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Q GDW 13279.1—2018 站所终端(DTU)采购标准 (第1部分:通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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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29.240.01 F 21 Q/GDW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GDW 13279.1 2018 站所终端( DTU)采购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Purchasing standard of distribution terminal unit Part 1: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2019 - 06 - 28 发布 2019 - 06 - 28 实施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发布 Q/GDW 13279.1 2018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则

2、2 5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3 6 试验 . 16 7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 1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站所终端端子排、航空接插件接口定义及接线要求 . 2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站所终端及辅助设备的结构和安装示意图 . 27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安全芯片管脚定义及封装尺寸 . 47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站所终端 DTU 配电线损采集模块接口尺寸定义 . 49 编制说明 52 Q/GDW 13279.1 2018 II 前 言 为规范 站所 终端 ( DTU)的 采购 ,制定本 部分 。 站所 终端 ( DTU) 采购 标准 分为 2个部分: 第 1 部分:通

3、用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 专用技术规范 。 本部分为 站所终端( DTU)采购标准 的第 1 部分。 本 部分 由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 物资部 提出并解释。 本 部分 由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 部分 起草单位: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 部分 主要起草人: 谭阔、刘日亮、夏圣峰、王凯、吴栋萁、方芳、朱亚军、胡国、滕云、黄峰、徐志华、沈茜、许广婷、张何。 本 部分 首次发布。 本 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 有限 公司科技部。 Q/GDW 13279.1 2018 1 站所终端( DTU)采购

4、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 部分 规定了 站所终端( DTU) 采购 总体技术要求、试验要求、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要求。 本 部分 适用于站所终端的招标采购,它包括技术指标、机械性能、适应环境、功能要求、电气性能、电磁兼容及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验收要求以及供货、质保、售后服务等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 IP) GB/T 5096 电子设备用机电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

5、量方法 GB 7251.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五部分:对户外公共场所的成套设备 动力配电网用电缆分线箱( CDCs)的特殊要求 GB/T 1102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T 13729 远动终端设备 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 15153.1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 2部分:工作条件 第 1篇:电源和电磁兼容兼容性 GB/T 17626.1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抗扰度试验总论 GB/T 17626.2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 射频 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6、 GB/T 17626.5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8 工频磁场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0 阻尼振荡磁场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GB/T 19520 电子设备机械结构 GB/T 22386 电力系统暂态数据交换通用格式 GB/T 35732 配电自动化智能终端技术规范 DL/T 634.5101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 5-101部分:传输规约 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DL/T 634.5104 远 动 设 备 及 系 统 第 5-104部 分 : 传 输 规 约 采 用 标 准 传 输 协 议 子 集

7、 的IEC60870-5-101网络访问 DL/T 63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DL/T 721 配电 自动化远方终端 DL/T 814 配电自动化系统功能规范 Q/GDW 13279.1 2018 2 DL/T 860.81 电力自动化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 8-1部分:特定服务通信映射 DL/T 1529 配电自动化终端设备检测规程 Q/GDW 513 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功能规范 Q/GDW 514 配电自动化终端 /子站功 能规范 Q/GDW 1382 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 Q/GDW 1625 配电自动化建设与改造标准化设计技术规定 Q/GDW 13001 高海拔外绝缘配置技术

8、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招标人 bidder 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 tenderer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卖方 seller 提供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 3.4 买方 buyer 购买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 许可的受让人。 4 总则 4.1 一般性要求 4.1.1 本部分提出了对站所终端的系统结构、技术参数、功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4.1.2 本部分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

9、有关标准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部分的优质产品。 4.1.3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部分的条文提出差异, 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4.1.4 本部分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部分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4.1.5 本部分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 4.1.6 本部分各条款如与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4.1.7 投标人要求如下: Q/GDW 13279.1 2018 3 a)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备国家电网 有限 公司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证书。提供的装置应在国

10、家或电力工业检验检测机构通过电磁兼容及型式试验; b) 投标人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将被视为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产品应有省级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 c) 中标单位应按招标人要求开展并通过相关检验测试。 4.2 卖方职责 卖方的工作范围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b) 提供国家或电力工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以便确认 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 c) 提供设备安装、使用的说明书; d) 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 e) 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标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f) 提供设备

11、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 g) 所提供设备应发运到规定的目的地; h) 现场服务。 4.3 应满足的标准 装置至少应满足 GB/T 4208、 GB/T 5096、 GB 7251.5、 GB/T 11022、 GB/T 13729、 GB/T 14285、 GB/T 15153.1、 GB/T 17626.1、 GB/T 17626.2、 GB/T 17626.3、 GB/T 17626.4、 GB/T 17626.5、 GB/T 17626.8、GB/T 17626.10、 GB/T 17626.11、 GB/T 19520、 GB/T 22386、 GB/T 35732、 DL/T 63

12、4.5101、 DL/T 634.5104、DL/T 637、 DL/T 721、 DL/T 814、 DL/T 860.81、 DL/T 1529、 Q/GDW 513、 Q/GDW 514、 Q/GDW 1382、 Q/GDW 1625、 Q/GDW 13001所列标准的最新版本要求,但不限于上述所列标准。 4.4 应 满足的文件 该类设备技术标准应满足 国家法律法规及 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 标准化成果中相关条款要求。下列 文件中相应 的 条款规定 均适用于 本 文件 , 其 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包括 : a)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b)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

13、体方案; c)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 d)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2018 修订版); e) 国家电网 有限 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 ; f)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配电自动化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 g) 国网运检部关于做好“十三五 ”配电自动化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 h)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建设的通知; i) 国家电网 有限 公司配电网 工程 典型设计 。 5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5.1 环境条件 5.1.1 环境温度、湿度 Q/GDW 13279.1 2018 4 站所终端 必须符合 C3级别要求

14、,工作场所环境温度和湿度分级见表 1。 表 1 工作场所环境温度和湿度分级 级别 环境温度 湿 度 使用场所 范围 最大变化率 min 相对湿度 % 最大绝对湿度 g/m3 C1 5 45 0.5 5 95 29 非推荐 C2 25 55 0.5 10 100 29 室内 C3 40 70 1.0 10 100 35 遮蔽场所、户外 CX 特定 (根据需要由用户和制造商协商确定 ) 5.1.2 海拔高度 海拔高度满足以下要求: a) 安装场地的海拔高度不应超过 1000m; b) 对于安装在海拔高度超过 1000m的配电终端应依据标准 GB/T 11022-2011第 2.3.2条规定执行。

15、5.1.3 污秽 满足 GB/T 11022-2011中 第 2.2.3条款防污秽功能要求。 5.2 电源要求 5.2.1 交流 供电电源要求 交流供电电源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交流电源电压标称值为单相 AC220V/AC100V; b) 交流电源标称电压容差为 20%; c) 交流电源标称频率为 50Hz,频率容差为 5%; d) 交流电源波形为正弦波,谐波含量小于 10%。 5.2.2 直流供电电源要求 直流供电电源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直流电源电压标 称值 为 DC220V/DC110V/DC48V/DC24V; b) 直流电源 标称电压容差为 +15% -20%; c) 直流电源

16、电压纹波不大于 5%。 5.2.3 配套电源输出要求 配套电源输出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工作电源满足同时为终端核心单元、通信设备、配电线损采集模块、开关分合闸提供正常工作电源; b) 主电源供电和后备电源都应独立满足终端核心单元、通信设备、配电线损采集模块 正常运行及对开关的正常操作; Q/GDW 13279.1 2018 5 c) 电源输出和输入应电气隔离; d) 终端配套兼容 2G/3G/4G 数据通信技术的无线通信模块时,通信电源额定电压 24V,稳态电压输出精度 15%,电源稳定输出容量不小于 3W,瞬时输出容量不小于 5W,持续时间 50ms; e) 终端配套 xPON 或者其他通

17、信设备时,通信电源额定电压 24V 或 48V,稳态电压输出精度 15%,电源稳定输出容量不小于 15W ,瞬时输出容量不小于 20W,持续时间 50ms; f) 终端配置配电线损采集模块时, DTU 内部提供电源额定电压 24V 或 5V,电压波动范围不大于5%; g) 配套 弹操机构开关设备的操作电源储能额定电压可选 DC24V/DC48V/AC220,负载能力不小于10A/5A/5A,持续时间 15s;合分闸额定电压可选 DC24V/DC48V,负载能力不小于 16A/8A,持续时间 100ms,在开关储能和合分闸过程应满足开关的操作电压要求,电压波动范围应满足不大于 -10%+15%;

18、 h) 配套永磁机构开关设备的操作电源额定电压可选 DC220V/DC160V/DC110V,输出容量不小于 40A,持续时间 60ms,动作结束时电压不低于 70%的额定电压 。 5.2.4 后备电源要求 后备电源应满 足以下要求: a) 后备电源宜采用免维护阀控铅酸蓄电池、 锂电池 或超级电容; b) 后备电源额定电压宜采用 DC48V; c) 免维护阀控铅酸蓄电池寿命不少于 3 年,锂电池寿命不少于 5 年,超级电容寿命不少于 8 年; d) 后备电源能保证配电终端运行一定时间且满足表 2 的要求。 表 2 后备电源的技术参数表 终端 类型 后备电源 维持时间 站所 终端 蓄电池 、锂电

19、池 : 应能 保证 自动 无缝投入,应保证完成 全间隔 分 -合 -分操作并维持配电终端及通信模块至少运行 4 小时; 超级电容: 应能 保证 自动 无缝投入,应保证分闸操作并维持配电终端及通信模块至少运行 15 分钟。 5.3 接 口要求 接口采用航空插头、矩形连接器或端子排的连接方式,配套电缆侧航空接插件及矩形连接器电流接口有防开路设计,装置侧航空插头或端子排的定义详见附录 A。 5.4 通信要求 5.4.1 基本要求 通信基本要求如下: a) 遵循配电自动化系统应用 DL/T634.5101-2002 实施细则和配电自动化系统应用DL/T634.5104-2009 实施细则; b) 具备

20、 GOOSE 通信功能,遵循 DL/T860.81-2016 电力自动化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 8-1 部分:特定通信服务映射 ; c) RS-232/RS-485 接口传输速率可选用 1200bit/s、 2400bit/s、 9600bit/s 等,以太网接口传输速率可选用 10/100Mbit/s 全双工等; Q/GDW 13279.1 2018 6 d) 具备网络中断自动重连功能; e) 配电终端与主站建立连接时间应小于 60 秒; f) 接受并执行主站下发的对时命令,光纤通道对时误差应不大于 1 秒,无线通信方式对时误差应不大于 10 秒; g) 装置应具备守时功能,守时精度 为 24

21、小时不大于 2 秒; h) 在主站通信异常时,配电终端应保存未上送的 TCOS (带时标的 COS ) 信息,通信恢复时及时传送至主站;配电终端建立新链接时,不应上送历史 TCOS 信息; i) 具备接收状态监测、备自投 、继电保护等其它装置数据的能力; j) 通信设备安装结构详见附录 B。 5.4.2 无线通讯要求 含无线通信模块的配电终端,其无线通信模块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无线通信模块提供至少 2 路 RS232/RS485 串行接口,其中 1 路用于与配电终端通信, 1 路用于本地维护;或提供至少 2 路全双工以太网接口,满足配电终端通信和本地维护; b) 无线通信模块 RS-232

22、/RS-485 接口传输速率可选用 1200bit/s、 2400bit/s、 9600bit/s 等,以太网接口传输速率可选用 10/100Mbit/s 全双工等; c) 通信接口的插拔寿命应 500 次; d) 无线通信模块采用 DC24V 电源供电,允许偏差 20%; e) 通信模块应内置电源反相保护和过压保护; f) 无线通信模块待机(保持在线,无数据通信)功耗应小于 1W,最高应不大于 3W;数据通信平均功耗(保持在线)应小于 2W,最高不大于 5W;启动及通信过程中瞬时最大功耗应小于 5W。 5.5 功能要求 5.5.1 基本功能 基本功能如下: a) 具备就地采集模拟量和状态量,

23、并具备测量数据、状态数据远传的功能; b) 采取光电隔离输入等硬软件防误措施,装置启动、运行中、断电重启等情况下应避免产生遥信误报 及遥控误动; c) 具备遥信防抖功能,防抖动时间可设,支持上传 带时标的遥信变位信息; d) 具备相间短路故障、不同中性点接地方式的接地故障处理功能,并上送故障事件,故障事件包括故障遥信信息及故障发生时刻对应回路的电压、电流值; e) 具备防止涌流和负荷波动引起的误报警功能; f) 具备异常自诊断和告警、远端对时、远程管理等功能; g) 具备历史数据循环存储功能,电源失电后保存数据不丢失,支持远程调阅,历史数据包括带时标的遥信变位、遥控操作记录、日冻结电量、功率定

24、点数据、电压定点数据、电流定点数据、电压日极值数据、电流日极值数据、功率反向的电能冻结等; h) 具备同时对 2 条线路进行故障录波功能,支持 录波数据循环存储并上传至主站; i) 具备终端运行参数的当地及远方调阅与配置功能,配置参数包括零门槛值(零漂)、变化阈值(死区)、重过载报警限值、短路及接地故障动作参数等; j) 具备终端固有参数的当地及远方调阅功能,调阅参数包括终端类型及出厂型号、终端 ID 号、嵌入式系统名称及版本号、硬件版本号、软件校验码、通信参数及二次变比等; Q/GDW 13279.1 2018 7 k) 具备自诊断、自恢复功能,对各功能板件、重要芯片等可以进行自诊断,异常时

25、能上送报警信息,软件异常时能自动复位; l) 具备当地及远方操作维护功能,遵循统一的查询、调阅软件界面要求,支持程序远程下载 ,供当地调试软件或人机接口; m) 应满足通过远方通信口对设备进行参数维护,在进行参数、定值的查看或整定时应保持与主站系统的正常业务连接; n) 具备终端日志记录、调阅功能, 日志记录文件格式定义 遵循配电自动化系统应用DL/T634.5101-2002 实施细则和配电自动化系统应用 DL/T634.5104-2009 实施细则; o) 具有明显的线路故障、终端状态和通信状态等就地状态指示信号; p) 具备远方通信接口,采用光纤通信时具备通信状态监视及通道端口故障监测;

26、采用无线通信时具备监视通信模块状态、无线通讯强度等功能; q) 具备基 于内嵌安全芯片实现的信息安全防护功能,安全防护功能至少包括基于商用密码算法的统一密钥和数字证书,可与配电主站实现双向身份认证、参数配置等的签名验证、数据的加解密与完整性保护 ,安全芯片管脚定义及封装尺寸见附录 C; r) 具备登陆密码弱口令和默认用户名自诊断功能; s) 具备监视加密芯片工作状态功能; t) 具备对时功能,支持规约等对时方式,接收主站或其它时间同步装置的对时命令,与系统时钟保持同步。 5.5.2 站所终端功能 站所终端的功能包含以下内容: a) 满足 5.5.1 基本功能要求; b) 具备就地采集开关的模拟

27、量和状态量以及控制开关分合闸功能, 具备测量数据、状态数据的远传和远方控制功能,可实现监控开关数量的灵活扩展; c) 具备就地 /远方切换开关,各监控回路配置独立控制出口硬压板,支持控制出口软压板功能; d) 具备过流、 零序过流 保护功能 ,其中保护告警、跳闸、录波可分别投退; e) 具备相间短路故障、不同中性点接地方式下接地故障的检测及故障判别功能,具备相间短路故障隔离功能,并支持上送故障事件;具备不少于 2 条线路的相间短路与单相接地故障检测、判断与暂态录波功能; f) 配合断路器使用时,可直接驱动断路器分闸回路切除故障,具备现场投退功能; g) 具备故障指示手动复归、自动复归 和主站远

28、程复归功能,可选择按可设定时间以及线路恢复正常供电后自动复归 ,自动复归时间可设置 ; h) 具备双位置遥信处理功能,支持遥信变位优先传送; i) 具备电压、负荷越限等告警上送功能; j) 具备电能量计算功能,包括正反向有功电量和四象限无功电量、功率因数;具备电能量数据冻结功能,包括定点冻结、日冻结、功率方向改变时的冻结数据; k) 具备至少 4 路串行口和 2 路以太网通信接口,其中串行口支持 RS232、 RS485 可选; l) 核心单元电源板件(插件)具备独立控制开关; m) 具备同时为通信设备、开关分合闸提供配套电源的能力; n) 具备双路电源输入 和自动切换功能,宜采用 TV 取电

29、; o) 具备后备电源自动充放电管理功能;蓄电池、锂电池作为后备电源时,应具备定时、手动、远方活化功能,以及低电压报警和保护功能、报警信号上传主站功能;远方活化功能不受 DTU远方 /就地切换开关状态影响; Q/GDW 13279.1 2018 8 p) 具备接收电缆接头温度、柜内温湿度等状态监测数据功能,具备接收备自投等其它装置数据功能。 5.6 性能要求 5.6.1 基本性能要求 基本性能要求如下: a) 采集交流电压、电流,其中: 1) 电压输入标称值: 100V/220V, 50Hz;要求采集不少于 4 个电压量; 2) 电流输入标称值: 5A/1A;要求采集不少于 12 个 电流量;

30、 3) 电压电流采集精度: 0.5 级; 4) 有功、无功测量精度: 1.0 级; 5) 有功电量计算精度: 0.5S 级;无功电量计算精度: 2 级;功率因数分辨率不大于 0.01; 6) 在标称输入值时,核心单元每一电流回路的功率消耗应小于 0.75VA; 7) 短期过量交流输入电流施加标称值的 2000%(标称值为 5A/1A),持续时间小于 1s,配电终端应工作正常。 b) 在标称输入值时,核心单元每一电流回路的功率消耗应小于 1VA(配套配电线损采集模块时应小于 1VA);核心单元每一电压回路的功率消耗应小于 0.5VA;短期过量交流输入电流施加标称值的 2000%(标称值为 5A/

31、1A),持续时间小于 1s,配电终端应工作正常; c) 站所 终端具备采集蓄电池、锂电池直流电压量,并预留接入柜体内部温、湿度等至少 1 个直流量; d) 遥信分辨率不大于 5 毫秒,遥信电源电压不低于 24V;遥信动作阀值应合理设置,保证低于 30%的额定电压时,遥信可靠不动作,高于 70%的额定电压时,遥信应可靠动作;采取光电隔离等硬软件遥信防抖措施,软件防抖动时间 10 1000 毫秒可设(推荐出厂设置 200 毫秒); e) 实现开关的分、合闸控制,具备软硬件防误动措施,各可控制回路独立配置控制出口硬压板,保证 控制操作的可靠性,控制输出回路提供明显断开点; f) 具备历史数据循环存储

32、功能,要求如下: 1) 应循环存储不少于 1024 条 SOE 记录,采用文件传输方式上送最新的 1024 条记录; 2) 应循环存储不少于 31 天的定点记录和极值记录,采用文件传输方式上送最新 31 天的记录数据,定点数据每天等间隔产生 96 条,各测量值极值记录每天产生 1 条; 3) 应循环存储不少于 30 条的遥控操作记录,采用文件传输方式上送最新 30 条操作记录; 4) 所有存储并上送的历史数据记录对象必须是现场配置的上送信息点表规定的信息,对于不满足最大条数的记录按实际记录数量传输。 g) 具备暂态故障录波功能,要求如下: 1) 支持录波数据循环存储至少 64 组,并支持上传至

33、主站; 2) 录波功能启动条件包括过流故障、线路(含分相)失压、零序电压、零序电流突变等,可远方及就地设定启动条件参数; 3) 录波内容应包含故障发生时刻前不少于 4个周波和故障发生时刻后不少于 8个周波的波形数据,录波点数为不少于 80/周波,录波数据应包含电压、电流、开关位置等;终端需满足至少 2 个回路的录波; 4) 录波采用文件传输方式,录波文件格式遵循 Comtrade 1999 标准中定义的格式(详见 GB/T 22386-2008 电力系统暂态 数据交换通用格式),只采用 CFG(配置文件, ASCII 文本)和 DAT(数据文件,二进制格式)两个文件; Q/GDW 13279.

34、1 2018 9 5) 录波数据的精度 :交流电压回路稳态准确度应满足表 3 要求,交流电流回路稳态准确度应满足表 4 要求,暂态性能中最大峰值瞬时误差应不大于 10%,录波文件采用文件传输方式。 表 3 交流电压回路准确度要求 输入电压 0.05UN 0.1UN 0.5UN 1.0UN 1.5UN 幅值相对误差 5.0% 2.5% 1.0% 0.5% 1.0% 表 4 交流电流回路准确度要求 输入电流 0.1IN 0.2IN 0.5IN 1.0IN 5.0IN 10IN 幅值相对误差 5.0% 2.5% 1.0% 0.5% 1.0% 2.5% h) 配电终端应满足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

35、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14 年第 14 号)、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的通知(国能安全 2015 36 号)及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配电自动化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国家电网运检 2016 576 号)中相应的安全防护要求 。 5.6.2 绝缘要求 5.6.2.1 绝缘电阻 在正常大气条件下绝缘电阻的要求见表 5。 表 5 正常条件绝缘 电阻 额定绝缘电压 Ui( V) 绝缘电阻要求( M ) Ui 60 5(用 250V 兆欧表) Ui 60 5(用 500V 兆欧表) 湿热条件:在温度 40 2,相对湿度 90% 95%的恒定湿热条件下绝缘电阻的

36、要求见表 6。 表 6 湿热条件绝缘电阻 额定绝缘电压 Ui( V) 绝缘电阻要求( M ) Ui 60 1(用 250V 兆欧表) Ui 60 1(用 500V 兆欧表) 5.6.2.2 绝缘强度 Q/GDW 13279.1 2018 10 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设备的被试部分应能承受表 7规定的 50Hz交流电压 1min的绝缘强度试验,无击穿、无闪络现象。 试验部位为非 电气连接的两个独立回路之间,各带电回路与金属外壳之间。 表 7 绝缘强度 额定绝缘电压 Ui( V) 试验电压有效值( V) Ui 60 500 60 Ui 125 1000 125 Ui 250 2500 5.6.2.

37、3 冲击电压 电源回路应按电压等级施加冲击电压,额定电压大于 60V时,应施加 5kV试验电压;额定电压不大于60V时,应施加 1kV试验电压;交流工频电量输入回路应施加 5kV试验电压。施加 1.2/50 s冲击波形,三个正脉冲和三个负脉冲,施加间隔不小于 5s。 以下述方式施加于交流工频电量输入回路和电源回路: a) 接地端 和所有连在一起的其他接线端子之间; b) 依次对每个输入线路端子之间,其他端子接地; c) 电源的输入和大地之间。 冲击试验后,交流工频电量测量的基本误差应满足其等级指标要求。 5.6.3 电磁兼容性 5.6.3.1 电压突降和电压中断 按 GB/T 15153.1中

38、的有关规定执行。直接和公用电网或工厂及与电厂的低压供电网连接时,在电压突降 U为 100%,电压中断为 0.5s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设备各项性能指标满足基本性能的要求。 5.6.3.2 抗高频干扰 按 GB/T 15153.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正常工作大气条件下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在信号输入回路和交流电 源回路,施加以下所规定的高频干扰,由电子逻辑电路组成的回路及软件程序应能正常工作,其性能指标应满足 基本性能 要求。 高频干扰波特性 : a) 波形:衰减振荡波,包络线在 3 6 周期衰减到峰值的 50%; b) 频率: (1 0.1)MHz; c) 重复率: 400 次 /s; d) 高

39、频干扰电压值如表 8 的规定。 5.6.3.3 抗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 按 GB/T 17626.4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施加如表 8规定的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电压的情况下,设备应能正常工作,其性能指标应符合 基本性能 的要求。 5.6.3.4 抗浪涌干扰 Q/GDW 13279.1 2018 11 按 GB/T 15153.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施加如表 8规 定的浪涌干扰电压和 1.2/50s波形的情况下,设备应能正常工作,其性能指标符合 基本性能 的要求。 表 8 高频干扰、快速瞬变和浪涌试验的主要参数 试验项目 级别 共模试验值 (*) 试验回路 高频干扰 3 2.5kVP 信号、控制回路

40、和电源回路 4 2.5kVP 信号、控制回路和电源回路 快速瞬变 3 1.0kVP 信号输入、输出、控制回路 2.0kVP 电源回路 4 2.0kVP 信号输入输出回路、控制回路 4.0kVP 电源回路 浪涌 3 2.0kVP 信号、控制回路和电源回路 4 4.0kVP 信号、控制回路和电源回路 注 1: 应满足 4级要求。 注 2: 差模试验电压值为共模试验值的 1/2。 5.6.3.5 抗静电放电 按 GB/T 15153.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设备应能承受表 9规定的静电放电电压值。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在操作人员通常可接触到的外壳和操作点上,按规定施加静电放电电压,正负极性放电各 10次,每

41、次放电间隔至少为 1s。在静电放电情况下设备的各性能指标均应符合 基本性能 要求。 表 9 静电放电试验的主要参数 试验项目 级别 试验值 接触放电 空气放电 静电放电 3 6kV 8kV 4 8kV 15kV 注: 应满足 4级要求 5.6.3.6 抗工频磁场和阻尼振荡磁场干扰 按 GB/T 15153.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设备在表 10规定的工频磁场和阻尼振荡磁场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而且各项性能指标满足 基本性能 要求。 Q/GDW 13279.1 2018 12 表 10 工频磁场和阻尼振荡磁场试验主要参数 试验项目 级别 电压 /电流波形 试验值( A/m) 工频磁场 3 连续正弦波

42、30 4 连续正弦波 100 特定 连续正弦波 与厂家协商确定 阻尼振荡磁场 3 衰减振荡波 30 4 衰减振荡波 100 特定 衰减振荡波 与厂家协商确定 注: 应满足 4级要求 5.6.3.7 抗辐射电磁场干扰 按 GB/T 17626.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设备在表 11规定的辐射电磁场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而且各项性能指标满足 基本性能 要求。 表 11 辐射电磁场试验主要参数 试验项目 级别 电压 /电流波形 试验值 V/m 辐射电磁场 3 80MHz 1000 MHz 连续波 10 4 1.4GHz 2.0GHz 连续波 30 注: 应满足 4级要求。 5.6.4 机械振动性能要求 设

43、备应能承受频率 f为 2 9Hz,振幅为 0.3mm及 f为 9Hz 500Hz,加速度为 1m/s2的振动。振动之后,设备不应发生损坏和零部件受振动脱 落现象 , 各项性能均应符合 基本性能 的要求。 5.6.5 连续通电的稳定性要求 设备 完成调试后,在出厂前进行不少于 72h连续稳定的通电试验,交直流电压为额定值,各项性能均应符合 基本性能 的要求。 5.6.6 可靠性要求 设备 本体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MTBF)应不低于 50000h;配电终端(不含电源)的使用寿命应 不低于 8年。 5.7 结构要求 5.7.1 机箱 /柜材质及工艺要求 机箱 /柜材质及工艺要求如下: Q/GDW

44、13279.1 2018 13 a) 机箱 /柜焊接件的焊缝应牢固可靠,无裂纹,无明显的未熔合、气孔、夹渣等缺陷。外表面应打磨平整; b) 机箱 /柜各结合处及门、覆板的缝隙应匀称,同一缝隙在米之内 的宽度之差不大于 0.8mm,大于 1m 缝隙的宽度之差不大于 1.0mm; c) 采用普通碳钢材质的箱 /柜,当其尺寸小于 1400*800*X 时,前门加工所使用的板材厚度(不含涂覆材料,下同) 2.0mm,箱体板材厚度 1.5mm;当外箱尺寸大于 1400*800*X 时,前门加工所使用的板材厚度 2.5mm,箱体板材厚度 2.0mm,应在顶部配置可拆卸的吊装钩。采用不锈钢材质的箱 /柜,当

45、其尺寸小于 1000*600*X 时,前门加工所使用的板材厚度 1.5mm,箱体板材厚度 1.5mm;当外箱尺寸大于 1000*600*X 时,前 门加工所使用的板材厚度 2.0mm,箱体板材厚度 1.5mm。箱体焊接处使用氩弧焊工艺,渗入箱体内焊料均匀分布,确保焊接的可靠性,焊接连接处内表面无缝隙及焊接痕迹; d) 外箱 /柜前门应安装加强筋,以确保其刚度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e) 机箱 /柜中的固定连接部位应牢固可靠,无松动现象;不拆卸的螺纹连接处有防松措施;可拆卸连接连接可靠,拆卸方便,拆卸后不影响再装配的质量,且不增加再装配的难度; f) 箱 /柜内安装零件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结构的合理性以

46、及同一工程的一致性;在满足机械强度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钣金件的安装螺钉数量,原则上 2U 高度内螺钉的数量不多于 2 个; g) 门上密封条采用机械发泡工艺实现,成型的密封条平整均匀分布,密封条表面无肉眼可识别的气泡或气孔,密封条无脱落或部分脱落现象; h) 机箱 /柜的可运动部件应按设计要求活动自如、可靠,不得有影响运动性能的松动,在规定的运动范围内不应与其它零件碰撞或摩擦; i) 机箱 /柜门开启、关闭应灵活自如,锁紧应可靠,门的开启角度不应小于 120 ,机箱 /柜门开启后可牢靠支撑并具备限位功能不随意关闭;如箱 /柜不加底座时,应将前门高度方向尺寸设计成小于箱 /柜体高度; j) 应有

47、独立的保护接地端子,接地螺栓直径不小于 6mm,并可以和大地牢固连接,接地端子有明显的接地标识; k) 当配置配电线损采集模块时,接口尺寸、定义应满足附录 D 的要求。 5.7.2 表面涂覆和防护要求 表面涂覆和防护 应满足以下 要求: a) 所有紧固件均应具有防腐蚀镀层或涂层,且表面光洁,无缺陷、破裂等现象;户外机箱 /柜所使用的紧固件选用不锈钢材质; b) 各金属结构件应有相应的防腐蚀镀层或涂覆层,也可采用无需表面处理的材料制造;镀覆或涂覆工序前应做表面处理;镀覆或涂覆后的表面不得出现灰尘、杂质、油污、划痕、镀覆或涂覆缺陷等质量问题; c) 机箱 /柜的外壳防护应按照 GB 4208 的规

48、定并至 少达到 IP30 级;对于有防水防尘要求的,达到IP54 级。机箱 /柜门锁的防护等级不低于机箱 /柜的防护等级; d) 采用不锈钢表面拉丝处理、玻璃等透明材质的箱 /柜出厂前应使用塑料薄膜加以保护,以避免在搬运、装配、调试等工序执行过程中受到划伤,并且保护膜去除后不应在箱 /柜体表面留下痕迹。 5.7.3 铭牌、标牌及标志 铭牌、标牌及标志应满足以下要求: Q/GDW 13279.1 2018 14 a) 设备的铭牌、标牌及标志应清洁、平整,表面无擦伤、划痕,无明显修整痕迹和其它影响美观的缺陷; b) 铭牌、标牌及标志的图案和字迹应清晰、美观、醒目、耐久; c) 终端应设有和铭牌相结

49、合的抗金属 RFID 电子标签 ,并满足以下要求: 1) 电子标签应符合 ISO/IEC 18000-6 Type C 空中接口要求,识别距离不小于 3 米,可擦写次数不少于 1 万次,数据保持时间为 10 年以上,硬性标签应符合 GB 4208 中防护等级 IP67的规定,在低温或高温( -40 85)高湿( 5% 100%)条件下能正常工作; 2) 电子标签的数据存储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技术要求,并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功能,避免非授权人的非法写入、篡改和识别,确保标签具备很好的防伪性能; 3) 电子标签宜与设备铭牌结合使用,或采用粘贴的方式单独安装在设备铭牌附 近。不适宜粘贴的情况下可以塑壳封装后嵌入或铆钉在设备外壳或防护物表面。 5.7.4 机械安全 为保证机械安全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机箱 /柜及其零部件的可触及部分不应有锐边和棱角、毛刺和粗糙的外表,以防止在机箱 /柜装配、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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