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140.10 DB51X 55 备案号: 27266-02010 四川省地方标准DB/T 10572010出口茶基地建设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on the export of tea base construction 2010-02-10 发布 2010-03-01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T 10572010 I 目 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要求 1 5 出口茶基地环境和建设 1 6 茶树品种 1 7 栽培管理 2 8 鲜叶采摘、标识、运输、验收 2 9 检验 3 10 追溯管理 . 3 DB
2、/T 10572010 II 前 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园艺作物技术推广总站、四川省农业厅经作处、四川省农科院茶叶研究所、宜宾市农业局、夹江县农业局、峨眉山竹叶青茶叶有限公司、四川叙府茶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冬川、朱万成、唐洪、苏莲芳、徐立峰、唐晓波、杨朝林。DB/T 10572010 1 出口茶基地建设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茶基地环境和建设,茶树品种,栽培管理,鲜叶采摘、运输、标识、验收,检验,追溯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出口茶基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
3、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767 茶树种子和苗木 NY 5020 无公害食品 茶叶产地环境条件 DB51/T 342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 茶叶 DB51/T 877 茶叶采摘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3.1 生物多样性 指一定范围内多种多样活的有机体(动物、植物、微生物) 有规律地结合所构成稳定的生态综合体。 4 要求 4.1 出口茶
4、叶加工企业应建立出口茶种植基地。出口茶种植基地应接受出口茶叶加工企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还应根据国家检食函2005812 号进行备案。 4.2 出口茶叶加工企业应建立追溯管理制度,制定追溯管理记录,各种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4.3 建立内部审核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管理评审。 5 出口茶基地环境和建设 5.1 种植基地环境 种植基地环境应执行NY5020的要求。 5.2 种植基地建设 5.2.1 茶园选择在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并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内。 5.2.2 茶园四周和茶园内不适合种茶的空地应植树造林,茶园的上风口应营造防护林。主要道路、沟渠两边种植行道树,梯壁坎边种草。 5
5、.2.3 对缺株断行、密度较低的茶园,通过补植,合理剪、采、养等措施提高茶园覆盖率。 5.2.4 重视种植基地病虫天敌等生物及栖息地的保护,增强生物多样性。 5.2.5 种植基地不偏施或重施化肥、化学合成农药、除草剂等。 6 茶树品种 6.1 品种应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土壤的要求,对当地主要病虫害有较强的抗性并经省级审定的良种。 DB/T 10572010 2 6.2 种苗质量应符合 GB 11767 的要求。禁止未经检验或检疫不合格种苗调入。 7 栽培管理 7.1 基地管理 7.1.1 种植基地应建立安全用药等茶园管理制度,建立农药和肥料统一购买、统一供应、统一管理的农用物资管理部门。 7.1
6、.2 种植基地应设有专门的农资保管场所,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它农用器具。 7.1.3 种植基地应配备具有茶学、植物保护等专业知识的植保员,负责茶树病虫害的预测、防治与肥料、农药的使用管理,并建立管理档案。 7.1.4 种植基地设立标识牌加以区别。标识内容包括种植基地名称,地块号、面积,责任人、植保员等。 7.1.5 对各项农事活动应建立作业指导卡,并建立包括种植日志在内的农事档案,记录施肥、病虫害防治、采摘、除草、修剪等农事活动。 7.2 茶树修剪 应执行DB51/T 342的规定。 7.3 种植基地病虫草害防治 7.3.1 种植基地病虫草害防治应执行 DB51/T 342 的规定。 7
7、.3.2 预防为主,防重于治。要通过合理的耕作栽培措施,提高作物健康水平和抗害能力,以减少病虫的发生和减轻其危害。推广使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措施。 7.3.3 农药管理要求 7.3.3.1 种植基地应按照目标市场的标准要求合理选用农药,建立可选农药清单,清单内容应包括农药的商品名、通用名、英文名、安全间隔期、农药的作用及农药使用标准规范等。农药使用应符合我国及茶叶进口国的相应规定。 7.3.3.2 农药应由种植基地农用物资管理部门统一向有资质的农药销售商采购,所购农药应有农药的中文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
8、批文号以及农药的有效成份、含量、重量、产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信息,分装农药应有分装单位信息。 7.3.3.3 首次采购的农药,若成分不明确,应对农药的安全性进行验证,确认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 7.3.3.4 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应由农用物资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并由专人建立相关记录。 7.4 肥料管理要求 7.4.1 肥料使用管理应执行 DB51/T 342 的规定。 7.4.2 肥料应由农资管理部门统一向有资质的肥料销售商或生产厂家采购。 7.4.3 使用的化肥如存在成分不明确,应经过安全性评估后方可使用。 7.4.4 肥料的采购、保管、发放应由农用物资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并
9、由专人建立相关记录。 7.5 茶园行间铺草覆盖 在茶园中提倡行间铺草,每亩铺草量不少于1000kg,原料可利用山草、稻草和麦杆等。 8 鲜叶采摘、标识、运输、验收 8.1 鲜叶采摘、标识 8.1.1 鲜叶采摘应执行 DB51/T 877 的规定,并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安全期间隔规定。 8.1.2 采下的鲜叶应按 茶园 地块号做好标识,并制作质量保证卡,随运输车辆送往茶叶初加工企业。质量保证卡上应标明茶园地块名称、采摘标准、采摘日期、采摘数量等内容。 8.2 鲜叶运输和验收 8.2.1 应执行 DB51/T 877 的规定。 DB/T 10572010 3 8.2.2 鲜叶收购时应严格审查茶园的病
10、虫害防治记录、施肥记录等。 9 检验 9.1 应设立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独立的卫生质量检验部门,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 9.2 检验部门应具备检验工作所需的标准资料,配有能基本满足产品标准所规定检验项目的仪器设备和器具,做好产品检验档案。企业自身无法检测的项目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实验室承担。 9.3 配备常规检测所需的设备和器具应定期检定校准,加贴标识。 9.4 应定期对鲜叶的农药残留、重金属进行检测、监控。监控工作可根据不同要求由种植者,茶叶加工企业分别进行,但应确保每年至少一次的检测。 10 追溯管理 10.1 种植基地和茶叶加工企业对交付的鲜叶应分别确定可以追溯的唯一性批号。 10.2 茶叶加工企业应做好原料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包括供货商名称、原料批号、产地、品种、数量、质量等科追溯记录。 10.3 应做好追溯管理的所有记录,制定并执行记录标记、收集、编目、归档、保存和处理等规定。质量记录应真实、准确、规范并具有卫生质量的可追溯性。记录应保存 3 年以上,以备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