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77.150.60 H 69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552.22011 再生铝 第 2 部分:变形铝合金锭 Recycled aluminum Part 2: Wrought aluminium alloys ingots 2011 - 12 - 16 发布 2012 - 01 - 16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4/T 1552.22011 I 前 言 DB34/T 1552-2011再生铝分为两个部分: 第 1 部分:铸造铝合金锭 第 2 部分:变形铝合金锭 本部分为 DB34/T 1552 的第 2 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2、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安徽省界首市西城循环经济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安徽省界首市西城循环经济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界首市铝业协会、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界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瑞劲、宋金林、吕彦彬、王飞、张文秋、丁大猛、张冰。DB34/T 1552.22011 1 再生铝 第 2 部分:变形铝合金锭 1 范围 DB34/T 1552 的本部分规定了再生铝 变形铝合金锭(以下简称再生铝锭)的牌号和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说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以废旧铝材料为原料经精炼加工生产的、 主要应用于轧制或其他变形用坯料使用的再生铝锭。再
3、生铝锭不应用于食品制造行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 3246.1 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 3246.2 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T 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16474 变形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4、 GB/T 20975(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JB/T 7946.3 铸造铝合金金相 铸造铝合金针孔 3 牌号和分类 3.1.1 牌号 再生铝锭牌号标识如下。 ZSB GB/T 16474 规定的牌号 再生变形铝合金锭代号 3.1.2 分类 再生铝锭根据截面形状,分为再生圆铸锭和再生扁铸锭两类。 4 要求 4.1 化学成分 DB34/T 1552.22011 2 4.1.1 再生铝锭化学成分应符合 GB/T 3190 的规定,合金牌号去掉 ZSB 后与 GB/T 3190 中牌号对应。 4.1.2 需方对合金元素和杂质有特殊要求时,供需双方可以协商确定。 4.2 尺寸允许偏差 4
5、.2.1 再生圆铸锭尺寸允许偏差 再生圆铸锭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再生圆铸锭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弯曲度 每米长度上 全长 端面切斜 公称直径,d 直径允许偏差 长度 长度允许偏差不大于 d124 2 2506000 +10 5 15 5 124d300 3 2506000 +10 5 15 5 d300 4 2506000 +10 3 15 7 注: 可供应尺寸及倍尺再生铝锭,可在合同中注明。 4.2.2 再生扁铸锭尺寸允许偏差 4.2.2.1 再生扁铸锭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 再生扁铸锭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厚度,H 厚度允许偏差 宽度,D 宽
6、度允许偏差 长度,L 长度允许偏差 H300 2 D1000 5 L4000 +20 300H400 3 1000D1300 8 4000L5000 +20 H400 4 D1300 10 L5000 +20 4.2.2.2 再生铝锭应切头尾,切斜度不大于 10 mm,锯切痕深度不大于 2 mm。 4.2.2.3 锯切再生铝锭对角线弯曲不大于 10 mm,锯切长度弯曲不大于 10 mm,锯切断面弯曲不大于 5 mm,锯切侧面弯曲不大于 15 mm。 4.3 低倍组织 再生铝锭低倍组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 再生铝锭低倍组织要求 缺陷名称 要求 裂纹、气孔、羽毛晶 不允许存在 夹渣 允许有
7、不多于两点夹渣,且单个面积不大于 0.5 mm2 晶粒度 不允许大于四级 疏松 不允许超过二级 4.4 显微组织 铸态再生铝锭的显微组织不允许有过烧。 DB34/T 1552.22011 3 4.5 外观质量 再生铝锭表面应清洁、无油污,不允许有裂纹 ,金属瘤可以铲除,拉痕深度不大于 4 mm;端面不允许有飞边及毛刺。 4.6 机械性能 再生铝锭机械性能要求由供需双方具体商定。 5 试验方法 5.1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再生铝锭化学成分的分析方法, 可采用 GB/T 20975 (所有部分) 或 GB/T 7999。 仲裁分析方法按 GB/T 20975(所有部分)的规定进行。或直接使用直读光谱
8、分析仪进行检测。 5.2 尺寸偏差测量方法 5.2.1 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测量。 5.2.2 弯曲度的测量,取弯曲的凹面作为测量面,然后从被测量再生铝锭的两端拉一条直线,测量直线距测量面的最大垂直距离,即弯曲度。 5.3 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按 GB/T 3246.2 的规定进行。 5.4 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铸态再生铝锭的显微组织按 GB/T 3246.1 的规定进行。 5.5 外观质量检验方法 一般以目测检验外观质量。必要时可采用打磨法确定表面缺陷的深度。 5.6 机械性能检验方法 机械性能试验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查和验收 6.1.1 再生铝锭由供方技术部门进行检验
9、,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6.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 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供需双方在需方共同进行仲裁取样。 6.2 组批 DB34/T 1552.22011 4 再生铝锭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熔炼号的产品组成。 6.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低倍组织和外观质量的检验。均匀化状态再生铝锭还应检验显微组织。
10、 6.4 取样 取样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4 取样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化学成分 按 GB/T 17432 的规定执行 4.1 5.1 尺寸偏差 逐块(根)检验 4.2 5.2 低倍组织 每批抽取两块(根)再生铝锭,从每块(根)的头、尾各切取一个低倍试片 4.3 5.3 显微组织 每批(每热处理炉)从热处理炉高温区中的两块再生铝锭上,各切取一个试样 4.4 5.4 外观质量 逐块(根)检验 4.5 5.5 6.5 检验结果的判定 6.5.1 化学成分、显微组织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6.5.2 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单块(根)不合格,允许供方逐块(根)检验,合格者
11、可以交货,否则判不合格。 6.5.3 低倍组织不合格时,判其所代表熔次不合格,允许供方逐熔次检验,合格的熔次可以交货,不合格的熔次判不合格。 6.5.4 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单块(件)不合格,但允许供方重新加工处理至合格后交货,如处理后仍不合格,则判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说明书 7.1 标志 每块(根)再生铝锭的端面打上牌号、熔次号、状态号及检印。 7.2 包装、运输、贮存 再生铝锭为裸件包装,也可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运输及贮存按照 GB/T 3199 的规定进行。 7.3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注明: a) 供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b) 产品名称和牌号; c) 供应状态; DB34/T 1552.22011 5 d) 批号或熔次号; e) 规格; f) 净重和件数; g) 出厂检印; h) 本标准号; i) 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