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GDW 11023.4 2017 代替 Q/GDW 11023.4-2013 直属单位 劳动定员 第4 部分:金融企 业 Work and personnel quota of subordinate units of State Grid Corporation of China Part 4: Financial company 2017 - 08 - 04 发布 2017 - 08 -04 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 发 布 ICS 29.240 Q/GDW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GDW 11023.4 2017 I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 范性
2、引用 文件 1 3 术 语和 定义 1 4 定 员标 准 2 5 统 计台 账与 定员 测算 表 . 11 编制说 明 16 Q/GDW 11023.4 2017 II 前 言 为加强 直属 单位 “三 定” 管理工 作, 优化 人力 资源 配置, 促进 劳动 效率 和经 济效益 的不 断提 升, 全 面提升 直属 单位 发展 能力 和管理 水平 ,根 据 金 融企 业 业务 范围 和业 务发 展情 况, 制 定本 部分 。 直属 单位 劳动 定员 标 准分为4个 部分 : 第1部 分: 科研 教培 单 位; 第2部 分: 专业 公司 ; 第3部 分: 产业 公司 ; 第4部 分: 金融 企业
3、 。 本部分 为 直属 单位 劳动 定员 标准 的第4部 分。 本部分 代替Q/GDW 11023.4 2013 ,与Q/GDW 11023.4 2013 相比 ,主 要差 异如 下: 增 加了 金融 企业 内设 机构负 责人 职数 标准 ; 修 改了 银行 业务 、 财 产保险 业务 、 保 险经 纪业 务、 证 券业 务、 信托 与资 产 管理业 务等 定员 标准 ; 删 除了 期货 业务 定员 项目。 本部分 由国 家电 网公 司人 力 资源 部提 出并 解释 。 本部分 由国 家电 网公 司科 技部归 口。 本部分 起草 单位 : 国 网能 源研究 院、 中国 电力 财务 有限公 司、
4、 英大 泰和 财产 保险股 份有 限公 司、 英 大长安 保险 经纪 集团 有限 公司、 英大 国际 信托 有限 责任公 司、 英大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 本部分 主要 起草 人: 吕春 泉、 姚 国平 、 郭 松山 、 卢 松、 赵 濛、 史小 鹂 、 陈浩 、 李晓 峰、 邱爱 超、 李 华明 。 本部分2013 年11 月首 次发 布,2016年12月 第一 次修 订。 本部分 在执 行过 程中 的意 见或建 议反 馈至 国家 电网 公司科 技部 。 Q/GDW 11023.4 2017 1 直 属单位 劳动定员 第 4 部分 : 金融 企业 1 范围 本部分 规定 了 金 融企
5、业 在 人员配 置方 面遵 循的 一般 原则和 要求 。 本部分 适用 于国 家电 网公 司直属 单位 金融 企业 银行 业务的 劳动 定员 管理 以及 银行、 财产 保险 、 保 险 经纪、 证券 、信 托与 资产 管理等 业务 的本 部机 构及 各级负 责人 职数 管理 。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 仅 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 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其最 新版 本( 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 适用 于本 文件 。 银监发 2006 76号 商 业银行 合规 风险 管理 指引
6、银监发 2007 42号 商 业银行 操作 风险 管理 指引 银监发 2014 40号 商 业银行 内部 控制 指引 银 监发 2016 51号 银 行业金 融机 构内 部审 计指 引 保监发 2009 1号 保 险 公司管 理规 定 保监发 2010 2号 保 险 公司董 事、 监事 和高 级管 理人员 任职 资格 管理 规定 保监发 2007 32号 关 于规范 财产 保险 公司 电话 营销专 用产 品开 发和 管理 的通知 保监会 令2009年第6 号 保 险经纪 机构 监管 规定 保监会 令2009年第7 号 保 险公估 机构 监管 规定 证监会 令第88号 证 券公 司董事 、监 事
7、和 高级 管理 人员任 职资 格监 管办 法 银监会 令2007年第2 号 信 托公司 管理 办法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主席 令第 三十五 号 中华 人 民 共和 国保险 法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主席 令第 四十三 号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法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主席 令第 五十号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信托法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3.1 年均资 产总 额 average annual total assets 年初资 产总 额与 年末 资产 总额的 平均 值。 3.2 保险 insurance 投保人 根据 合同 约定 , 向 保险人 支付 保险
8、费, 保险 人对于 合同 约定 的可 能发 生的事 故因 其发 生所 造 成的财 产损 失承 担赔 偿保 险金责 任, 或者 当被 保险 人死亡 、 伤 残、 疾病 或者 达到合 同约 定的 年龄 、 期 限Q/GDW 11023.4 2017 2 时承担 给付 保险 金责 任的 商业保 险 行 为。 3.3 保险经 纪人 insurance brokers 基于投 保人 的利 益, 为投 保人与 保险 人订 立保 险合 同提供 中介 服务 ,并 依法 收取佣 金的 机构 。 3.4 保险公 估机 构 insurance assessors 接受委 托 , 专 门从 事保 险 标的或 者保 险
9、事 故评 估 、 勘验 、 鉴 定 、 估 损理 算等 业务 , 并 按约 定收 取报 酬的机 构。 3.5 证券 security 是多种 经济 权益 凭证 的统 称, 也 是 专 门的 种类 产品 , 是用来 证明 券票 持有 人享 有的某 种特 定权 益的 法律凭 证。 3.6 信托 trust 委托人 基于 对受 托人 的信 任,将 其财 产权 委托 给受 托人, 由受 托人 按委 托人 的意愿 以自 己的 名义 , 为受益 人的 利益 或者 特定 目的, 进行 管理 或者 处分 的行为 。 3.7 插值法 interpolation 按已确 定的 两数 值和 与之 对应的 定员 人数
10、 之间 的比 例, 计 算在 两数 值之 间的 某 个数值 相对 应的 定员 人数的 一种 方法 。 其 计算 公式为 : 定 员下 限 (定 员上限-定 员下 限) ( 相 关因素 实际 值- 相关 因素 下 限)/ (相 关因 素上 限-相 关因素 下限 ) 。 4 定员标 准 4.1 银行业 务 4.1.1 区域分 公司 本部 定员 总量 4.1.1.1 工作要 项 具体包 括以 下内 容: a) 为分公 司所 在地 国网 分部 、省公 司及 国网 系统 内成 员单位 提供 金融 服务 ; b) 协助公 司总 部管 理区 域内 省级分 公司 (业 务部 )运 营活动。 4.1.1.2 岗
11、位类 别 管理类/金 融业 务管 理, 技 术类/ 金融 运营 技术 。 4.1.1.3 定员标 准 对区域 分公 司本 部定 员(Y )进行 计算 。计 算方 法 见 式(1 )。 Q/GDW 11023.4 2017 3 (1) 式中: Y 区域 分公 司本 部定 员 ; K 区域 分公 司年 均资 产 总额, 单位 :亿 元。 4.1.1.4 补充规 定 具体包 括以 下内 容: a) 区域公 司本 部定 员包 括结 算业务 和客 户服 务定 员, 各 业务具 体定 员数 量按 照对 应业务 定员 标准 计算; b) 银行业 务工 作要 项和 定员 标准应 符合 银监 发 2006 76
12、 号、 银监 发 2007 42 号 、 银监 发 2014 40 号 、银 监发 2016 51 号文中 的 相 关规 定。 4.1.2 省级分 支机 构定 员总 量 4.1.2.1 工作要 项 具体包 括以 下内 容: a) 为省级 分支 机构 所在 地省 公司及 国网 系统 内成 员单 位提供 金融 服务 ; b) 省级分 支机 构运 营管 理。 4.1.2.2 岗位类 别 管理类/金 融业 务管 理, 技 术类/ 金融 运营 技术 。 4.1.2.3 定员标 准 对省级 分支 机构 定员 (P ) 进行计 算。 计算 方法 见式 (2)。 50 22 50 30 19 30 16 K
13、K K P(2)式中: P 省级 分支 机构 定员 ; K 省业 务部 年均 资产 总 额,单 位: 亿元 。 4.1.2.4 补充规 定 具体包 括以 下内 容: a) 省 业 务 部 定员 包 括 结算 业务 和 客 户 服务 定 员 ,各 业务 具 体 定 员数 量 按 照对 应业 务 定 员 标准 计 算; b) 银行业 务工 作要 项和 定员 标准应 符合 银监 发 2006 76 号、 银监 发 2007 42 号 、 银监 发 2014 40 号 、银 监发 2016 51 号文中 的 相 关规 定。 300 40 300 200 37 200 150 35 150 32 K K
14、 K K YQ/GDW 11023.4 2017 4 4.2 财产保 险 4.2.1 用工总 量控 制模 型 4.2.1.1 工作要 项 具体包 括以 下内 容: a) 财产保 险产 品的 开发 、销售 ; b) 财产保 险的 承保 、理 赔和 客户服 务工 作 ; c) 公司 及 分支 机构 运营 管理 。 4.2.1.2 岗位类 别 经营类 ,管 理类 ,技 术类/ 金融研 发技 术、 金融 运营 技术、 金融 营销 技术 。 4.2.1.3 定员标 准 对用工 总量 控制 指导 模型 进行计 算。 计算 方法 见式 (3)。 y b R C b R C U 1 1 2 0 2 1 0 1
15、(3) 式中: U 用工 总量 控制 指导 定员; C1 国网 业务 保险 业务 收入, 计算 单位 :万 元 ; C2 市场 业务 保险 业务 收入, 计算 单位 :万 元 ; R0 人均 保费 核定 值, 按财险 行业 年先 进人 均产 值, 取 118 万元/人 ,人 均 保费核 定值 将根 据同 行业市 场先 进水 平进 行调 整 ; y 当劳 动生 产率 增长 率大 于 0 时,y 取劳 动生 产率增 长率 ,小 于等 于0 时,y 取0 ; b1 ,b2 调节 系数 ,分 别取 2.5 :1。 4.2.1.4 补充规 定 财产保 险工作 要项 和定员 标准应 符合 中 华人 民共和
16、 国主席 令第三 十五 号、保 监发2009 1号、 保 监发2010 2 号、 保监 发 2007 32 号文 中的 相关 规定。 4.2.2 分支机 构中 后台 4.2.2.1 工作要 项 具体包 括以 下内 容: a) 财产保 险产 品的 销售 管理 ; b) 财产保 险的 承保 、理 赔和 客户服 务工 作 ; c) 分支机 构运 营管 理。 4.2.2.2 岗位类 别 经营类 ,管 理 类 ,技 术类/ 金融研 发技 术、 金融 运营 技术、 金融 营销 技术 。 4.2.2.3 定员标 准 分支机 构中 后台 定员 标准 见表1 。 Q/GDW 11023.4 2017 5 表1
17、分支机 构中 后台 定员 标准 类别 第 1 档 第 2 档 第 3 档 第 4 档 省分公司本部 后台管理 12 14 16 18 中台业务 13 18 24 31 小计 25 32 40 49 计划单列市分公司本部 后台管理 8 9 10 11 中台业务 11 14 17 20 小计 19 23 27 31 中心支公司 后台管理 5 6 7 8 中台业务 9 10 11 12 小计 14 16 18 20 支公司(营销服务部) 后台管理 1 1 2 2 中台业务 3 4 5 6 小计 4 5 7 8 4.2.2.4 补充规 定 具体包 括以 下内 容: a) 省分公 司: 第 1 档(1.
18、5 亿元及 以下 ) 、第 2 档(1.5 3 亿) 、第 3 档(3 5 亿) 、第 4 档(5 亿以上 ) ; b) 计划单 列市 分公 司: 第 1 档(1 亿 元及 以下 ) 、第 2 档(1 2 亿) 、第 3 档(2 3.5 亿 ) 、第4 档(3.5 亿 以上 ) ; c) 中心支 公司: 第 1 档(5000 万及 以下 ) 、 第2 档(5000 万1 亿) 、 第 3 档(1 1.5 亿 ) 、 第4 档(1.5 亿 以上 ) ; d) 支公司 (营 销服 务部) : 第1 档(1000 万及 以下) 、 第2 档(1000 3000 万) 、 第3 档(3000 5000
19、 万) 、 第4 档(5000 万以上 ) ; e) 省分公 司负 责人 职数 标准 : 年 保费 收入 、 用工 人数 均分别 在 2 亿、200 人 及 以上的 , 机构 负责 人职 数3 人 ; 新设机 构负 责人职 数 1 人 ; 其他 机构 负责人 职 数 2 人 。 计 划单 列市分 公司 负 责 人 正职比 照英 大财 险中 层副 职管理 。 4.3 保险经 纪 4.3.1 保险中 介 4.3.1.1 工作要 项 协助客 户进 行全 面科 学风 险评估 的基 础上 ,拟 定投 保方案 ,提 供从 选择 保险 公司、 办理 投保 手续 、 协助被 保险 人索 赔等 一系 列的保 险
20、中 介服 务。 4.3.1.2 岗位类 别 管理类/金 融业 务管 理 , 技 术类/ 金融 营 销 技术 。 4.3.1.3 定员标 准 Q/GDW 11023.4 2017 6 对保险 中介 定员 (T )进 行 计算。 计算 方法 见式 (4 )。 y A S A S A S T 1 1 3 3 2 2 1 1(4) 式中: T 保险 中介 定员 ; S1 保险 中介 中股 东业 务收入 ,计 算单 位: 万元 ; S2 保险 中介 中与 股东 关联的 市场 业务 收入 ,计 算单位 :万 元 ; S3 保险 中介 中纯 市场 业务收 入, 计算 单位 :万 元 ; A1 行业 先进 人
21、均 产值 ,取 340 万元/ 人; A2 行业 既有 股东 又有 市场业 务单 位平 均先 进人 均产值 , 取 165 万元/人 ; A3 行业 纯市 场单 位人 均产值 , 取 90 万元/ 人; y 当劳 动生 产率 增长 率大 于 0 时,y 取劳 动生 产率增 长率 ,小 于等 于0 时,y 取0 。 4.3.1.4 补充规 定 保险中 介工 作要 项和 定员 标准应 符合 保监 会令2009 年第6 号文 中的 相关 规定 。 4.3.2 保险公 估 4.3.2.1 工作要 项 具体包 括以 下内 容: a) 保险标 的承 保前 和承 保后 的检验 、估 价及 风险 评估 ; b
22、) 保险标 的出 险后 的查 勘、 检验、 估损 理算 及出 险保 险标的 残值 处理 。 4.3.2.2 岗位类 别 管理类/金 融业 务管 理, 技 术类/ 金融 营销 技术 。 4.3.2.3 定员标 准 对保险 公估 定员 (Q )进 行 计算。 计算 方法 见式 (5 )。 y A S Q 1 3 3(5) 式中: Q 保险 公估 定员 ; S3 公估 业务 收入 ,计 算单位 :万 元 ; A3 保险 公估 行业 先进 年人均 产值 , 取 45 万元/ 人; y 当劳 动生 产率 增长 率大 于 0 时,y 取劳 动生 产率增 长率 ,小 于等 于0 时,y 取0 。 4.3.2
23、.4 补充规 定 保险公 估工 作要 项和 定员 标准应 符合 保监 会 令2009 年第7 号文 中的 相关 规定 。 4.3.3 风险咨 询 4.3.3.1 工作要 项 Q/GDW 11023.4 2017 7 具体包 括以 下内 容: a) 风险咨 询 及 管理 咨询 项目 的开发 与实 施, 项目 成果 的推广 及转 化应 用 ; b) 全面风 险管 理信 息系 统的 需求设 计 和 运维 ; c) 咨询项 目知 识管 理与 项目 标准化 ; d) 风险管 理新 技术 研究 和成 果编制 。 4.3.3.2 岗位类 别 管理类/金 融业 务管 理, 技 术类/ 金融 研发 技术 。 4
24、.3.3.3 定员标 准 对风险 咨询 定员 (E )进 行 计算。 计算 方法 见式 (6 )。 y A S E 1 4 4(6 ) 式中: E 风险 咨询 定员 ; S4 风险 咨询 业务 收入 ,计算 单位 :万 元 ; A4 风险 咨询 行业 先进 年人均 产值 , 取 70 万元/ 人; y 当劳 动生 产率 增长 率大 于 0 时,y 取劳 动生 产率增 长率 ,小 于等 于 0 时,y 取 0 。 4.4 证券 4.4.1 工作要 项 提供证 券代 理买 卖、 证券 承销与 保荐 、 证 券资 产管 理、 证 券投 资咨 询、 证券 投资基 金销 售、 融资 融 券、 期 货中
25、间介 绍、 代销 金融产 品以 及与 证券 交易 、 证券 投资 活动 活动 有关 的财务 顾问 等全 方位 、 多 样 化的证 券服 务。 4.4.2 岗位类 别 经营类/单 位负 责人、 部门 负责人 , 管 理类 , 技术 类/ 金融研 发技 术、 金融 运营 技术、 金融 营销 技术 。 4.4.3 定员标 准 对证券 定员 (Z )进 行计 算 。计算 方法 见 式 (7 )。 y b Y Z 1 0 1(7) 式中: Z 范围 包括 证券 公司 全部用 工 ; Y1 当年 预计 营业 收入 ,计算 单位 :万 元 ; b0 行业 排名 中计 划提 升的位 次所 对应 的企 业人 均
26、营业 收入 , 取 93 万元/ 人; y 当劳 动生 产率 增长 率大 于 0 时,y 取劳 动生 产率增 长率 ,小 于等 于 0 时,y 取 0 。 4.4.4 补充规 定 证券 要 项和 定员 标准 应符 合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主 席令 第四十 三号 、证 监会 令第88 号文 中的 有关 规定 。 Q/GDW 11023.4 2017 8 4.5 信托与 资产 管理 4.5.1 信托与 资产 管理 4.5.1.1 工作要 项 具体包 括以 下内 容: a) 负责信 托业 务的 拓展 ,信 托产品 的设 计等 相关 工作 ; b) 负责公 司产 品营 销及 客户 管理相 关工 作 ;
27、 c) 负责信 托计 划成 立后 的信 托资产 后续 管理 相关 工作 ; d) 负责公 司自 有资 金的 运作 管理。 4.5.1.2 岗位类 别 经营类/单 位负 责人、 部门 负责人 , 管 理类 , 技术 类/ 金融研 发技 术、 金融 运营 技术、 金融 营销 技术 。 4.5.1.3 定员标 准 对信托 与资 产管 理定 员(W )进行 计算 。计 算方 法见 式(8 )。 y n I W 1 1(8) 式中: W 范围 包括 信托 公司 全部用 工 ; I1 当年 预计 利润 总额 ,计算 单位 :万 元 ; n 行业 排名 中计 划提 升的位 次所 对应 的企 业人 均利润 ,
28、 取 500 万元/人 ; y 当劳 动生 产率 增长 率大 于 0 时,y 取劳 动生 产率增 长率 ,小 于等 于0 时,y 取0 。 4.5.1.4 补充规 定 信托与 资产管 理工 作要项 和定员 标准应 符合 中华人 民共和 国主席 令第 五十号 、银监 会令2007年第2 号文中 的 有 关规 定。 4.6 本部职 能部 门编 制 4.6.1 工作要 项 具体包 括以 下内 容: a) 负责直 属单 位生 产经 营等 重大事 项决 策; b) 从事本 部综 合行 政、 发展 策划、 人力 资源 、财 务、 物资、 经济 法律 、党 群等 职能管 理工 作。 4.6.2 岗位类 别
29、经营类 ,管 理类 。 4.6.3 编制标 准 直属单 位本 部职 能部 门编 制标准 见表2, 直属 单位 本 部职能 部门 档次 划分 标准 见 表3 。 Q/GDW 11023.4 2017 9 表2 直属单 位本 部职 能部 门编 制标准 第 1 档 第 2 档 第 3 档 第 4 档 部门设置上限 6 7 8 9 人员编制上限 60 65 75 90 表3 直属单 位本 部职 能部 门档 次划分 标准 用工数量 管理幅度 第 1 档 300 人及以下 15 个及以下 第 2 档 301800 人 1630 个 第 3 档 8011300 人 31-45 个 第 4 档 1300 人以
30、上 46 个及以上 4.6.4 补充规 定 管理幅 度指 直接 管理 业务 部门( 专业 机构 )、 支撑 部门和 下属 公司 (分 支机 构)的 总数 。 4.7 机构负 责 人 职数 标准 4.7.1 工作要 项 具体包 括以 下内 容: a) 负责各 级单 位生 产、 经营 等重大 事项 决策 ; b) 在单位 负责 人的 领导 下, 负责企 业内 部某 些工 作的 管理, 组织 企业 内某 一系 统或部 门的 工作 , 并对该 系统 或部 门整 体工 作结果 负责 。 4.7.2 岗位类 别 经营类/单 位负 责人 、部 门 负责人 。 4.7.3 职数标 准 职数标 准见表4 表8
31、。 表4 助理、 副总 师职 数标 准 用工总量 人 助理、副总师 职数上限 人 备注 专职 兼职 200 及以下 2 1 1 201-600 3 1 2 600 以上 4 2 2 Q/GDW 11023.4 2017 10 表5 职能部 门负 责人 职数 标准 部门编制 人 负责人职数上限 人 5 及以下 1 6-10 2 11-20 3 20 以上 4 表6 业务部 门( 专业 机构 )与 支撑部 门负 责人 职数 标准 部门编制 人 负责人职数上限 人 50 及以下 2 51-100 3 101-200 4 200 以上 5 表7 下属公 司( 分支 机构 )负 责人职 数标 准 机构用
32、工总量 人 机构负责人职数上限 人 200 及以下 3 201-500 4 501-1000 5 1001 2000 6 2000 以上 7 表8 直属单 位( 金融 企业 )内 设机构 负责 人职 数标 准 管理层级 机构类型 机构定员(扣除处级 职数)( 人) 内设机构数量 上限(个) 内设机构负责人职 数上限(人) 备注 直属单位 (第一层) 职能部门 7 人及以下 0 内设机构定员 5 人 以下的, 按一 职配 备;内设 机构 定员 5 人及以上的 ,按 一正一副配备。 设置内设机构报总部 备案。 8-11 2 12-15 3 16-19 4 20 及以上 5 Q/GDW 11023.
33、4 2017 11 表 8( 续) 管理层级 机构类型 机构定员 (扣除处级职数) 人 内设机构 数量上限 个 内设机构负责人 职数上限 人 备注 直属单位 (第一层) 业务部门(专 业机构) 、 支撑 部门 内设机构数量 按实际需要设置 内设机构定员 10 人及以下的,按 1 职配备;11-30 人 的,按一正一副配 备;31 人及以上 的,按一正二副配 备。 直属单位下属 单位、分支机 构 (第二层) 职能部门 5 及以下 1 助理、 副总师职数依下 属单位定员总量按照 以下标准配备: 100 及以下,不超过 1 人; 101-300 ,不超 过 2 人 (含兼职 1 人) ; 300 以
34、上,不超过 3 人 (含兼职 1 人) 。 6-10 2 11-20 3 21 及以上 4 业务部门(专 业机构) 、 支撑 部门 15 及以下 1 16-30 2 31-50 3 51 及以上 4 直属单位下属 单位的子企业 (第三层) 子企业 20 及以下 1 4.7.4 补充规 定 具体包 括以 下内 容: a) 助理、 副总 师包 括董 秘、 首席风 险官 、总 精算 师等 高级管 理人 员。 考虑 英大 财险销 售、 查勘 、 定损等 前台 后援 劳务 派遣 人员占 用工 总量 比例 较大 , 按照 前台 后援 劳务 派遣 人员占 比情 况, 对 应用工 总量 折算 后套 用职 数标
35、准 ,其 中: 前台 后援 劳务派 遣人 员占 比 50% 80% ,折 算 率20% ; 占比80% 100% ,折 算率10% 。 b) 业务部 门按 职责 定位 划分 为业务 管理 部门 和业 务实 施部门 ,编 制在 30 人及 以 下的业 务管 理部 门参照 职能 部门 负责 人职 数配备 。 c) 职责人 员较 少的 合并 设置 ,内设 机构 设置 下限 应不 低于 4 人。 5 统计台 账与 定员 测算 表 5.1 定员测 算单 位基 本情 况表 定员测 算单 位基 本情 况见 表9。 Q/GDW 11023.4 2017 12 表9 定员测 算单 位基 本情 况表 单位名称:
36、单位编号: 直属单位分类: 用工总量 (人) : 职工人数 (人) : 劳务派遣人数 (人) : 其他(人) : 测算业务定员人数: 批复编制(人) : 测算日期: 业务数据统计截止日期: 测算人: 联系电话 : 测算备注: 注 1 :直属单位分类必须填: 科研培训单位、专业公司、产业公司、金融企业。 注 2 :用工总量扣除掉业务外 包用工后,须与业务数据统计截止日期时管控系统中人员数量一致。 5.2 银行业 务定 员台 账统 计报 表 银行业 务定 员台 账统 计见 表10。 表10 银行业 务定 员台 账统 计报 表 单位名称: 机构名称 机构类别 年均资产总额 亿 备注 1 2 3 4
37、注:机构类别必须填:区域公司或省分公司。 5.3 财产保 险定 员台 账统 计报 表 财产保 险定 员台 账统 计见 表11。 表11 财产保险 定 员台 账统 计报 表 单位名称: 保费收入 万元 劳动生产率 备注 合计 国网业务 市场业务 劳动生产率增长率 % 本年预计劳动 生产率 上年度劳动生 产率 1 2 3 4 5 6 7 注 1 :表 11 的3 栏合计此表1 栏。 注 2 :1 栏=2 栏+3 栏。 注 3 :4 栏= (5 栏-6 栏)6 栏。 Q/GDW 11023.4 2017 13 5.4 财产保 险分 支机 构管 理定 员台账 统计 报表 财产保 险分 支机 构管 理定
38、 员台账 统计 见表12。 表12 财产保 险分 支机 构管 理定 员台账 统计 报表 单位名称: 分支机构名称 分支机构类别 当年计划保费收入 万元 备注 1 2 3 4 注:分支机构类别 必须填:分公司、计划单列市分公司本部、中心支公司或支公司(营销服务部) 。 5.5 保险经 纪定 员台 账统 计报 表 保险经 纪定 员台 账统 计见 表13。 表13 保险经 纪定 员台 账统 计报 表 单位名称: 保险中介 保险公估 业务收入 万元 风险咨询 业务收入 万元 劳动生产率 备注 股东业务收 入 万元 与股东关联的 市场业务收入 万元 纯市场业 务收入 万元 劳动生产率 增长率 % 本年预
39、计劳 动生产率 上年度劳 动生产率 1 2 3 4 5 6 7 8 9 注 1 :各项收入均不含投资收 益。 注 2 :6 栏= (7 栏-8 栏)/8 栏。 5.6 证券定 员台 账统 计报 表 证券定 员台 账统 计见 表14 。 表14 证券定 员台 账统 计报 表 单位名称: 当年预计营业收 入 万元 劳动生产率 备注 劳动生产率增长率 % 本年预计劳动生产率 上年度劳动生产率 1 2 3 4 5 注 1 :1 栏本年预计营业收入必 须为:本年年初公司总部下达指标 ,收入不含预期投资收益。 注 2 :3 栏本年预计劳动生产率 必须为: 本年年初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指标 。 注 3 :4
40、栏上年度劳动生产率必 须为: 上年年末劳动统计报表中本单位劳动生产率完成值。 注 4 :2 栏= (3 栏-4 栏)/4 栏 。 Q/GDW 11023.4 2017 14 5.7 信托与 资产 管理 定员 台帐 信托与 资产 管理 定员 台帐 见表15 。 表15 信托与 资产 管理 定员 台帐 单位名称: 当年预计利润总 额 万元 劳动生产率 备注 劳动生产率增长率 % 本年预计劳动生产率 上年度劳动生产率 1 2 3 4 5 注 1 :1 栏本年预计利润总额必 须为:本年年初公司总部下达指标,利润不含投资收益。 注 2 :3 栏本年预计劳动生产率 必须为: 本年年初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指标
41、。 注 3 :4 栏上年度劳动生产率必 须为: 上年年末劳动统计报表中本单位劳动生产率完成值。 注 4 :2 栏= (3 栏-4 栏)/4 栏。 5.8 业务定 员及 劳动 用工 情况 统计报 表 业务定 员及 劳动 用工 情况 统计见 表16 。 表16 业务定 员及 劳动 用工 情况 统计报 表 单位名称: 项目 定员与 用工差 异率 % 测算定 员 合计 实际期末用工人数 直签合同 劳务派遣 集体工 业务委托 其他 甲 1 3 4 5 6 7 8 9 合计 银行业务 区域公司本部定员总量 省级分支机构定员总量 财产保 险 用工总量控制 分支机构管理 省分公司本部 计划单列市分公司本部 中
42、心支公司 支公司(营销服务部) 保险经纪 保险中介 Q/GDW 11023.4 2017 15 表16 (续 ) 项目 定员与 用工差 异率 % 测算定 员 合计 实际期末用工人数 直签合同 劳务派遣 集体工 业务委托 其他 甲 1 3 4 5 6 7 8 9 合计 保险经纪 保险公估 风险咨询 证券 证券 信托与资产管理 信托与资产管理 Q/GDW 11023.4 2017 16 直 属单位 劳动 定员 第 4 部分 : 金 融企业 编 制 说 明 Q/GDW 11023.4 2017 17 目 次 1 编 制背 景 18 2 编 制主 要原 则 18 3 与 其他 标准 文件 的关 系 1
43、8 4 主 要工 作过 程 18 5 标 准结 构和 内容 18 6 条 文说 明 19 Q/GDW 11023.4 2017 18 1 编 制背 景 本部分 依据 国家 电网 公 司关于 下达2016 年度 公司 第一批 技术 标准 制修 订计 划的通 知 ( 国家 电网 科2015 1240 号文 )的 要求编 写。 近年来 , 随 着 公 司和 电网 的迅速 发展 , 金 融企 业业 务规模 大幅 提升 , 职 工队 伍素质 不断 提高 , 在 大 数据分 析、互 联网+ 等新 经 济发展 的背景 下, 传统的 组织模 式下的 定员 标准发 生了重 大调整 与变 革 ,迫 切需要 对原
44、定员 标准 进行 修订。 本部分 编制 的主 要目 的是 探索建 立适 应企 业发 展、 业务组 织方 式调 整的 定员 管理模 式, 优化 用工 配 置 ,促 进劳 动效 率和 经济 效益不 断提 升。 2 编制 主 要原 则 本部分 根据 以下 原则 编制 : a) 全面性 原则 。定 员标 准涵 盖直属 单位 各业 务板 块功 能定位 和业 务属 性。 b) 科学性 原则 。 以 劳动 定额 研究为 基础 , 针 对性 运用 设备定 员法 、 定 额定 员法 、 效率 定员 法、 比 例定员 法、 岗位 定员 法、 同 业比较 法等 多种 技术 手段 , 深入 基层 调研, 确保 定员
45、标准科 学 合 理 。 c) 先进性 原则 。 对 于已 有行 业、 企 业标 准的, 综合 各单 位实际 , 滚 动修 订标 准保 持行业 先进 水平 ; 对于缺 乏行 业标 准的 , 遴 选同行 业先 进企 业, 开展 同业企 业用 工效 率调 查与 研究 , 参 照同 行 业 先进企 业人 均效 率确 定定 员水平 。 3 与其他 标准 文件 的关 系 本部分 与相 关技 术领 域的 国家现 行法 律、 法规 和政 策保持 一致 。 本部分 不涉 及 知 识产 权 问 题。 4 主要 工 作过 程 2016 年3 月, 按照 公司 技 术标准 制修 订计 划, 项目 启动。 2016 年4 月, 成立 编写 组 。 2016 年6 月, 完成 标准 大 纲编写 ,组 织召 开大 纲研 讨会。 2016 年12 月, 完成 标准 征 求意见 稿编 写, 采用 专家 研讨会 的方 式广 泛、 多次 在科研 单位 范围 内征 求意见 。 2017 年1 月, 修改 形成 标 准送审 稿。 2017 年2 月, 国家 电网 公 司规划 设计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