环耐久能力为选做项目,在申请检验任务时应明确指出是否对此项目进行考核。 3 CCGF213.6-2008 电动道路车辆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产品检验项目 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 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A B 1 一

10、般标识 GB/T 18332.2-2001: 8.1.1.a、c、e 推荐性 目测 2 产品型号或规格 18332.2-2001: 8.1.1.b 强制性 目测 3 蓄电池尺寸 18332.2-2001: 5.3 推荐性 6.4 4 短路试验 18332.2-2001: 5.4 强制性 6.6 5 穿刺试验 18332.2-2001: 5.5 强制性 6.7 6 2I3(A)充电性能 18332.2-2001: 5.6 强制性 6.8 7 20放电性能 18332.2-2001: 5.7 强制性 6.9 8 -18低温放电 18332.2-2001: 5.8 强制性 6.10 9 50放电性能

11、 18332.2-2001: 5.9 强制性 6.11 10 荷电保持能力 18332.2-2001: 5.10 强制性 6.12 11 安全阀工作能力 18332.2-2001: 5.11 强制性 6.13 12 循环耐久能力 18332.2-2001: 5.12 强制性 6.14 13 耐振动 18332.2-2001: 5.13 强制性 6.15 注:循环耐久能力为选做项目,在申请检验任务时应明确指出是否对此项目进行考核。 电动助力车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监督检验项目 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 标准条款 强制性/ 推荐性 检测方法 A B 1 一般标识 JB/T 1026

12、2-2001: 8.1.1.a、c、e、f 推荐性 目测 2 产品型号或规格 JB/T 10262-2001: 8.1.1.b 强制性 目测 3 蓄电池尺寸 JB/T 10262-2001:5.2 推荐性 6.4 4 2h率容量(C 2) JB/T 10262-2001:5.4 强制性 6.5 5 大电流放电性能 JB/T 10262-2001:5.5 强制性 6.6 6 荷电保持能力 JB/T 10262-2001:5.6 强制性 6.7 7 过放电 JB/T 10262-2001:5.7 强制性 6.8 8 过充电 JB/T 10262-2001:5.8 强制性 6.9 9 低温容量 JB

13、/T 10262-2001:5.9 强制性 6.10 10 循环耐久能力 JB/T 10262-2001:5.10 强制性 6.11 11 密封反应效率 JB/T 10262-2001:5.11 推荐性 6.12 12 限压阀动作 JB/T 10262-2001:5.12 推荐性 6.13 13 安全性 JB/T 10262-2001:5.13 强制性 6.14 14 耐振动 JB/T 10262-2001:5.14 强制性 6.15 15 组合一致性 JB/T 10262-2001:5.15 强制性 6.16 注:循环耐久能力、组合一致性为选做项目,在申请检验任务时应明确指出是否对这些项目进

14、行考核。 4 CCGF213.6-2008 检验项目分类原则: A 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 类较重要质量项目。 7.2 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和标识质量检验项目 项目 1、2 为标识质量检验项目,其他为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 7.3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7.3.1 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测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7.3.2 若企业标准或合同中缺少相关推荐性标准规定的重要检验项目,应按照推荐性标准规定检验该项目。 7.3.3 规格型号的判定方法。电动车动力电

15、池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标识唯一的产品规格型号,不应有其他可能造成型号混乱或误解的标识出现,否则均应判为不合格。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均按企业明示的容量值以 2 小时率进行考核。 7.3.4 对于标准或其它检验依据中对于检测项目的次序有明确规定的,应严格按照次序进行检验。 7.3.5 在任何一个项目的检测过程中,样品出现起火或爆炸等异常情况的,可以不再进行其它的检测项目,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8 判定原则 8.1 产品实物质量判定原则 经检验,样品检验结果中未出现 A 类不合格并且 B 类不合格项目不大于 1 项,检验结论为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实物质量为不合格。当产品存在 A 类项目不

16、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仅出现B 类不合格时,属于较严重不合格。 8.2 标签判定原则 经检验,样品检验结果中未出现 A 类不合格和 B 类不合格时,检验结论为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标签质量为不合格。当产品存在 A 类项目 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检验结果仅存在 B 类不合格项目时,属于较严重不合格。 8.3 产品检验结果综合判定原则 经检验,产品实物质量合格并且标识质量未出现 A 类不合格,综合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 A 类项目不合 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仅存在 B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较严重不合格。 9 异议处理复检 5 CCGF213.6-2008

17、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 、 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作出维持原检验结论的复检结论。 9.2 需对不 合格项目复检时,可以在原样上进行的,应采用原样检验。不可以在原样上进行的,可采用备用样检验。 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 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 9.3 不进行复检情况 下表情况不再进行复检。 不同类型电动车动力电池不予复检项目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不予复检项目 1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循环耐久能力、荷电保持能力 2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循环耐久能力、荷电保持能力、安全性 3 电动道路车辆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短路试验、穿刺试验、荷电保持能力、循环耐久能力 4 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 循环耐久能力、组合一致性、荷电保持能力、安全性 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行业标准 > CCGF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