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 T 1463-2012 《楠竹商品材生产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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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65.020.40 A 60/79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14632012 楠竹(毛竹)商品材生产规程 2012 - 09 - 13 发布 2012 - 10 - 01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51/T 14632012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定义 1 4 竹材采伐 1 5 竹材材质指标及适宜材种 2 6 造材规格 3 7 竹材检疫、检验 3 8 标志、标签、运输、贮存 4 DB51/T 14632012 II 前 言 本标准是在总结我省楠竹主产区生产经验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为生产需要和适应竹产业的发展而编

2、制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四川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宜宾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廷彬 何兴炳 张 楠 姜 勇 王 勇 闵 郁 赖井平 谢小阳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DB51/T 14632012 1 楠竹(毛竹)商品材生产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主要规定了楠竹竹材采伐、造材规格、材质指标、检验、标志、标签、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楠竹商品材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

3、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690-2000毛竹材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四川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3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弯曲、干枯 、虫蛀、霉变、虫眼、缩节、破裂、外伤 以GB/T 2690- 2000毛竹材中的定义为准。 3.2 次竹 不符合直接用、加工用竹材质标准的竹材。 3.3 伐蔸高度 伐蔸砍口下缘离地面的高度。 4 竹材采伐 4.1 采伐竹龄 竹龄6年以上,即三度竹以上楠竹。 4.2 采伐时间 9月-12月。 DB51/T 14632012 2 4.3 年采伐强度 年平均采伐强度不得大于总立竹密度的20%。

4、 年采伐量由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N= n n=(M-m)/L N-年采伐量,株/hm2; n-竹林内各年龄结构采伐量,株/hm2; M-竹林内各年龄结构采伐前立竹量,株/hm2; m-竹林内各年龄结构目标立竹量,株/hm2; L-现有立竹量调整到目标立竹量的年限。 4.4 采伐对象 应先伐除病虫竹和次竹;宜伐密留疏,尽量保持立竹均匀分布。 4.5 标记 用红油漆对采伐竹进行标记。 4.6 伐蔸高度 不高于5cm。 4.7 伐倒方向 应倒向上坡方向。 5 竹材材质指标及适宜材种 各材种对竹材材质指标的要求见表1。 DB51/T 14632012 3 表1 竹材材质指标及适宜材种 缺陷名称 计算方

5、法 允许限度 适宜材种 弯曲 最大弯曲拱高与内曲水平长之比 深度不超过 8% 直接用、加工用。 干枯 检尺长范围内 不许有 直接用、加工用、纸浆用。 霉变 检尺长范围内 不许有 直接用、加工用、纸浆用。 虫蛀 检尺长范围内 不许有 直接用、加工用、纸浆用。 虫眼 检尺长范围内最小直径超过5 mm 的虫孔 少于 3 个 直接用、加工用。 缩节 检尺长范围内 不超过 2 个节 直接用、加工用。 破裂 检尺长范围内破裂总长度 不超过1m 直接用、加工用。 注:本表未列缺陷不计,其中特殊用竹材由供需双方商定。 6 造材规格 材种规格见表2 表2 材种规格表 级别 胸径 (cm) 长度 (m) 梢径 (

6、cm) 非规格材 6 6.5 3 小径级 68 7.5 4 中径级 910 8.5 5 大径级 11 9.0 6 注:其中直接用竹材根据市场需要,其长度由需求方定;纸浆用竹材,其胸径、长度不限;特殊用竹材的所有规格由供需双方商定。 7 竹材检疫、检验 7.1 检疫 应符合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和四川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的规定。 7.2 检验 7.2.1 检验批次 以同一伐块采伐的或同一单位同一时间调进销售的同等级的竹材为一检验批次,数量不超过5000根。 7.2.2 检验比例 DB51/T 14632012 4 在同一检验批次中的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样品,抽样数占批量总根数的5%。 7.2.3 结果判定 所抽样品按本标准中的表1、表2的材质、规格要求检验,凡有一项不符,就判为不合格根,作好标记,并记录。当不合格根超过10%,应判定该批次为不合格。仅规格(等级)不合格,应重新分批次与检验。 8 标志、标签、运输、贮存 8.1 标志、标签 每批次应有检疫证和标签,标签应标明:生产单位、产品名称、质量等级、数量、采伐许可证号、批号、标准号、采伐日期。 8.2 运输 平装于车厢,车厢两边应有支柱或挡板。应防暴晒、雨淋。 8.3 8.3 贮存 存放于干燥、远离火源处,可架立成圆锥体形竖放,平放底部用支撑物支撑离地,防暴晒、雨淋。 _ DB51/T 146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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