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40 B 64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3502012 代替 DB34/T 3502003山核桃造林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afforestation of Carya cathayensis Sarg. 2012 - 08 - 09 发布 2012 - 09 - 09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4/T 350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34/T 350-2003山核桃造林技术规范,与 DB3 4/T 350-200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2、标准名称改为山核桃造林技术规程; 增加了造林地环境质量要求、造林面积、整形修剪、有害生物防治等内容; 修订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造林地选择、造林整地、苗木管理、造林方法、幼林抚育等内容; 删除了 “规划设计 ”、 “检查验收 ”、 “技术档案 ”章节内容及附录 A、B、C、D 资料性内容。 本标准由宁国市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国市林业局、宁国市质量技术监督监局、安徽詹氏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储德传、梅倪祥、吴志辉、詹权胜、宋冬娣、殷道勇。 本标准为第一次修订。 DB34/T 3502012 1 山核桃造林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
3、规定了山核桃造林地选择、造林地整理、苗木管理、造林方法、造林时间、造林密度、幼林抚育、整形修剪、有害生物防治等。 本标准适用于皖南山区山核桃造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DB34/T 348 山核桃苗木 DB34/T 349 山核桃有害生物防治技术规程 3 造林地选择 3.1 气候条件 最适宜的气候条件为:年平均气温 1518,一月份平
4、均气温 24,极端最低气温-16;年降水量 1200 mm1600 mm,4 月中旬5 月上旬花期多晴少雨,7 月8 月雨水充足均匀。 3.2 地形条件 最适宜的地形条件为:海拔高度 100 m700 m、坡度小于 35 的低山丘陵、坡耕地,海拔 500 m 以上以阳坡为宜。山脊迎风坡、岗顶、山谷积水处不宜造林。禁止在坡度大于 35 的山场新造山核桃林。 3.3 土壤条件 3.3.1 最适宜的土壤条件为:由石灰岩、花岗岩、千枚岩、板岩、灰质页岩等母岩发育的,土层厚度 50 cm 以上,pH 值 5.57.5、排水良好的土壤生长良好,以石灰岩发育的黑色石灰土最好。 3.3.2 土层浅薄、地下水位
5、高、粗砂砾、石砾含量高(超过 30)、土壤粘重板结、酸性强(pH 值小于 5)的土壤不适宜发展山核桃。 3.4 环境条件 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 GB 3095 的规定,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 GB 15618 规定的二级标准以上要求,灌溉水质量应符合 GB 5084 的规定。 3.5 造林面积 DB34/T 3502012 2 新造山核桃连片纯林面积不宜超过 5 hm2。块状混交树种可选择当地适宜的乡土树种。 4 造林地整理 4.1 低山丘陵地 4.1.1 低山丘陵山地造林采用带状或块状整地。 4.1.2 采用带状整地时,沿等高线清理 2 m 宽的水平带,带中的灌木、杂草全部清理,带间距 3 m4
6、m,保留带间的原有植被,形成侧方庇荫,在带上按栽植密度挖载植穴。 4.1.3 采用块状整地时,按栽植密度清理 1 m 2 m 见方的地块后挖载植穴,保留块状周围的植被,形成侧方庇荫。 4.1.4 因生产需要进行全面清理后造林的,山脊、山脚部位应根据地形保留 10 m20 m 宽的植被带。 4.1.5 坡度大于 25 的山场禁止全面清理造林。 4.2 坡耕地 坡耕地造林在清理杂草后按造林密度挖栽植穴。 4.3 定植穴规格 载植穴规格为 60 cm 60 cm 50 cm,挖穴时表土与心土分开堆放,栽植前回填土时表土填入下层,心土回填上层。有条件的可以每穴施入充分腐熟的农家有机肥 10 kg0.5
7、 kg 过磷酸钙作基肥。 5 苗木管理 5.1 苗木选择 按 DB34 T 348 的要求,严格进行苗木分级,选用级苗木造林。 5.2 苗木假植 起苗后不能立即栽植的,应选背风阴向、土层深厚、排水良好、安全无害的地方假植。 5.3 苗木调运 应随起苗、随分级、随造林;长距离调运苗木时,从起苗、包装、运输、假植至栽植,整个过程都必须采取保湿措施,注意减少根系损伤,到达造林地后及时栽植。 6 造林方法 6.1 植苗造林 6.1.1 栽植前剪除过长或劈裂的主根、枯死变黑的主根和侧根; 6.1.2 栽植前苗木整株使用杀菌剂喷雾一次,预防枝枯病;苗根可浸沾泥浆或使用双吉尔(GGR)6 号植物生长调节剂、
8、2复销钾等做浸根处理,应随浸随栽。 6.1.3 栽植深度不高于根颈原土印部位,栽植时保持苗木挺直,根系舒展,并培紧土壤,覆土隆起。 6.1.4 穴底施基肥的,苗木根系不能触及肥料。 6.1.5 栽植完成后,在两侧开排水沟,防止积水。 DB34/T 3502012 3 6.2 保护根系 在造林过程中,注意保护苗木,不碰伤苗木和损伤根系。 6.3 立体经营 山核桃新造林可采取山核桃+茶叶、山核桃+中药材等立体经营模式。 7 造林时间 一般海拔 500 m 以下冬、春季造林,500 m 以上的春季造林。 8 造林密度 造林密度 204 株/hm2330 株/hm2,株行距 7 m 7 m5 m 6
9、m。立地条件差的地块造林密度大,立地条件好的地块造林密度小。 9 幼林抚育 9.1 抚育管理 9.1.1 采用带状整地的造林,当年可不抚育或于 9 月下旬以后,人工或使用割灌机清除带中的杂灌、杂草,对苗木周围直径 1 m 范围内进行垦复松土;2 年4 年内每年夏初和秋季各进行一次,逐步扩大开垦范围至水平带状或小平台状,清除的杂草覆盖在幼树根际周围或翻埋入土中。 9.1.2 采用块状整地的造林,当年可不抚育或于 9 月下旬以后对苗木周围 1 m 1 m 的块状进行垦复松土;24 年内每年夏初和秋季各进行一次,逐步扩大开垦范围形成小平台,清除的杂草覆盖在幼树根际周围或翻埋入土中。 9.2 造林补植
10、 每年冬、春季全面检查苗木成活情况,对死亡的植株用级苗补植,直至造林成活率达到 95以上。 9.3 清理杂灌 造林 4 年后,每年的秋季逐步清除带外和块外保留的植被,6 年8 年内清理完毕。清理的灌木杂草移出林外,保持林地卫生和防火。清理时注意保护幼苗。 9.4 林地间种 9.4.1 坡耕地造林或对杂灌采取全面清理后的造林地,幼林期可间种黄豆、花生等矮杆作物或中药材,以及油菜、白三叶等作为绿肥。不宜间种高杆、藤蔓类、深根性作物。作物收获后,秸秆铺于林地或埋入土中。 9.4.2 林缘以及林间可带状种植紫穗槐作为绿肥。 9.5 施肥 造林当年可不施肥,第二年起可分别在 2 月 3 月、8月下旬每株施复合肥 0.1 kg0.5 ,施肥量随着树体的生长,逐年增加。采取苗木周围沟施或穴施,促进根系扩展。有条件的提倡多施腐熟的有机肥。 DB34/T 3502012 4 9.6 整形修剪 山核桃可以通过拉枝、抹芽、定干、修枝等辅助措施,促进树体形成丰产结构。也可根据幼树生长情况,于造林翌年冬季开始定干,定干高度 0.5 m1 m,第3年开始通过修剪,控制树高,培养树形。 9.7 有害生物防治 参照 DB34/T 349 的规定执行。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