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20 B 66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584.22012 雷竹笋用林培育技术规程 第 2 部分:母竹 Cultivation Regulations on Lei Bamboo Stands for Shoot Production Part 2: Mother Bamboo 2012 - 02 - 23 发布 2012 - 03 - 23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4/T 1584.22012 I 前 言 雷竹笋用林培育技术规程分为 3 个部分: 第 1 部分:造林地; 第 2 部分:母竹; 第 3 部分:培育技术。 本部分为雷竹笋用林培
2、育技术规程第 2 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安徽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省宁国市林业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农林大学竹类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桂仁意、徐慧琴、龚广彬、储德传、庄舜尧、陈荣、石邵松。 DB34/T 1584.22012 1 雷竹笋用林培育技术规程 第 2 部分:母竹 1 范围 DB34/T 1584 的本部分规定了雷竹笋用林母竹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雷竹笋用林的母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
3、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01 育苗技术规程 GB 15569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5781 森林抚育规程 LY/T 1607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母竹 用于造林的竹株。 3.2 竹鞭 在地下横向生长的茎。竹鞭鞭芽生长方向朝向母竹的鞭段为来鞭,从母竹开始向外的鞭段为去鞭。 3.3 胸径 距竹秆基部 130 cm 处的竹秆直径。 3.4 秆柄(螺丝钉) 竹篼基部与竹鞭(地下茎)的连
4、接部位。 DB34/T 1584.22012 2 4 质量要求 4.1 来源 4.1.1 选择出笋早、产量高、品质好的优良栽培类型,如红壳雷竹(Ph. violascens cv.Hongke)、细叶乌头雷竹(Ph. violascens cv.Xiye)等。 4.1.2 从生长良好的竹林中选取。 4.1.3 生长健壮、枝叶茂盛、竹节正常,第一盘分枝在 1.5 m 以下。 4.1.4 不开花、无病虫害。 4.2 年龄 1 年2 年生。 4.3 秆高 去梢后秆高 3 m4 m。 4.4 胸径 2 cm3 cm。 4.5 竹鞭 4.5.1 竹鞭为 2 年3 年生壮龄鞭,鞭色金黄。 4.5.2 留有
5、来鞭长 10 cm15 cm,去鞭长 20 cm30 cm。 4.5.3 竹鞭有 3 个以上健壮饱满的侧芽。 4.5.4 竹鞭切口平滑不开裂。 4.6 其它 4.6.1 秆柄、侧芽不得受损。 4.6.2 竹篼须带宿土 10 kg 以上。 4.6.3 留枝 5 档6 档,顶部切口呈马耳形且平滑不开裂,并距最上档枝 10 cm 以上。 5 检验、调运 5.1 检验 母竹检验应逐株进行,其中 4.1、4.2、4.4、4. 5.1、4.5.2 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株母竹为不合格,其余项目可酌情处理。 5.2 检验证书 向外县、外省调运的母竹,应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的内容有:母竹名称、年龄、批号、数
6、量、起种日期、包装日期、母竹培育单位、检验人员签名、审批人签名、签证日期,并附合格证书。 5.3 病虫检疫 母竹调运须经森林植物检疫部门检疫,出具检疫合格证书。 DB34/T 1584.22012 3 5.4 调运 母竹调运须经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无合格证书的母竹不得调运。 6 包装、运输、存放 6.1 包扎 需远距离装运时, 要将每株母竹的竹篼用麻袋、 稻草或其他材料包扎, 防止宿土脱落致使鞭芽受损,并及时洒水,保持根部湿润,附检验证书,一车一证。 6.2 运输 6.2.1 搬运和装车时,母竹用手提或肩挑,不能用肩扛,平放或斜放于车厢内,做到轻拿轻放并用蓬布覆盖。 6.2.2 装车后及时启运,长距离运输要常洒水,保持竹篼和竹叶湿润。运到卸货时要轻拿轻放,不可抛丢。 6.3 存放 要求随挖、随运、随种。起挖至栽植的间隔时间最长不得 超过 2 天。起挖后的母竹应防风吹、日晒、雨淋。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