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A-01C-020:2010 电气电子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信息技术设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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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附件 1: 编号: CNCA 01C 020: 2010 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信息技术设备 2010-07-19 发布 2010-12-01 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 录 1适用范围 3 2认证模式 3 3.认证的基本环节 3 3.1 认证的申请 3 3.2 型式试验 3 3.3 初始工厂检查 3 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 3.5 获证后的监督 3 4.认证实施 3 4.1 认证申请 3 4.2 型式试验 4 4.3 初始工厂检查 6 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8 4.5 认证时限 8 4.6 获证后的监督 8 5.认证证书 10 5.1 认证证书的保

2、持 10 5.2 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11 5.3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 11 5.4 认证证书的使用 12 6.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12 6.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12 6.2 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 12 6.3 加施方式 12 6.4 标志位置 13 7.收费 13 附件 1 信息技术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单元划分原则及样品数量 14 附件 2 关键元部件和材料清单及变更要求 16 表一 安全关键元部件和材料清单、检测依据标准和 随整机单独检测样品数量 19 表二 电磁兼容关键元部件清单及检测项目 21 附件 3 信息技术产品强制性认证 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26 电气电子产品类

3、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信息技术设备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微型计算机( PC)、服务器和便携式计算机、显示设备、投影仪 (机) 、机内开关电源、电源适配器、充电器、打印机、绘图仪、扫描仪、收款机、电脑游戏机、学习机、复印机 (含小型平版印刷机 )等。 2. 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 + 初始工厂检查 + 获证后监督 3. 认证的基本环节 3.1 认证的申请 3.2 型式试验 3.3 初始工厂检查 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5 获证后的监督 4. 认证实施 4.1 认证申请 4.1.1 申请单元划分 4.1.1.1 原则上按产品型号申请认证。同一 生产者( 制造商 ) 、同一型号

4、 、不同 生产企业的产品应分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 型式试验仅在一个 生产企业的样品上进行 ,必要时,其他 生产企业 应提供样品和相关资料供认证机构进行一致性核查 。 4.1.1.2 产品的电气结构、产品的 安全关键元部件和材料 完全 相同的 (以下 称 系列产品)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 ,原则上应明确同一单元内产品的具体型号 。认证时具体产品申请单元划分 原 则 见附件 1。 4.1.2 申请时需 提交的文件资料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 1)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如电源部分的电气原理图)等; 2)关键元部件和材料清单(见附件 2 表一和表二 ) ; 3)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

5、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4) 认证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及认证机构考核认定证明等材料(需要时); 5)中文使用说明书、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 6)其他需要的文件 。 4.2 型式试验 4.2.1 型式试验 样品 4.2.1.1 样品选取 原则 申请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 样品 选取 本型号样品。 以系列产品为同一申请单元申请认证时, 样品 应从 系列 产品 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型号,并且 选取 的样品应 尽可能覆盖系列产品的安全要求 和电磁兼容要求 ,不能覆盖时,还应选 取 申请单元内的其他 型号样品 做补充 差异试验。 申请整机认证时,整机内的 安全关键元部件和材料 应按对应要求单独检测 (详见附

6、件 2 表一 ) , 安全关键元部件和材料 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国家认监委规定的可为整机强制性认证承认认证结果的自愿性认证证书的,可免于单独 检测 ,但仍应提供样品和相关资料 进行 核查。 4.2.1.2 样品 真实性 通常情况, 型式试验的样品由 认证委托人 按认证机 构的要求选送 , 必要时,认证机构可采取现场抽样或者现场封样后由认证委托人送样等抽样方 式获得样品 。 认证委托人 应保证其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一致,认证机构应当对认证委托人提供样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实验室对样品真实性有疑义的,应当向认证机构说明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 4.2.1.3 样品 数量 申请单元代表性型

7、号 样 品数 量见附件 1,补充试验样品数量视代表性 型号 样品覆盖申请单元内产品的安全要求和电磁兼容要求的实际情况而定,代表性 型号 样品与补充试验样品在能覆盖申请单元内 系列产品安全要求和电磁兼容要求 的前提下,应尽可 能减少 补充试验样品 数量和 补充试验 项目。 随整机单独 检测的 安全关键元部件和材料 样品 数 量以及相关 要求见附件 2 表一。 4.2.1.4 型式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处置试验样品和 /或相关资料。 4.2.2 检测标准、项目及方法 4.2.2.1 检测标准 1) GB4943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2) GB9254信息技术设备无线电骚

8、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3) GB17625.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 发射 限值 (设备每相输入电流 16A) 注:上述标准适用版本 及要求按照国家认监委 关于执行相关标准要求的 公告执行。认证委托人应通过查 询 网站等方式主动获取相关标准版本更新信息和认证检测标准执行要求(国家认监委网站: ; 国家标准委网站 : ) 。 4.2.2.2 检测项目 1) 安全检测项目 产品的安全检测项目原则为 GB4943 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2) 电磁兼容 检测项目 产品的电磁兼容检测项目原则为 GB9254 和 GB17625.1 规定的全部适用项 目。 注:收款机不适用 GB17625.1; 电脑游戏

9、机、学习机不适用 GB9254、GB17625.1 4.2.2.3 检测方法 依据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以及其引用的检测方法和 /或标准进行检测。 4.2.3 型式试验 报告 型式试验结束后,实验室 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型式试验项目部分不合格时,允许 认证委托人 进行整改;整改应在认证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视为 认证委托人 放弃申请; 认证委托人也可主动终止申请。 认证机构按照规定的内容组织制定统一的型式试验报告格式。型式试验报告内容应准确、清晰、完整,并 包含 对 申请单元内所有产品和认证相关信息的描述。 认证机构/ 实验室 应及时向认证委托人提供 型式试验报告 ,认证委托人

10、应保证在其 生产企业 内能获得完整有效的 型式试验报告 。 4.3 初始工厂检查 4.3.1 检查内容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4.3.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按照确保产品一致性、促进认证结果持续有效的原则,由认证机构针对 工厂的“职责和资源,文件和记录,采购和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例行和确认检验,检验试验仪器设备,不合格品的控制,内部质量审核,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包装、搬运和储存”等内容制定相应产品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实施细则,报国家认监委备 案后公布实施。此外 ,还 应按照信息技术产品强制性认证 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见附件 3)进行核查。

11、4.3.1.2 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 按照每个 生产者( 制造商 ) 、每种产品至少抽取一件样品 进行一致性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 内容包括目证试验和 核实以下内容: 1)认证产品的铭牌和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以及 认证委托人、 生产者(制造商)、生产 企业 的信息 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 2) 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为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测试时的样机一致 ; 3) 直插式 AC 适配器的插头尺寸应符合 GB1002 要求的结构形状。 4) 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元部件和材料应与型式试验时 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一致。

12、 目证试验时,安全性能按 GB4943 标准中型式试验的试验要求至少进行下列适用试验: 类设备 耐压试验 接地电阻 类设备 耐压试验 对电磁兼容性能可采取现场 目证 试验 ,也可核查确认检验记录。 4.3.1.3 检查 范围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 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所有加工场所 。 4.3.2 初始工厂检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 , 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根据需要 , 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也可以同时进行。 工厂检查原则上应在型式试验结束后一年内完成,否则应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初始工厂检查时,工厂应生产申 请认证范围内的产品。 工厂检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

13、,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和分布,一般为 1 至 4 个人日。 4.3.3 检查结论 检查组向认证机构报告检查结论。工厂检查存在不符合项时,工厂应在认证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整改, 认证机构(检查组) 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 验证。 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按工厂检查结论不合格处理。 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认证机构对型式试验 结论 、工厂检查 结论 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颁发认证证书 。 型式试验结论、工厂检查结论任一不合格的,认证机构不予批准认证申请,认证终止。 4.5 认证时限 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认证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的工作日,其中包括型式试验时间 、工厂检查时间

14、及 工厂检查后提交报告时间、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时间 、 证书制作时间。 型式试验时间一般为整机 30 个工作日(因检测项目 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当 安全关键元部件和材料 需要 单独检测时,按 安全 关键元部件和材料 所需的 最长检测时间计算(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起计算)。 工厂检查后提交报告时间一般为 5 个工作日,以 检查 员完成现场检查,收到 生产企业递交的符合要求的 不合格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 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时间 一般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 4.6 获证后的监督 4.6.1 获证后监督的内容 获证后监督包括年度 跟踪检查,以及认证机构对其认证的产品实施

15、的跟踪调查。 4.6.2 年度 跟踪 检查 认证机构在进行常规年度跟踪检 查时,应优先安排在企业的生产季度内进行,并应优先采用不预先通知被检查方的方式进行检查。 特殊跟踪检查原则上采取不预先通知被检查方的方式进行检查。 同一生产场地、不同 生产者(制造商) ,应 分别 接受 跟踪 检查。 认证委托人应在规定的周期内接受 跟踪检查 ,否则按不能接受 跟踪检查 处理。 4.6.2.1 跟踪检查 频次 一般情况下,从初始 工厂检查 起,每 12 个月内 至少进行一次 跟踪 检查。 认证机构应根据获证产品的安全等级、产品质量稳定性以及产品生产企业的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情况等因素,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

16、行跟踪 检查的分类管理,确定合理的跟踪检查频次。 4.6.2.2 跟踪检查 内容 年度跟踪检查包括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复查 和 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必要时抽取样品送 实验室 检测,见 4.6.3。 认证机构根据工厂 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实施细则 的要求 , 对工厂进行 质量保证能力复查 。 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的内容与工厂初始检查时的产品一致性检查内容基本相同 。 此外,还应按照信息技术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见附件 3)进行核查,以及 检查 “CCC”标志 和 认证证书的使用 情况 。 4.6.2.3 跟踪检查 时间 工厂 跟踪检查 时间根据获 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

17、生产规模和分布,一般为 1 至 2 个人日。 4.6.2.4 跟踪检查 结论 检查组向认证机构报告 跟踪 检查结论。 跟踪 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检查组直接向认证机构报告不合格结论;发现 不符合项的,工厂应在 40 个工 作日内完成整改 ,认证机构 (检查组) 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 验证 ;未能按期完成整改 或整改不符合要求 的,按 跟踪 检查结论不合格处理。 4.6.3 抽样检测 需要时,由认证机构组织实施抽样检测 , 抽样 检测的样品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在 市场 /企业销售网点现场、生产线末端、仓库等 场所 随机抽取。同种产品抽样检测的数量为 1 台。 抽样检测由认证机构指定的

18、实验室 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 认证型式试验检测项目均可作为 抽样检测项目,认证机构可针对不同产品的不同情况 , 以及其对产品安全性或电磁兼容性的影响程度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检测。 4.6.4 跟踪检查 结果的评价 年度跟踪检查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不合格的,按照 5.3 规定执行。 4.6.5 认证机构的跟踪调查 认证机构 应根据认证认可条例的要求对其认证的产品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并根据跟踪调查的结果对认证证书的状态进行相应的处理。 5. 认证证书 5.1 认证证书的保持 5.1.1 证书的有效性 原则上,认证证书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内,证书的有效性依赖认证机

19、构定期的 跟踪检查 获得保持 。 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使用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90 天内申请办理。 5.1.2 认证产品的变更 5.1.2.1 变更的申请 获证后的产品,如果其 使用的 关键 元部件和材料 的 控制 参数 ( 见附件 2表一和表二 ) 或涉及安全 /电磁兼容的设计、电气结构 等 发生变更 , 或认证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发生变更 时 , 应向认证机构 申请 变更 批准 /备案。 5.1.2.2 变更批准 认证机构根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可以 批准变更或需进行 样品 测试 /工厂检查 ,如需 样品测试 /工厂检查 ,测试 /检查 合格

20、后方能 批准 变更。原则上,应以最初进行全项型式试验的 代表性 型号 样品 为变更评价的基础。变更经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5.1.2.3 变更 备案 变更备案指由生产者(制造商) /生产企业任命 /授权 的认证技术负责人对拟备案的内容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备案要求的,向认证机构备案后实施,具体 要求见附件 2。 如生产者(制造商) /生产企业无经认证机构 考核认定 的认证技术负责人,则不适用 变更备案, 按 5.1.2.2 执行 。 5.2 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5.2.1 扩展程序 认证委托人需要 扩展已经获得认证产品单元的覆盖 范围时,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 认证委托人 提供扩

21、展 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 , 认证机构核查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包括标准版本的有效性,针对差异做补充 试验 或 工厂检查,并根据 认证委托人 的要求单独颁发认证证书或换发认证证书。 原则上,应以最初进行全项型式试验的 代表性 型号 样品 为扩展的基础。 5.2.2 试验及 样品要求 按 4.2 的 相关 要求 执行 。 5.3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和撤销 依据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和 强 制性产品 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和撤销实施规则 及 认证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证书暂停、申请恢复证书的,认证机构 原则上 应按初始工厂检

22、查的要求对工厂进行检查,必要时,抽取样品进行试验。 认证机构应采取适当方式对外 公告被注销、暂停、撤销的认证证书。 5.4 认证证书的使用 认证证书的使用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 6.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认证委托人必须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 6.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认证涉及电气安全及电磁兼容时,所使用的认证标志为: 认证仅涉及电气安全时,所使用的认证标志为: 6.2 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 本规则覆盖的产品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变形认证标志。 6.3 加施方式 可以采用国家认监委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标志、模压或铭牌印刷三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 6.4 标志位置 应

23、在产品本体明显位置上加施认证标志。 7. 收费 认证收费由认证机构和 实验室 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收取。 附件 1 信息技术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单元划分 原则及样品数量 序号 产品名称 单 元划分原则 认证依据标准 代表性型号 样品 数量 1 微 型 计 算 机( PC)、服务器 1) 按 供电方式,安全结构、产品类型等划分申请单元; 2)单电源供电和多电源供电的设备划分申请单 元; 3)一体机按屏尺寸划分申请单元 GB4943 GB9254 GB17625.1 2 台 1 台(认可 CB) 2 自助服务终端 1)按 安全结构、产品类型划分申请单元; 2) 按 整机供电方式(各模块统一供电 /各模块

24、独立供电 /部分模块统一供电,部分模块单独供电) 划分申请单元; GB4943 GB9254 GB17625.1 2 台 1 台(认可 CB) 3 便 携 式 计 算机、掌上电脑 1) 按 供电方式,安全结构、产品类型等划分申请单元; 2) 按输入电压不同划分申请单元; 3)按屏尺寸不同划分申请单元; GB4943 GB9254 GB17625.1 2 台 1 台(认可 CB) 4 显示设备 1) 按 供电方式,安全结构、产品类型等划分申请单元; 2) 不同类型的显示方式划分申请单元(如,液晶、 LED、等离子等); 3)按屏尺寸不同划分申请单元; GB4943 GB9254 GB17625.

25、1 2 台 1 台(认可 CB) 5 投影仪、投影机 1) 按 供电方式,安全结构、产品 类型等划分申请单元; 2)投影方式不同划分申请单元; GB4943 GB9254 GB17625.1 2 台 1 台(认可 CB) 6 打印设备 、 绘图仪 1)按 供电方式,安全结构、产品类型等划分申请单元; 2) 打印方式不同划分申请单元(如点阵打印、激光、喷墨、静电、热敏等) GB4943 GB9254 GB17625.1 2 台 1 台(认可 CB) 7 复印机 1)按供电方式,安全结构、产品类型划分申请单元; 2)复印方式不同划分申请单元 GB4943 GB9254 GB17625.1 2 台

26、1 台(认可 CB) 8 扫描仪 1)按 供电方式,安全结构、产品类型等划分申请单元; 2) 扫描方式不同划分申请单元 GB4943 GB9254 GB17625.1 2 台 1 台(认可 CB) 9 电源(含机内开关电源、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等) 1) 按工作方式分为:线性电源、开关电源划分申请单元; 2) 按功能分为: AC/DC、 AC/AC、 DC/DC、 DC/AC,划分申请单元; 3) 电路原理及电气布局,外型尺寸 、产品结构等划分申请单元; GB4943 GB9254 GB17625.1 2 台 * 1 台(认可 CB) * a)选送功率最大的并根据系列产 品的特点补送输出电压最高

27、及输出电流最大的型号进行试验; b) 如果最大、最小输出功率超过一倍,则补送最小功率样品 1 台; C)当一个系列产品所包括的功率,输出电压,输出 电流规格型号较多(超过 100 个),则应根据系列产 品的特点分别送最大输出功率,中间输出功率和最 小输出功率样品,且每个功率上应包括最大输出电 流和最大输出电压; 10 电脑游戏机、学习机 1)按 供电方式,安全结构、产品类型等划分申请单元 GB4943 2 台 1 台(认可 CB) 11 收款机 1)按 供电方式,安全结构、产品类型等划分申请单元 ; GB4943 GB9254 2 台 1 台(认可 CB) 附件 2 关键元部件和材料清单及变更

28、要求 安全关键元部件和材料清单及变更要求见表一 ,电磁兼容关键元部件清单及变更要求见 表二。 关键元部件和材料(以下简称关键件)的分类说明如下: 一、 A 类关键件的变更程序 A 类关键件的变更应经过认证机构的批准。 二、 B 类关键件的变更程序 B 类关键件的变更,符合本附件 第三部分规定的条件时,可适用简化流程;否则应经过认证机构的批准。 三、 简化流程 简化流程是指变更关键件时,仅须向认证机构 备案 的流程。 适用简化流程,应 同时 具备以下条件 : 1. 变更的关键件属于 B 类 。 2. 对于 B 类安全关键件, 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国家认监委规定的可为整机强制性认证承认认证结

29、果的自愿性认证目录的,应获得有效的强 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国家认监委规定的可为整机强制性认证承认认证结果的自愿性认证证书,其他 B 类安全关键件应提供认证机构认可的自愿性认证证书 /符合相应标准 (见表一) 的 CNAS 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且变更内容仅涉及型号、生产企业、制造商,不涉及技术参数 (如规格 /额定值、燃烧等级等 )、外形、材料、及安装尺寸、安装方式和工艺的变更 。 对于 B 类电磁兼容关键件, 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应获得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含相关电磁兼容 性能 认证),其他 B 类电磁兼容关键件的控制参数发生变更时,应提供符合相应标准 检测项目(见表二)要

30、求 的 CNAS 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电磁兼容检测报告 。 3. 有 符合 下述 要求的 强制性产品 认证技术负责人 (以下简称认证技术负责人) : 认证技术负责人由生产者(制造商)(若为 ODM 生产,则由生产企业)任命 /授权,并经认证机构考核认定;认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独立行使其职能的权力及能力;认证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它生产者(制造商)( 若为ODM 生产,则不得兼任其它生产企业)的认证技术负责人;认证技术负责人变更时,生产者(制造商) /生产企业应报认证机构并重新申请考核认定。 认证技术负责人的职责:负责企业内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元部件和材料的变更备案审核;负责按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及时向

31、认证机构申请变 更批准 /备案,确保备案信息准确;负责填写变更备案记录,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保存变更批准 /备案记录;负责生产企业及其获证产品的一致性。 4. 生产者(制造商)和生产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 四、 其他 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件的变更应由认证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保存 变更记录。 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件变更时,误报、漏报视为变更无效,并视同擅自变更关键件。认证机构一经发现违规变更的情况,应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细则及认证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提供虚假变更信息的 , 视为擅自变更关键件,认证机构应撤销其认证证书。 表一 安全关键元部件和材料

32、清单、检测依据标准和随整机 单独检测样品 数量 序号 关键件名称 控制参数 检测依据 标准 样品数量 分类 1 电线组件 型号、规格、制造商、生产企业 GB15934 12 组 B 电源插头 型号、规格、制造商、生产企业 GB1002 GB2099.1 12 个 B 电源线 型号、规格、制造商、生产企业 GB5023.5 GB5013 50 米 B 器具耦合器(含连接器) 型号、规格、制造商、生产企业 GB17465.1 GB17465.2 12 套 B 2 机内电源单元 型号、规格、制造商、生产企业 GB4943 2 个 A 3 小型熔断器: 小型管状熔断体 超小型熔断体 型号、规格、熔断特

33、性、分断能力、制造商、生产企业 GB9364.1 GB9364.2 GB9364.1 GB9364.3 48 个 66/51 个 B 熔断器座 型号、规格、制造商、生产企业 GB9364.6 27 个 B 4 热熔断体 型号、规格、制造商、生产企业 GB9816 60 个 B 热断路器 型号、规格、制造商、生产企业 GB14536 5 个 A 5 隔离变压器 型号、规格、制造商、生产企业 GB4943 GB19212.1 GB19212.5 GB19212.7 GB19212.18 4 个(其中 1 个是未封装的) A 骨架 材料牌号、燃烧等级、制造商 GB4943 骨架材料样条 5 条或随变

34、压器 A 绝缘胶带、绝缘线 材料牌号、厚度,耐压值 GB4943 随变压器 6 抑制射频干扰固定电感器骨架(热固性除外) 型号、规格、制造商 GB4943 3 个 A 7 抑制无线电干扰电容器(隔离、跨线、X 类、 Y 类电容器) 型号、规格、制造商、生产企业 GB/T14472 58 个 B 8 隔离电阻器 (含跨接在开关触点间隙上的电阻器、泄放电阻器 ) 型号、规格、安装工艺、制造商、生产企业 GB8898 10 个 B 序号 关键件名称 控制参数 检测依据标准 样品数 量 分类 9 熔断电阻 型号、规格、安装工艺、制造商 GB4943 10 个 B 10 压敏电阻器 /电涌抑制器 型号、

35、规格、制造商 GB4943 GB/T10193 GB/T10194 随整机考核 B 11 PTC 热敏电阻 型号、规格、制造商 GB/T7153 限流用热敏电阻器 85 只 加热元件用热敏电阻器 75 只 浪涌电流用热敏电阻器 65 只 温度敏感用热敏电阻器 85 只 B 12 印制板基材 /成品板 材料牌号、燃烧等级、制造商 GB4943 样条 13mm130mm 实际厚度 10 条 /成品板 3 块 B 13 外壳材料、装饰件材料 材料牌号、燃烧等级、制造商 GB4943 样条 13mm130mm 实际厚度 10 条 /外壳 3 个 A 14 器具开关(含继电器开关) 型号、规格、制造商、

36、生产企业 GB15092.1 7 个 B 15 安全联锁装置 型号、规格、制造商 GB4943 随整机考核 A 16 调制解调 卡 GSM/CDMA/WCDMA/TD-SCDMA/CDMA2000无线网卡 型号、制造商、生产企业 GB4943 随整机考核 B 17 光电耦合器 型号、规格、制造商 GB4943 随整机考核 A 18 整件滤波器 型号、规格、制造商、生产企业 GB/T15287 GB/T15288 * 按不同重量为 16/12/6/3 个(元件已认证), 42/32/16/8 个(元件未认证) B 19 显象管 型号、尺寸、规格、制造商、生产企业 GB8898 12 只 B 20

37、 高压组件及显象管座 型号、规格、制造商 GB8898 3 套 B 21 直流风扇 型号、尺寸、规格、制造商 GB4943 随整机考核 A 22 电池 (原电池除外,考核电池保护电路) 型号、规格、制造商、生产企业 GB4943 随整机考核 A 23 激光单元 型号、激光功率等级、制造商 GB7247 部件考核 /随整机考核 B 24 逆变板 /逆变变压器 型号、规格、制造商 GB4943 随整机考核 A 说明: 1、上述标准自动适用其现行有效版本,如遇特殊情况,由国家认监委另行说明; 2、若整机中含有 CCC 目录 内的产品或元部件 且上表未列出的 ,应补充相关信息并按照 B 类关键件考核

38、; 3、序号 18 *仅采用 GB/T15288 中的有关安全性能部分 的要求。 表二 电磁兼容关键 元部 件清单及检测项目 产品名称 关键件名称 控制参数 分类 检测项目 微型计算机、服务器 CPU 主频(同一核数最高频率)、核数、 制造商 A 辐射骚扰 主板 型号 /唯一标识、电路布线(照片)、制造商 A 辐射骚扰、电信端口传导共模骚扰(如果具有电信端口) 金属或有 EMI 涂料的机箱 外形结构尺寸、型号 /唯一标识、材料、制造商 A 辐射骚扰 整件滤波器 型号、规格、制造商 A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 30-1000MHz 辐射骚扰、谐波电流 显卡 型号、规格、制造商 A 辐射骚扰 以太网卡

39、 型号、规格、制造商 A 电信端口传导共模骚扰 机内电源 单元(无 CCC证书) 谐波抑制器 型号、规格、制造商 A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谐波电流 抑制射频干扰固定电感器 型号、规格 A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 30-1000MHz 辐射骚扰、谐波电流 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 型号、规格 B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 30-1000MHz 辐射骚扰 机内电源单元 型号、规格、 生产企业 B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 30-1000MHz 辐射骚扰、谐波电流 I/O 卡(以太网卡、显卡除外) 型号、规格、制造商 B 辐射骚扰 便携式计算机 、 一体机 CPU 主频(同一核数最高 频率)、核数、制造商 A 辐

40、射骚扰 主板 型号 /唯一标识、电路布线(照片)、制造商 A 辐射骚扰、电信端口传导共模骚扰(如果具有电信端口) 整件滤波器 型号、规格、制造商 A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 30-1000MHz 辐射骚扰、谐波电流 机内电源单元(无 CCC证书) 谐波抑制器 型号、规格、制造商 A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谐波电流 抑制射频干扰固定电感器 型号、规格 A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 30-1000MHz 辐射骚扰、谐波电流 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 型号、规格 B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 、 30-1000MHz 辐射骚扰 电源适配器 型号、规格、 生产企业 B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 30-1000MHz 辐射骚扰

41、、谐波电流 I/O 卡(显卡、以太网卡除外) 型号、规格、制造商 B 辐射骚扰 显卡 型号、规格、制造商 A 辐射骚扰 以太网卡 型号、规格、制造商 A 电信端口传导共模骚扰 逆变器 型号、规格 A 30-1000MHz 辐射骚扰 LCD 控制电路 型号、制造商 A 辐射骚扰 显示屏(含 LCD 控制电路) 型号、屏尺寸、制造商 A 辐射骚扰、谐波电流 显示屏(不含 LCD 控制电路) 型号、屏尺寸、制造商 B 谐波电流 掌上电脑 CPU 主频(同一核数最高频率)、核数、 制造商 A 辐射骚扰 主板 型号 /唯一标识、电路布线(照片)、制造商 A 辐射骚扰 电源适配器 型号、规格、 生产企业

42、B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 30-1000MHz 辐射骚扰 显示器、投影仪 主板 主频、核数、制造商 A 辐射骚扰、电信端口传导共模骚扰(如果具有电信端口) 机内电源单元 型号、规格、 生产企业 A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 30-1000MHz 辐射骚扰、谐波电流 整件滤波器 型号、规格、制造 商 A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 30-1000MHz 辐射骚扰、谐波电流 机内 电源单元(无 CCC证书) 谐波抑制器 型号、规格、制造商 A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谐波电流 抑制射频干扰固定电感器 型号、规格 A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 30-1000MHz 辐射骚扰、谐波电流 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 型号、规格

43、B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 30-1000MHz 辐射骚扰 电源适配器 型号、规格、 生产企业 B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 30-1000MHz 辐射骚扰、谐波电流 逆变器 型号、规格 A 30-1000MHz 辐射骚扰 LCD 控制电路 型号、制造商 A 辐射骚扰 显示屏(含 LCD 控制电路) 型号、屏尺寸、制造商 A 辐射骚扰、谐波电流 显示屏(不含 LCD 控制电路) 型号、屏尺寸、制造商 B 谐波电流 打印设备、绘图仪、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 主板 型号 /唯一标识、电路布线(照片)、制造商 A 辐射骚扰 控制板 型号 /唯一标识、制造商 A 辐射骚扰 电信接口电路板 型号 /唯

44、一标识、接口方式、 传输速率 、制造商 A 电信端口传导共模骚扰 机内电源单元 型号、规格、生产企业 A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 30-1000MHz 辐射骚扰、谐波电流 整件滤波器 型号、规格、制造商 A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 30-1000MHz 辐射骚扰、谐波电流 电源适配器 型号、规格、生产企业 B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 30-1000MHz 辐射骚扰、谐波电流 机内 电源单元(无 CCC证书) 谐波抑制器 型号、规格、制造商 A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谐波电流 抑制射频干扰固定电感器 型号、规格 A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 30-1000MHz 辐射骚扰、谐波电流 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 型号、规格 B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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