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备案号: 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21 DB21/T 1725 2009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施工技术规程 2009-06-01 发布 2009-07-01 实施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DB21/T 1725 2009 2 辽宁 省 地方标准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施工技术规程 Construc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ementitious capillary crystalline waterproofing materials DB21/T1725-2009 主编单位: 辽宁省 建设科技发
2、展促进中心 批准部门: 辽宁省 住房和城乡 建设 厅 施行日期: 2009 年 7 月 1 日 2009 沈阳 DB21/T 1725 2009 3前 言 根据 辽宁省 建设厅 关于印发 的通知 ( 辽建 2009 95 号 )文件 的 要求, 辽宁省建设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在 广泛征求材料生产厂 、设计、施工 、 科研院 所 等单位 意见以及 专家论证的基础上, 通过借鉴省内外同类技术的施工经验, 参考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实际而编制。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 施工方便、方法灵活 ,且适 用范围广泛 。施工后不但 具有双重的防水性能 、 独特 的自 身 修复能力和 长久的 防水
3、效果 ,而且还能够 提高混凝土的密实度和强度,使混凝土具有耐化学物质侵蚀和保护钢筋 的 作用,延 长混凝土结构使用寿命。 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设计、施工、质量控制和工程验收,共八章和两个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由辽宁省 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负责管理,辽宁省建设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在本规程实施过程中,仍需继续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请将意见和建议函寄至辽宁省建设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 19-1 甲,邮编: 110031),以供修订本规程时参考。 主编单位:辽宁省建设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参编单位:沈阳美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沈阳城荣赛柏斯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4、鞍山方圆防水工程公司 主要起草 人 :韩喜林 盛中章 赵亚明 陈德龙 刘 策 王 全 游善才 董广杰 于丽华 主要审查人员:王 元 张巨松 张玉书 吴丽华 常 春 许 琳 刘绍昆 DB21/T 1725 2009 4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材料 5 5 设计 6 6 施工 7 6.1 施工准备 7 6.2 施工工艺 7 7 质量控制 11 8 工程验收 13 附录 A 质量验收记录 15 附录 B 引用标准名录 17 本规程用词说 明 18 条 文说明 19 DB21/T 1725 2009 5CONTENTS 1 General principles 1
5、2 Term 2 3 Basic provision 3 4 Materials 5 5 Design 6 6 Construction7 6.1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7 6.2 Construction technique7 7 Quality control1 1 8 Project acceptance check1 3 Appendix A Acceptance check record 1 5 Appendix B Directory of reference code 1 7 Explanation of words in this code 18 Ar
6、ticle explanation 19 DB21/T 1725 2009 6 1 总 则 1.0.1 为贯彻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在建筑防水工程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提高建筑防水工程质量,减少渗漏,延长建筑工程使用寿命,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 各类建筑的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地下 室 、屋面、厕浴间、坑(池)及桥面(梁)、隧道等防水工程。 1.0.3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工程技术文件、合同约定文件及材料性能要求、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DB21/T 1725 2009 72 术
7、 语 2.0.1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 cementitious capillary crystalline waterproofing materials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简称: CCCW)是以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石英砂等为基材,掺入 活性化学物质及添加剂复配而成 具有渗透结晶功能 的粉状刚性防水材料。 2.0.2 复合防水层 composite waterproofing barrier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与一种或多种其它材质防水材料共同组合而成的防水 层。 2.0.3 涂层 coating 通过 刮涂 、 涂刷、喷涂或干撒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后所形成的防水
8、层。 2.0.4 浆料 grout 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与适量水拌和而成,可 刮涂、涂刷或喷涂施工的稠状防水材料。 2.0.5 半干料团 semi-dry stuff ball 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与少量水拌和而成,可用于 基层裂缝、预留孔等部位 堵漏或密封 的材料 。 2.0.6 干撒法 dry spread method 在基面上 均匀干撒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后,再浇筑混凝土的 方法 , 或在现浇混凝土初凝前的基面 上 ,均匀干撒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的方法。 DB21/T 1725 2009 8 3 基本规定 3.0.1 CCCW 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验 报告,材料
9、的型号、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3.0.2 材料进场后,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程的规定抽样复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防水工程中使用。 3.0.3 CCCW 适用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防水工程,也适用于 一般渗漏防水 维修。 3.0.4 CCCW 应在混凝土结构层上直接使用。 3.0.5 采用 CCCW 进行防 水设防的主体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0.6 防水工程应根据使用功能、结构形式、环境条件、施工方法和工程特点进行防水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详图。防水 工程 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地下或屋面工程的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2 CCCW
10、型号 和技术指标 ; 3 工程细部构造的防水措施,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 3.0.7 CCCW 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 进行防水施工,否则不得施工。 3.0.8 CCCW 的施工应在细部构造施工完毕 并验收合格后进行。 3.0.9 CCCW 施工应由 具有专业资质的防水队伍进行施工,并由 专人负责施工管理与质量控制。 3.0.10 CCCW 的施工单位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验和专职人员检验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未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0.11 CCCW 施工完成后,应按相应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DB21/T 1725 2
11、009 9规程进行质量检验。 3.0.12 CCCW 宜在 5 35的环境气温条件下 施工, 露天施工不得在雨天 、雪天和大于五级以上风力的环境条件下作业, 如遇异常天气应采取临时遮盖等保护措施。 3.0.13 施工现场电器设备使用 、高空作业等安全要求,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DB21/T 1725 2009 10 4 材 料 4.0.1 CCCW 应符合标准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 GB18445的要求。 4.0.2 CCCW 应为无杂质、无结块的粉末。 4.0.3 CCCW 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4.0.3 的规定。 表 4.0.3 CCCW 的物理力学性能 试 验 项 目
12、性能指标 安定性 合格 凝结时间 初凝时间 /min 20 终凝时间 /h 24 抗折强度 /MPa 7d 2.80 28d 3.50 抗压强度 /MPa 7d 12.0 28d 18.0 湿基面粘结强度 /MPa 1.0 抗渗性 抗渗压力( 28d) /MPa 0.8 1.2 第二次抗渗压力( 56d) /MPa 0.6 0.8 渗透压力比( 28d) /% 200 300 4.0.4 拌合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63 的要求。 4.0.5 复合防水 层所用其他防水材料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要求。 DB21/T 1725 2009 115 设 计 5.0.1 CCCW 可在混凝土防水工程中
13、做一道设防,也可与其他防水材料复合使用。 5.0.2 CCCW 可用于混凝土基体的迎水面或背水面,应优先用于 迎水面 防水 。 5.0.3 CCCW 用量 不得少 于 1.0kg/ ; 重要工程、 重点 部 位 不得少 于 1.2kg/ 。 5.0.4 细部构造应采用更可靠的设防措施。宜采用密封材料、遇水膨胀橡胶条、止水带、防水涂料等进行组合设防。 DB21/T 1725 2009 12 6 施 工 6.1 施工准备 6.1.1 施工前,应会审设计图纸,对施工人员进 行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等 培训 后 ,方可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依据施工技术要求、工期和结合现场等具体情况,应制订相应施工方案。 6
14、.1.2 进入现场的 CCCW 材料应 防潮、防 雨 和防冻。 6.1.3 施工设备和机具 应满足施工要求。 6.1.4 施工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穿墙管道、变形缝、后浇带、预埋件等细部节点部位按相关设计施工后,应验收合格; 2 施工现场应有适用拌料或喷涂机械使用的 电源; 3 施工现场不得与其它工种交叉作业; 4 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孤 型,且 圆弧直径应 大于 10mm。 6.2 施工工艺 6.2.1 CCCW 施工工艺流程应按图 6.2.1 进行。 基层表面处理 基层润湿 涂层养护 检查验收 刮涂、涂刷、喷涂或干撒 配浆料、备料 DB21/T 1725 2009 13图 6.2.1 工
15、艺流程 6.2.2 混凝土基层表面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表面应平整、洁净,不得有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 2 光滑的混凝土表面应打毛处理,并用高压水冲洗干净; 3 混凝土基层有 不小于 0.4mm 宽度的裂缝时,应沿缝方向凿成 U 型槽。槽内碎渣除净 、 润湿而无明水后 ,在槽内及周边 连续 涂刷浆料初 凝 后, 用 CCCW 半干料 填平捣实; 4 混凝土基层残留有螺栓、钢筋头等突出物, 应在 其周围向内刨出圆锥形 足够 深度 的 底部割断,再按 6.2.2 中 3 款 规定,用半干料团填 平、捣实、压光; 5 铺设钢筋宜采用混凝土垫块,预制好的垫块应经 CCCW浆料浸泡或对其整体
16、进行涂刷。未经处理的垫块, 应在放置垫块的基层 预先涂 CCCW 浆料,涂刷面积应大于垫块与基层接触的面积 ; 6 绑 扎钢筋前,将垫层的特殊部位如坑和垫层周边的斜面、地下室边墙阴阳角等特殊部位预涂 CCCW 浆料。 6.2.3 基层润湿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混凝土结构施工完成 24h 左右,基层可稍加润湿; 2 混凝土结构施工完成时间较长或既有混凝土结构,应对基层连续润湿,直至达到饱合、无明水为止。 6.2.4 浆料、半干料配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浆料、半干料应按产品说明书准确控制粉料与水比例; 2 浆料配制 应 将 CCCW 徐徐加入盛水的容器中,用低速搅拌器充分搅拌均匀,使其达到最佳
17、均质稠浆状。配制好的浆料应色泽均匀,无干 粉料 团。配料量不宜过多,随用随配。配好的浆料 、 半干料 ,从加水时起计算, 配料量宜在有效时间内用完; 3 喷涂浆料配制后应 试喷,其涂层附着力好、不流坠 ; DB21/T 1725 2009 14 4 拌好的半干料 手攥不散团、不出水。 6.2.5 细部节点部位浆料涂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桩基、转角、穿墙管道、变形缝、阴阳角等细部构造的基层,应反复交叉用力均匀涂刷,使浆料与浆料间、浆料与基层间达到充分结合,不得有漏刷、欠刷; 2 在阳角或凸出部位,不得涂刷过薄,在阴角及凹处涂刷不得过厚。 6.2.6 刮涂、刷 涂和 喷涂 施工 应符合下列规定
18、: 1 地下室采用外防外涂法施工时,其涂刷顺序应先施工平面,后施工立面;采用外防内涂法施工时,应先施工立面,后施工平面; 2 涂层应通过二遍或多遍刮涂(刷涂、喷涂) 达到规定单位量。每遍涂刷应交替改变涂刷方向 ; 3 刮涂时不宜往返多次刮涂。刮涂后的防水涂层,应在初凝前尽快用毛漆刷蘸水涂刷均匀; 4 喷涂 机 喷嘴 应 垂直于基层 的最佳 距 离,保持喷料压力平稳,喷嘴移动速度均匀 ; 5 同层刮涂(涂刷、喷涂)接茬宽度宜大于 100mm,大面涂层与细部构造涂层 间 应达到均匀一致、连续、无接缝。 6.2.7 干撒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干撒施工前,必须确定防水工程所需 CCCW 总用量;
19、2 CCCW 通过 30 目或 40 目筛网一次性 均匀的 撒布到规定单位质 量; 3 浇筑混凝土前干撒施工应在浇筑混凝土前 2h 进行,在润湿的垫层干撒后及时喷雾润透;或在完成干撒 CCCW 后 30min内 浇筑混凝土 ; 4 边浇边撒施工时,要求提前准备好材料,边浇筑混凝土边定量筛撒干粉,撒布均匀 ; 5 浇筑混凝土后干撒施工时,应 在浇筑混凝土初 凝前完成。DB21/T 1725 2009 15干撒 CCCW 后立即收浆压实,待其终凝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2.8 涂层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涂层应及时进行干湿交替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2h,养护期间应避免积水浸泡 ; 2
20、 施工现场通风不畅 时 ,宜采 用鼓风、排风等措施 。 6.2.9 涂层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涂层终凝前, 不得 踩踏,严禁砸碰、硬物刮划等其它对涂层有危害的作业,不慎损坏涂层应及时修补达到初始涂层状态; 2 涂层在 48h 内防止有雨淋、曝晒、污水、霜冻或 4以下低温; 3 干撒 CCCW 不得被风吹散,防止出现涂层薄厚不均; 4 CCCW 干撒施工后应避免水流浸泡 ; 5 防水工程竣工后,严禁在涂层上凿孔打洞。 6.2.10 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涂层养护 48h 后, 72h 前必须进行回填时,应回填湿润软土; 2 游泳池、蓄水池等混 凝土结构必须经过 3d 的养护之后,再放置
21、 7d 方可使用 ; 对 有 腐蚀性液体的混凝土结构,需放置 18天才能灌盛。 DB21/T 1725 2009 16 7 质量控制 7.0.1 CCCW 防水工程,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及聚合物水泥、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195 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7.0.2 CCCW 防水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面积涂层,按涂层面积每 100 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 也视为一批;每个检验批 至少抽查一处,每处 10 ,且不得少于 3 处; 2 细部构造、基层处理、基层润湿、涂层
22、养护、厕浴间涂层 应进行全部检查。 7.0.3 质量验收标准及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主控项目 1) CCCW 性能应符合本规程表 4.0.2 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试报告。 2)一般工程 CCCW 用量不得少 于 1.0kg/ ,重要工程 (细部构造) 用量不得 少 于 1.2kg/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单位用量和计量措施检查。 4)涂层 及其 在桩基、裂缝、 变形缝、 阴阳角及洞口等细部构造 做法必须符合设 计要求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 一般项目 1)基层应牢固、洁净、平整,不得有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基
23、层阴阳角应成圆弧形。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基层应润湿、润透、无明水。 DB21/T 1725 2009 17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3)涂层与基层粘结牢固,不粉化,涂层涂布均匀、涂(喷)刷无流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涂层达到充分养护。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浆料配比应符合产品说明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计量措施。 7.0.4 CCCW 现场抽样、复验主要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CCCW 现场抽样,应以 20t 为一 检验 批,不足 20t 也视为一 检验 批,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应在外观质量检验符合 4.0.1 条的批次中,任取 5kg 样品做物理力学试验; 2 复
24、试 CCCW 物理力学的 性能 试验项目,应包括粘结强度、凝结时间、抗渗性(第一次抗渗压)。 DB21/T 1725 2009 18 8 工程验收 8.0.1 CCCW 防水 工程验收各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全部合格。 8.0.2 CCCW 防水 工程 的 工程验收文件和记录应按表 8.0.2要求进行。 表 8.0.2 工程验收文件和记录 序号 项 目 文件和记录 1 防水设计 设计图纸及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洽商记录 2 施工方案 施工方法、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记录 3 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4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出厂合格证、产品 质量检验报告和复试 报告 5 中间检查记录
25、 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检验记录、淋水和蓄水检验记录 6 施工日志 逐日施工情况 7 工程检验记录 抽样质量检验及观察检查 8 其他技术资料 事故处理报告、技术总结 8.0.3 CCCW 防水 工程验收的文件和记录要体现施工全过程控制,必须做到真实、准确,技术负 责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8.0.4 CCCW 施工工程各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表 A-1 的规定; CCCW 施工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表 A-2 的规定。 附录表 A-1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监理(建
26、设)单位必须签署验收意见。 附录表 A-2 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DB21/T 1725 2009 19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附录表 A-1 和附录表 A-2 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应按本规程中相应章节规定内容填 写。 DB21/T 1725 2009 20 附录 A 质量验收记录 (资料性 附录 ) 附表 A-1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 防水材料防水 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全称)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 (全称) 分包项目经理或施工专业组长 施工执行 标准名称 项目 序号 质量验收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监
27、理 (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材料性能指标 2 涂层单位用量 3 涂层及其细部做法 4 5 一般项目 1 基层处理 2 基层润湿 3 涂层表观质量 4 涂层养护 5 浆料配比 6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技术负责人: 项目专业质检员: 年 月 日 分包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DB21/T 1725 2009 21附表 A-2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 防水材料防水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 位 专业工长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主 控 项
28、目 序号 项 目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 材料性能指标 2 涂层单位用量 3 涂层及其细部做法 一 般 项 目 1 基层处理 2 基层润湿 3 涂层表观质量 4 涂层养护 5 浆料配比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DB21/T 1725 2009 22 附录 B 引用标准名录 (资料性目录) B.0.1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 GB18445; B.0.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 B.0.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 B.
29、0.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 B.0.5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63; B.0.6聚合物水泥、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195。 DB21/T 1725 2009 23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用词采用“必须”; 反面用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用词采用“应”; 反面用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用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用词采用“不宜”。 2
30、 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按 执行 ”,或“应符合 要求”,或“应符合 的规定”。 DB21/T 1725 2009 24 辽宁省地方标准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施工技术规程 DB21/TXXXX 2009 条 文 说 明 DB21/T 1725 2009 25目 次 1 总则 22 3 基本规定 23 4 材料 25 5 设计 26 6 施工 27 7 质量控制 30 8 工程验收 31 DB21/T 1725 2009 26 1 总 则 1.0.1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是一种刚性防水材料,它的特点是与水作用后,材料中含有的活性化学物质通过载体向混凝土内部渗
31、透,在混凝土微孔及毛细管堵塞中进行传输、充盈,形成不溶于水的枝蔓状结晶体,其晶体与混凝土结构结合成封闭的防水层整体,达到堵截来自任何方向的水流及其他液体侵蚀,从而使混凝土达致密、永久性防水效 果。通过使用该材料后,又能保护钢筋、增强混凝土结构强度、耐化学腐蚀。产品不但是环保型,而且应用方便且兼容性好。因此,在地下 等 防水工程广泛使用。 随着市场扩大,在增加生产该材料单位和施工队伍同时,也因某种原因曾出现施工质量事故 问题, 本条对编制本规程 宗旨 作出明确说明。 1.0.2 对本规的适用范围给以限定。 1.0.3 为保证防水工程施工质量,为设计、施工和验收提供依据。 DB21/T 1725
32、2009 273 基本规定 3.0.1 为了使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对证明材料文件提出明确规定。 3.0.2 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通过法定检测部门按相关材料标准检测,体现公正性和准确性,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因此对使用材料质量要求作出严格规定。 3.0.3 对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的适用范围作出规定。 3.0.4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通过提高结构混凝土的抗渗能力达到抗渗防水目的,因此 对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 应 在结构层上直接进行防水设防 作出 规定。 3.0.5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 料属于刚性防水材料, 应用在结构强度或刚度较差,结构变形较大时,易产生裂缝,
33、形成渗水通道,因此对作业结构必须有足够强度和刚 度作出规定。 3.0.6 本条对建筑防水工程设计提出详细规定,要求应根据结构形式、环境条件、施工方法和包括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性能等内容进行设计,确保防水工程设计达到科学、严谨。 3.0.7 本条对基层质量要求提出明确规定。 3.0.8 本条对 涂层施工前,要求必须先对细部构造检查,细部构造是易出现渗漏的关键部位,因此必须确认细部构造 处理 合格后,方可进行涂层施工作出规定。 3.0.9 本条对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施工单位应具备资质和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控制作出明确规定。 3.0.10 为保证施工质 量,做到层层把好质量关,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
34、应有工序质量的自查、核查和交接检查制度,达到施工质量过程控制有保证。并经共同检查并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作出明确规定。 3.0.11 本条对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在防水工程完成后,DB21/T 1725 2009 28 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本规程规定进行质量检验作出明确规定。 3.0.12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在环境温度太低作业时,渗透受阻,而在高于 35作业时失水过快,不但操作困难,而且涂层易产生裂纹,影响防水工程质量。当五级以上大风天施工时也有失水快且不利人身安全问题,因此本条对 施工 气温 和气候条件提出明确规定。 3.0.13 本条对现场施工安全作出明确规定。 DB2
35、1/T 1725 2009 294 材 料 4.0.1 4.0.3 对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 应 符合产品的标准和 外观质量 、 物理力学 性能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4.0.4 对拌合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所用水的质量提出明确规定。 4.0.5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与 其他 防水材料复合用时, 对所用其他 防水材料也应符合各自产品的质量标准提出明确规定。 DB21/T 1725 2009 30 5 设 计 5.0.1 由于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材料是通过渗透产生不溶于水的晶体来提高基体混凝土的密实性,根据工程具体要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材料可以做混凝土 结构一道设防,并 可与其他防水材料复合使用作出明确规定。 5.0.2 根据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材料本身固有特点未作规定限制,可根据现场施工条件选用施工方法。 5.0.3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材料的防水效果关键取决 于渗入量和渗入深度, 必须保证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材料有足够量,本条对 不同工程应保证 最小使用量作出明确规定。 5.0.4 细部构造是变形集中的部位,大部分细部构造无法单独采用水泥基渗透结 晶型材料设防,本条对这些部位应采用其他防水材料配套复(组)合使用提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