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080.01 B 02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13842011 紫甘薯中花青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2011 - 12 - 28 发布 2012 - 03 - 01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51/T 13842011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原理 . . 1 4 试剂和溶液 1 5 仪器 . . 2 6 分析步骤 . . 2 7 计算结果 . . 3 8 精密度 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矢车菊和芍药素标准品色谱图及紫甘薯样品色谱图 4 DB51/T 13842011 II 前 言 本标准附录
2、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成平 毛建霏 仲伶俐 郭灵安。DB51/T 13842011 1 紫甘薯中花青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紫甘薯中花青素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紫甘薯及紫甘薯制品中花青素含量的测定。 以称样量1克计,本标准矢车菊素检出限为0.80mg/kg,芍药素检出限为0.74mg/kg。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3、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抽样方法 3 原理 强酸条件下超声提取紫甘薯中花色苷,沸水浴回流将花色苷水解成花青素,使用具有紫外可见检测器的高效液相色谱仪测定,以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峰面积定量。 4 试剂和溶液 4.1 水,GB/T 6682,一级。 4.2 盐酸(优级纯)。 4.3 甲酸(色谱纯)。 4.4 乙腈(色谱纯)。 4.5 甲醇(色谱纯)。 4.6 盐酸水溶液:盐酸(4.2)与水(4.1)按体积比(13)混合。 4.7 盐酸甲醇溶液:盐酸(4.2)与甲醇(4.5)按体积比(1+9)
4、混合。 4.8 矢车菊素标准溶液:精确称取 1.5mg 矢车菊素标准品,用盐酸甲醇溶液(4.7)定容至 25.0mL。此矢车菊标准溶液的浓度为 60.0g/mL。该标准储备液存储于-20冰箱中,可保存三个月。 4.9 芍药素标准溶液:精确称取 1.5mg芍药素标准品,用盐酸甲醇溶液(4.7)定容至25.0mL。此芍药素标准溶液的浓度为 60.0g/mL。该标准储备液存储于-20冰箱中,可保存三个月。 4.10 标准工作液:分别取矢车菊素标准储备溶液(4.8)及芍药素标准储备溶液(4.9)50-300L 于棕色进样品瓶,用盐酸水溶液(4.6)定容至 1.0mL,6h 内使用 。 DB51/T 1
5、3842011 2 5 仪器 5.1 高效液相色谱仪(包含梯度洗脱并配有紫外可见光检测器)。 5.2 超声机。 5.3 匀浆机。 5.4 粉碎机。 6 分析步骤 6.1 样品制备 紫甘薯鲜样使用匀浆机(5.3)将试样均质,紫甘薯干样及制品用粉碎机(5.4)粉碎,过0.25mm孔径筛。 6.2 供试液的制备 称取紫甘薯匀浆样58g(精确至0.01g),紫甘薯干粉样品12g(精确至0.01g)于磨口锥形瓶,加入60mL盐酸水溶液(4.6),超声0.5h后避光沸水浴回流水解1h。避光冷却后用水定容至100mL。离心后取上清液过0.22m滤膜上机测试。避光条件下6h内有效。 6.3 色谱条件 流动相:
6、流动相A:甲酸+水= 199(V+V);流动相B:甲酸+乙腈=199(V+V)。 流动相流速:0.46mL/min。 色谱柱:Sunfire C 18, 2504.6mm, 5m,或性能相当者。 进样体积:10.0L。 柱温:30。 检测器波长:525nm。 梯度条件: 流动相 时间(min)A% B% 曲线0 95 5 线性15 55 45 线性20 55 45 线性25 95 5 线性30 95 5 线性6.4 测定 DB51/T 13842011 3 按照色谱条件,待高效液相色谱仪运行稳定后,分别吸取标准工作液(4.10)和待测液(6.2)注入液相色谱仪进行测定。标样及试样图谱参见附录A
7、。 7 计算结果 样品中花青素含量( X)以毫克每克 (mg/kg)表示,按式(1)计算; 12()VXmcc+ = .(1) 式中: X 样品中花青素的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克 (mg/kg); c1 液谱测出供试液中矢车菊素的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 (g/mL) ; c2 液谱测出供试液中中芍药素的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 (g/mL) ; V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 mL) ; m试料质量,单位为克 (g)。 测定结果的有效位数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8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0%。 DB51/T 13842011 4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矢车菊和芍药素标准品色谱图及紫甘薯样品色谱图 A.1 矢车菊和芍药素标准品色谱图,见图A.1 图A.1 矢车菊和芍药素标准品色谱图 A.2 紫甘薯样品色谱图,见图A.2 紫甘薯样品色谱图 _ DB51/T 138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