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运行期间工作人员辐射防护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陆上固定式水冷反应堆核电厂装载核燃料后的调试、运行以及检查、试验、维修、电厂改造和放射性废物管理等生产活动及核事故应急响应中工作人员的照射控制。核电厂厂址选择、设计、建造和退役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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